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天外天【上】

红衣小孩靠在河边一块潮湿的大石头上,张嘴喘着粗气。

当赵让的目光看向他时,红衣小孩还是用力勾起嘴角,想要冲他笑笑。

但费力的笑还是牵动到了伤口,让他立马又疼的抽搐起来。

赵让一脸严肃的在这两个小孩身上来回扫视。

他们的人长的极为可爱,但剑法却无比可怕。

这样大的反差,赵让还没有见过,尤其是在孩子身上。

蓝衣小孩对赵让点点头,又对红衣小孩说了句:

“好好养伤,三个月后再打!”

便回剑入鞘,转身离去。

河边的砂砾粘在他的鞋底,踏在落叶上,发出连续不断的沙沙声。

直到这声音远了,红衣小孩才用手撑地,艰难的换了个姿势,随即看向赵让说道:

“他的剑法还是比我高了不少!”

红衣小孩说着话时,脸上并没有不忿之色,只有一股浓浓的不甘。

对于年轻人来说,不甘是极好的事,是继续攀登的动力源泉。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坦然面对自己的不足,并且将其堂而皇之的说出来。

这样做需要极大的勇气。

红衣小孩的心性远超他的年龄,并且还具备这种承认自己不足的勇气,连赵让看了,都觉得有些羞愧……

“嗯?你怎么不说话?”

红衣小孩见赵让不理他,便继续追问道。

“我不太懂剑法。”

赵让说着,还指了指自己腰间的刀。

红衣小孩撇撇嘴,显然不满意赵让的回答,觉得他在敷衍自己。

不过刀和剑原本也就是两种东西,彼此之间差异极大。

曾经有一位江湖前辈,用剑行刀招,虽然也纵横一时,但终究还是异类,不能长久。

非要逼一个外行说内行话,对方也只能敷衍了事。

“你的剑法是跟谁学的?”

赵让问道。

昔年江湖中每逢腊月,就有一人编撰“梅花谱”,能进入谱里的,无一例外都是有名有姓的大宗师们。

但如果那编纂之人看到今日这俩小孩的争斗,一定也会把他们俩排进去的。

除却武道修为,单论剑法,这两小孩足以名列天下前三十之内。

最可怕的是,他们俩不过才十来岁。

“我的师傅……嘿嘿,你是问我画画的师傅,还是练剑的师傅?”

红衣小孩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圈,狡黠的反问道。

“难道你还有两个师傅?”

红衣小孩摇摇头,说道:

“我的师傅多着呢,可不止两个。”

赵让点点头,顿时放弃了想要知道他师傅是谁的欲望,同时心中也腾起几分惋惜。

他可惜的是,这孩子永远成不了最顶尖的高手。

因为他的师傅太多,自己又太聪明。

想成为绝顶的高手,必须得精深无双,不能驳杂。

有了这个前提,还要有宽阔豁达的胸襟,和百折不挠的决心。

太聪明的人,往往会浅尝辄止。

一件事觉得没有希望,很快就会换另一件事。

毕竟长久的坚持一件希望渺茫的事情,是很痛苦的,要受很多折磨。

聪敏的人经不住,也经不起。

而缺失了这部分的话,一个人永远男成大器。

不过这些道理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来说,还是太高深,太苛刻了。

赵让选择不直白的告诉他,也是为了他好。

“帮我个忙!”

红衣小孩突然说道。

“嗯?你要做什么?”

赵让看到他在一颗一颗解开自己袄子的扣子。

“左边内衬上缝着一个口袋,你把它扯开,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

赵让帮他解开扣子,伸手进去摸到了内衬里封着的东西。

撕开掏出来一看,是两个瓷瓶,一个白布封着,一个用黑布封着,以示区分。

“这两个是做什么用的?”

赵让问道。

“药!”

“黑的里面是药膏,白的是药粉。先把止血的药粉倒在伤口上,等凝结了,再涂抹一层镇痛化瘀的药膏,好的会很快!”

赵让按照红衣小孩说的,先打开白布瓷瓶,将里面的药粉,倒在了伤口上。

伤口处还在不断涌出的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凝结。

如此迅速的疗效,赵让不禁在心中赞叹道果然是神药!

随即又打开另一个瓶子,将里面粘稠的药膏倒出来,均匀的涂抹在伤口上。

这些药膏和皮肉一接触,很快就凝结起来,将伤口牢牢的粘连起来。

“这两种药叫什么?太好用了!”

赵家除了刀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活血化瘀的药物以及治疗外伤的金疮药。

不说临敌之际,就是日常对练中,都会有人经常受伤。

但无论哪一种药,都比不上红衣小孩这两种的一半功效。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药,我把白布包头的叫白药,黑布包头的叫黑药。”

红衣小孩说道。

“这也是你其中一个师傅给你的?”

