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之名

In the Image of God

父亲总算下了床,但谁也高兴不起来。他实在讨人厌,成天夹着拐杖在家里转来转去,佝偻着身子,犹如一棵大风中的树,随时准备扑向跟他搭话的人。拉瑞德不是不理解他为何变得暴躁,但这丝毫无助于缓解厌恶感。楼下的人都想办法躲着他,拉瑞德也渐渐喜欢待在楼上詹森的房间里埋头写书。女人们不再来小旅店,修补匠也开始挨家挨户地找活干。不久,小旅店里只剩下妈妈、萨拉和贾斯蒂丝三个人。连妈妈都躲着他,把他晾在一边不理他。他脾气渐长,越来越觉得抬不起头,觉得大伙儿千方百计躲着他是因为他成了废人。

只有萨拉不离他左右。如果妈妈叫她扫地,她很快就会扫到父亲的床边,他正躺在上面生闷气呢;如果她和小矮人玩,它们会围着在壁炉边休息的父亲跳舞,这时,父亲会看着她,安分一段时间。可接着,当他想做些事儿,比如往壁炉里添根柴,磨这个星期熬粥用的豌豆时,萨拉会上去帮他抬起他吃力地拽着的木头的一头,或是把溅出来的硬豌豆扫进磨眼;这时,父亲会大发脾气,骂她是个笨手笨脚的傻瓜,叫她滚开。她滚了,但要不了多久,她又不声不响地折了回来,待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

妈妈曾压低嗓子对她说:“如果你不想自讨没趣,就离他远点儿。”

“他丢了胳膊,妈妈。”她答道。听上去像是铁匠把胳膊忘在哪儿了。

一天晚上,修补匠回旅店吃晚饭,拉瑞德也从楼上下来,这时,萨拉大声地对父亲说:“爸爸,我梦见你的胳膊在哪儿了!”

没人吭声,都在等着父亲发火。但没想到,他只是镇定地望了她一阵,说:“在哪儿呢?”

“树知道,”她说,“所以你要变得和树一样。树枝断了的时候,它们能长出来。”

父亲小声说:“萨雷拉,我不是树。”

“你不知道吗?我的朋友能让你变成树,变成木材。”她望着贾斯蒂丝。

贾斯蒂丝像听不懂似的,盯着眼前的餐桌一声不吭,一家人齐刷刷地盯着她看。接着,萨拉哭了起来,“凭什么不行!”她抽抽搭搭地说,“他是我爸爸!”

“好了好了,”妈妈说,“坐下来吃饭吧,别哭了,萨拉。”

父亲在桌首坐下,将拐杖放在一旁。“吃吧。”说着,他拿起勺子往嘴里送,飞快地吃完了这顿饭。

詹森没上桌,但这会儿不失时机地进了门。他拿着铁匠铺里的钳子和一段铁,走向父亲,说:“不知怎的,这应该是打大镰刀的。”

母亲倒吸一口凉气,修补匠盯住盘子不敢抬头。但父亲仔细地看了看铁段说:“不够打一把大镰刀。”

“那就麻烦你帮我挑一块能行的。”

父亲苦笑着,“詹森,你不光多才多艺,还是个做铁匠的料?”他摸着詹森的上臂问。他有两条男子汉的胳膊,但和父亲一比,却细得像个孩子。

詹森摸着自己的胳膊,哈哈大笑。“好啊,我倒要瞧瞧,男人是打铁练胳膊,还是拿胳膊打铁。”

“你又不是铁匠。”父亲说。

“也许,我的两只手,能抵得上铁匠的一只左手。”

这是讨价,父亲擅于还价。“你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好处说不上,除了像朋友那样做值得做的事。拉瑞德如今不知道在写什么,我也帮不上他忙。”

父亲笑了。“我知道你想干什么,詹森。不过成与不成,咱们走着瞧。”他扭头对萨拉说,“也许我能用一条胳膊换回两条。”

他起身离席,一件件地穿上外套,围上围巾;詹森过去帮他,没有招致他的呵斥,因为他知道父亲什么时候需要帮忙、怎么帮,什么时候不需要。

目送着他们出去,拉瑞德想:本应在铁匠铺里,站在他身边的人是我,可我要为詹森著书立说,所以他才代我陪着父亲;但他说不清到底是气愤、嫉妒还是伤心,他从没想当一个铁匠。想到有人在炼铁炉边陪着父亲,他松了口气。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铁匠铺里又响起了悦耳的叮叮当当的铁锤声,和父亲扯着嗓子骂人的声音。那天晚上,父亲风也似的回到家,嚷嚷着榆木脑袋什么都干不成,打的镰刀除了干草啥也割不了,一无是处。父亲打起了精神,日子又能过下去了。

当天夜里,拉瑞德梦见了一段久远的往事,一个男孩躺在床上,正在探听别人的心声。

身边的约翰发出轻轻的鼾声,呼气中有股隔夜的酸酪味。但他睡了就好,他醒着,亚当就没法去探险。这会儿,他总算可以意识出窍,不必担心约翰添乱了。

几个星期前,亚当才发现了自己的本事。他蹑手蹑脚地走近一只小松鼠,抡起一块石头把它砸死了。他一边慢慢接近,一边对它默念道,别动,别动;松鼠始终一动不动地待着,一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动作太轻,神不知鬼不觉的;不过,他抡起的石头砸偏了,而松鼠依然动都没动一下,别提一下蹿上树了。它呆呆地等着亚当走到跟前,把它抓起来,抡向一根树干。它永远不动了。

他和小伙伴们在深水潭里戏水。他们潜水的时候喜欢互相躲避,玩假装淹死的游戏。亚当这回玩得可开心了,雷吉潜到水下的时候,他默想雷吉脑袋朝下,直到空气像把刀那样绞着他的肺,才放他上来;雷吉浮出水面,吓得哇哇大哭,不管小伙伴们怎么说都不肯再潜下去了。等亚当把他们一个个都捉弄了一遍,他们才怕了,说水里有怪物,打死也不再下水。

