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你不知我知的世界(上)

不止一次说了,时间这种东西是一个异常微妙的存在,它有时候可以让人错把一秒当成一个世纪,也有时候能让一个世纪一眨眼就飞奔而去。

从糖醋鱼依依不舍像生离死别一样和我告别并被小月强行拽走到现在,仅仅只过去了一分钟,离老李预定的行动时间还有四分钟。但是我硬生生的感觉最少过去了三四个小时,明明毕方他们吵吵闹闹的声音还能从远处依稀传来,可我就觉得他们离开我最少也有了数千公里的路途。

看,这现代诗多有韵味,绯句之神在此刻一屁股呼我脸上了。

“老狗,你丫干什么呢?”我扭头看着老狗蹲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手上抠抠嗖嗖的不知道干什么。

老狗继续手上的动作没停下来,但是一脸兴奋的看了我一眼:“这边石头不错,我捡点回去雕雕小人儿。”说完他补充一句:“以后云游四海行侠仗义的时候就指望它过日子了。”

“你至于么你?”

老狗郑重的点点头:“人啊,还是得有一技之长,又不能跟老王八一样靠抢银行过日子,年前我托隔壁酒吧老许他闺女弄了一批这种玩意去北京798卖,卖的还不错,赚了三四千呢。”

我愣了愣:“钱呢?”

老狗抬头看了我一眼:“不都让你们给吃了,你当你们那阵子天天三文鱼吃吃,大闸蟹吃吃。那钱哪来的?”

我咳嗽了一声:“我了个去,你弄点钱就干这个了?”

老狗点点头:“三文鱼七十多一斤啊,我一次买了二十五斤,大闸蟹也六七十呢。你当够吃几天?”

我刚要接茬,在一边做完扩胸运动的金花打断我:“你们能聊点有营养的话题么?”

老狗站起身把一捧石头塞进自己口袋,然后很端正的跟金花说:“大闸蟹和三文鱼都是很有营养的,多吃鱼虾蟹能补脑。”

金花冷笑一声:“那要让你变聪明,鄱阳湖都不够你一人吃的。”

老狗挠挠脸:“你什么意思啊你?”

我掐了一下金花的脸:“别老欺负老狗。”

金花点上一根烟,就势把脑袋靠在我肩膀上:“还有多长时间。”

我掏出小百合的手机看了看:“还有两分钟吧。”说完,我冲老狗说道:“你准备准备吧,这边倒计时了。”

老狗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纣王的墨镜,带上之后整个人的气质完全就变了,果然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刚才素颜的老狗纯粹就是帅,眼睛里的天真无邪把他的内心给出卖了。而现在老狗的傻逼眼神被遮住了之后,居然会有一种坏坏的邪气凛然的潇洒不羁,再配合着他一身干净利索为了回家特意穿上的牛仔裤和一半夹在裤子里一半露在外面的白底紫色暗花衬衫的放浪造型,那绝对就是一个迷倒万千少女把谈恋爱当本职工作的偶像剧里的富家少爷的典型形象。

连金花看到老狗的样子,都不由自主的点头称赞:“真是好帅。不但帅,还一股阳刚味。”

不过老狗可能没听见,只是低头看了看那块他已经带了十多年的我和李子他们送给他的手表:“差不多了,先让金花戳火灵的屁股。然后你戳闻仲的屁股。”

我点点头,把那个玻璃锥子递给金花,不过我总觉得老狗这王八蛋说话的味道有点怪怪的,可具体怪在什么地方,我又一下子品味不出来。总之就是怪怪的。

接下来的事,除了火灵跟着金花钻到石头后面,接着听到火灵一声娇嫩婉转销魂噬骨的呻吟比较充满激情之外。后面的事,我实在不愿意把它装入记忆……

不过那个只有一半的面容可怖的头像在被这个锥子吸完血之后,几乎是瞬间就烟消云散了,而那个锥子也因为他们两个人的血液而突然变得滚烫,那种连我这个烧锅炉专业户都能感觉到的明显的灼热。

接着,随着那个锥子变得通红,老狗一手搂着火灵的腰、背着闻仲,冲我做了个OK的手势之后,瞬间就消失在我面前。真他妈让他占到大便宜了,火灵可是略输给金花的……尺寸。

等到那个锥子散发的温度已经让周围的青草变成焦黄色的时候,我按照老李的吩咐,把它狠狠的往天空抛了上去。

它刚离开我的手大概两三秒的时间,就这么突兀的爆裂开来,好像电视经常出现的美国人的云爆弹一眼,剧烈的声响伴随着猛烈的冲击波,硬生生的把周围的一切都夷为平地,就连刚才遮蔽火灵打针的那块大石头都变成了一大片白乎乎的石灰粉。无数的小石子撞击在四姑娘盾上发出噗噗的闷响,把四姑娘盾震得泛起阵阵涟漪。

而能见度因为四散的灰尘遮蔽而急转直下,身在爆炸中心的我,几乎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只有一片白乎乎的粉尘团。

我扭头看了看金花:“你没事吧?”

