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三十四计

潘龙对于弗瑞斯军的行进速度估算得还算准确,等待了约莫三个半小时之后,伴随着远远传来的有些凌乱的脚步声、马蹄声和车轮声,弗瑞斯军至圣军团,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的方向。

“来得真够迟的!我连每天例行的内功修炼都做完了……”潘龙摇摇头,站了起来。

他爬到村口附近的大树上,朝着弗瑞斯军远远看去,一看就忍不住讥讽地笑了。

“看来,他们昨晚休息得不大好呢。”

这批军队虽然装备还算整齐,但状态可真的不怎么样。他们的阵型乱糟糟的,长矛兵和刀盾兵乱成一团,重步兵和弓兵混杂在一起,骑兵则混在整个队伍里面,有的在前,有的在后,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才走成这幅丢人的模样。

但这支军队里面,也有看起来比较靠谱的。比方说那两辆马车,它们就很好地遵循了“施法者留在后方”的原则,全部都停留在大部队的后面,也不知道究竟是训练相对比较充分呢?还是习惯了让战友冲在前面,自己随时准备逃跑?

潘龙暗戳戳地想,从他们的习性来说,应该是后者,但是从这次的实际情况看……或许他们只是没办法躲得更靠后?

因为在那两辆战车的后面,还有大概二十个骑兵。他们全副武装,铠甲在阳光下闪烁着和寻常金属完全不同的彩色微光。他们队伍整齐,随时都把那个穿着华丽长袍的男子护在最里面。他们杀气腾腾,就算隔着这么远,潘龙都能感觉到从他们身上透出的威胁感。

在这次的战斗中,他们才是潘龙唯一警惕的敌人。

至圣军团的近卫骑士,平均等级大概在40级上下的部队。

这群人都是色列斯的疯狂崇拜者,随时都可以为他而死。要在这群人的护卫下杀死色列斯,争取到打败弗瑞斯大军的机会,拯救鲁纳村,可真不容易!

所以,潘龙要用一点计谋。

“差不多了!”他跳下树冠,抡起拳头往自己脸上打了两下,打得鼻青脸肿,还又往脸上身上一顿抓,抓得头发和衣服都乱七八糟,抓得脸上出现了好几道血痕。

他还嫌这样不够,又拿事先准备好的水袋往头上浇下来,把身上浇湿了,然后躺在地上又打了几个滚,把自己弄得满身污泥和灰土,看起来简直比斗败了的公鸡还要狼狈,就算跑到难民营里面,都会是最狼狈的那些人之一。

然后,他折了跟粗树枝当拐杖,一瘸一拐地迎着弗瑞斯军跑去。

“大人!大人!”隔着还有一段路,他就作声嘶力竭状大叫,“你们总算来了!赞美唯一至高之神,我总算盼到你们了啊!”

弗瑞斯军看到这么一个狼狈的人跑过来,都愣住了。

他们本拟来到鲁纳村,是来镇压屠杀异教徒的,可怎么来了一个好像是唯一神教教友的人,还如此狼狈?

潘龙还在大喊大叫,一副看到了亲人的欢喜模样。走着走着,大概是因为心急,一下子摔倒在地,好不容易才扶着拐杖又站起来,只是样子更加凄惨,就连那些至圣军团的匪兵们,都隐约有几分同情。

大家都是唯一神教的信徒,看他这凄惨样子,不少人甚至光靠脑补,就猜出了他的遭遇——唯一神教的信徒到了异教徒的村子里面,不知道怎么的和异教徒们发生了冲突,然后挨了结结实实的一顿打。

这种事情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是司空见惯。

在其它信仰地区,唯一神教的名声当真是臭大街。以至于除了传教士和军队,一般的信徒都要假装自己并不信教,才能避免麻烦。

不过,相比唯一神教动辄把异教徒砍死、烧死、用石头砸死……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很快,两个士兵就走了上来,询问潘龙是干什么的。

“我是鲁纳村村长罗恩的侄子约翰。”潘龙说,“以前也曾经被邪恶的月神信仰所迷惑,但不久之前,我在聆听福音的时候幡然醒悟,皈依了正信。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一起诵读圣典,拥抱正信,获得灵魂的救赎。所以我就来鲁纳村,想要向他们宣传。”

他停顿了一下,话音变得哽咽而委屈,又有强行压抑着的愤怒:“结果……结果……他们竟然打我!”

弗瑞斯士兵里面,不少人忍不住发出了笑声。还有人低声说:“又是个傻子!”

