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及时行乐

一个男人走过来,长的文质彬彬,穿着也西装革履,看上去身上的物件都价值不菲。

荀晓星将男人拉过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新男朋友。”

“男朋友?”翟一瑾瞪大眼睛,她看了眼男人,低声问:“萧树呢?不是……你怎么就找新男朋友了?”

“我跟萧树早就过去了。”荀晓星不以为然,反倒笑嘻嘻地问:“帅不帅?”

翟一瑾无奈,真想给荀晓星一巴掌,最好把她扇醒。

萧树多好一个男人,长得帅,年纪轻轻就是三甲医院的副院长,家里有权有钱。关键是,萧树对荀晓星也好啊。

如果她是荀晓星,遇见这么好的男人就嫁了。

“你好,我叫巩嘉瑞。”男人伸手:“很高兴认识你。”

翟一瑾礼貌地回握:“你好,翟一瑾。”

“总听晓星说起,我知道你。能让晓星如此赞扬,你肯定是个很优秀的人。”巩嘉瑞微笑。

“也没有。”翟一瑾笑了一下。

她哪里优秀,她过成现在这个样子只有失败,她一败涂地。

翟一瑾自嘲一下,有些酸楚。

到如今,也有人认为她优秀,她自己都不这么觉得。

荀晓星赶紧发誓:“绝对没说你坏话……走吧走吧,我们都好久没见了,你怎么比我还忙呢!”

“也不是忙,就是出不来。”

“邬忱把你看的那么死?他至于吗,怕你跑了?”

“最近还好,他没怎么看着我。”

也是她吵得太凶,邬忱不敢关她。只要她做的绝一点,表现出被关起来的暴躁。邬忱若是心疼她,就不会把她关起来。

只要是喜欢,在某种程度邬忱一定是被动者。

邬忱的所有喜欢都是她未来扳倒邬忱的利器,她一定会好好利用,好的坏的通通还给邬忱。

翟一瑾和荀晓星走在前面,巩嘉瑞在后面跟着。

要说巩嘉瑞长得帅,确实挺帅。可除了帅看不出哪点出众,就是脸和家世好一些吧。

“你喜欢他?”翟一瑾问。

“谈不上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都是成年人。”荀晓星摆手,她从不说喜欢,只看合不合适,能不能进她的鱼塘:“就是觉得人还不错,能处。不行再换呗,我又不会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

“我真觉得萧树不错,要不你……”

“好马不吃回头草。”荀晓星赶紧打断,她受不了一个想跟她谈婚论嫁的男人。

为什么要结婚?

不结婚,她可以有很多个选择。结婚了,只能认准一个。

她干嘛那么想不开,明明鱼塘有很多条鱼。各种珍贵稀罕的鱼都有,她为什么要逮着一只鱼不放!

只要她的鱼塘够大,能装下很多条鱼。

荀晓星问:“我还没说你呢,秦风怎么样?他也是我喜欢的那款,可惜心思不在我这儿。”

“别说他,我头疼。”翟一瑾捂住脑袋,她最近和邬忱闹矛盾都是因为秦风:“那个弟弟可不像表面那么简单,他竟然能调查出我和邬忱。”

“他们家做矿石生意,当练习生也是玩玩。我觉得不错,就介绍给你了。”

“我真的谢谢您。”翟一瑾拍拍荀晓星的肩膀:“别给我介绍了,我现在跟邬忱表面还不错,目前为止我不想打破这种平衡关系……对了,我想开公司的事情不能让邬忱知道。”

“我懂,放心吧,我不会说。”

翟一瑾点头,荀晓星很聪明,肯定会给她保密。

她做事也要小心些,绝对不能在邬忱面前露出破绽。她会一点一点抢回她曾经的东西,邬忱给她的痛苦,她也会还回去。

喜欢……

多么可笑而又轻飘飘的两个字,听起来也居无轻重。

翟一瑾看向身后的巩嘉瑞,自己也不愿意当这个电灯泡:“我也就和你说这事儿,既然你约会我就不打扰你了。”

“哪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你别回去,巩嘉瑞你回去。”

“别啊,多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我看挺好。”荀晓星把车钥匙给巩嘉瑞,然后把她的包拿过来:“你回去把我家的花浇上水,我家小宝贝也记得喂粮。”

“成。”巩嘉瑞接过车钥匙。

“走吧,接下来是我们女人的时间。”荀晓星挽着翟一瑾的胳膊:“看电影去,新上映一个美国大片特带感。”

翟一瑾抱歉地看了巩嘉瑞一眼,好歹是她把巩嘉瑞的位置挤走了,多多少少有些愧疚。

巩嘉瑞拿着车钥匙离开,翟一瑾看清那辆车是荀晓星经常开的奥迪r8。

“他开你的车?”翟一瑾震惊。

“嗯。”

“他的车呢?”

“他就是公司的普通白领,衣服什么都是我买的。”荀晓星冲着巩嘉瑞挥手:“花点钱没关系,主要是听话,我喜欢听话的。”

啊这……

敢情是包养啊,那合着只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剩下什么都没有。

翟一瑾更觉得荀晓星脑子有病,跟这样一个男的在一起。

“这不就是他途你的钱?”

“途呗,我也不是途他身材好。难不成和他谈感情?谈诗词歌赋共享人生哲学?他也配不上我啊。”

翟一瑾点头:“是,配不上你。”

至少她在荀晓星和萧树之间的事情里她是外人,她无权干涉荀晓星的选择。

若如此是荀晓星的快乐,收集这么多男人也挺好。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啊!

“你跟邬忱之间……你们现在什么情况?跟我说说。”荀晓星装作采访的样子:“快快快,当事人说一下情况和感想。”

“能有什么情况,他喜欢我,我享受他的喜欢,就是这样的关系。”

“那你喜欢邬忱吗?”

翟一瑾像听了个笑话,她低声笑着。

哪来的喜欢,只有利用。

她不会再喜欢任何人,这种赤裸裸的背叛,一次就够了。

荀晓星有些着急:“想什么呢,接受采访啊。”

“开什么玩笑,他对我做的那些事,我是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人质爱上绑匪?只有无脑小说会这么写,或者傻白甜影剧。”

“对,不能惯着狗男人!你对他越好,他越觉得得到你容易。”

“我要是恋爱脑,可能会喜欢邬忱。”

翟一瑾笑了,她清醒着呢,她不会喜欢邬忱。这种背叛有过一次就已经足够,再受一次就是她傻逼。

可以傻一次,但拒绝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