没关系,亚当又找到了别的乐子。他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去探查沃辛镇的人都在想些什么。第一个倒霉蛋是修桶匠伊诺克,每晚他跟妻子亲热的时候,亚当都要作弄他一回。昨晚他让他中途不振,今晚又让他折腾了一个钟头都不得消停,最后,早就没了兴致的妻子求他快下来睡觉。哦,修桶匠伊诺克骂了一声娘,由于下身燥热一夜都没睡好。

亚当又找上了养猫的磨坊主太太。昨晚,他唆使她心爱的猫咪挠了她,她是哭着睡着的。今晚,他让她把猫脑袋塞进了磨盘。搁在过去,亚当最喜欢的是猫被磨成肉酱的场面,但如今,他更享受进入磨坊主太太的头脑,聆听她伤心欲绝的惨叫:“我都干了些什么呀!我对你都干了什么呀!”

还有雷吉,他最喜欢捉弄的对象。以前不管做什么游戏,他老对别人呼来唤去的。他让雷吉下床,脱掉睡衣,去了妓女玛丽在小河畔的家,站在她家门口玩起自己的下身,最后是她父亲开的门,连踢带骂才把他赶走。

而在亚当内心深处,被他捉弄过的人都变成了一具具尸体,被放到他们家院子里那不断垒高的尸堆上面。

这样够了吗,爸爸?够了吗?

他让烘焙师安恩以为自己胸口爬满了小蜘蛛,直挠得自己血肉模糊。无奈之下,她丈夫只好把她的双手朝后,捆了起来。

够了吗,爸爸?

理发师萨米去了他家的铁匠铺,把剃刀口锉平了。

够了吗?

住上街的韦迪夜里正给宝宝喂奶,孩子突然没了呼吸,她怎么弄都无济于事。

住手。

没了呼吸,怎么弄都——

“住手。”

亚当睁开眼,见门口赫然站着父亲,身边的约翰在床上翻了个身。“什么住手,爸爸?”亚当问。

“你的天赋得自詹森,不是拿来干这个的。”

“你在说些什么呀。”上街的孩子又有了呼吸,韦迪长舒一口气,哭了。

“我没你这个儿子。”

“我不过是玩玩,爸爸。”

“玩别人的痛苦?你再敢试试,看我不宰了你。我现在就该宰了你。”以利亚一手拿着打了结的绳子,一手将亚当拽下床,掀起他的睡衣套住头和胳膊,抡起了鞭子。

床上的小约翰喊道:“爸爸,别打了!爸爸,别打!”

“你的心太软了,约翰。”下了狠手的父亲哼了一句。亚当在父亲手下不停地挣扎,绳子雨点般地落在他的后背、腹部、屁股和头上。最后,他终于做了那件从不敢做的事情——定住了父亲。

以利亚一动不动。

亚当挣脱父亲的手,惊奇地望着他。“我的本事比你大,”说着,他顾不上挨揍的伤痛,笑了起来。他从父亲手里夺下绳子,撩起他的睡衣套住头,用绳子抽了一下父亲。

“别。”约翰小声说。

“给你闭嘴,当心我也揍你。”

“别打。”约翰大声说。

亚当抡起绳子,抽了一下父亲的肚子作为回答,以利亚连躲都没躲。“瞧见了没,约翰?不疼。”

“爸爸为什么不动?”

“他喜欢。”他使尽浑身力气,踹了父亲的肚子一脚,他也没吭声。但这一脚让他失去了平衡,以利亚摔了个四仰八叉,软绵绵、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如同那尸堆中的一员。你躺在尸堆上干吗,爸爸?你想陪妈妈烧死吗,你口渴吗?亚当又踢又打又踹,约翰喊道,“马修叔叔!马修叔叔!” 突然,亚当感觉自己飞过卧室,重重地撞向墙上的皮绑腿。

马修叔叔站在地下室台阶的最上一级。“穿上衣服。”马修说。

亚当想把他像以利亚那样定住,却找不到马修叔叔的意识。突然,他觉得自己五内俱焚,他挠着肚皮,想把火放出来;接着又感觉自己的眼睛在熔化,正顺着脸颊往下流,他吓得大叫,想要安回去;他的腿像糖人一样开始碎裂,一点点地坍塌;他低头看见自己的脸一片片地落在地上,变干,耳朵、鼻子、嘴唇、牙齿、舌头和眼睛掉在地上,犹如果冻;那两只眼睛正回望他的脸,他看见自己的脸俨然一块被抹平了的皮,嘴像一个大开着的洞;从嘴里忽然又涌出了心,接着是肝,然后是胃和肠子,最后身体成了一个在春风中轻飘飘空荡荡的面粉袋。

他躺在地上,哭着求马修发慈悲,求他原谅,求他将自己的身体恢复原样。

“亚当,”约翰在床上小声说,“你怎么啦?”

亚当摸了摸自己的脸,一切都在,和从前一样;他睁开眼睛,能看到自己。“是我不好,”他小声说,“我再也不敢了。”

以利亚坐在地上,靠着墙号啕大哭。“马修,”他哭着说,“看看我都干了什么?生出了一头什么怪物呀?”

