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曲款儿扬手一挥,催动咒语,一条兽筋从她指间滑出,似有生命的爬上左青瑶的身体,一圈一圈绑得死紧。
  「她的将来如何不由我们做主,我已经让刘知县派人到蓝城只会左司马一声,蓝城方面会来人接走她。」烫手山芋一丢出便与他们无关,妖魔肆虐,她能活着便是万幸。
  左青瑶无法说出事情的经过,但她确实受妖魔控制入了魔障,这一切都是她私自离家造成的,怨不得人,左青武的纵容才是害女儿遭难的祸首,他想找人径罪也无从怪起。
  「你松了口气吧?终于解决了令人头大的麻烦,以后不要再拿我当挡箭牌,否则我直接灭了你。」曲款儿意有所指的看向他下身。
  「一夜夫妻百日恩,你舍得……」见她冷眼一瞪,宫仲秋识相的把话题一转。
  「这是怎么回事,青阳县竟还有魔,难道我们上回扫荡的还不够彻底?」
  她不解释,反倒问道:「那上面的血是你弄上去的?」她指的是被单上的血迹。
  他手掌一翻,虎口处有道寸长的伤口。「不难。」
  「是不难,却一下子叫我百口莫辩,你倒是个狠心的,败坏我的名节对你有何好处,婚前失贞的名声可不好听。」他这一招使得阴险,现在没人相信她还是处子之身。
  对于以男为尊的大寒皇朝而言,女子的地位相当低,少有几人能与男子相抗衡,即便少数为官也只是入宫当公主、嫔妃们的陪衬,握有实权者少之又少,品阶也不高。
  因为男权社会的不公,姑娘家的出路唯有嫁人一途,嫁得好不好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新婚夜的落红,若无那几滴点点殷红,嫁人夫家也只有受苦的分,人人都能以不贞之名踩上几脚,受人唾骂甚至是失宠,被休离,最糟还会被浸猪笼。
  「小师妹,你只管我介不介意即可,其余是庸人自扰。」她的夫婿是他,何来无谓的纷扰。
  失神于他合情合理,他俩本就有婚约在身,依皇上旨意再过一年便可奉旨成婚,两人同室又何妨。
  名分已定,跑不了的。
  曲款儿听出他话中之意,顿时有怒火中烧的感觉,吃了暗亏还得认赔,气人。
  「凭什么我非你不可?!」
  「因为你脾气差,我性子好,唯有我能容忍你的离经叛道,你找不到比我更了解你的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注定要彼此相守一生,谁也拆散不了。
  「你性子好?分明是阴险小人……」装什么君子,他的肚子一剖开,流出的肯定全是黑水。
  地上躺了个人事不醒,五花大绑的左青瑶,屋子里满是脸上堆笑的看戏人,他俩还能旁若无人的嘴上较劲,这不是前世相欠债的冤家是什么?众人心里如是想。
  「越吵感情越好,看你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吵嘴,老夫顿觉年轻了好几岁。」
  老相爷抚须呵笑,乐见这两娃儿早日修成正果,他再摆上七天七夜的流水席也痛快。
  「谁跟他感情好,老爷子你可别吓我,我们是宿世仇人。」曲款儿可以强调「宿世」,表示是上辈子的仇敌,化解不了,他老别费心了,山崩地裂也不会令天地合。
  宫仲秋在一旁含笑轻语,「她难为情、害臊,外公别逗她了。」
  曲款儿害臊?!
