24、第二十四章

“是我,小孟,我来看看梁宵。”

没自报家门,小孟已经知道是谁了,这个声音之前他来来回回的打了快两年的交道。

打开门外面站着的女人,上身长袖防晒外套,下身运动裤,帽子口罩,在初秋的天气里,整个人都遮得严严实实。

“茗依姐。”小孟规规矩矩的喊了一声。

她一进门先摘下来帽子朝小孟笑了一下,这才直接往虚掩的卧室里走。

粉蓝色的上衣休闲运动,连着头上扎起来的马尾把她的年龄都模糊了,活脱脱像个学生,她朝着梁宵扬起笑脸,“好久不见了,梁宵。”

梁宵稍微的愣了一下。

他面前的小桌子上还摆放着一片狼藉,昨晚没有洗澡,头发因为刘海长长了,发梢也是乱的,还跟个下半身瘫痪的病患一样,双腿在被窝里躺的端端正正的。

屋子里的烟味还没有褪尽,装修过的天花板也已经发黄,青春靓丽的女人一走进来,好像把浊气都驱散了。

梁宵很久没有这样心悸的感觉了,连带着感觉自己现在的样子,都失去了应有的风度。

他只能勉强回了一个无奈地笑容,“茗依,你怎么来也不打声招呼。”

“昨晚不是告诉你了吗?”

李茗依当作自己的房间一样,熟练的将外套脱下来挂在梁宵的卧室里,帽子随便往衣架上一搭。

“难道我说的还不够清楚?”李茗依回过身对梁宵调皮的笑笑。

小孟就上前来把吃过的饭盒收走。

“哎!”

梁宵一把打下来他的手,“刚吃呢,捣什么乱。”

“我......”

小孟心说我这是在帮你,梁宵之前挺讲究一人,今天该讲究又不讲究了。

“我来吧。”

李茗依大大方方的拿了梁宵的水杯去倒上热水过来,小孟合上门出去了。

“我哪知道你昨天打电话,今天就来了。”梁宵对这副模样基本上也自暴自弃了,就着小桌子接着挑拣没吃完的竹笋片。

“你之前不是老说我请不动吗?”

李茗依脸上始终带着和煦的春风,她侧过头看着梁宵,“我就想,这次给你一个惊喜。”

梁宵想起来之前两个人很少有机会时间能凑在一起去旅行,李茗依那会儿是个挣扎在二三线之间的女艺人,每一丝机会和热度都不能放过。

也导致了他们在一起两年,真正一起出去玩的时间加起来三个月都凑不齐,梁宵拍完戏也不上娱乐节目,顶多接些有意义的采访,也没李茗依那么多大大小小的通告要赶。

说起来,他闲下来去看望李茗依父母的时间,比陪自己女朋友的时间还要多。

那会儿梁宵一个人出去旅行,在外面拍好看的照片回去,总会开玩笑地说李茗依太忙了,自己咖位不够,请不动了。

时隔半年,不长不短的,往事重提,再怎么自然也有层隔膜在里面,谈感情比跟李茗依喝点酒□□多了不少东西。

“现在我也没混出头,还是一样。”梁宵抬头对上她,“你这会儿来,真是赶巧了,我现在也不能带你出去玩。”

“我都听说了。”

李茗依细长的手指穿过他的发,捋顺翘起来的发梢,“不过还好不严重,安心躺着吧。”

“本来我就是来看你的。”她轻舒了口气,“还怕你忙起工作,我就只能在片场的休息室等你了。你只要一拍戏,心里全是剧本,把我忘在现场都干得出来。”

“还记着这事儿呢?”梁宵笑她,“那不就一次吗。”

“两次!”

李茗依理直气壮指出来,“第二次是小孟想起来才去找我的,不算你的。”

“那行。”梁宵脑袋一偏,凑李茗依肩上,“这回你满意了,我特意为了抽出时间来陪你,戏不拍了,二十四小时你都能在房间里看着我。满意了?”

“你瞎说什么。”

虽然是故意说给她听,李茗依还是脸上一红,也偏了偏头抵着梁宵,圆润的杏仁眼烁烁地看着,“你快吃饭,都凉了。”

素净的脸上没有过多的粉饰,粉红的唇瓣很湿润,眼里隐约能看见自己的倒影。

梁宵骨子里是个传统的男人,还是表里如一的传统,比起性感,他更喜欢干干净净的素颜,当然,是漂亮的那种。

以前李茗依走的路线就是御姐的路子,很少有不施粉黛的时候,更别说像今天这样的装扮,现在隔得这么近,乌黑的睫毛轻轻颤动都能看清楚。

他必须承认,那一刻他有点心悸。

曾经两年的感情,不是白来的。

他们之间偶尔是朋友,偶尔也有着可以发生性-爱的情人关系,此刻随心下去,他能看到李茗依贴上来时合拢的眼睑。

“梁宵。”李茗依低低的叫他。

嘴唇上的触感真实,他来剧组之后整整快三个月没有过性-生活,不免气血上头。

正当更进一步的时候,梁宵的手机响了。

他停下来把手机摸过来,第一个念头是现在这个情况,他也不可能掀了桌子就热火朝天的干些别的事儿,脚上的伤也不允许,想着手指就下意识的划开了手机。

但是李茗依好像没什么介意的,反而还抱着他的脖子软软地喊了一声,“我想你了......”

手机那头安静了一阵,梁宵还以为是对方挂了,低头一看才知道已经接通了,直接拿起来。

“你跟谁在一起?”

付明熙冰冰凉凉的声线从听筒里传过来。

“啊......”

梁宵顺着随便发了个声儿出来,没一下反应过来是付明熙,紧接着反问了一句,“啊?”