马修摇了摇头,“亚当吃过的苦头,约翰也一样没少吧?孩子就是孩子,你供他吃穿,但决定他变成什么的,是他的本性。”

以利亚明白了点什么,忍着痛笑了,“你也是沃辛,我以前就说过,像我早就说过的那样。”

“别再那样对我了。”亚当小声说。

“你,还有你父亲,”马修说,“你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应该用在哪里。你以为詹森是想让我们在那座农场住一辈子吗,以利亚?或者胡作非为,捉弄保护不了自己的人吗?我现在警告你们,你们俩,不要再让我瞧见你们为非作歹。你们这辈子做够了恶事,现在是时候补过了。”

亚当在沃辛旅店又待了两年,直到有一天,他再也忍受不了,空着手逃了出去。他偷了一艘小艇,顺流到了林克瑞。他在意识中潜回沃辛旅店,发现了马修的儿子小马特,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他让孩子大声说了一句“再见,马修叔叔”,然后杀了他。

他等待着马修复仇的一击,却始终没等到。他鞭长莫及了,亚当意识到,我终于平安无事,可以为所欲为了。

他直奔那个星球的首府天堂市。他一路平安,谁能动他一根毫毛?连想都别想。他从没挨过饿,因为有那么多人争着请他的客。在天堂市,他一边观察,一边等待。这都是从马修叔叔那儿学的:他的本事不是拿来玩的。他们蓝眼睛的孩子,都见过立在沃辛农场中央的一块石头,上面写着“沃辛农场/来自星际/碧蓝眼眸/詹森之子/源自此地”。我是第一个走出水之森林的詹森之子。我不会偏安一隅,或是一间旅店。我的抱负是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就一点点地纳入了他的囊中。

这个世界化身为一个姑娘,来到他身边。她已不再年幼,是诺约克女大公埃琳娜的孙女。她出没于整座皇宫,却始终隐藏在视线之外,一动不动地依附于某个角落,或台阶之下,或门帘背面。不是没人管她,几名仆人兴许受过交代要跟紧她。可没什么用处,有谁在乎她?她有一个小弟弟,诺约克的王位依律由长子继承,诺约克女大公埃琳娜宠爱的是孙子伊维斯,看不见的孙女毓雯算什么?初次入住皇宫的时候,亚当就注意到了她,但结论是,她算不了什么,也就没再理会她。

一年之内,亚当就成了诺约克女大公埃琳娜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爬得很快,但不至于令人起疑,相比本土的青年才俊,他爬得不算高,也没他们快。埃琳娜派他代表自己去参加重要的谈判——他似乎永远都能在复杂微妙的局势中做到万无一失。女大公让他负责为自己遴选仆从和侍卫,他的眼光精准无误,挑选的人无一不是既忠诚又能干,没人能瞒过他。他每每向她汇报敌人的意图,结果都被证明准确无比。埃琳娜得胜,诺约克繁荣,关键是,亚当也平步青云。他在天堂市飞黄腾达,人们都用畏惧和羡慕嫉妒恨的眼光注视着他。

除了毓雯。毓雯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每当亚当注意到她,都会发现这一点。他从她的记忆中看到,她时常在夜晚走进他漆黑的卧室,在夜色中仔细地打量着他,在他一个人,或者不是一个人的时候,打量着他,不明白这个不明来历的人如何变得大权在握,万人瞩目,成了大人物;而她,领主的女儿,诺约克女大公的孙女,却始终默默无闻,无人问津。你是怎么做到的?她想不明白。你所知道的都是从哪儿听来的?你是怎么得知那些秘密的?

但亚当注意到,在毓雯自问的时候,心里已然有了答案。亚当就是那些来自古老森林的魔法师——她知道所有相关的传说——是神之子。一天晚上,当亚当正缓步走向他在三楼的卧室时,她正靠在顶端的栏杆旁,等着他。她没有再隐藏。是时候登场了。

“你是干什么的,亚当·沃特斯?”毓雯问,“我是说,你在来这儿之前,靠什么谋生。”她趴在栏杆上,望着下面陡峭的梯井。

“找到不想活的小姑娘,把她们推下梯井。”亚当说。

“我都十四了。”毓雯说,“我知道你的秘密。”

亚当扬起一边眉毛,“我可没有秘密。”

“你藏着一个大秘密,”毓雯说,“那就是,你知道别人的秘密。”

亚当笑了,“是吗?”

“你始终都在听,不是吗?我就是这样发现别人的秘密的,我会听。我见你注意每一个来我们家的人。妈妈说你非常聪明,但我认为,你只是擅长听罢了。”

“我们都不希望人家觉得我们聪明,不是吗。”

毓雯缠着栏杆,仿佛绕着栅栏长大的草。“可当你听的时候,”她说,“甚至听到了别人没说出口的话。”

亚当吓得一哆嗦。他屡屡用计,从各级官僚系统中脱颖而出,迄今还没人猜到他的秘密。那些他压着嗓子要挟过的人,都吓得一惊,说,“谁告诉你的?你怎么知道的?”没人说过。

“你连人家没说出口的话都听到了。”亚当已经想到了毓雯的死。这会惹她祖母不开心,但也算不上什么大事。这孩子已成人,可在政治联姻前并没有特别的用处。亚当不欠诺约克女大公什么。她给他好处,他也没亏了她,大家扯平;他并不欠她一条人命。而他却是命悬一线;一旦人们猜到亚当·沃特斯并不像他们以为的那样,有一大批爪牙,而仅靠自己的大脑获取情报,那么,被他黑过的人个个都要杀了他,不消一天,他就会被干掉。我的命,或你的命,毓雯。

“我怎么听得到?”亚当问。我的命捏在你的手上。

“你仰面躺在床上,”毓雯说,“听着。一时笑,一时皱眉,醒来后或提笔写信,或亲自出马,或面陈奶奶。‘格拉夫森州长要的条件就这些,没别的了’,再不就是‘韦恩银行的黄金都被悄悄地挪建了高速公路,他们现在溢价收购’。你靠这一手揽得大权。你想有朝一日统治这个世界。”

“你知道吗,如果你把这事儿告诉了别人,说不定真就有人信了。那我就有性命之忧了。”我现在就能弄断栏杆,但不一定能摔死她。

“我不会泄密,绝不泄露你的秘密。如果,你想干一番大事业的话。”

