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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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第一个晚上的气氛实在不算融洽。

第二天,裴拾音起床,收拾东西准备去上课。

一楼的餐厅里,宋予白已经用完了早餐,正在远程听战略部那边的晨间早报。

听到她下楼的动静,男人往餐桌那头点了点下巴:“过来吃饭。”

西式的早餐,煎蛋培根,还有被烤得恰到好处的薯角,金黄色的薯皮上,有被磨好的细碎胡椒颗粒。

白色的圆柄瓷杯里,是冒着淡淡热气的温牛奶,旁边的小磁盘里还有几块方糖。

方宁仍在厨房里忙碌,是在准备两人餐后的红茶。

原封不动都是两人之前的习惯,只是她搬家后的这段时间里,没人照顾她饮食起居,她吃豆浆油条已经习惯。

裴拾音一动不动地站在圆梯台阶上,远远打量他脸上的平静寡淡。

昨天的不欢而散,显然对他的情绪构不成任何影响,该对她怎样还是怎样。

他有定力,能将一切都当无事发生,就像那晚在雷雨夜听完她热忱而忐忑的告白,虽然有刹那的不能置信,但很快,那双漆黑的瞳孔里,就重新回复镇定。

窗外雨打玻璃,杂声潦草,电闪雷鸣,也丝毫不妨碍他心如明镜。

他并没有一丝生气和尴尬,只平静地问她,知不知道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她当然知道。

她是被托送的孤儿,她被他亲手带大,她叫他小叔叔,她每年春节,都会收到他给自己包的红包。

他是她的哆啦A梦,只要对他许愿,再遥不可及的愿望都会应验。

“那你觉得,我们可以吗?”

也许是为了照顾她的自尊心,即使她不知好歹越轨,他也没有选择当面拒绝,只循循善诱,像教她解一道复杂的难题,由她一步一步,自己找到答案。

“就算我们之间,真的毫无亲缘关系,我也不能对你产生男女之间的感情,这等同于,我在利用年龄和阅历的优势,引诱你。”

“……”

“抱歉,让你误会,是我的错。”

这是正人君子。

连她喜欢上他,他都为此向她道歉。

高山仰止的品性,如神龛里高不可攀的佛,就连怜悯,都带着一丝高高在上的冷意。

将这段自取其辱的回忆中止,裴拾音扯扯嘴角:“不了,早课一般有别的同学给我带,我直接去教室里吃就好。”

宋予白这才从平板里的视频会议中抬头。

餐厅的气氛随着他遥遥递过来的一眼,瞬间变得有些逼仄、压抑。

他脸上永远表情平静从容,清凌凌的,事不关己,但无形的压迫感,却让被他注视的人,像于迷雾森林里被困住的猎物,于黑暗中,在不具名的危险中不安。

但裴拾音破罐子破摔,无所畏惧,径自走到玄关口找小坡跟搭配今天的森系吊带裙,然后,她听到脚步声传过来,就停在自己身旁。

顺着黑色的布绒棉拖鞋,能看见男人的脚踝,凸起的踝骨被黑色的薄袜包裹,显而易见的骨骼感里带着极强的、高高在上的禁欲。

“那我让方宁把东西打包了,周叔送你去学校的路上可以吃。”

修长的手指拎着一个软布便当盒的系带,露出一截骨骼感很重的手腕,以及腕上那一串跟他清冷气质不符的艳欲淡紫色佛珠。

是他哥哥的遗物。

递到眼前的是她最喜欢的小兔便当盒。

是高中那年暑假,他庆祝她考上宁大,特地抽时间带她去古镇旅游,在文创店买回来的礼物。

裴拾音抬起头,确认方宁已将厨房门落锁,然后才看向他哂笑一声:“小叔叔,我认为一个屋檐下,最合理的避嫌,应该是互不打扰,互不要求,所以,请您不要再管这种芝麻绿豆的小事了,我说了,我同学,会给我带的。”

宋予白略略抬眼:“男生?”

“我什么时候说是男的了?”裴拾音敷衍地扯了一下唇,脸上装得却很乖巧,“我的正常社交应该不在您质询的范围之内吧?”

她在他眼里的形象,大概是顽劣放纵的翘楚。

其实三年前他远赴瑞士,裴拾音有过反思。

他从小就在“完美”的条条框框里被精英式的培养,言行举止,样样都被道德的标尺所规范、衡量。

而她天性跳脱不喜欢框架,之所以装出乖巧温顺,也仅仅只是因为,她确定宋爷爷喜欢这样的自己。

于情于理,他应该最头疼自己这样的人,只是养在身边这么多年,到底是有感情,加之又碍于宋爷爷的面子,根本无法单方面割舍掉跟她的联系。

想避嫌也避不掉。

她赌他不敢把那天晚上的事情跟任何人说。

玄关口,宋予白微垂着眼帘,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沉默着也不说话。

他接近一米九的个子,高了她足足一个脑袋,裴拾音需要费力抬头,才能在这样近距离的对峙中,迎上他的视线。

透过玻璃镜片,能看见他那双棕色偏粉的瞳孔里,倒映出的自己——倔强、生硬、冥顽不灵。

而他从始至终,都像一个不愿意跟小辈计较、耐心极佳、包容度极高、情绪稳定的成年人。

空气里弥漫的火药味太重。

裴拾音很无所谓地耸了一下肩:“而且周叔也不用特地送我,今天有其他人来接我。”

话音刚落,花园门口响起喇叭声。

浅灰色的保时捷suv正正准准停在花园门口,看着兴冲冲从驾驶位跳下来的叶兆言,宋予白这才反应过来:“他来接你?”

