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 侠客行

我打开资料袋,里面有几张照片,第一张是一个女性死者,看穿着应该在二十岁左右,但这具女尸完全干瘪,身体里面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吸干了一般,只剩下了一张薄薄的皮囊。

我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具尸体绝非是什么普通的凶杀案,即便是一般的厉鬼妖邪,也不可能把人给吸的只剩下了一张皮,甚至连骨头渣都没有剩下。

继续往下翻,下面一张照片则是一首用血写的成的诗,字体大气磅礴,一看书写之人就有着极为深厚的笔力。

这是一首张献忠所写的很出名、但杀气极重的《七杀诗》:

天生万物以养民,民无一善可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忠之人曰可杀!

不孝之人曰可杀!不仁之人曰可杀!

不义之人曰可杀!不礼不智不信人,

大西王曰杀杀杀我生不为逐鹿来,

都门懒筑黄金台,状元百官都如狗,

总是刀下觳觫材。传令麾下四王子,

破城不须封刀匕。山头代天树此碑,

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看到这里,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死者遗体的附近要留下这么一首诗?

而且这首七杀诗并非真是的张献忠所写,而是后来有人想要黑化张献忠,把七个杀字后加进去的。

最后一张照片,是一掌模糊的监控录像截图,正是死者附近的一个探头所拍下来的。

画面中死者的附近有一个白色的影子站在旁边,这影子并非像人,而是上半身是人身,但下半身却像是蜈蚣,那一条条数不清的爪子看的我心里直发毛。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方正,见过这种妖怪吗?”张文娟看着我问道。

“从来没有。”看来这王市最近又要不太平了,这人身蜈蚣究竟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吸人精血,而且还留下了一首伪张献忠的《七杀诗》?

这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的关联,一切都太过匪夷所思了。“这也正是我们头疼的事情,关于死者的照片已经被记者给提前一步发到了网上,一下子就传遍了整个微博,引起了极打的民众恐慌!这让我们头疼的很,上面下了死命令,三天,只给我们三天时间,如果

破不了这案子,恐怕我和张队都的打铺盖滚蛋!”对面的刑侦队李队长无奈地说道。

“我知道了,张队,这事儿你怎么看?”我把手中的照片放回到了资料袋,还给了张文娟。

张文娟接过资料袋后,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道:

“目前为止,我们所掌握的信息就只有这么一点儿,所有只能用最笨但是最有效的办法:那就再在死者附近蹲守,等待那妖怪来!”张文娟说完,转过头看向了我,她是在征求我的意见。

“好,就这么办!”目前我还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就只能和张文娟一起去附近守株待兔。

当天晚上,为了张文娟的安全,我让她和李队长一同留在局里,刚准备出发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了胖子的电话。

“喂,方正,你在哪呢?咱们王市出大事了,你看不看微博,都火了,有人被吸成了人干!”胖子在电话里咋咋呼呼的对我说道。

“这事我已经知道了,今天晚上我准备和张队一同去守株待兔,你在店里好好看着。”我说着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天黑后,我和张文娟还有另外一个警察坐警车朝白天的命案事发地赶去。

这刚到案发地,我便看到了路边停着胖子的车。

警察刚刚把车停好,这时胖子从车子里走了下来,穿着西装领带不断朝着我们这边挥手。

下车后,我看着胖子问道:

“我说胖子,你这是去参加葬礼了吧?怎么穿着一身黑?”

“我呸!方正你懂不懂上流社会?你看胖爷我现在这西装、领带、皮鞋、金手表一带,像不像上流社会的贵族?”胖子说着还不忘伸出手整理了一下西服。

我上下打量了一眼胖子道:

“还贵族呢,你穿这西服就活脱脱一个上门推销的,还有这西服的扣子系一个就好了,不用全系上。对了,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这不跟你们一块儿来蹲守那吸人精血的妖怪吗?没有胖爷我出马,就凭你们这些半瓶子醋,办不成什么事。”胖子说着伸出手解开了西服下面的一颗扣子。

我白了他一眼,也懒得听他继续吹牛,直接和张文娟说道:

“张队,前面不远的那条街都是酒吧,晚上很多人都在那边,咱们就先在附近找地方隐蔽起来?”

“行,走!”张文娟说着便带着我们快速朝着前面的酒吧一条街走去。

在这酒吧一条街的胡同里,我们四人隐蔽了起来,耐心的等待鱼儿上钩。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们耐着性子等了一个又一个小时,一直到凌晨三点多,什么发现都没有。

胖子早就失去了耐性,坐在了地上玩着手机游戏,又过了约莫半个多小时,张文娟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当她听到电话里面那人说的话后,脸色一下就变了。

等张文娟挂断电话后,我马上问道:

“张队,怎么了?”

“又有一个人死了,在南广场,和上一个死者一模一样,正剩下了一张人皮,同样是年轻女性,而且……”

“而且什么?”胖子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张文娟问道。

“而且在那具尸体附近也发现了一首血诗,正是李白的《侠客行》!”

我听后有些迷茫了,不怕妖怪会杀人,就怕妖怪有文化!

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妖怪杀人变得这么有文化了?每杀一个人还必须要留下一首古诗,这到底是什么路子?

……

等我们四人急匆匆的赶到南广场案发现场后,穿过警戒线,我看到了警察和法医正围在死者的附近,而在死者的脚下,那些用血写出的字体已经凝固发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的的确确是李白的《侠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