我可以让她从内到外燃成一团火,一了百了,但或许太惹眼了。“你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毓雯。可惜,随着你一天天长大,却成了个讨人厌的人。”

“我是个非同一般、受人瞩目的小姑娘。”毓雯说,“如果你想杀我,我已经把一切都写下来了。都是我的证据。”

“你没有什么证据,也没有什么好证明的。”

“奶奶不是常说么,说到政治,暗示就是一切。只要告诉人家,一个有钱有势的年轻人是个怪物,人们是很乐于轻信的。”

栏杆吱嘎作响,开始断裂。

“我爱你。”毓雯说,“娶我吧,除掉我弟弟,诺约克就是你了。”

“我可不要什么诺约克。”亚当说。栏杆开始向后倒。

“你不敢,”毓雯说,“我是诺约克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我能助你一臂之力。”

“我可不这么认为。”亚当说。

“我知道。”

“你知道的,我也知道。”亚当说。

“我是,”她说,“一个你可以吐露真情的人。你难道不想找个能诉衷肠的人?你来天堂市五年了,就快赢得天下了,可当那一天来临后,你拿什么打发日子?”

栏杆恢复了过来。“你最好下来,”亚当说,“那儿不安全。”

她从栏杆里抽出腿,爬了下来,走向靠在墙上的亚当。她上去紧紧地贴着他,说,“这么说,你会娶我?”

“绝不会。”亚当说着,伸手揽过她的腰,紧紧抱着她。

“你要娶的是权力,是吗?”她说着,提起裙子,牵起他的手,放到自己裸露的臀部。

“你不是继承人,你弟弟伊维斯才是。”

她撩起他的外套,伸手抚摸他的遮阴布。“我不必非有一个弟弟不可。”

“就算没有你弟弟,诺约克也太小了,实现不了我的抱负。再说你也不可能执掌大权。”他查了一遍仆人,没人想到三楼上来。

她面露愠色,“那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

他搂着她的大腿,把她抱进卧室。“因为我喜欢你。”

亚当对她格外地小心。他能感她所感,知道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什么时候不在状态,什么时候迫不及待;什么时候需要激情,什么时候需要温柔。他是她记忆中唯一的亲人,而别的女人脑子里的面孔都杂乱无章,兴奋时喊出的名字也五花八门。毓雯只有他一个人,她再也不需要其他人。“你爱我。”她轻声说。

“你想相信什么,”亚当说,“就随你的便好了。”

亚当不急,还有几个小问题没解决。天堂市不是沃辛镇,在这儿没人坏他的好事,他的权力无人能敌,或者说无人能胜过一筹。任何人向他下战书,同他决斗,他知道自己都能赢,也赢了,除非对手反悔。谁挡他的道,他能轻易踢开绊脚石。他能把他们一个个哄得滴溜溜转,等厌倦了,就威逼利诱着干掉那些拦路虎。

除了斯蒂波克的女王佐菲莉尔。佐菲莉尔为人正派、深明大义,在所有统治者中卓尔不群,是位绝不撒谎,也不肯撒谎的女人。不能说真话的时候,她宁可一言不发;而说出真话的时候,她字字如刀,直刺听者的心房。人家怕她,连比她强大的敌人都畏她三分,因为他们知道,佐菲莉尔真心爱斯蒂波克的民众,斯蒂波克的民众也真心爱戴佐菲莉尔;佐菲莉尔甘心为民众呕心沥血,民众也甘愿为她赴死;谁也别想拉她合谋,干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所以凡是他们的图谋,她一概不参与。这可是个心头大患,因为只要她向敌人发起挑战,战争很容易呈一边倒;不与她结盟,无异于与她为敌。各国都说,詹森想必偏爱斯蒂波克的那片国土,因为他将她送到了那儿。

“我要赢得佐菲莉尔的权力,我要得到她的爱。”亚当说,“她是我的。”

“她是个老太太,你不会爱上她。”毓雯说。

“斯蒂波克和诺约克都是我的了,”亚当说,“其他国家就是囊中之物。”

“诺约克不是你的,”毓雯说,“是奶奶的。”

亚当无须分辩,也无须说她是我的,你是我的,你的弟弟伊维斯也是我的。一切都是他的,毓雯十分清楚,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这甚至让她一身轻松,至少明白了自己是谁的财产。

诺约克女大公埃琳娜年事渐高,孙儿伊维斯才十二岁;担心自己不久于人世,她亟须指定一位摄政王,不用说,她看中了亚当。不久,她乘坐的船在海上失踪。亚当是位尽心尽责的摄政王,保小殿下的平安,勤恳地教他做一个有德之君。在天堂国王的宫殿里,群臣见证了一名年轻人一步步地成长为民众的楷模;在一个往往要靠流血和杀戮,而不是法律来结束摄政的世界,亚当却出乎所有人意料,在法律规定的两年前,就将权力移交给了年轻的伊维斯,因为这个孩子已经具备了凭自己的能力行使统领的职责。世人敬佩亚当及时体面地退居幕后,和众人一样担任起顾问一职。谁也没多想,以为这与佐菲莉尔的长女(不幸也是唯一存活的子嗣)刚刚成年纯属机缘巧合。除了毓雯。

“既然你能除掉加莎的兄弟,干吗不也除掉我的?”毓雯问,“你手握大权的时候,为什么偏偏要放手?”

“你难道没想过,有时候我喜欢赢得正大光明,而不是不择手段。”

“你休想逼我。”

“我也大可不必。”

“她不如我漂亮。加莎有什么,让你想娶她,而不是我?”