看到叶兆言她心烦,跟宋予白这样撕咬对峙,反复确认敌友关系,她更心烦。

“对啊,您跟我在这儿理论了这么久,也就只有他会开云霄飞车,能保证我不在早课迟到了,”

周四早课9点的教授是出了名的严苛,她现在搬得离学校远了,当然得加倍小心。

纨绔子弟叶兆言,干啥啥不行,但好歹,在速度与激情方面,是个最靠谱的专车工具人。

宋予白本能地皱了一下眉,目光落在叶兆言手里那捧玫瑰上,“一句路上怎么能超速行驶”的质询就提前哑了声。

搬家第一天接裴拾音上课是赵曼冬的安排,叶兆言被自己的妈妈耳提面命交待,压根不敢怠慢,这趟过来,殷勤得不像话。

更何况,将心比心,裴拾音从小漂亮到大,真安排他做个苦力跑跑腿,他也完全心甘情愿。

就是太难上手。

虽然两人有婚约,但裴拾音从始至终都跟他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标准的上流圈大家闺秀的礼仪,得体的礼貌让人压根挑不出刺——不至于过分亲近让他想入非非,也不至于过分疏离,让两边的长辈难堪。

之前学校里的话剧表演,叶兆言耳根软,架不住林蓁蓁软磨硬泡,说好给裴拾音的玫瑰,最后也没到她手上。

他自知理亏,花了大力气订到更好的玫瑰,私心也是想给她赔礼。

“裴拾音,早餐我也给你买好了,是兴隆记的虾饺,特地订了6点的闹钟起来排队的。”

裴拾音给宋予白递了个“看吧,我的早饭压根不用你操心”的眼神。

宋予白敛眸,缓缓垂下的目光,终于落在了叶兆言怀里的玫瑰上。

“厄瓜多尔的红酒玫瑰,蕊盘虽然小,但含粉量也不少,”他沉吟半秒,侧眸问她,“订婚这么久了,你花粉过敏的事情,难道没跟他说过么?”

叶兆言脸上讨好的表情瞬间被尴尬取代,裴拾音头皮发麻,不想节外生枝,只能出来打圆场。

“之前抵抗力差才过敏,我现在哪有那么娇贵。”

母亲刚去世的那几年,她隔三差五的生病,3、4月份花粉过敏,打一晚上的喷嚏都睡不着,但又不敢麻烦人,是他听见动静,连夜叫来了家庭医生。

打点滴困了能靠在他手臂上睡觉,昏昏沉沉发着低烧,能听他低柔温和的嗓音,跟她说不要害怕,很快就会好。

她眼角洇着泪,往他怀里躲,迷迷糊糊叫“妈妈”。

宋予白那年也不过十八、九岁,叹了口气,就抱着她坐到了自己腿上。

只是这种待遇,成年后就不会再有,所谓的花粉过敏,似乎也不药而愈。

叶兆言进退两难:“那这玫瑰……”

不得不说,由于照顾裴拾音的标准被宋予白抬得太高,他跟她相处时,总不免战战兢兢,生怕婚前照顾不周,就被母亲赵曼冬一通数落。

高中那会,他隔三差五就找人给她代写情书,上一句海子,下一句米兰昆德拉,即使拼拼凑凑,也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

不像现在,被宋予白以一种审慎的目光打量着,比看女婿的眼光更挑剔,看他哪哪都不满意。

“别听我小叔叔吓唬你,把花给我吧。”

裴拾音接过玫瑰,胳膊差点没承受住这突如其来的重量。

她提了口气才抱稳怀里的花,足足8、9公斤的玫瑰,她一个没吃早饭的人抱久了都要低血糖。

叶大傻逼献殷勤之前,就不能先动点脑子吗?

裴拾音心里骂归骂,脸上依旧是温温柔柔的得体,她甚至配合地低头闻了一下,证明自己压根没有花粉过敏这回事,弯弯的眼帘,笑着跟叶兆言说喜欢。

宋予白不动声色地从两人的互动里收回目光,耳边的嬉笑声里,都是情浓。

叶兆言喜出望外:“真的吗?”

裴拾音扯了扯唇,笑着说“当然”。

这么重一捧花,等会到了学校,都不知要扔哪里。

难得被她正面肯定,叶兆言已经迫不及待问她喜欢什么花,他下次专挑她喜欢的买。

裴拾音脸上温恬的假笑一僵,还没来及在心里哀嚎,旁边已有人先她一步,淡声说:“蓓蓓从小手劲小,不能吃力。”

厄瓜多尔的红酒玫瑰,像红酒泼墨于白玫瑰的花瓣尖,将素白染色,含苞半开的花朵,像燃烧的荼蘼,正是它生命中最艳丽的时刻。

宋予白的目光从娇艳欲滴的鲜花上移开,眉峰微抬,在她错愕的目光,仿若洞察一切,如同一个考虑周全、事事妥帖的长辈,微笑着向叶兆言真诚建议道:“如果真要送花,小捧的茉莉白玫瑰,她应该会更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等以后有人送小捧的茉莉白玫瑰,你不要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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