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一个手机的密码锁需要多久?
半小时。
刷机,越狱,密码破解工具。我也在黑市干过,在那里,苹果手机是一种硬通货,是锂和硅做的黄金,没人关心来路,只关心型号和成色。眼前的这个手机,新款上市,锃亮板正,脱手只需一眨眼。
解开一个手机的密码锁需要多久?
五秒钟。
这是他的手机。趁他睡着,转到了我手里。我摩挲着外壳,土豪金——他们这样叫它,光滑的后盖仿佛能磨平指纹。半个小时前,他刚刚熬过一轮反应,大汗淋漓,窝在床上深一口浅一口地喘着气,突兀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他在我这里锁了一个礼拜,这是第一个打来找他的电话。我从他的外套里摸出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像是一团火,忽地把整个外壳烧得滚烫,那是一个女人的名字,他备注她为:妻。他当然已经结婚了,否则那颗沉甸甸的婚戒从何而来。但是,但是……我捏着手机心里发慌,抬眼看见他艰难地睁开了眼睛,他看着我,嘴唇一张一合:“别接。”
别接?
我直愣愣地瞪着屏幕,直到它重归一片漆黑的寂静。再抬头看他已经彻底昏睡过去了,两天以来的第一次,我不好叫醒他。
但是,妻?
他正当壮年,有钱,有妻子,有家庭,也一定有房有车,每了解他更多一点,我就更不懂他,他几乎已经有了所有我想要有的,为什么却放任自己差点死在贫民窟的垃圾堆里?我想要了解他,却不知从何下手,他不说,我只能去问他的手机。指纹锁没反应,没关系,有的是人可以破解密码,我攒着那台小机器打开大门,也许是迎面的夜风的气味,也许是天际的那颗星的亮度,我想起了什么,心里一动,抬手输入了一组数字。
五秒钟,屏幕亮了,壁纸上的星空纤毫毕现,我的心冲到喉咙口,堵在那里,久久不能下咽。
他一直记得。他用一个属于我们的密码,把我不在其中的人生解锁,摊开在我的面前。
我看了他的相册,他很少拍照,仅有的几张似乎都是别人拍的他。打球,跑步,低着头,专心写着什么,发顶浓密乌黑。他跟她也有合照,笑容淡淡的,揽着脖子,揽着手臂,背景应该是外国,我从没有见过那么灿烂的城堡和蓝天。
我找到了他的公司,通过他通讯录里存的座机电话。接通后一个甜美的女声询问:“雪松集团,有什么可以帮您?”我的心脏跳到喉咙口,搪塞着挂了。雪松集团,我想,那就是我的目的地。
我在高通广场下了车,繁华的商圈气息让我瑟缩。雪松大厦矗立在尽头,金属光泽的玻璃外墙像一头怪兽的鳞甲。到处都是人,来的,走的,跟他有关的人就藏在这成千上万的人流中。我走进去,没两步就被保安拦了下来。“干什么的?”他说,捏着我肩膀的手劲很大。我在惶恐中瞥见了招聘清洁工的牌子,这一定是神的安排。
我的新工作让我轻易地接近了他的妻子。她的办公室,她的书本文件,她的香水牙线备用丝袜,她上锁的最后一层抽屉。我在吸尘器的巨大噪音里跟踪她,偷拍她,一点一滴地拼凑起她的样子。她很美,跟他格外般配,可她似乎并不为他的失踪而着急。她上班下班,妆容精致气色如常,偶尔有个男人来找她,掏出一个纸袋,一递一送之间眼神勾连,指尖交错时她还会露出愉悦的笑容。他都那样了,她怎么还能笑得出来?我不懂,我趁着换班撬开了她的抽屉,纸袋打开了,我找到了一小袋白色粉末和注射器。
是了,只有她,除了她,没有别人能让他走到这一步。
我小心翼翼地掩盖着自己的出行路线,到家之前一定会去暗巷里换下那身靛蓝色的连体工装,我把所有跟她有关的东西藏进衣柜,我不想让他察觉我的去处,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一切摊牌:我告诉他,离开那个女人,是她在害你,害死了你,她还有下一个。他不说话,在沉默里吃完了我之前削好的水果。然后他说:“热死了,我想去洗个澡。”
我解开了他的镣铐,一个小时之后,他消失了,连同我给他的换洗T恤,还有埋在果皮碎屑下的折叠刀。蒸腾的水汽像是他遁入虚无的残响,我拧好龙头,关上卫生间的窗户,没有追出去,心里知道有什么事情已经滑向了无法挽回的深渊。我没有费心去找他,反正一天之后,他就出现在她的办公室里面,他们也许吵架了,也许没有,等我窥见的时候,那把刀子已经滑进了她的胸口。
我全权帮他处理了接下来的事情。放在隔壁的垃圾车不算宽敞,装下她娇小的身躯倒是正好,在那之前,我把刀刃拔出来,擦掉指纹,握着刀柄直直切进了她的脾脏,她的胃肠,她的肺,要成为共犯,这是必需的手续。他吓坏了,满手是血,颤抖如无辜的羔羊。
“血……血……血的味道……”他喃喃着,神经质地交错着手指扭紧,我替他擦了,把洗干净的衬衫递到他面前,随手喷上桌面的香水。
我跟他说:“走吧,没事的,这里有我。”他换好衣服,嗅嗅自己的左肩,梦游一般地走出去了,而我又等了一会儿,我得掩盖地毯上的血迹,还得保证他清清白白地活下来,光是清洁是不够的,我想到了一个计划。
要藏起一卷有血迹的地毯,就把它塞到一堆待回收的脏地毯里。要藏起一个被害人,就把她藏到许多个被害人之间。杀人的是我,其他被我杀死的人就是最好的佐证。如果屠杀是从雪松大厦一楼后门吸烟区“遇害”的徐子倩开始的,那就没有人会去查十九楼的办公室发生过什么。
下班时间,人人神经松懈,我成功避开了耳目,放好了尸体,冲进了人群。但我终究还是个凡人,临到头了,我才发现我没办法真的杀死谁,哪怕是不认识的路人甲乙丙丁。我知道我周身染着血,看上去癫狂又夸张,但那些倒地呻吟的可怜人十有八九也不会死。我拼尽全力地表演,只求警察能够来得再快点,而他能够走得再远点,我没想到他能折返回来,眼睛里写满了震惊。
他那么善良,一定以为我疯了,不择手段,残酷冷血。但他推开了我挟持的那个姑娘,他抓住了我的手,轻轻地说:“对不起。”
对不起?
何来的对不起?
对不起我救了他?对不起我帮他复仇?
对不起我们的重逢,对不起我们的记忆,对不起我们的初遇?
哦,他用我的手、我的刀杀了自己,这才是真正的对不起。他让我看着他的眼睛黯淡下去,摸到他的肉体逐渐冰冷,感受他的呼吸不再继续,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他了,这恶行里有我一份,这才是真正的对不起。
要藏起一个被害人,就把她藏到许多个被害人之间。万万没想到,最后连凶手也一起藏了进去。
我为这巨大的荒谬淌下眼泪,然后大笑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