“只因一件事,”亚当说,“她是处女。”

毓雯给了他一脚,亚当哈哈大笑,去拜见佐菲莉尔。

“最近这几年,我的几个儿子都不在了。”佐菲莉尔对亚当说,“如果他们活着,我希望他们个个都能成为像你一样的男人。亚当,我女儿该找一位夫君了,她心里的人,也是我看中的;你做我的儿子,我死后,辅佐她统治斯蒂波克。”

“我本应一口答应才是,”亚当说,“但我不能骗你。我只是徒有其表。”

“你表面上是位优秀、聪明、正派的男人。”佐菲莉尔说。

“您错看了。”亚当说,“我骗了世人,隐姓埋名了很多年。”

“如果你不是亚当·沃特斯,那你又是什么人?”

“我本姓沃辛。您恐怕听过这个姓。”

“詹森之子。”佐菲莉尔压着嗓子说。

“我认为在你把女儿许配给我之前,应该知道真相。”

“你,”她压着嗓子说,“千年以来,斯蒂波克人私下称作无上之神的沃辛,詹森之子。一见你清澈如水的眼睛,我就奇怪;一见你集众人的美德,我就希望。亚当·沃辛,如果你认为我们能配得上你,我请求你娶我的女儿,接下我的王国。”

她替他戴上铁王冠,将铁锤移交他手。他起誓,斯蒂波克的铁匠铺绝不打一把剑,斯蒂波克全体王公大臣也都当着面发了誓。他受世人瞩目或嫉妒,斯蒂波克的民众爱戴他,把他当作自己人。

亚当表露了仁慈,他要等佐菲莉尔死了再露出真面目。

终于,他以韦恩和卡波克一个微不足道的密谋为借口,派斯蒂波克的大军和诺约克的舰队血洗了各个王国。谁也不是他的对手。他已到敌人身后,他们才发现他;敌人的卫兵会反戈一击,暗杀他们。自詹森驾着星舰抵达这颗星球以来,第一次,不出三年时间,全世界都处于天堂市的统治之下;亚当自称詹森之子,天堂之王。

即便那时,他仍不乏爱戴之人,直到他们经历了他多年的苛政,终于认清他的真面目之后。当这个世上再无政权可夺,他又该如何挥洒自己的天才?他通过折磨和痛下杀手,体会受害者的感受,洞察了死亡和痛苦的秘密。他让伟人身败名裂,把大户人家搞得家破人亡。他拿贵族人家的贞洁女儿作乐,再把她们卖入娼门。更有甚者,他横征暴敛,即使在好年景民众也不得聊生;走投无路的民众不惜一切地乞求食物的时候,他把他们买做奴隶,为他修建陵寝。仿佛他的伟业就是证明自己权倾天下,即使到了人人都恨他的地步,他还能统治他们,还能手握大权。妻子加莎见他变成了这样一个人,暗自落泪;情妇毓雯却极力地怂恿他,因为论权力的欲望,她比亚当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根据传说的描述,在天堂市原样建立起一座星塔,通体包银,并在塔基埋下了五千具尸体。谁胆敢顶撞或反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会被变着花样折磨致死,让全世界都听到他们的哭喊,以儆效尤。最后,当亚当说他就是无上之神时,也没人敢说他不是。

但亚当活在恐惧之中。因为他派兵去了水之森林的一个村子,血洗了那里,提着村民的人头来见他,他一一查看了眼睛微睁的人头,但没看见一只眼睛清澈如天空,没有一张是父亲以利亚、马修叔叔或弟弟约翰的脸;甚至没有一张像是亲戚的脸。在世上某个地方,有某个人,亚当知道,有个能看穿他心思的人,甚至,他们和马修一样,能屏蔽他的窥探。他时常梦见马修把他的脸一股脑儿地熔在地上,失声尖叫着醒来,慌乱地遍搜身边人的意识,想找到一个见过蓝眼,或者听说过能与他匹敌之人的人。

我是个可悲的东西,他想,只要一天不找到,不杀光亲人,我就没有快乐可言。

“詹森之子,”拉瑞德轻蔑地说,“这就是你全盘大计的结局?”

“仅从一个酝酿已久的试验的角度看,你得承认,结果相当漂亮,天贼的能力竟能被提升到这种高度。我只能看穿人们的心思和记忆,操纵不了他们的思维或行动。你最好也别全信他会像梦中所说的那样穷凶极恶;这些记忆源自一代又一代憎恨他的人,可以说,他就是沃辛星球版的艾伯纳·杜恩,一个被加工演绎过的恶魔。我怀疑,他是生在了一个残酷的时代,与其他统治者格格不入,在那个时代,只有凭权术才能大获成功。我还怀疑,折磨并非是他首创,虽然他也不是不肯使这一手;他是个坏人,但按当时的标准,我想他算不上穷凶极恶。但兴许都是我在瞎想。一句话,只管写你梦中所见的他,你的故事必须写实。”

“其他人呢,他父亲、叔叔和弟弟呢?”

“哦,他出走后不久,父亲就绝望而死。他弟弟,你已经听过那个故事了,他到处打零工度日,为人排忧解难,具备治愈能力,并成了一位爱鸟人士——修补匠约翰。至于叔叔马修,他的儿子小马修其实并没死,在亚当逐步发迹的那三十年中,小马修长大成人,并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阿莫斯;老马修死后,他继承了那家小旅店。修补匠约翰死时,恰好是亚当迎娶佐菲莉尔之女那一年,约翰死后,马修和阿莫斯搬到了哈克斯,紧邻西河流出世界之巅的地方。他们在那儿经商。”

阿莫斯在自家塔楼里,这会儿正望着窗外哈克斯大区的街道和屋顶。他在塔楼上吃住和工作,在一扇扇窗台上丢一些喂鸟的种子;鸟儿每个冬夏都来,从没失望过。听着鸟儿在窗外扑扇翅膀的声音,他想象自己就是躺在沃辛墓地中的叔叔,修补匠约翰。

“你记得约翰叔叔。”阿莫斯说。

“记得他的,不是我。”他的小女儿费思(Faith)答道。她就是这样,说话爱标新立异。

“你记得我记忆中的他。”

“他不该让人家伤害他。他应该改变他们。”

阿莫斯叹了口气。唉,费思,在孩子们之中,你会不会第一个承受不了我们的沉重使命?“哦,那你说,他该怎么做?”

