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你的身体秀可餐
林紫看着刚从自动取款机打印的存取凭条,开始计算自己的全部财产。
除掉需要赶快付给房东的五千块和这次温泉之旅需要的两千块,还剩八百。现在她在D市是标准的三无人员,得尽快找工作,否则好不容易得来的自由生活就会承受不住面包的挑战成为泡影。
林紫仰头望天,蔚蓝色的背景上漂浮一抹白,格外突兀,但是看着这经典的颜色搭配却觉得很舒服,她仔细想了想,除了歌唱得好之外就没什么特长了,虽然身为林氏集团创始人林枉然的长女,但是她一点都没有遗传到林枉然一流的生意头脑,在林家的几个孩子中,也许最不长进的就是她了,林枉然常常对亲戚朋友们说,这个孩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而外人总会打哈哈地敷衍林枉然,林紫是个天之骄女。
此娇非彼骄,林紫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还算清秀可人,但是这张脸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属于女孩子的便利,比如发发嗲,卖卖萌,勾勾手指就让全班男生蜜蜂采蝶般围着她转,林紫除了名字和长相符合传统意义上女孩子的特征,根本就跟女孩不搭边。
态度冷漠,行为不羁。与贤良淑仪的二小姐,温润端方的三公子根本不像一窝出生。
只是,林董事长的大女儿谁敢说不好呢?
不过,林枉然并没有因为外界的缄默就对林紫网开一面,他把林紫送到形同监狱的西部寄宿学校,直到他病危成植物人躺倒在医院,律师才按照他清醒时候的要求把林紫从寄宿学校领了回来。
然后很干脆地在律师事务所宣布,根据林枉然的意愿,林氏产业跟大女儿林紫没有任何关系。相较于二小姐林清得到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三公子林逸得到林氏继承权,林紫跟被踢出家门没什么区别。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差断绝父女关系了。
不过林紫心态好得很,她早在林枉然把她送到荒无人烟的西部的时候,早在看惯了母亲对父亲逆来顺受唯唯诺诺的时候,她就狠狠地对自己说,一切都要靠自己。
没错,她并不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最为悲惨的分子,她只是不能在年幼时期向父母撒娇讨宠,不能像很多青春时期的女孩子那样把所有的精力倾注于扮靓和整理那点小烦恼小感伤,名为林紫的女孩,外表清秀冷漠,行事干练果断,任谁也会说这样一个女孩子够成熟,够大气。但又有谁能想到,这样一幅画皮掩盖之下是一颗用冷静到极致的态度体察世态而显得精准到近乎完美却缺乏善意的心,她用这颗心冷眼旁观不谙世事的少女少年天真浪漫年少不知愁,用几近于苛刻的标准审视自己的过往和将来。
因为她自从12岁被父亲扔到西部寄宿学校,每年一次和家人联络是在除夕当天,后来甚至连这一次联络也不再有了。
林紫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她会被踢出家门,为什么会像被囚犯一样囚禁在黄沙漫天的西部?初从繁华热闹的D市空降到西部的时候,林紫不敢想未来,不敢看现在,她无法追问自己,抑或责问是别人,究竟为什么剥夺了她最正常不过的待在家里享受家庭成员待遇的权利?只要这个念头一在脑海中浮现,她就会觉得身体晃晃悠悠就漂浮到了空中,无论怎么沉都落不下来,所以,对自己采取残酷和强硬的缄默是她能让自己坚持下去的方式。
俗话说,梅花香自苦寒来,今日的林紫,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捧着窝窝头皱眉又咬嘴唇的小女孩,她比同龄人更坚强,更成熟,更睿智,就算天塌下来,只笑一笑就说无所谓的人,如果地球上只有一个,那也只有她了。
林紫吁了一口气,今天是怎么了,为何会突然会回想原本早就已经战胜并且摆脱的过去?
