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景衍在涅槃寺待了整整三年,春日走水,夏日毒虫,秋日疫病,冬日盘蛇,这些对他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他若不时刻警醒度日,这会子早就不知道死在哪里了。
因此,他方才只往门外一站,便发觉了这间屋子里有人。
“阁下还不肯露面吗?”
忽闻一阵风入耳,山水花鸟四扇屏风榻床的帘幔陡然吹开。
门窗四闭,何来风声。
萧景衍心道,这人好厉害的内力。
纱光倾拽间,隐约可见当中黑衣褶袴影影绰绰。
榻上那人悠悠开口,“你不怕我?”
萧景衍上前一步,“你若是要害我,那伙人追上来的时候,你早就声张起来了,可你并没有,由此可见,你我之间,并非敌人。”
那人笑了笑,旋身而出,立于当地。
竟然,是个女子。
只见她一身黑色袍裳,宽领窄袖,裤管散开,一头乌发用一支月白色的鹿骨斜斜扶住,头戴毡笠子,腰系番束带。
萧景衍打量着她,微微皱眉,“你是魏人?”
女子开口,说的却是一口流利的大梁口音,“怎么,你怕了?”
“这儿是大梁境内,建康城中,守卫最是森严,要说怕,也应该是你吧。”
女子冷哼一声,“你们大梁的军队,压根就不入我的眼。”
“那么,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听说过十步门吗?”
萧景衍神色一肃。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1]
萧景衍从前做皇太子的时候,曾听大梁密探来报,十步门是北魏势力最大的杀手组织,江湖刑堂遍布四境,凡有十步门出没的地方,风声鹤唳,人人胆寒。
“莫非,你就是十步门门主狄川?”
女子摇头,“你太抬举我了,我不过是十步门中的一个无名小卒罢了。”
“我听说十步门中的门人凡有所出,必见鲜血,所以阁下今日来此,是来杀谁的呢?”
女子抬手压了压斗笠,“我此行并未禀报门主,我来这儿,不为公事,我同你们一样,是来芳菲楼寻人的。”
萧景衍心中一动,“你也是来找芸娘的?”
女子走到窗边,凭几而坐,“许多年前,我为了完成一个刺杀任务只身来到大梁,那时我刚刚进入十步门,武功差劲得很,差一点就死在大梁了,幸亏芸娘救了我,伤好之后,我回到了十步门,这些年事情太多,我总也抽不出空来,好容易有时间出来看看我的救命恩人,结果,她已经不在建康了……”
女子叹了口气,“天地之大,我竟不知,要去何处寻她。”
“在你的印象中,芸娘是个什么样的人?”
“芸娘嘛……”女子微微眯起眼睛,陷入了深深的回忆,“她是这个世上最好看最善良的女孩子,私以为,她值得这个世上的所有美好。”
“所以,你觉得芸娘不会撒谎,是吗?”
“那倒不一定。”
“怎么说?”
“谎话也不全然是坏的,要看谁来说,怎么说,当初芸娘救我,就是对着别人撒了慌,可这并不影响她是一个好人呀。”
萧景衍点头,“有些道理。”
“我方才听你们二人说话,提到了另一个名字,叫云,云什么?”
“云昭,他是三年前的一个太学士子,一举夺魁,却在拜官授职的前夜死在了芳菲楼。”萧景衍指着面前锦窗,“当时,他就是从这儿摔下去的,芸娘作证,他是意外失足而死的。”
萧景衍顿了顿,补充道,“我当时查过他和芸娘的关系,他们之间似乎有些感情。”
女子低声重复了一遍,“云昭……哦,我想起来了。”
“我当年在廷尉狱查出了一点头绪,据卷宗载,云昭尸体上的致命伤在颈部,而非头部,但按照常理,人在下坠时最先着地的应该是头部,所以我怀疑,芸娘对云昭因爱生恨,这才做了伪证,毕竟彼时的云昭一举夺魁,前程似锦,他很有可能瞧不上芸娘了。”
女子摇头,“你猜错了,他与芸娘的确有情,不过,并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种男女之情,而是,姊弟之谊。”
萧景衍愕然,“你说什么?”
“云昭是芸娘的弟弟,芸娘是云昭的姐姐,他们的父亲原本是地方上的乡贤,后来家产田庄尽数被世家吞灭,芸娘为了凑足银子,继续让云昭安心读书,不得已才来了芳菲楼做了楼中娘子,连自己的姓氏也从‘云’改成了‘芸’字,为的便是不辱云家门楣。”
“既然如此,云昭为什么不告诉别人,她是他的姐姐呢?”
“读书人最重清誉,即便云昭愿意承认,你觉得芸娘会同意吗?”
