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十七章

离开琅里的前一天,周曼侬从院子里牵着的一根晾衣绳上,取下自己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衣服。

衣服是许袂的奶奶给她洗的,这两天她还变着法做菜,说不上有多么丰盛,但如果只和孙子两个人吃,绝不会这么精致。

周曼侬把头埋在衣服里,闻到阳光烘出的香味,她许久不活在温室里,知道人的善意其实是很宝贵的东西。

老人确实最大程度给予她善意了,虽然因为许袂胡诌她是他的同学,但在周曼侬还是难能可贵。读书的时候,她一直是被严打早恋的重点对象,而因为她的成绩不怎么好,准确来说,她是被老师长辈们防备着“会勾引优等生早恋”的重点对象。

有一次,她在走廊和一个隔壁班的男生迎面擦过,隔壁班似乎在开家长会,男生的妈妈也在,看见她,顶了一下自己儿子,笑着说:“哦?这就是你给我选的未来儿媳妇?”

周曼侬瞥了一眼那个男生,不认识,满脸激素过剩导致的青春痘,眼睛睁不开似的眯成一条缝,因为母亲的话霎时间面红耳赤。

对方也许只是暗恋她,被家长知道了拿来开玩笑,但周曼侬还是很难不在心里刻薄地想:什么丑八怪。

她一般不会觉得被人喜欢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就是因为如此,这些女人不管是在扮演开明爽朗的进步家长,还是因为儿子青春期荷尔蒙作乱而头疼的孟母,为什么要拿她做筏子?她会想,什么东西,我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不是来被你儿子选妃的。

许袂的奶奶好像就是没有多想一点点,关于自己品学兼优的孙子突然带了个漂亮姑娘回来这件事——至少她表现出来的是这样。光是这一点,就令周曼侬感激。

傍晚,周曼侬临着月牙塘写生。月牙塘是个月牙形的池塘,以此得名,塘边一株苍天蔽日的大榕树,身后是一个苍黄色坑坑疤疤的缓山坡。

许袂就在她的旁边,每当她画画的时候,他也有自己的事做,要么拿本书看,要么拿套卷子做。

那些寂静的时光就这么在他们头上缓缓淌过。

周曼侬一般是插着耳机画画的,她在等画面干的过程中,把笔在桶里涮了又涮,没什么坐姿地靠在折叠椅上,仰头看天光一点一点黯淡下来。

她画面上的月牙塘,也笼在一片晕黄的色泽里,像暮色一样混沌温柔。

许袂把书合上,“你明天要回去了?”

周曼侬嗯了一声,“你先回去吧,和奶奶说我晚上不回去吃晚饭了。”

许袂点了下头,“我等下给她打个电话。”

周曼侬扭头看他,“你呢?你要干什么?”

许袂说:“陪你坐着而已,你想干什么?”

“我想——”周曼侬说着,不知为什么很想笑,她没忍住,古怪地轻笑出声,“我想在这里喂蚊子,我想不吃饭饿肚子——我想坐在这等着星星出来。”

“哦。”许袂看了她一眼,表情很柔和,“那就在这等着星星出来。”

他们再一次不约而同地沉默下来。

过了一会,周曼侬往他的方向凑近一点,她把自己的耳机摘下一边,挂在了他的耳朵上。

耳机线不长,她歪着头,倾斜着身子,离他的肩膀只有稍许距离,乍一看像她靠在他肩上似的。

耳机里循环放着一支英文歌,一遍又一遍。

一直到夜色彻底降临天幕,星光融入水中。

翌日清晨,许袂帮周曼侬拖着行李箱,她自己背着画袋,两人并肩向车站走去。

“你还要回那个画室,是吗?”

“不然呢,你帮我找工作?”

许袂沉默片刻,又说:“你回去后,如果遇到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周曼侬瞥他一眼,“打给你干嘛,让你来帮我打架?”

许袂说:“也不是不可以。”

周曼侬有一丝动容,从他手里拖过行李箱,逆着光对他露出一个微笑。

“好了,我是大人,会自己处理问题的。”

许袂眉毛微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什么叫,你是大人?”