  这猜是天大的玩笑吧!听闻此言的人忍俊不禁,为他的袒护感到一丝欣慰,他真是会疼小姑娘的好男儿。
  所有人都偏向擅于表面功夫的宫仲秋,虽然他人前人后两张脸,可是从心底深处涌出的情意并不假,明眼人都看得出他的感情有多深,唯有迟钝的某人还在逃避,不肯承认芸芸众生中,他始终是她心中的灯火阑珊处。
  「呵呵……小姑娘脸皮薄,老夫就不多提了,不过……」
  宋东玑尚有下文,一阵莫名的风呼呼从窗外卷入,一只隐约可见的风手卷向他,风手抽回,老相爷竟也跟着被卷出屋外,而且外头突然下起骤雨,哗啦啦的雨幕阻挡了众人的去路。
  才眨眼功夫,宋东玑人就不见了。
  「你是玄冥?」曲款儿以符咒驱走泼天大雨,如瀑布般的雨幕瞬间一分为二,从中开出一条通道。
  半空中传来醇厚的笑声。「哈哈,挺有本事的,小丫头,本座已许多不曾遇到如此有趣的事,你让本座很开心。」
  「你既不是妖,也不是魔,更不是幽冥地界的阴鬼,为何要插手人间事?」她以话套话,试探。
  「人间事?」朗笑声又起,却又带了一丝不屑的恶意。「在人界不行人间事又该行何事?老天总自诩万物之主,你说这人道乱了,天道犹在吗?神也不是无所不能。」
  「那你去别处捣乱不成吗?天、地、人有三界,天外天虚空万万界,你挑最弱的一个是恃强凌弱。」大人欺负小孩,不公平。不知为何,曲款儿的语气有几分撒娇意味,好像见着了家中长辈。
  「……天地负我。」
  「上天去寻,下地去找呀!宁可我负人,不许人负我,谁欠了你就找谁讨债。」
  「宁可我负人,不许人负我……哈,丫头,本座正在做呢。」谁说天命不可违,总要一试。
  「你……」让妖魔横生,天下大乱,逆行倒施,全是为了报仇吗?
  宫仲秋上前,不着痕迹地将天生胆大的曲款儿护在身后。
  「阁下欲将外祖带往何处,外祖年岁已高不可奔波,愿以己身代替,望阁下能将外祖送回。」
  云层中一声冷然的嗤哼。「无趣,自顾不暇还妄想求情,你这条命本座五年前没取走,如今也该是时候了。」人界最好再乱一点,让那些自以为是的神灵手忙脚乱,后悔曾做过的一切。
  原来他的三灾三劫三难是因为他?「我不畏死,只求死得坦荡,你想拿走我的命不一定顺心。」
  「大话。」
  一波冷冷的大水如箭矢直射,眼看着就要射中宫仲秋,水箭却在触到他鼻前时忽然像撞上大石头般散开,落到地面淹及足踝,随着地势高低而流出屋外。
  「对不会术式的人使用无上力量,你可真了不得,我们虽是蝼蚁,但蚁多咬死象,你再强大也有弱点,赢不了你也要恶心死你,我们有的是不要脸。」曲款儿取出一枚灵火丹,水火相克,杀不了,但能重伤。
  「一枚灵火丹伤不了本座。」玄冥嘲笑。
  曲款儿被激到了,从她收集多年的红木匣子里倒出锦雀翎织袋,小小的袋口一拉开,金光四射。「碧火丹,青焰丹,火蛇丹,火鹰丹,冥火丹,地火丹……你说这些火丹够不够炸飞半个你?你并不是不死之躯,寿与天齐没你的分。」
  他的生命也有极限,只不过比别人活得长寿一些。
  这一次沉寂了许久,忽然众人感觉到一股浓重的压力由上往下,几乎压得人站不住脚。
  「丫头,你护不了他。」
  「护不了也要护,我这人很固执。」越是别人说不可能的事越要做给人看,她赌上一身傲气。
  人争一口气,佛拿一炷香。
  「哼!小子,你是有福的,可惜……呵呵,真是两难的抉择,你们两人只能活一个,咱们京城见了。」
  「只能活一个……」宫仲秋语轻如絮,细细咀嚼。
  蓦地,一阵带着水气的凉意拂过,令人胸口快爆开的压迫感顿时消失,让人忍不住大口吸入清凉气息。
  窗外一片朗朗晴空,无风亦无雨,地面上并无半点潮湿,干得尘沙飞扬,连叶脉上都没有丝毫残留水珠。
  方才的情景像作梦,却又真实存在。