萧景衍沉默了。
“芸娘最疼这个弟弟了,为了他,她连自己的这一辈子都不在乎了,她不可能亲眼看着弟弟死在自己眼前,还能无动于衷地去作证,除非——”
“除非作证的不是芸娘。”
女子没有说话,抬指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衣裙悉悉索索的摩挲声擦过房门外,一脚轻,一脚重。
萧景衍听见刚才那个和季青混在一处的那位娘子的声音,“杜公子今日是怎么了,怎么发这么大的脾气,把奴家都给吓着了。”
另一个人的鼻子直哼气,“别提了,越说越来气,走走走,去你房里吃酒。”
邻间的房门“砰”地一声关上了,男欢女爱,不绝如缕。
女子翻了个白眼,“我先走了,省得在这儿听这些风流之音,对了,你住哪儿,我会在大梁待上一段时日,如果有了芸娘的消息,我们也好互相通个气儿。”
萧景衍想了想,说道,“太学,如果有了消息,你去太学找我,我若不在,你就找一位姓阮的娘子。”
“好。”
说罢,女子翻窗便要离开。
萧景衍连忙叫住她,“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身形一闪,遁入黑夜。
利落明快的声音扶云而上。
“我姓花,单名一个姹字。”
太学。
文超然今日走得匆忙,把自己的白幍落在了学里。
文南受父所托,过来帮他取东西。
文南找到了东西,路过乐馆时,瞧见里面隐隐透着烛光,推门而入。
阮如玉伏在案上,似乎已经睡着了,文南迈着碎步,小心上前,轻声唤道,“如玉。”
见她没有反应,文南只得轻轻推了推她,“如玉,醒醒。”
阮如玉睡眼惺忪,懵懂抬眼,“文南?”
“你怎么睡在这儿了?”
阮如玉掩面打了个哈欠,“明日要去襄阳王的府邸一趟,就想着今晚贪点黑,先把手头的几件事情做完。”
文南心疼地看着她,“你眼圈都乌青了,一看就是这几天没休息好,还贪黑呢,自己的身子还要不要了。”
阮如玉笑了笑,“没事的,我又不经常这样。”
“不行,你现在必须马上回府睡觉。”
文南不由分说,拉起她来,又唤,“小菁,快帮你家姑娘收拾东西,回家了。”
她一连叫了好几声,却是无人应答,还是阮如玉想起来,说,“我本来是想在这儿过夜的,因为没有多余的床铺,我就叫小菁先回去了。”
“你呀你,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啊,乐馆今天白天才发生那样的事情,你就不害怕吗,你还自己一个人歇在乐馆里,你真是……”
“好啦好啦,我可是阮家的女儿,谁敢招惹我,量他们也没有那个胆子。”
文南苦口婆心地劝着,“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你要是再敢以身犯险,我就让我父亲撤了你的乐师之职,看你以后还逞能不逞能了。”[2]
阮如玉一面低头收拾东西,一面反驳,“我的官职,你可撤不了,少拿这个来吓唬我。”
文南撇撇嘴,“是是是,你是大梁闻名遐迩的才女,出身清流,家世不凡,又有襄阳王时不时帮衬着,我怎么能管得了你呀。”
阮如玉听出她话里的酸意,笑道,“你吃酸枣吃多了吧,去去去,别和我在这儿犯浑。”
文南笑着搬过她的脸,“答应我一件事,我马上就闭嘴。”
“你说。”
“你明日不是要去找襄阳王吗,带上我。”
“啊?你找他做什么?”
文南红了脸,“那你就别管了,你就说答不答应吧。”
阮如玉无奈,“你如果一定要去,我带着你就是了。”
“好欸!谢谢如玉!”
文南开心地亲了她一口,“就这么说定啦,明儿一早,我去阮府找你!”
阮如玉整个人愣在那里。
什么情况。
她刚才……居然被一个女孩子轻薄了?
苍天啊。
文南才不管这么多,拉着她就往外跑,“快快快,我有车马送你回家。”
文南从小是被当成半个男孩子养大的,性子直率,洒脱奔放,对她而言,亲吻就是朋友之前表达喜欢的一种方式,她才没意识到,自己给阮如玉造成了多大的困扰。
可能是因为这个吻,当晚,阮如玉梦见了已经好久都没有梦见的萧景衍。
说起来,他们虽然有过婚约,但萧景衍为人一向克己复礼,他们之间最亲密的接触,也就是他抱她去摘开在最高处的红梅了。
这样好的一个少年郎,最后连个吻都没给自己留下,她心里怎么能不遗憾呢。
因此,在梦中,她抬手揽住他修长的脖颈,抚摸他硬朗的颊侧,轻声唤着,“随之。”
然后,她毫无顾忌地吻了上去,一边吻,一边落泪,“随之,别走。”
泪眼朦胧之际,萧景衍的脸居然变成了裴义的模样。
阮如玉微微有些错愕,她看见萧景衍的脸和裴义的脸逐渐叠在一起,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长卿,我没有走,我一直在你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