周曼侬嗤笑一声,“意思就是,我的事用不着未成年操心。”

周曼侬上了大巴,还看见许袂手插裤袋站在原地,两人隔着车窗对望。

他个子很高,脊背挺拔,肩宽腿长,穿着普通的白T黑裤。少年人正是抽条拔节的时候,裤子被腿绷得都有点显短,露出两截清瘦白皙的脚脖子。

一个长相英俊,人品端正,还在省重点考年级第一的男孩子。很难不觉得,生出这样儿子的女人应该很有福气。

周曼侬这一刻的心情异常平静。

她知道,她不会打电话给他,也不会再见到他了。

周曼侬虽然常常感到生活的辛苦和无意义,但她终究是要为自己活的,而不是为过去的人与事。她要活着也不容易,无聊的感情游戏是有钱有闲的人才有资格玩。

她尚且没有力气去滚钉板,看看能不能让李昌因为性骚扰被拘留几天,自然也没有时间精力,去策划什么幼稚的报复行动──哪怕看在老人家那一晚上照顾的份上。

某些时刻,她确实对许袂产生了恶意,有那么一两个瞬间,她甚至疯狂地想象过勾引他,制造不可控制的局面。接触他为了好奇,也参杂了部分虚荣心——年轻的绝色美女总是跃跃欲试,想知道自己的影响力能到哪一步。

但也就到此为止了。

时间一晃到了八月底,暑假结束了,但夏天好像还没有结束。

许袂的生活一如往昔,即将升高三,学校布置的作业是很多的。他一般会在假期还没过半的时候就把作业写完,之后可能还自己买习题来做。

然而这个暑假最后的几天里,他一直在赶作业。

每当想到周曼侬,他会有一种,好像泡腾片掉进装满水的玻璃杯的感觉。

也说不清想起她的频率,好像很久以前,她就住进了他的脑子里,倒不是说占据了他的全部思想,而是像一个鬼魅的影子那样,如影随形。

许袂第一次见到周曼侬,是他刚来到泷川上学没多久的时候。

当时由于母亲心血来潮的弥补心态,他得以暂住在继父家中,只住了两个月不到。

同母异父的弟弟比许袂小八岁,被宠得相当顽劣,喊他“拖油瓶哥哥”,故意在他的作业本乱涂乱画,把番茄酱倒在他的白校服上。

许袂从前在镇中是屹立不倒的第一名,镇上出了名的读书苗子,可他的初中同学们也基本不学习,最后能上普高的只有屈指可数那么几个。

而许袂考上了神圣的三中,这里又哪有一个不是读书苗子,而且个个都是城市家长拿时间心血真金白银捧出来的,大家都在比谁的起跑线划得更前面。

许袂只有许袂自己,三中实行走班制,按大考成绩分班,第一个学期的期中考成绩出来,他从入学的三班掉到了八班。成绩单被弟弟偷出来放到茶几上,继父貌似无意地拿起来“啧”了一声,脸上每一根神经都带出不屑来。

他在房间修订错题的时候,听到继父抱弟弟在膝盖上,大声说笑的声音。

“我们聪聪以后上了高中要考第几名?”

“第一名!”

后来许袂在学校附近的旧楼里独自租房住到现在,他其实应该感恩,毕竟这笔钱也是继父出的。

他在这个城市同样没有朋友,身边的同学早已形成了固定的圈子,换班制度更让人怀疑,现在的同班同学,两个月后还会不会是同班同学。如果渴望进步,把时间浪费在人际关系上似乎是无益的,而许袂最担心的就是在八班长待下去。

他这股拼命想脱离现集体的劲也被看在眼里,多让人不爽。谁不用功?把用功表现得过于明显,就算考得好似乎也不让人佩服。

有人出手阔绰,赢了篮球赛请全班奶茶,他没喝过,迟疑一瞬便被人看出来。

“怎么许袂,没喝过奶茶啊?”

花十几块买一杯饮料是不符合许袂消费理念的事,但那天他压抑许久,才会在放学后神使鬼差般,走到附近那家生意红火的奶茶店门口。

少年规矩地背着双肩书包,站在店面门口看饮品单,店员站在里间流理台整理材料,他暗自希冀她能在里面多待一会,但里间的人用余光扫见他,很快就出来了。

“请问要什么?”

他还没想好,抬起头,猝不及防就和那双光华灿烂的眸子对上了。

那是一双类猫科动物的眼睛,总是冷淡慵懒地瞧着人看,好像什么时候都带着一点厌倦和满不在乎的神气,野性难驯的感觉。

彼时金乌西坠,她和他都被笼罩在夕照的美丽下,她极浓密极长的睫毛,随着她眨眼的细微动作,像振翅欲飞的蝴蝶一样颤动着。夕阳为其镀上了一层闪耀的金边。

那一瞬间,十五岁的许袂有种很奇异的感觉,好像有一串蝴蝶横冲直撞,不讲道理地飞进了他心里。

也许不讲道理的,只是青春期的荷尔蒙而已。

从那一天起,她就成了他脑中的鬼魅。

许袂有时候也会想,到底是什么,让她在他的思想里留下了长达两年之久的痕迹?