  「款儿,我先快马加鞭回京,这一次你不要会京城,到我们买下的金泉山头,等京里事一了我再去接你。」她为他做得够多了,他不想让她陷入永无止境的凶险中。
  「没有我你到得了京城吗?沿途的妖兽斩杀,你不死也吐半条命……呕……」
  一口血倏地从曲款儿口中呕出。
  「款儿,你怎么了?!」望着忽然一软的身子,宫仲秋急忙接住,顿时慌了,脸色凝重地宛如有人挖走他一块心头肉。
  秀姑赶紧取出一颗清心丹让曲款儿服下,丹丸入喉化开,舒缓的沁凉让她轻吁了口气。「我没事,气淤于胸罢了。」
  「你这样教我如何放得下。」他轻抚着她墨般的青丝,眼神中流露出不舍与心疼,和教人不能忽略的柔情。
  「师父说我的命很硬,能活得比他长,而我看他能活过百岁,做徒弟的不能比师父短命,否则视为不孝。」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再说一遍。」面对尸堆成山,血流成河仍不改色的宫仲秋,此时却脸色阴沉,咬紧的牙根从抿直的唇线发出极冷的声音。
  躺在男人腿上,大啖蜜梨的曲款儿有恃无恐的挑衅。
  「好话不说第二遍,下回洗耳恭听。」
  「放火烧酒楼叫好话?比魔还可怕的小魔星,你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他气极反笑,抚着纤细雪颈差点用力一掐。
  大惊小怪。「我烧的是魔兽的大本营,我让术魂找了许久猜发现福生酒楼地底有个深及百丈的魔窟,里头足足有上千头魔兽,若是让牠们上了地面,青阳县肯定一夜成废墟。」
  「你有没有想过你烧死的也有平头百姓,他们只是进去喝杯酒,用个膳,三五好友聊聊风月事,却无端死得冤枉。」他们说好了不涉及无辜,百姓为重,凡事以人命为主。
  「三思而后行」这句话他不知耳提面命过多少回,她口头上应允,一转身又丢向脑后,左耳进、右耳出的阳奉阴违,照样依她想做的去执行,从不曾知会他一声,最后再把残局留给他收拾。
  以往她杀的是为害百姓的凶兽,不论手法如何残戾,他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她去,以为她会有分寸。
  可是根据暗色、疏影的回报,上千具的尸骸中有人的焦尸,而且是生前被烧死,表示他们未来得及逃出,惨死火中。
  「冤枉?」朱红色唇瓣发出嘲弄的嗤声。「我让石头和鬼奴假意闹事,把真正的客人全赶走了,你们发现的尸体是之前被捉去的失踪者,不用我说,以女子尸骸居多是吧?」
  「你的手法太粗暴,如果给我时间准备,只是能少死几个人。」身为替天下人出声的御史大人,他深觉有愧。
  「天真。你以为入了魔窟还是人吗?他们的躯体虽还在,不过你让人把胸口剖开一看,是没有心的。」那些人已被魔化,虽有人性却身不由己,只本用来孕育魔种。
  「什么,无心?!」他们的心……被取走了?
  「我还没那么凶残,连同类也杀害,要不是真救不了,我不会引天火入魔窟,一网打尽。」若是被一举脱逃了,上千头魔兽四面八方攻来,只有两只手的她也招架不住。
  送死的事谁会做?她斟酌再三才决定动手,未免被玄冥发觉,起码四、五百颗兽丹她都未取,忍痛割舍。
  宫仲秋无奈地轻叹。「你做这件事为何不与我商量,你不晓得我正在调查福生酒楼吗?」
  一把火烧断了所有线索,连累外祖父遭掳,如今生死未卜,外祖父一把岁数了哪禁得起折腾。
  「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两不冲突。」他护的是人,她杀的是兽,各自为政,互不相干。
  瞧她说的,活像她做的才是正事,而他不过打打酱油,捡她扔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