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到阿卡巴后,好几天都在忙着处理营内琐事。我主要是忙着筹组一支私人护卫队,我已因谣言而浪得虚名,悬赏身价也水涨船高。我们首次由拉比格前往延布时,土耳其人只觉得好奇。后来他们感到很恼火,甚至认为都是英国在推波助澜,才会发生阿拉伯起义,就如我们认为土耳其之所以做事效率提高,是受了德国的影响。
然而土耳其言之凿凿,到后来连他们自己也深信不疑,甚至还悬赏一百镑要缉捕一名英国军官,死活不拘。后来,他们不只赏金提高,还指名道姓地要悬赏我的项上人头。在我们攻占阿卡巴后,赏金更是可观。我们炮轰杰马勒帕夏后,他们更将阿里与我列为头号要犯:活捉值两万镑,尸体也值一万镑。
当然,这笔赏金只是充场面的,也没指明是金币或纸钞,或是否真会付赏金。然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开始将自己的护卫队扩充成一支小部队,每遇到在别处因案而逃亡在外者,便将之网罗到旗下。我需要强悍的骑士与能吃苦耐劳者,自豪而且没有家累的壮丁。也算万幸,我一开始便招募到三四个这种狠角色,也使后进者有个依循的标准。
有一天下午,我在马歇尔的帐篷内(我待在阿卡巴营地时,大都借宿在苏格兰籍军医马歇尔的帐中)静静地阅读,这时一个黑瘦矮小但穿着体面的亚格利人无声无息地走了进来。他肩上扛着我见过最豪华的哈萨制鞍座,羊毛毡颜色鲜艳,两侧各有五条缨饰,上面还绣有妍丽的图案并镶着穗饰。
他彬彬有礼地向我致意,将这口鞍座抛在我的地毯上,说“你的”,然后掉头就走,来去如风。第二天,他再度拿了一副同样艳丽的鞍座登门拜访,鞍尾的铜扣处还有精致的也门雕版。第三天,他空手而来,穿着简陋的棉质衬衫,趴在我面前,说他希望能为我效命。他没穿丝绸,看起来容貌怪异,脸因长天花而枯皱成一团,也没蓄胡子,看不出年纪。不过他的身体像少年般灵活,举止也像小伙子般鲁莽。
他的黑色长发扎成六条亮丽的小辫子分垂于脸颊两侧。他的眼睛无神,眯成一条小缝隙。他的嘴唇性感,柔软湿润。他朝我笑了笑,表情有点愤世嫉俗。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回答名叫阿卜杜拉,姓氏则是那哈比,绰号叫强盗,承袭他的大盗父亲而来。他自己的盗贼生涯则不大顺利。他出生于波雷达,从小即因离经叛道的行径而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他少年时有一次因意图染指一位已婚妇人,失风后被迫匆匆离开故乡,投效内志的总督伊本·绍德。
这期间阿卜杜拉由于桀骜不驯,饱尝鞭笞与监禁。后来他转往科威特另谋发展,再度因偷香窃玉被捕。他出狱后前往哈伊勒,成为当地埃米尔伊本·拉希德的随从。不幸,在此期间由于与上司不睦,竟公然以马棍暴行犯上,结果也挨了一顿毒打。他在狱中伤势逐渐痊愈,出狱后再度投入茫茫世间。
当时正在建筑汉志铁路,于是他前去应征,以出卖劳力谋生。然而一个工头因为他在中午时打盹而扣他薪水,他愤而一刀砍下工头的头。土耳其政府将他逮捕入狱,他发觉在麦地那狱中的日子很不好过,于是越狱逃到麦加,他善于骑骆驼,因此觅得在麦加与吉达间跑腿的工作。他至此终于安顿下来,也挥别年少轻狂的荒诞生活,将父母接到麦加定居,并利用替商人与强盗跑腿赚来的佣金当资本,开了一家店让父母帮忙照料。
阿卜杜拉发迹后一年,有一次在跑腿时遭劫,骆驼与托运的物品全被抢走。货主以他的店抵债。他遭此变故,只得投身行伍,在骆驼警察队中任职。他屡建奇功,窜升成一个小警官,但也屡因持匕首与人格斗或口出脏话而引人侧目。有一次,他与一个亚提巴人一言不和,竟当着谢拉夫谢里夫的面拿刀刺杀他。