“信咱们这个变成傻子,有什么好奇怪的?遍地都是啊。”

“傻子也好啊,单纯是福气。”

“说得也对,像他这样活着,其实也挺幸福的。”

这些不够虔诚的言论并没有引来至圣军团核心狂信徒们的谴责和惩罚——唯一神教对于虔诚的要求并不高,尤其是这些为了他们而战的炮灰士兵们,只要他们肯在嘴上标榜自己是虔诚的,就足够了。

对“至圣者”色列斯来说,只要肯对着象征“唯一神”的祭坛喊两句口号,标榜自己是唯一神的虔诚信徒,就是可以接受的士兵。

甚至于,只要肯加入至圣军团,别说区区流氓土匪,就算是从人们的痛苦和死亡之中获得力量的魔族,或者亵渎尸体操纵亡灵的死灵法师,甚至就连跟恶魔签订契约出卖灵魂的邪术士,都是他的好兵。

只要肯加入至圣军团,只要肯为他而战,任何丧心病狂的罪行都是可以被赦免的——色列斯对此曾经有过解释,说这是“用黑暗的力量打击黑暗,足以彰显光明”。

反正就那么回事吧,潘龙一点也不奇怪。

能够对老百姓挥舞屠刀的人,他们作出什么坏事来,都不值得奇怪。反倒是他们如果做了好事,那倒是值得登上报纸广为传播一下……

“那你现在来干什么?”一个盔甲整齐,看起来应该是小队长的弗瑞斯士兵纳闷地问。

“大概是挨了打,来找我们撑腰的。”旁边一个部下说。

“那他的运气可不错,我们正好来了。要是换成昨天或者更早,他这顿打就算是白挨了。”

“啊呀呀,他被打得可真够惨的!”

“喂,你们该不会同情他,想要把待会儿抢到的好处分给他一份吧?那可不行!”

“分给他一份也无所谓吧,看他被打成这样……大祭司应该也会赞成的。”

“那就等大祭司下了命令再说!没有命令,别想要我分出一个铜子儿的好处!”

“是啊,我可欠了‘鲜花屋’不少钱,不捞上一大笔回去,以后进不了门的。”

“那你惨了,鲜花屋的老板娘就是大祭司的亲戚,你要是欠钱欠久了,当心大祭司把你发配到边境去修城墙。那工作补贴可高,正好拿来还债。”

“啊啊啊!不要说这么可怕的事啊!”

士兵们嬉笑着互相打趣,满不在乎。

他们早就习惯了掠夺和杀戮,掠夺和屠杀,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至于怜悯之心,人性,罪恶……这些东西,他们早就不在乎了。至于为教友报仇这种事,他们想都没想过。

色列斯当初就是专门挑选那些作恶多端的人渣组建这支军团的,他要利用的就是这些人的凶残和邪恶。至于荣誉、作风建设、军队的形象……这些东西,他根本就不在乎。

整个至圣军团里面,只有他的近卫,才是由唯一神教狂信徒组成的精锐部队。

这支近卫既是他的保镖,也是军纪的执行者,更是战场上的督战队。他们负责的工作只有两个,一是保护他,确保他的安全,二是按照他的命令,处死任何他要处死的人。

他们把这份工作做得很好,甚至于可以为此付出生命。

因为,色列斯不仅是他们的军团长,更是唯一神教的大祭司,是“至圣者”。

对于这些狂信徒们来说,色列斯就是他们所信仰的那位“唯一神”的化身。只要色列斯一个命令,别说是杀人放火,就算要他们去进攻皇宫,或者甚至于挥刀自杀,他们都不会犹豫。

对于色列斯和这群狂信徒,就连帝国皇帝都忌惮几分。至圣军团从来都只在帝国中央行省之外行动,从没有被召回帝国的腹地。而色列斯自己也很谨慎,不是住在军团里面,就是住在唯一神教的神殿里面,身边始终有一群狂信徒保护,更从不前往帝都。

他和皇帝之间的关系,任谁都看得出来是互相忌惮又互相利用。

在游戏里面,关于这家伙的故事还有很多的后续。不过,都跟潘龙没什么关系。

他要做的,是扮演好一个因为传教而挨打,既委屈又生气,同时对唯一神教高层充满向往,想要膜拜一下“至圣者”色列斯的信徒。

这样的身份,按说是有机会去见一见色列斯,得到他一句表扬的。

潘龙当然不在乎色列斯的表扬,他要的是靠近色列斯的机会。

虽然他昨天的夜袭很成功,这支军队已经只剩了不到二百人。但想要突破二百人的防守,去斩杀实力可能还在自己之上的色列斯,也依然算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以他使用了一个著名的计谋,苦肉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