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救赎

翟一瑾摇头,她不想要这些,她清楚自己现在的定位。

若是时代没有变化,也许她会现在考虑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全部让邬忱如数奉还。可是现在,她连M&C集团的小项目都看不懂。

十年的变化不光光是城市,也是所有文化差异。

三年就足以让一个集团作出翻天覆地的改变,更何况十年之久。

她不是天才,也没有多聪明,她做不到的。

“十年的发展和变化太大,一时半刻,我做不到能把十年的东西完全消耗。”翟一瑾的声音低沉:“你抢走也是你凭自己的实力抢走,我没什么好说的。”

邬忱的心脏有些疼,还是继续说:“你有一天,你想要回去,我给你。”

“我的东西,是我的别人抢不走,抢走的都不属于我。”

况且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金钱除了能满足物质所需,别无用处。

十年间,最后一点人际关系也没有了吧。

虽然翟一瑾的心理年龄停留在二十二岁,但很多事情她都通透,明白的很。她拿得起放得下。

吹完头发,邬忱给翟一瑾盖好被子。

“睡吧。”邬忱轻声道。

翟一瑾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又睁开:“如果我想起来,我会找你报仇吗?”

“会,那时候我肯定不说一句话,你想去哪里我都同意。”

翟一瑾还有些问题,对自己的记忆停留在十年前,她有很多想要知道的:“那你想让我想起来吗?”

邬忱很坦然:“不想。”

“怪不得我会喜欢你,你怎么这么让我又爱又恨?我开始好奇,十年里,我对你的态度。”

“你不该好奇,有一天你会想起来的。”

邬忱不想骗翟一瑾,即便翟一瑾想起来,他们只能回到以前,无解的状态。

后期,翟一瑾就没问那些问题。

她很快就睡着了,很累的好不好,体力跟不上当然要睡觉。

但邬忱怎么也睡不着,他怀里的人很暖和,就缩在他的怀里。可能心里藏着事儿,很多压抑的情绪在心里。

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爱一个人爱到极致。

早上邬忱送翟姜可上学,留好早餐。

现在都是邬忱送翟姜可上学,看着翟姜可进了幼稚园才去工作。

别墅内,翟一瑾吃着早餐,没什么事情做。

还别说,邬忱做的早餐挺好吃的。她刚刚看了一圈,这里很干净,一尘不染。看上去也没请个保姆小时工,都是邬忱一个人收拾啊。

邬忱有工作,翟一瑾就没打扰,叫上荀晓星出去玩。

“天呐,经纪人,那一定有很多好看的小哥哥小姐姐吧。”翟一瑾两眼放光,就差把自己的饿需求写在脸上:“那我看的电视剧,是不是很多都是你的艺人?”

“有是有,但都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你不感兴趣的。”荀晓星两手一摊。

“我喜欢什么类型?各式各样的我都喜欢。”

“不是吧,你现在说的话我应该录下来,我当时要给你介绍,你死活不要。现在和邬忱不挺好的,怎么就想要了呢?”

“守着一个多难受啊,肯定多一个更舒服。”

翟一瑾捂着脸,她当然不可以把自己的生活围绕一个男人转,这根本就不是她。..

她喜欢弟弟,把弟弟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多有成就感。

所以翟一瑾一直喜欢弟弟,口味从来没有改变过。大叔级别的,都已经定型了,相互玩,没意思。

荀晓星一听翟一瑾想找对象。立刻给翟一瑾看手机。

“喜欢哪个,我今天就给你介绍。”

翟一瑾翻开手机,每一张的弟弟都很帅,有一张最帅,她看一眼就惊艳了:“这个这个,长得真正。”

“秦风?”荀晓星瞪大眼睛,没想到翟一瑾选这个:“你认识他啊,根本不需要我介绍。”

“我认识他吗?我还认识这么好看的弟弟呢?”翟一瑾眯起眼睛。

“当然,你还拒绝了秦风。”

“天呐,我是多有病。这么好看的弟弟,我干嘛要拒绝他!不行不信,我还有他的联系方式吗,我要和他再续前缘。”

结婚怎么了,她开始想和邬忱离婚。

她最讨厌婚姻和孩子束缚她,即便她不知道十年后的自己到底经历了什么才选择和邬忱结婚,然后有个孩子。

反正现在的她就是很不喜欢,甚至无法接受。

失忆前后,翟一瑾的变化有点大。荀晓星一时半刻都反应不过来,原来二十二岁的翟一瑾这么欢脱。

荀晓星指着照片上的秦风:“你不是说秦风跟精神病似的,你不要吗。”

“这么可爱的弟弟,精神有问题?太可惜了吧。”翟一瑾表示惋惜:“还有得救吗,没有就算了,我不接受有问题的弟弟。”

“也不是。”荀晓星摆手,不想和翟一瑾多提秦风。

任何一个男人都行,秦风还是算了。

现在秦风已经不是艺人,早就转行。人家现在是总裁,身价几十个亿。当初跟她混也只是想隐藏自己的身份,她就是被利用的那个。

翟一瑾砸砸嘴,觉得很可惜。

她可以陪一个男孩子成长,但不会陪一个男孩子长大。

“走走走,我带你去敦煌,里面存了我可多的好酒。”荀晓星搓搓手:“你一生病,都没人陪我喝酒,今天去。”

“走走走,我早就想喝,在医院的时候就想。”

一听去酒吧,翟一瑾两眼冒金星,都放光。

她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酒吧。在里面泡着,遇见各色各样的人,心情好不好都没关系,进去都是好心情。

进了敦煌,跟别的会所一点都不一样。

翟一瑾伸了个懒腰,坐在卡座上:“一看你就是总来,直接给你留了座位。”

“萧树开的,你也总来,别说我。”

“你男人?”翟一瑾的懒腰伸了一半,她眨眨眼睛,就想抱荀晓星的大腿:“以后你就是老板娘,到时候我点最贵的酒,最便宜也只喝路易十三。”

“是啊,以后你喝酒,我请客。”

翟一瑾只把自己当二十二岁的人,喝酒蹦迪,没有一个落下。

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在没有爱的世界里,只有短暂的喧嚣才能忘记白天的孤独。

这也是她自己的保护色,变成她的生活。

无人救赎,她连自己都不嫌救赎自己,更别说别人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