谢拉夫盛怒之下,严惩阿卜杜拉,差点将他给折磨死。他痊愈后,再度投效谢拉夫。在战争爆发后,他成为费萨尔阵营中的亚格利人带队官伊本·达希勒的勤务兵,渐渐闯出点名气。但伊本·达希勒因为在沃季的那场兵变而被剥夺兵权,成为使节。阿卜杜拉仍怀念军旅生活,所以伊本·达希勒写了封推荐函,举荐他来投效我。
推荐函中说,阿卜杜拉两年来忠心耿耿,但目无尊长,寡廉鲜耻。他是经验最丰富的亚格利人,几乎每位阿拉伯王子他都服侍过,也总是因犯上而被每个王子鞭笞与监禁后解雇。伊本·达希勒说,那哈比的骑术只略逊他一筹,是个骆驼专家,而且勇猛强悍,不知危险为何物。事实上,这正是我想寻觅的随从,所以我立刻雇用他。
阿卜杜拉在投效我期间只被监禁过一次。那次是发生在艾伦比的总部,一个宪兵司令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给我,说有一个野蛮人拿着武器,坐在总司令的门前台阶上,毫不反抗地被带到警卫室,他在警卫室内猛吃橘子,像在参加吃橘子比赛,还声称是我儿子,也是供费萨尔差遣的狗儿之一。当时橘子正缺货。
阿卜杜拉就这么首次体验到以电话交谈是何种感觉。获释后他告诉宪兵司令,如果所有的监狱都有他们这么好的设备,住起来一定很舒服,然后扬长而去。他坚持必须随身携带枪械,后来也获得合法携带刀、匕首、手枪、步枪的许可证。他拿到许可证后,第一件事就是拿着香烟到警卫室请那些宪兵。
阿卜杜拉替我审核前来应征的人,也多亏他以及我旗下的另一位带队官查基(一个中规中矩的军官),我身旁得以聚集了各路英雄豪杰。驻阿卡巴的英国军官称他们为杀手大队,但他们只听我的命令才会开杀戒。或许别人以为他们都只听命于我,目无他人。然而我不在营中时,他们其实也对马歇尔少校相当友善,还常拉着他大谈骆驼经、它们的血统与疾病,从早谈到晚,让马歇尔听得晕头转向。马歇尔耐心十足,所以他们之中总有两三个天一亮便聚精会神地坐在他床边,等他一醒来就与他大谈骆驼经。
这支队伍有一大半(九十人中有将近五十人)是来自内志乡村的亚格利人,以善于照顾骆驼闻名。亚格利人向来唯利是图,若嫌薪饷太低便会怠工,因此声名狼藉。然而阿拉伯起义期间最英勇的行为却也是一个亚格利人所缔造,他曾两度由下水道游入麦地那,调查过该城之虚实后,再回来向我们作完整的报告。
我付给他们的薪饷是一个月六镑,这是军中付给人连同骆驼的标准薪饷,但我让他们骑我自己的骆驼,所以他们算是赚到了,使这份差事成为令人艳羡的肥缺,我在招兵买马时自然有更多机会可以精挑细选。由于我的工作安排,我比大部分的人忙,老是在长途跋涉兼程赶路。通常阿拉伯人都将自己的骆驼视为财富,不愿像我这样赶路以免累坏骆驼,这种赶路方式也会将人累垮。
所以,我必须挑选最善骑的骑士,骑我自己的骆驼。我们以高价收购腿力最强、最健壮的骆驼。在它们太疲惫时,我就将它们送入营中的骆驼医院调养生息,骑士也可顺道休养。查基负责评估每个人的体能状况是否适合上路。
众人都以加入我的护卫队为荣,后来也几乎像是一支灿烂夺目的专业部队。他们打扮得像一整园的郁金香,万紫千红,色彩缤纷,除了白色外什么颜色都有——因为我一向穿白色,他们不想与我抢风采。他们可以在半小时内准备就绪,一口气骑上六个星期,那是我们带粮食所能行走的上限。他们认为带着行李队同行太丢脸了。他们可以在我一声令下后日夜兼程赶路,而且以不喊累为荣。如果有新进人员在嘀咕,老兵会立刻施以严词呵斥。
如果我要他们冲锋陷阵,尤其是对付土耳其人或外人时,他们一定会像拼命三郎,有时我不希望他们做得太过火,他们却也收煞不住。若有人违规,便由他们互相鞭笞当惩处,他们也都有接受重赏与重罚的心理准备,还会在营中大肆吹嘘自己的赏金与惩罚。这种玩命的狠劲也使他们足以应付任何行动、任何风险。
阿卜杜拉与查基担任我的左右手,负责管理他们,我们的要求严格,但只有一个因吃不消而打退堂鼓,其他人虽然都仍只是青少年,但被这种出生入死、吃得好、高薪的生活吸引,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甚至以吃苦为乐。在重心灵轻躯体的东方人心目中,替人卖命与从事其他行为一样正当。这些少年以供人驱遣为乐,不在乎肉体受到折磨,认为如此可以使他们的心灵得到更大的解脱。他们几乎觉得当奴隶的体验胜过当主人,而且也省得每天劳神费心。