只是因为长相,对一个漂亮女孩一见钟情么,好像不至于,最开始应该只是好奇而已。

周曼侬身上有一种正在痛苦的气息,不是无病呻吟的厌世,而是你确实能感受到她正处于某种近乎绝望的困境当中,那种浓重的疲倦感出现在任何人身上都很正常,但在一个美得像油画的女孩身上,就让人情不自禁为她勾画身世。

也许世上所有感情追根溯源,都是从那么一点好奇心开始。

没过多久,周曼侬就不再在那家奶茶店打工了,可奇怪的是,许袂后来还遇见过她几次。

在一个有几百万常住人口的城市,茫茫人海之中,不得不说,这也可以称之为一个日常的奇迹。

一次是去年的清明节,许袂路过产业园旧址,不经意的一瞥,他已经走过了几步,又折返回来。

那是一堵颓废朴旧的矮灰墙,无论多么华美的现代化大都市,都有这样无人在意的破败犄角,曝晒的太阳下,女孩手拿调色板和笔刷在墙上涂鸦,姿态大刀阔斧潇洒肆意,脚边放着几罐颜料和洗笔的水桶。

许袂不知自己以几乎不变的姿势,在楼群的阴影里站了很久,旁观了她为这堵墙改头换面的全过程。

似乎从来没有哪个清明节的天气这么好,她的头发丝都被照耀得金光闪闪。身穿一件军绿色连帽开衫,因为被晒得热了,外套敞开松松垮垮地半挂在身上,里面是一件乳白色背心,露出圆润的肩头和半截胳膊。

这穿着也和暴露一点不沾边,但性感本身,其实和衣料多少无关。她顶着无遮蔽的太阳作画,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抬手画画时外套不住往下掉,一点油彩沾到了她的脸上……

还有一次,是在沃尔玛超市。

许袂当时正在采购生活用品,正计算着卫生纸的折扣哪个划算,一转头在食品区看见了她。

那天,女孩两手插在外套口袋里,脸上没有表情,眼里满是冷漠倦怠的神气,没推购物车,看不出是要买什么。

后来进了在做试吃促销的面包区,许袂隔着一段距离,看她把所有试吃品尝了个遍,导购员的脸色已经很不好,但她仍是什么也没买。

他情不自禁跟上她的脚步,跟着她到了下一个能试吃的食品区,再下一个……而一直到了付账的地方,她也没买任何东西,两手空空直接走了。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许袂对她的好奇心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什么样的女孩,每次看见她都在打工,却要靠超市试吃来解决午饭?

假期结束返校,许袂拖着行李箱回到自己这两年来在泷川的住处——学校附近筒子楼里租的一室一厅。

自从三中扩招生源,新宿舍又还没建成,学校的宿舍床位一直紧缺。错过了申宿舍的最佳时间,许袂只能在校外租房住。

其实后来也不是没有申宿舍的机会,许袂也情愿,但伍月坚持“租房住清净”,直接跟房东续租到了高考后。

而每当她要提醒许袂也欠着继父的恩,自己为他忍辱负重的时候,这都是不可不提的一笔。

没关系,他总有一天会还清的。

“不是,你为什么要买这个啊?”徐凯大惑不解,“之前没见你喜欢听音乐啊,而且现在的手机不都能听音乐吗?而且就算你要买walkman,为什么不买最新型号的,MP3MP4更好用啊。”

许袂专门来借徐凯家的电脑,是为了网购一台几年前发售的索尼便携式CD机,近十年来电子产品技术革新相当快,MP3早已迅速取代了磁带和CD的地位,更不必说现在很多手机都可以下载音乐文件了。

徐凯知道许袂对这些应该是不太懂,依他对许袂的固有印象,他更相信许袂买这个是为了用来练英语听力。

“其实你不如买个MP3,用电脑传你想听的音频就可以了,CD机的话,你还要再花钱买CD。”

“不,就要这个。”

然后,他又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张CD,里面只有一首歌,反反复复地循环着。那首歌名叫《Tim McGraw》,是周曼侬在月牙塘边分享给他的。

他在这时发现音乐的魅力,可以瞬间把人从当下带回到过去的那个场景当中。

周曼侬没有再联系过他,这一点不出许袂的意料之外,他尝试拨过一次她的号码,没有接通,但也并不因此感到十分失落。

冥冥之中有种预感,他知道他们会再相见,就像从前一样,城市的路口转角,不期而遇的邂逅,没有理由,命运会牵引着该相遇的人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