“啊什么啊?”

付明熙似乎是第一次那这种对待外人的无所顾忌跟他说话,“我问你跟谁在一起?”

没等梁宵想明白,又加了一句,“你和她,在做什么?”

梁宵皱起眉头回过味儿来,付明熙好像在跟他甩脾气,简直是莫名其妙。

他还没查清楚付明熙的底细,在赵导那搀和一脚是为什么,就上赶着来跟他问这问那。

“跟你什么关系啊?”

梁宵也放下好脸色,“你的手是不是也伸的太长了点?还有没有点儿礼貌。”

付明熙也愣了一下,继而道,“我的礼貌,现在用不着。”

“你不想说,那我就亲自来看看。”他说。

梁宵顿时火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被付明熙了解的那么清楚,几次三番戳进不能被人探知的地方,又要莫名奇妙的被他打着电话甩脸色巡查行踪。

“那你看看你能不能走进来!”

梁宵朝门外喊了一句,“小孟,今天谁也别放进来,我谁也不见。”

李茗依搂着他的脖子也听到了手机的对话,同时一脸不解。但她跟梁宵不一样。

她想不通的是,手机那头的男人,对梁宵的态度和追问,都显得那么理所应当一样,好像就该是他管的?

管......管梁宵?

这也太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梁宵很少跟人发这么大的火,除了在片场因为拍戏的质量有过工作上的较真,私底下根本就是个极为可靠的人,很会打理自己和对方的情绪。

“梁哥。”付明熙沉默片刻喊道。

梁宵没吱声儿。

付明熙刚刚还强硬要个答案的态度一下子软了下去,“你从来没对我发过脾气。”

梁宵的脑子卡壳了,这声音,怎么听怎么委屈,偏偏付明熙还接着说了一句。

“我们交往这么久,我就是问一句,你在做什么,连这都不行吗?”

“停——!”

梁宵赶紧打住他。

生怕再下去,付明熙顺着就要说出来:

“你还把我当朋友吗?”

“我对你不好吗?”

“我担心你才问你的,昨晚还是我送你去医院的。”

“我连关心的资格都没有吗?”

......

梁宵光一时间就能想出来,以付明熙这个委屈巴巴的调调,能说出来多少种让他哑口无言的话。

关键是他还半分解释清白的说辞都没有。

“不是......”梁宵头疼道,“我说,你也不是这种服软的人啊,跟我这委屈个什么劲儿啊。”

我还一脑门儿问题不知道怎么追究,他怎么能突然就颠倒是非了呢?

“我不委屈。”付明熙淡淡地说。

这回梁宵听出来了,这声儿里面是说不出来的失落,他觉得他可以做个付明熙的表情和声线的体会课程。

“那你跟我这闹个什么劲儿呢?”该坚持的原则还是不能退步。

“......好。我不闹。”

付明熙说,“我不问了,你记得吃饭。”

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梁宵看着手机迟迟地转不过弯来。

如果付明熙接着跟他刚,哪怕是恶语相向,他也不带怕的,大不了全摊开了,一条条,一道道的数明白。

要真的是十年前的事情,那他栽就栽了。或者要真是他跟付明熙交往之间有什么对不住的地方,也能打开天窗说亮话。

但是梁宵最受不了有人跟他说软话,还是在有矛盾的时候,还是付明熙在外那么傲的一个人。

他明明没有错,但是还是记住了付明熙那句,“我们交往这么久,我就是问一句,你在做什么,连这都不行吗?”

这里面......这怎么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怪异。

说卑微吧,付明熙跟他剧组见面第一次,就坦诚了是追了自己十年的小粉丝,看自个儿电影长大的。这也算不上卑微。

说是因果关系不成立吧,他们在剧组里的确相处的挺不错,跟付明熙这个人交往,大概真的沾了点偶像光环,完全没别人嘴里说什么难伺候。

“梁哥。”

李茗依抱在他肩上的手有瞬间的僵硬。

“嗯?”梁宵揽了一把她的后背,轻轻拍了拍,“没什么事儿,就是剧组一个同事,非得问我现在在干什么。”

李茗依咽了口唾沫,脸上再难摆出来温柔的笑意,她试探着问,“是个男的?”

“啊。”梁宵应着。

“是那个,付明熙吗?”她问的也有些自己都难以相信。

“是啊,怎么了?”梁宵短促的笑了下,“你认识啊?千万别跟我说你喜欢他啊。”

“我不喜欢。”李茗依一口否决。

“我说的是喜欢明星的喜欢。”梁宵说。

“那也不喜欢。”李茗依低下头不让自己震惊难言的神情露出来,圈紧他的肩。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她有些着急地道,“你知道的,我什么样的喜欢都只有你。”

梁宵被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堵了一下。

他不是没想过李茗依可能对他还有感情,不然怎么会跟他做情人?

不过也有可能是图方便,因为他们相互了解,都可以省心省事,也聊得来,这样的情人在圈子里不好找。

他还非常注重个人生活,让人放心。不会做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说直白点,他私生活不滥,身体健康,不管是情人还是女朋友,从来没跟两个人保持过关系。

他也愿意把残存的感情用另一种形式释放。

毕竟要在两年的时间里,一天不落的在睡前给对方打电话,在醒来时,无论多忙多赶,也会在车上趁机发句早安过去。

这样的习惯坚持了两年,改掉之后,怎么都会有些不习惯。

因为那不是一件任务,他是当作未婚妻一样对待李茗依的,他珍惜过,他计划过他和李茗依的未来。

但是做情人也终归是残存的感情作祟,习惯总是会过去的,再不舍也可以养成新的,而暧昧的关系也只能停在暧昧这一步上。

再要进一步,他做不到了。

那对他来说完全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