“叮铃叮铃…”
手机响了,林紫闭着眼睛拿过手机,懒得睁眼再看来电人就直接听。
“林小姐,我是宋饶律师。”
噢,原来是吸血鬼律师,林紫很大方地赏了他一个白眼,之前在律师事务所他可没什么好脸色,就因为林紫付不起他小费么。
“你好宋律师,找我有事吗?”林紫不动声色,不咸不淡。
“是这样的,在交代您父亲意思的时候还忘了一条,需要向您补充。”
“请讲。”
“现任的林氏董事长是您的母亲,由于您的父亲仍在昏迷,所以您的监护权已经完全过渡到您母亲名下。”
林紫差点想给宋饶一记爆栗,她的母亲,那个温柔细腻却始终小心翼翼的女人,早在她生完最后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因为难产去世,这个大名鼎鼎的律师脑门是被驴踢了?
“不好意思,宋律师,如果您说的是我的母亲,那么我不得不提醒你,家母早在十二年前就去世了。”林紫按捺住无语,一字一顿地说。
“当然,我说的是您父亲的续弦,大概因为您长期在外地不知情,您的父亲在两年前与现在的夫人秦女士结婚…”
“够了,”林紫心情蓦地烦躁起来,续弦?哪里跑来的野女人敢随随便便就取代她母亲的神圣地位,现在还堂而皇之要做她的监护人?
“林小姐,我有义务提醒你,你需要与秦女士签订监护协议,这样您才能恢复在D市的合法身份,之前被冻结的所有社会福利也才能重新办理。”
“我会考虑,再见。”林紫很干脆地挂了电话。
是什么感觉呢,林紫说不清楚,她只知道凭空多出来一个妈的感觉并不好,她已经十年没有唤过妈妈这两个字了,现在要她认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做妈,这和绑着她拿婴儿奶瓶灌她喝水有什么区别?
林枉然为老不尊也就算了,林清林逸你们这两个天天跟在他身边的孩子难道一点维护母亲的自觉都没有嘛?
但是现在首要担心的并不是弟弟和妹妹不维护母亲地位的问题,而是她自己的生存问题。林紫在报摊买了一份当地最畅销的报纸,直接展开翻到了招聘版面。
没什么工作背景,林紫在连续被拒绝n次之后总算在市中心一处生意好到忙不过来的奶茶店找到了在D市的第一份工作,老板预支了一个月的薪水,给林紫三天时间捯饬自己,第三天早上九点准时上班。
还算顺利,林紫走出街角的时候心情愉悦,拿着老板给的薪水觉得整个心都暖了起来,自食其力的话,完全没有问题的。
正准备过街买份午饭,手机响了,阳光正烈,林紫看到电话是宋饶律师,第一反应就是不想接,她也的确这么做了,直接按了挂机键,但是宋饶不愧是做律师的料,死缠烂打的功夫足够到位,电话被拒之后接连三条短信就过来了。
内容不变,仍然是那句要林紫尽快到林氏集团见自己法律上的母亲。
林紫当做没看见,拐过街角买了一份手抓饼和黑鱼粥,不紧不慢地走回住处。
“小林!”房东老太太正在洗衣服,很热情地招呼林紫“你带证件没有?”
林紫疑惑:“我的护照已经给你看过了。”
老太太说:“护照不行啦,要身份证的,这几天下通知了派出所要来查,再说有备无患嘛,你赶紧去补个证件。”
老太太说话的时候脸上的皱纹像完全绽放开的菊花一样美,林紫当初也是觉得老太太面善才决定租住这一处屋舍的,一来不用担心会漫天涨价的房租,二来省去和斤斤计较的房东吵到面红耳赤。
所以当老太太亲自开口和蔼地请求林紫准备身份证的时候,林紫只能按下话头,开始盘算了。
斜下的夕阳光芒仍然刺眼,一缕橘黄色的光从只拉了一半窗帘外面照射进来,直直地打在林紫面前的小桌子上,白色餐盒里的黑鱼粥泛起了好看的色泽,黑鱼粥独特的香气似乎也在这束光里发酵,整间屋子里都弥散着淡淡的米粥香味,林紫打开窗户,吁了一口气。
看来无论如何都要去见一见林枉然的小娇娘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完了,明天见啦,O(n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