所以阿拉伯人的主仆关系,比起我在别处见识到的更自由,但也更有拘束力。仆人担心受到法律的刀剑制裁及主人的鞭笞处罚,不是因为刀剑会夺走他们的性命,或鞭笞会使他们遍体鳞伤,而是因为那是他们曾矢志效忠的象征。他们自甘卑贱,乐于为主人抛头颅洒热血,因为他们在精神上可与主人平起平坐,而且他们的主仆关系也是你情我愿,毫不勉强。这种似有若无的主仆关系绝不会发生羞辱、牢骚与后悔等情况。
在双方维持主仆关系期间,仆从若因懦弱而无法履行职务,将会蒙羞。他们若在事后得以幸存,往往会借由体罚来排解心头的羞愧。在我们队上,没有恐惧,因为他们都基于爱国情操,认同我们的目标——或认同费萨尔。由于有这个目标,他们不那么强调体罚,而且效忠也是有崇高理想而不是自甘为奴。我们的队员为了这个目标全心奉献,无暇顾及个人荣辱,为了这目标也愿意牺牲性命,甚至愿意牺牲战友的性命——这对他们而言,比牺牲自己性命难上数倍。
在我们眼中,理想超越了个人,成为新的行事准则。然而,这种超越个人的特性,也使理想变得无法持久,它的原则成为一切以行动为依归,为了实践理想不眠不休。所以理想终会幻灭,使奉行者精疲力竭,追求的目标转眼成空。
然而,我这支队上的阿拉伯人仍坚持着这个理想,并借着严格的管理使他们的行为合于规范。何况,队上的成员来自三十个不同的种族,各有各的血海世仇,若非我从旁监督,恐怕每天都会彼此残杀。彼此之间的嫌隙使他们无法联合起来抵制我,而他们不同的背景则让我触角宽广,从阿卡巴到大马士革,从贝尔谢巴到巴格达,都可以深入进行了解。在我服役期间,这支部队共有六十人死亡。
我为求公正,迫使自己的身体与我的护卫队站在同一阵地,要求它忍受同样的劳苦。情况对我不利,气候也会夺走人命。我在冬天比他们耐寒,不畏霜雪;在酷暑时,他们则比我耐热。在耐力上,我与他们难分高下。我在战前便常自我磨炼,我曾试过大吃一顿,然后两天或三四天不进食,之后再暴饮暴食。我以不按常规进食当作我的常规,也借着一再不按常理出牌使自己习惯不墨守成规。
所以,基本上我颇能适应沙漠生活,既不觉得饥饿,也不觉得饮食过度,更不会为食物而烦心。我在行军时可以在两口井间滴水不沾,也像阿拉伯人一样,在有水可喝时,一口气将昨天与明天该喝的水一口气喝光。
同样的,虽然睡眠对我而言仍是世上最大的乐事,我却仍能以在鞍座上左摇右晃的夜行军来取代睡眠,或在并未过度操劳的情况下赖床贪睡。这种几年来养成的率性而行的习惯使我特别适合这种生活。不过,当然,对我而言这种习惯一半是出于自我磨炼,一半则是情势使然,和阿拉伯人一样,我也是苦过来的,并非得来毫不费工夫。不过我的意志力比他们强。他们在我意气消沉前便已心灰意冷,相较之下,我看起来似乎比他们更吃苦耐劳,而且精力充沛。
我不敢探究自己的意志力极限为何。精神与物质相对立这种观念,也就是阿拉伯人“摒绝自我”的基本理念,对我毫无帮助。我达成摒绝自我的方式与他们正好反其道而行,我认为身心是不可分的:我们的身体、宇宙、我们的思维与五官都是同一种元素的不同外观。我的价值观使我认为,抽象与具体对立的情况,并不比英国的自由党与保守党间的对立更严重。
参与起义行列更强化了我的虚无主义理念。我们在起义期间,经常看到人们自愿或被迫面临残酷的耐力极限,然而从来不曾出现过体能的崩溃。崩溃总是肇因于道德的脆弱,侵蚀了肉体,而肉体则无法控制意志。我们在骑骆驼时,已由形体中抽离,对肉体与触觉都已失去意识。每隔一段时间,这种兴奋感消退,我们又对自己的身体有了感觉,却认为我们的身体达到最高境界,不是为了充当精神的媒介,而是要以排泄物对大地施肥,因而带着一丝敌意,深觉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