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缸已经满了。”这是吴汇打破沉默的第一句话。
郑源举着打火机的手顿了一顿:“啊,没事,倒这里,待会我去扔。”他撑开外卖的袋子,吴汇帮忙倒着烟灰,一不小心拂了一根筷子到地上,他俯身去捡的侧影落在郑源的眼里:“咦,你打过耳洞啊?”
吴汇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耳垂:“哦……好早以前了,瞎玩的。”
“你倒是胆子大。”郑源短促地笑了一声,“烟都不敢抽,这你又敢。”
“不知道烟有什么好抽的。”吴汇在烟雾缭绕中吸了吸鼻子,“不过你这个不难闻。”
“薄荷烟,跟抽空气差不多,也就占着点好闻的便宜了。”郑源门齿一扣,唇间发出一点微弱的脆响,这是他从汪士奇衣柜里翻出来的进口货:“过滤嘴里面有个小珠子,咬碎了薄荷味儿更重。”
“原来是这样。”吴汇伸出手,郑源以为他想看看,把烟盒转了过来,吴汇却摆摆手,枯瘦的手指探到烟缸里捻起了一截烟头,那是刚掐进去的,过滤嘴上的湿痕还在。郑源心里翻起一点古怪,仿佛那手指触到了自己的嘴唇。
吴汇轻轻冲烟头吹了一口气,微亮的暗红从边缘复燃了起来,又迅速灰败,像是火的回魂:“他说过,烟比毒还难戒,毒是瘾,至少能强迫自己断瘾,烟是习惯,不用动脑子,只要看一眼,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点上了。”
“哪有这么夸张。”郑渊勾起嘴角。他知道吴汇这算默认了他的故事。吴汇也笑:“真的,以前我也不信,后来我信了。”
“信什么,烟比毒还难戒?”
“不,是习惯,习惯比欲望更长久。”吴汇眯起眼睛:“也许你说得没错,那两个人确实是老相识,就像你跟汪警官那样的。”
果然。郑源心想。八十年代的婴儿潮催生了一大批独生子女,他们生而孤独,群居本能却驱使他们超越血缘,去绑定胜似手足的同龄人。死党二字,分量跟朋友是不一样的,用老话来说就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爬过墙,一起开过裆,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分享童真、冒险、荒唐、豪迈和艳遇,比很多真正的家人还要亲。但是这样的感情限度在哪里?为了对方杀人,顶罪,坐牢,认死刑,哪怕对方已经死了?如果把主角换成他和汪士奇,他能为对方做到哪一步呢?又或者说,汪士奇能为他做到哪一步呢?
郑源知道自己触及了危险的边界,嘴上的烟烧到尽头,他急急忙忙地摸上烟盒,试图从那点胡思乱想中跳出去。
“他们认识的时间其实不算长,但是有的事情,可能并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去确定,你说对吧。”吴汇若有所思地捏着烟蒂,目光随着上面细微的烧痕起伏:“我有时候在想,为什么偏偏是这两个人会认识呢?每一天我们要在路上遇见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这一个呢?郑记者,你相信有神吗?”
郑源眨眨眼睛:“这得看你怎么定义神。”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天上说不定一直有个谁在看着我们,是神把我们安排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同一件事情里,是神让我去做这件事。”
吴汇的表情太过认真,郑源轻笑着摇了摇头:“话也不能这么说。就好比……就好比这盒烟吧,你知道这个牌子念什么吗?”
“……”
“万宝路,英文名MARLBORO,有人说这名字来源于一句英文的首字母——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郑源的火机一点一点地轻敲着桌面:“就是说,男人记得爱情只因为它浪漫。”
“听上去也挺浪漫的。”
“是吧,可惜,传说只是传说而已。我们总希望把生活浪漫化,就像我故事里的那个人,对于他来说,偶遇的那个男人也许是他能肩负起的最大责任,是他所能付出的最大救赎,随波逐流的生活因为他的出现开始有了方向和目的,他觉得那是神的旨意,也许还当成了某种考验什么的,但是对那个男人来说呢,也许偶遇,就仅仅只是偶遇。”郑源点起最后一支烟:“MARLBORO只是一条街道的名字,当初的创始人把烟厂开在了这条路边,随手取了路名当商标。真相就是这么无聊。”
“可是如果,我是说,如果不是烟厂开在了这条路旁边呢?”吴汇露齿而笑,一种久违的天真神气浮上面庞:“如果是神让这条路等了一百年,终于等来了这个开烟厂的人呢?”