“他应该阻止他们伤害他。他不必非得任他们伤害不可。”

“他们后来都遭了报应,”阿莫斯说,“被割下了脑袋,带到斯蒂波克城给詹森之子看。”

“还有他。”费思说,“他是另一个我们应该阻止的人。我们凭什么让那样一个人……”

阿莫斯抬手按着她的嘴唇,“修补匠约翰是我们之中最优秀的,极富耐心,我们谁也比不上,但都必须学习。”

“为什么?”

“因为那个詹森之子,也是我们家的人。”

他凝视着她的脸。从儿时起,就没有多少能让她吃惊的事,但这是最痛苦、最危险的秘密,所以非得等他们成年后才能知晓。但你成年了吗,费思?还是说,为了这个世界,我们非得把你放进石头?我们只有对自己人够心狠,才有能力善待这个世界。

“詹森之子!他怎么可能是我们家的人,他是谁的儿子?你生了七个儿子七个女儿,除了你,爷爷生了三子八女。兄弟姐妹、直系旁系,我个个都认识,还有——”

“别说了。你不知道你的哥哥姐姐都在忙着屏蔽弟弟妹妹?别叫他们听见了。我们没空讨论这个,否则得解释个没完。再说,时间不多了。”

“为什么时间不多?”

“因为亚当和他的支系都在休眠。”阿莫斯说,“但他们很快就会醒,你必须赶在他们醒来前,拿定主意。”

“我要拿什么主意?”

“别问了,费思。听我说完,你就明白了。”

费思住了口,但没忘了在父亲的意识中翻找答案。

“傻孩子,你难道忘了我可以对你关闭心门,你难道忘了,这是我们与亚当支系的区别所在?他们的心门防备不了我们,我们却能屏蔽他们;他的能力与我们相当,我们还能屏蔽他,所以我们技高一筹。”

“那我们为什么不把那家伙撵走!”费思喊道,“他无权统治这个世界!”

“是的,他无权。但谁有权?谁该取代他?”

“这个世界为什么要人统治?”

“没有统治,就没有自由。如果民众不受约束,不守法律,不团结一致,不说同一种语言——就算是偶尔吧,那这个世界还不乱了套?乱了套的地方无法预测,因为你无凭无据;不知道或猜不出未来的地方,如何制定计划?谁能选择?所以,没有秩序就没有自由。难道,还要我再教一遍你从小就学过的这一课?”

“不用,父亲,你无须教我。”

“既然知道,你为什么还这么傻?威尔和你吵架的时候,你为什么把她打倒在地?”

费思当即一脸不服,“我连碰都没碰她一下。”

“你让她对母亲的去世刻骨铭心。你挑出了她人生中最痛苦的一刻,让她重新体验了一遍,只因为她说了你不中听的话。你对她做了最可怕的事,只为满足小小的复仇欲。你说,费思,你和那个詹森之子有什么区别,令你觉得可以取代他统治世界?”

“死了上百万人,这就是区别。”

“他杀的人多,是因为手中的权力大。你要是有了同样的权力,能保证不和他一样?这其中的利害不像你想的那样简单。直到我和父亲搬到这里,才明白自己有多大的能力——亚当几十年前初到天堂市时,想必有同样的体会。我们能让人家借钱给我们,然后忘了我们欠他们的;我们能让债务人先还我们钱;我们能买业主不想卖的财产。我们可以非常非常富有。”

“你现在就富有。”

“但没有人因此变穷。”阿莫斯说,“我们不偷不抢。我们把以前的蛮荒之地开垦成新地,找到深埋地下的黄金,最关键的是,我们保这个城市平安,促它繁荣,让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都能过好日子,哈克斯没有穷人。费思,你从前肯定没想过这些,现在我告诉你了,这就是我们的成就。这是我们每天的成就。”

费思上下打量他一眼,“你得到什么回报?”

“修补匠约翰不怪罪我,”阿莫斯说,“他的鸟儿依然飞到我窗前。”

“那不是理由。”

“这就是理由。他从没伤害过谁,一世清白。”

“看看他的结局。”

“死了。但让我们学到教训。”

“是啊:别让他们靠近你。”

“不对,‘别叫他们知道了’。约翰叔叔为他们排忧解难,要不是败露了医者的身份,最后也不会受到他们的憎恨。因此,如今哈克斯的居民望着‘马修与阿莫斯会计室’,见到的不过是兴隆的生意和五十个忙碌的蓝眼睛孩子。他们不知道,正因为我们,他们的孩子才能度过童年;因为我们,奶牛才能产奶,不病不死;他们婚姻幸福,信守合约,都得益于在这座大厦的某个地方,我们有两三个,或五六个沃辛,在听,在观察,在守护这座城市的平安和福祉……”

费思摇了摇头,笑了,“我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自认为詹森的嫡传。”

阿莫斯摇了摇头。其他几个孩子都点了点头,明白了。他们是这座城市的守护者,理应维护它的稳定。阿莫斯说:“纵观这个世界的历史,怕是难再找到一个,比我们管理与呵护下的哈克斯更幸福的城市。母亲再也不必担心分娩,因为知道不会难产;父母爱自己的孩子,因为知道孩子一定能健康成长。”

“可,你却让那个詹森之子统治世界。”

“是的。”阿莫斯说,“费思,你急欲除掉他,说明相比和我们,你和他,更像一路人。孩子,我今天郑重地问你,你是否愿意发誓,保守秘密,信守诺言,只将你的天赋用于为人排忧解难,而决不滥施于报复、惩罚或其他伤天害理的事?”

