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装食品的超级市场的纸袋。面包及饼干的碎片。
七星牌香烟的空盒与滤嘴。
带有香水味的三色手帕。
以上是毫无关连的物品吗?
野崎并不这样认为,他假设它们有关,然后小心地加以求证。如果陷于胶着的话,到时再做一全盘的检讨。
但是以上三项要如何加以连贯起来呢?
七星牌香烟不妨当做是山本抽的。他离家时身上共有两包烟,一包仅剩寥寥数根的,于是又取一包未拆封的,以备不够时抽用。他在空屋抽完第一包,于是又拆开第二包来抽,因此遗体的口袋内还有一包七星牌香烟。
但食物一项,好像并非山本购买,食用的。
山本吃过晚饭,大约晚间八时要出去夜钓,才踏出家门的。
根据验尸报告,死亡的时间推测约在当晚十一时至十二时之间。晚间八时至遇害的三、四个钟头之间,吃过晚餐的山本老先生实在不可能又吃面包、又吃饼干、橘子等。
这么说来,食物是那位凶手吃的?
野崎特地前往那家超级市场,用那两个发现的纸袋盛面包、饼干、橘子等。
或许某一样多装,某一样少装,多少有些出入,但从那纸袋的容量大致推算起来,一个人是三天份、两个人合吃是一天半,如果节省一点吃,一个人足足可吃四天,两个人的话就是两天。
倘若食用的人是凶手的话,又要如何解释才好呢?
如果凶手仅仅是绑架或引诱山本老先生至此空屋,然后将他弄死于浴槽的话,似乎不须准备如此之多的食物。
至若凶手在空屋停留二、三天的时间,那么逗留的原因又何在呢?
带有香水幽香的手帕亦非山本所有。他的遗物有Dunhill打火机、液晶手表;而根据其家人的说法,山本老先生习惯用手擦汗,从不带手帕。
手帕上面附有红色斑点,已送往化验,结果尚未揭晓。
另一方面,野崎则指派刑警在空屋四周进行彻底的调查。
空屋方圆二百公尺内没有其他人家,因此查证起来实在困难重重。然而在刑警的苦心追查下,终于找到一名提供线索的镇民,该镇民表示最近曾目睹一辆轿车停放于空屋旁。
然而那位年逾六十的老镇民却语焉不详,只表示是一辆黑色的大轿车。
“您知道是什么厂牌的车子吗?”野崎问。
“我不懂车子,哪里会辨认厂牌?比计程车大,黑色的。”
“您是否记得见到那辆黑色大轿车是几月几号吗?”
野崎问,老人迷糊地眨动眼睛,久久才回答说:
“上个月的二十六号或二十七号,傍晚的时候,我以为是来看房子准备要买的。”
“您只在那一天看见轿车吗?”
“嗯,我只在那一天看见。”
“附近有没有可疑的人物走动?”
“没有。”
“您是否记得车牌号码?”
“怎么可能呢?天色太暗了。”
“您能不能确定一下到底二十六号或二十七号?”
“嗯,好像二十六号,又好像二十七号。”老人爱莫能助地摇摇头。
上月二十六日是山本老先生遇害的日子。倘若老人见到轿车是二十七日,那么早在前一天该空屋内便有人停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