郑源突然觉得汗毛直竖。
“你说的故事很动人,不过,故事永远是故事。我也曾经相信过别人的故事,最后事实证明,故事错了,哪怕大部分都是对的,但只要有一点错,那就全都错了,我们每个人都为这一点错付出了代价。”
“那我呢?小叶呢?杜蔷薇呢?”郑源叹了一口气:“我们也应该为你们的故事付出代价吗?”
也许是那声叹息里的沉重感染到了吴汇,他的表情又消失了。“……我很抱歉。”他的嗓子里卡着痰,是哽咽的前奏,“我听说,死刑快判了。”
郑源一愣,他没有想过会这么快。“抱歉是没有用的。哪怕你已经打算去死,打算一命抵一命,那都是没有用的。”他的声音苦涩起来:“她不会再回来了,而我,我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吴汇低下头,声音放轻了:“……我也不知道,如果这能让你心里好过一点的话。”
郑源打量着他下撇的唇角,确认他没有撒谎:“但你有杜蔷薇的背包,你还叫我不要再查下去,你还是知道些什么的,袁佳树都死了,你为什么不能说?”
“因为那很危险……而且,这是我欠他的。”吴汇抬起头,眼眶里有一点湿润:“郑记者,你知道什么叫一事无成吧,我这样的,我这样的就叫作一事无成。我一辈子,没本事,没用,我还……我还害了他。”吴汇抬手搓了一把脸,掩盖沁出的一滴泪:“是我害他变成今天这样的。我什么都给不了他,什么忙都帮不上……我现在,能还一点是一点,我原本想换他好好地活,连这也做不到的话,至少让他风风光光地死。”
郑源愣住了,兜兜转转这么久,这才是吴汇无数次拒绝他的真正原因。他没有办法骂他荒唐,谁还没权利荒唐一次呢?但他不能纵容这种荒唐,他还没愚善到那个地步。
“可是你知道我不会停下。”郑源沉着脸捏扁了黑色的万宝路盒子:“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会追逐答案,总有一天真相会被找到的,我一样会写:袁佳树是一个瘾君子,一个杀人犯,说不定那时候我还会挖出别的什么更难堪的事实,白纸黑字,我会一个不漏地写上去,到那时候,你的隐瞒还有意义吗?”
吴汇从指缝中露出眼睛:“你不会那么做的。”
“我会!”
“你不会,你可能走不到那一天就已经死了。”郑源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吴汇的声音里掺进了怜悯,“别惹他们,你尝过那个滋味的……”
那个滋味,什么滋味?断了两根肋骨的滋味,后脑勺被敲碎的滋味,亲人被肢解的滋味?他说什么?他们?不止一个人?
“你是说有个团伙?!”郑源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人物关系,某条无关紧要的线索突然亮了起来:“……是徐子倩对不对?徐子倩、徐雪松,独生女儿,档案被销毁……这就对了……都连上了!是雪松集团,是徐雪松在后面指使的?他们还做了什么?小叶也是他们杀的吗?杜蔷薇呢?是不是?你说话啊!”
钟声响起,门锁转动,探视的时间结束了。
吴汇不发一言,双唇紧绷。
“再说点什么。”郑源闭上眼睛,十指交叉,他不怎么相信世上有神,但如果真的有的话,他希望他此时此刻能够显灵。“再说一句,哪怕一句都好……”
陌生而粗糙的掌纹覆盖上了手背,郑源抬起眼皮,是吴汇握住了他的手。
“徐子倩,她也是我们的老相识,我,还有袁佳树。 ”他探身向前,一字一顿,“所以我说,别再追下去了。碰到她,是我一辈子最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