“那正义呢,正义又怎么说?”费思问。

“正义是完美的制衡。”阿莫斯说,“但只有不偏不倚的心才是正义。你是吗?”

“我分得清善恶。”

“你愿意发誓吗?”

无须回答。她对他关闭了心门,就说明了答案。一句“是的”,她反而弄巧成拙。

“你觉得你能骗过我?”

她不服气地一仰头,“那个詹森之子是这个世界的恶疾,我要除了它。如果这算起誓的话,我就愿意。”

“让这个世界重陷战争。”

费思站起身,“这个世界深受苦难,你考虑的却是一座小小的城市。这个世界水深火热,哈克斯的幸福又算得了什么?”

“那需要时间。孩子们如今都渐渐长大成人,以后管的范围更宽、管的事更多,取得的——”

“那不是我的事儿。”费思说,“我的对手是詹森之子,我要取代他。”

“就凭你?”阿莫斯问,“我希望你别。但为了这个世界,我必须让你浮石,费思。”

她听不懂。

他们把她带到郊野,进入一片起伏的丘陵,来到一个地方。在那里,原生之石嵌于地表,却光滑平整,犹如处子的床单。“你们要把我怎样?”她问。她自己生性暴力,所以担心被暴力以待。

我们要知道你的本性,阿莫斯在心里回答。

“这么多年了,你还不知道我的品行?”

我们知道你的记忆,也知道自己的记忆,但我们不知道你的将来。我们怎知,邪恶是否在你的心底逍遥自在?那里已播下邪恶的种子,但它会不会生根,会不会冲破你心底的岩壁?

“你们要把我怎样?”

唉,我们要把你变成另一个人,从而了解你的本性。我们要让你浮石,让你漂在这种石床上,失去自我;你会融入石床,隔绝血肉之躯;然后,让我们看看,你与亚当·沃辛匹配到什么程度。

“我会死吗?”费思问父亲。

我自己也浮过石,好端端地出来了。我这么做——我们这么做——是因为只有沉入石床,我们才能隔绝已有的记忆,让另一个人的记忆完完整整地进入我们。我曾沉入石床,将亚当·沃辛的孩子们的记忆,一个一个地引进我的头脑,由此判断他们的本性。

“他们与你匹配吗?”

不匹配就说明我没有彻底了解他们。我成功了,我对他们已经了如指掌。

“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吗?”

不比我差。他们都是好人,因为他们的记忆都能与我和谐共存,没有让我发狂。现在,轮到你浮石了。你要沉入石床,置身度外,将某个人的记忆引进自己的头脑。

“谁的?”

你自己决定,费思。你可以挑我的,或是挑亚当·沃辛的。挑你认为与你最匹配的,挑你认为不会让你发狂的就行。

“我怎么知道?你们我都不了解,真不了解。”

正因此,我们才要浮石。这不只是记住别人的记忆,而是彻底成为别人,与他将心比心。如果你与他不匹配,就只有死路一条。

“你是怎么知道的?以前谁浮石死了?”

以利亚,他是第一个。亚当杀人潜逃后,以利亚沉入石床,寻找他的心灵,也找到了。结果小亚当穷凶极恶,他老人家送了命。

“可是父亲,你不是说你也替亚当浮过石?”

没有。我只为他的孩子浮过。

“为我呢?你愿意为我浮石吗?”

费思,如果我认定自己能活下来的话,我愿意。

“你觉得,你和我不是一路人?你觉得,我和那个詹森之子一样十恶不赦?”

相对于我,怕是他的记忆与你更匹配。如果你清楚地记得我这辈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每一个选择,孩子,你恐怕会发狂的,休想在石床里找回自己,从而一命呜呼。

“那我就选亚当的。但是父亲,我不傻,我明白这会有什么结果。要是我匹配亚当·沃辛,那么按你的标准,我就不容姑息;要是我忍受不了他,就说明我是清白的,但我照样会发狂送命。”

所以,我才任你选择。

她从父亲的意识中获取了浮石的记忆——他对她解除了心防,好让她能学着做。接着,她赤裸着躺上光滑如水的石床,照着父亲记忆中的样子做。

她学着父亲,让石床变活,让石头流动,变得冷如水,平如镜;她仰面沉入液态的石床,最后浮于世界冰冷的表面。

她躺着,任自己渗入岩石,任自己的记忆飘走。他们引导着她,去找亚当·沃辛的意识。他们做得小心翼翼,没有让亚当生疑。他们对她则并不客气。

于是,费思变成了亚当·沃辛。从儿时起,从沃辛旅店地下室里的第一次调皮捣蛋开始,到纯粹为了取乐的一次次劣行、一次次施法、一次次欺男霸女,以及战场上一次次的杀戮,和平时期的屠杀无辜。

结果,她能匹配他那些骇人听闻的过去,就像是自己的往事一样;她没有发狂。她羞愧地哭泣着,宁愿死在石床里。但她恢复了自己。

人们冷着脸看了她一眼,扭头走了。只有父亲留下了,老泪纵横。“我怎么下得了手!”他大声悲叹。

透过他敞开的心扉,费思看到,他失了职。当结果已经明了,她能受得了亚当·沃辛时,他应该让液态的石床凝固,紧紧封住她;他有责任结果她的性命,将她的记忆了结在岩石中,而不是放她出来,成为另一个亚当。

“这不是真的,”她说,“这不公平。我能匹配他,但也能匹配你。我像他,但和他不一样。父亲,你不会后悔放了我的。”

但他后悔。他们都后悔。费思羞愧难当,甚至受不了自己还活着。她在心里一遍遍地说,我和他不一样,你们误解了石床的意思。

他们没误解,她的心底清楚这一点,甚于她无言的抗议;她深知审判公正,有理有据。在父亲家里当了几个月被抛弃的人后,她终于想通了:的确,她的心能轻易承受亚当所有的歹念;但是,她的心里还有余地,足以包容其他的东西。

是谁刻下天条说,我无法改变?

