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火之子

翌日,布姆与六花带上子母面具,早早离开了纽克城。二人行走在金戟平原,方向正是昨晚六花的杀戮之地。

这种行为无法避免,更无法消去。就像没有哪个施暴者,不愿亲眼见到对方的惨状。没有哪个纵火者,会错过一切化为灰烬的终局。

观赏自己的杰作,聆听人们的恐惧,然后再微笑着扭头离去。杀戮的理由有无数种,而这只不过是万分之一。

“竟然一次死了这么多人,破纪录了么?”

“不会是高庭强者所为吧,看来咱们纽克城也要出名了。”

“也不知道昨晚拍卖的地精宝物是什么,难道是古魔法师的储物袋么。”

来往的佣兵团虽然没有停下脚步,可无数流言蜚语却还是传进了布姆与六花耳郑前者苦笑着摇了摇头,而后者则趾高气昂的挺起了胸膛。

战斗对于许多人来,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并且除非万不得已,没人喜欢与强者以命搏命。

但六花却不同,他就仿佛是个生的斗者般,高兴了要找人打上一架,生气了更要借此泄愤。

然而二人却不知道,一股危险至极的气息,早已从高庭奔袭到了纽克城,此时堪堪踏入金戟平原。

时间回溯到两前,高庭,执政官府邸。执政官之子威廉此时正坐在木椅内,看着一道身影离去。

此子虽然资过人,但终归是贫民出身。因此他接受了威廉的提议,用一颗人头换取自己的贵族爵位。

而这颗人头的主人,自然是远在纽克城的布姆。可他却不知道,威廉的命令不过是种选拔,是其结交对方的最低标准。

如果布姆与六花被此人斩杀,那就明其根本没有利用价值。反之,如果能活下来,甚至干掉此人,则会与自己在高庭相见。

站在金戟平原上,此人抽出了法杖,待将体内魔力恢复到巅峰后,才一刀捅死了马车夫。

年近三十的他虽然衣食无忧,可却始终不能实现愿望。至少现在的生活,并非其所想。

微风吹动着他的长袍,灰黑色的头发随意披散于肩头。手中的肖像画被化为灰烬,因为目标此时赫然站在前方。

“九头蛇信,火鸦翎羽,焦黑的深邃孔洞,刺穿苍穹的炙热锋锥,以吾之名,连环火矢!”

没有任何攀谈,更没有丝毫征兆。三柄火焰长戟凭空出现,转瞬激射向目标。六花本想阻挡,但布姆却将其拉到了身后。

“今我来吧,很久没活动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对方。”布姆抽出了黑木法杖,扭头道。

“唔,那哥哥自己心点,可别又让人家熬草药汤呀。”六花对此没有任何意见,既然自己就在身边,尤其会让布姆出事。

“寒蝉低鸣,薄翅轻颤,胆怯的渺生命,规避一切伤害的夙愿,以吾之名,防御法阵!”

厚重的土球包裹住布姆,同时也将对方的法术轻松破解。布姆面无表情的站在黑暗中,体内的魔力躁动不安。

然而对方的攻势虽然被阻止,可随后的变招,却令布姆闻所未闻。至少在他的印象中,从未见过这种施法方式。

“凝!”几十米外的男子,见自己的法术被对方化解,虽然感到一丝差异,但却没有因此而停止攻势。

只见那悬浮于空中的三柄火焰长戟凝聚到一起,深红的光芒也瞬间变成了炽白色。空气因此而扭曲,其下的龙葵草也早已化为灰烬。

随着一声尖啸,这柄胀大了数倍的火焰长戟撞击到土壁上。其内的布姆只感觉口中一甜,鲜血便流出了嘴角。

几米外的六花没有任何反应,好似看戏般站在原地。但其皮袖内的手臂,却早已幻化为了短龋

在她看来,此时哥哥与对方就仿佛正进行着一场游戏。无论结果如何,都改变不了对方被斩杀的命运。

土壁碎裂,火矢消散。布姆的脸色一片惨白,但却没有丝毫打算求救的意思。一抹残忍的微笑凭空浮现,看得六花一阵错愕。

这是她第二次见到布姆出现如此表情,那是种对生命的漠视,更是极度渴望战斗的夙愿。

“蜉蝣之卵,魔力之源,猩红的真空甬道,穿透壁障的无数黑斑,以吾之名,攻击法阵!”

腹语施法出现,四重火系攻击法阵好似死神的口器,不断喷吐着一个个火锥。巨大的焦胡味直冲际,雾气中的布姆低头不语。

“既然你是火系魔法师,那我就烧死你!”布姆如是想着,随即心念一动,二十几个火锥便轰向对方。

“灼烧之环,烈焰之圆,蒸发一切的炎甲,形影不离的沉默仆人,以吾之名,火焰壁垒!”

男子见此情形,快速用颂起咒文。炙热的火焰再次出现,犹如实质的魔力之墙立于身前。

“絮乱的怒焰撕裂一切,火光、烟尘,化为灰烬的草原,热浪滚滚的长,以吾之名,火龙卷!”

作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男子没有任何停顿。攻击才是最有效的防御,只有对方死亡,自己才能得到想要的东西。

然而尚未精通的火龙卷,被布姆轻易击破。而其那最后的防线,也因持续轰击而逐渐萎靡。

火锥在瞳孔中扩大再扩大,最终点燃了他的绝望,而后又化为滚滚黑烟。

二人从始至终都没有交谈过,男子有自己的理由,而布姆则性格如此。胜利没有任何意义,死亡亦是如此。

男子躺在金戟平原上,空碧蓝,青草味浓郁。早已忘记何为悠闲的他,此时竟然觉得十分惬意。

火之子,生的火系魔法师。不但魔力强大无比,甚至修炼速度也远超常人。这是众神的礼物,更是骄傲的资本。

但众神却好似最恶毒的旁观者,不但让其出生在了贫民家庭,并且还是那种最底层的存在。

不甘与汗水拼凑成童年,嘲笑与惊讶缝合为衣襟。男子脸色蜡黄的走进公国学院,三年后又趾高气昂的站在门前。

拒绝贵族邀请的潇洒样子犹似昨日,鄙视佣兵团的嘴脸依旧清晰可见。男子有自己的打算,只有成为贵族,才能福泽后人。

时间在等待中一流逝,心中的火焰却从未消散。最终,他站在执政官之子面前,承诺三内带着头颅返回。

思绪在此停滞,男子脸上的最后一片皮肉也化为了灰烬。才的他身死在金戟平原,而平庸的布姆,却正与六花聊着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