金花点点头,仍然是一副干我屁事的样子,抽着烟,靠在我肩膀上。从耳朵里取下一个MP3的耳塞,塞到我耳朵里。MP3里正播放着小李子的最爱,那首高亢激昂的爱情买卖。

不过虽然我什么都看不见,但是在爱情买卖之外,还有一个浑厚的呼吸声,按照武侠小说里的定义,有这种牛逼呼吸声的人,最少都有一个半甲子的功力。

当山上的小风,把原本遮盖在我们面前的石灰沫子吹散之后,我和金花的面前赫然出现了一个庞大硕大最少十五米的大怪物,虽然形状是个人,但是从脸上狰狞的表情还有红得发紫的皮来看,这孙子肯定不是个人。

不过它的长相也还算是可圈可点,没有老狗变狗人的时候那么暴躁,但是整体气质上更像一个神经病,感觉就好像这孙子是塔利班训练出来的,从它身上一波一波往外散发着神经病的气味,对的,就是神经病的气味。

我和金花抬起头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大块头,它好像还没发现我们,正抬起头做出一副拥抱太阳状,其实对于这个行为,我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家伙一半被捂在男士裤子里一半被捂在女士裤子里,见到太阳的机会可是屈指可数。

我见这家伙还是在疯狂的晒太阳,虽然这么贸然打扰别人很不礼貌的,但是我要拖到老李把岐山门打开,还不能让它跑咯,这个几乎是挑战我道德底线的任务,让我这个职业酒吧服务生情何以堪。

“嘿,哥们!这边还有人呢!”我竭尽全力扯开嗓子冲面前这个红人喊着,我很是希望它不要再把我当空气了,因为按照西游记里的设定,大圣哥在从石头里蹦出来之后三五分钟就跑出去纵情山野了。

果然,它听到我的声音之后,收回了拥抱太阳的双手,蹲下身子看着我和金花,它那张跟没毛的猴子屁股一样的脸离我和金花仅仅不到一米的距离,它的眼睛像一个装满黑墨水的避孕套,黑漆漆的而且还很浑浊,看上去就跟死鱼眼睛无比相像。

我见它注视到我和金花,于是冲它挥挥手:“你好。”

金花也懒洋洋的挥挥手:“你好丑。”

而这个猴屁股一般的大块头好像听不懂我们说话,只是很好奇的看着我们俩,接着伸出一只极恐怖毛绒的大手试图抓金花。

看到这一幕,我冷不丁的想起金刚,就是那个为心爱的女人在世界上最高的楼上打飞机的金刚。

那手就跟起重车的吊臂一样,照着金花就抓了过去,看上去确实很有心理压力,如果放在一般的姑娘身上,尖叫都是最轻了,八成都会做小鸟依人状把我的胳膊搂在怀里,接着战战兢兢的把头埋在我肩膀上,向我寻求保护。

可金花姐面对这双大手,居然做出了一个完全出乎我意料的动作,她居然把还没熄灭的烟头迎着那只毛茸茸的手就送了过去。

其实我个人感觉,这件事两方都有错的,毕竟两方如果互相不认识的话,男方是不能比女方先伸手示好的,而金花就算觉得屁眼人不礼貌,也实在不应该用烟头去烫人家。不过总的说来,还是因为这个屁眼人没什么文化,算是吃了文化的亏。

当然,因为金花烟头的这一烫,这个据说最残暴最凶恶的修罗,莫名其妙的就发脾气了。像世界上所有大猩猩一样,它垂足顿胸不停用拳头和脚掌试图猜爆四姑娘围成的那个小球。

在它看来的小球,其实直径最少有两米五……

不过情况是显而易见的,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挑逗它的G点,让它持续的暴怒,直等到老李形容的金光万丈从山的那一头陡然绽放的时候,我就要用最深情的声音呼唤麒麟哥。

说实话,我更在意麒麟哥每次出现必须给我的那个拥抱,我现在是个有家室的人了,老是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拉拉扯扯的,总不是个办法。

而现在,挑逗这个屁眼人的任务完完全全落在了金花的身上,而且金花还乐此不疲,时不时绽放出开心的笑容。

我歪着头看着金花,突然感到一阵深深的战栗,难怪这个女人连那个麒麟哥都不愿意跟她多说话,要是什么东西落她手里,那绝对就是一出少儿不宜的悲喜剧。

所以,我在想,如果我现在摸一下金花的胸部,她应该不会在意的,因为她的心情明显很好。

而就在我准备伸出手指去戳一下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我脚底下发出猛烈的抖动,那种抖动不像地震,而且一种很诡异的颤抖,就好像一个大齿轮正在奋力搅动一条最少有火车头那么粗的铁链子发出震动。

震动刚刚停止,山的另外一边果真像老李说的一样,爆发出万道霞光,那光芒一束一束的,看上去就跟几十万个聚光灯一起朝天空齐射的感觉。

一看到这个明显的信号,我下意识的用我这辈子到现在为止最大的声音大声喊道:

“麒麟哥!回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