赵让问道。

红衣小孩骄傲的点点头。

在他看来这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件大好事!并且很给自己长面子!

处理好了伤口,红衣小孩大手一挥,把没用完的药直接送给了赵让,而后站起身来,抖擞了一番精神,提起自己的短剑。

“走,我带你去找羽衣。”

红衣小孩始终都没有叫过羽衣师傅,向来都是直呼其名,所以赵让觉得羽衣肯定不是他的师傅。

要么是他师傅的朋友,要么就是看出了这孩子的潜力,想要提前交好,在他成才成名前就让对方欠下一笔不菲的人情债。

“羽衣住在哪里?”

赵让问道。

这边的道长都很随和,大多住的都距离弟子不远。

那位代掌教更是直接和弟子们住在一起,方便他们随时请教。

赵让觉得羽衣虽然称病许久,闭门谢客,但居住的地方也不会过于偏僻才对。

但白鹤山上,山峰林立,更分九重天,哪怕一个地方看起来很近,真正想要走过去,说不得都得大半天的功夫。

“羽衣住在天外天!”

红衣小孩恢复了之前的活泼,但走路还是很小心,不敢像先前那样乱蹦乱跳。

即便如此,他走的还是很快,不过赵让想要跟上他却已经不费力了。

“天外天?这是什么地方?”

作为道教宗门,有一些听上去仙气十足,甚至奇奇怪怪的地名,赵让觉得没有什么。

可世人皆知白鹤山有九重天,最高一重正是吕祖昔年飞升之处,现在仍供奉着吕祖金身,由白鹤山中资历最老、辈分最高的师叔祖负责看护,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天外天来?

九重天外天,那这地方岂不是比吕祖飞升的九重天还要厉害?

“天外天怎么说呢……”

红衣小孩扣了扣脑袋,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想着该怎么解释。

“天外天是一个地方!”

赵让对于这句正确的废话没有任何反应。

是个人都能知道天外天是一个地方。

不是一个地方,还能是什么?

“啊,我知道该怎么说了!”

红衣小孩突然一拍脑门说道。

“嗯?”

“这其中有个故事,是我一个师傅讲给我听的。”

赵让笑着说道:

“是不是那位吕祖又在这个地方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所以叫做天外天?”

对于这些道门中流传的故事,赵让已经门儿清,基本上都和供奉的神仙有关系。

“不,和那个用飞剑的老头无关,是菩萨的故事!”

“菩萨?”

赵让极为诧异的反问道。

白鹤山一直以来都是道门正宗,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个菩萨的故事。

“对,就是菩萨的故事。你知道菩萨吧?就是不让人吃肉的那个!”

赵让当然知道菩萨。

他还知道菩萨有很多。

每一个菩萨都不让人吃肉,所以他分不清红衣小孩说的是哪一个菩萨。

红衣小孩也对菩萨没有兴趣,甚至连白鹤山的开山祖师在他嘴里都是“那个用飞剑的老头”。

“以前天外天那有个菩萨庙,因为每天到傍晚日落时,那座庙所处的位置恰好一半明,一半暗,像是横跨着白天和黑夜。”

“所以就叫他天外天?”

红衣小孩点头说道:

“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因为里面供奉着的那个菩萨。那个菩萨好像是个很厉害的菩萨,说过几句很有名的话,但我记不得了。”

赵让想了想,也不记得有什么菩萨能和天外天牵扯上关系,便也不再深究。

两人顺着水流一直往上走,走过一片梅林,还看到了一座修建在崖壁上的楼宇,名为百尺楼,取自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之意。

赵让不禁多看了两眼,红衣小孩回头说道:

“现在哪里上不去,夏天的时候好玩!等夏天的时候我带你上去看星星,吹山风,可凉快了,还没有蚊子!”

走着走着,两人登上了一座石台。

下有流水,上有行云。

山间层林尽染,巨石嶙峋,错综叠落。

此地依然很高,因此还有许多常青松柏,扎根在岩石缝隙的泥头中。

再往上,则是一团一团浓密的雾气,几乎都要凝为实质,滴落下来。

突然一阵从沟壑里吹上来的疾风,像是小刀般锋利。连赵让这张饱受西北风沙磨砺的脸皮,都觉得有些受不了……

“天外天还要往上走吗?”

看着这些疾风都吹不散的雾,赵让心中有些莫名的恐惧。

“再往上就没路了,我也没上去过。天外天要从这里钻过去,它在另一座山峰的峰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