谁也不和她搭话。谁也不愿告诉她自己排解疾苦的故事。但他们阻止不了她看,阻止不了她的意识在这座城市游荡,观察一个个疾苦、悲伤和忧虑是怎样化解的。原来如此,她明白了;我的本性是破坏,但坏掉的东西,都有愈合的机会。

等她重拾自信,她去见了亚当·沃辛。

不是通过意识,而是面对面。她对家人秘而不宣;他们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这没什么大不了,就算她死了,也不会有人想她。亚当会不会痛下杀手,她会不会暴露了他们的藏身之地,或他们的存在?就算他知道了,就算此行会连累大家,她也在所不惜。因为她推己及亚当·沃辛,了解了他的痛处,希望治愈他。如果他肯被治愈的话。

她又有点希望有人跟着她、拦住她,可谁也没来。她这才明白,大伙恨不得她一去不返。她沿着西河到了林克瑞,又乘船漂洋过海,来到斯蒂波克。她没费周折,就从码头进了城,从城里上到塔楼,又从塔楼来到坐落在红石崖上俯瞰着大海的皇宫。她知悉通过每一道警卫的口令,最终进了那个詹森之子的会客室。她安静地坐着,等待,与所有来来往往、想见救世主一面的人一样。

“你来迟了。”身边一个神色疲惫的女人说。

“为了什么?”费思问。

“阻止他。”她说,“你早几年来就好了。”

女人形容憔悴,奄奄一息,连考究的服饰也掩饰不住憔悴。

“只要他肯,他能治愈你的恶疾。”

“他不做救人的事儿。”她不服气地扬起下巴,“但他所给我的,强过整个世界能给予我的。”

“毓雯。”费思叫出了她的名字。

“他知道你要来。”毓雯说。

“是吗?”

“他早就知道了,一直在等着。从他脸上看得出来,我擅于观察。他在天堂市的时候,始终望着南方,来这儿后,始终注视北方,那个水之森林里,那座被他血洗的小村的方向。你就是从那儿来的,是不是?你可以告诉我,我不会吐露一个字。”她笑着说,“他知道你的心思。他有办法,你知道。他明白你的心思。”

他早料到她要来。没什么大不了,她无所畏惧,她比亚当更了解他自己。“我这就进去。”她告诉毓雯。

“你是来杀他的吧?”毓雯问。

“不是。”

“等到你出来的时候,他还会爱我吗?”

“你不是快死了吗?”

毓雯耸了耸肩。

费思深入她的内心,找到病根,治愈了她。

毓雯一声不吭,只是坐着,定定地望着她的手。费思站起身,走进大厅。她注意到,卫兵连拦她的意思都没有。

白发苍苍的詹森之子端坐在宝座上。她跪在他的脚下。“我一直在等你。”亚当说。

“我事先没通报,我们也从未见过面。”费思说。

“她会来的,长着一双和我一样的蓝眼睛,和我孩子的眼睛一样蓝;可透过这双眼睛,我却什么也看不见。曾经有个人能屏蔽我。如果可以,我会杀了他。如果可能,我也会杀了你。”

身后传来卫兵的脚步声,以及刀剑出鞘的沙沙声。

她用对死亡的恐惧,定住了卫兵。

“我对你太了解了。”她对詹森之子说。她用马修叔叔站在门口,他这辈子最怕的形象吓住了他;这个人能废了他,视他的能力为雕虫小技,能迅速、不费吹灰之力地了结他。趁他一动不动的时候,她进入他的内心,篡改了他的记忆。

有些能做到,有些却无能为力。她改变不了他对权力的贪欲,以及苦苦折磨着他的弱点,这些东西比记忆更深刻,融于他的本性。但她能让他想起自己成功克制了贪欲和恐惧,不受它们左右。在修改后的记忆中,他从没杀过人,尽管起过念头;他从未威逼利诱、恃强凌弱、折磨过人,尽管有的是机会。当怨气太重、血债太深时,亚当会想起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从长远看,为了民众的福祉,非常手段必不可少。

洗心革面后,他不再是一个罪行罄竹难书、麻木不仁、习以为常的暴君,他成了一个对自己的欲望怀有敬畏的统治者。他不再因恐惧而滥施暴行,因为费思消除了他最深层的心病,抹掉了他对马修叔叔的恐怖记忆。

不,没忘。那段最鲜明的记忆永远铭刻在费思自己的心中。浮石能让她重拾自我,却带不走她脑海中亚当的记忆。

民众、大臣和官吏都屏气敛神地围观着,惊惧不已:蓝眼睛的暴君和眼前的蓝眼姑娘,四目相对,屏气凝神,一声不吭地相持了几个小时。她有胜詹森之子一筹的本事?这将导致怎样的惨剧?倒霉的都会有谁?

但当一切过去时,亚当微笑着对她说,“好好回去吧,堂妹。”她转身出了皇宫,再也没有人见过,亚当也不许手下的人去追查。

她的治愈功夫不太到家,此后许多年,亚当的记忆出现过许多奇怪的错乱,偶尔,他也会厌倦自己的自律生活。但总的来说,他脱胎换骨了,这个事实逐渐在沃辛星球传开了。

回到哈克斯的时候,阿莫斯正等着她。他在城门口迎接她,陪她进城,一路走过山上横看成垄侧成行的果园。

“做得好。”他说。

“我担心,”她说,“担心你会阻止我。”

他摇了摇头,“我们都对你给予厚望,孩子。我们之中,只有你能了解他,能除他的病根。如果连你都治不了,我们将别无办法,只能杀了他,而那将令我们永远蒙耻。”

“这么说,从一开始,我就是你们计划的一部分?”

“当然,”亚当说,“世上再也不会有意外了。”

她想了一会儿,想弄明白为什么自己会为“再也不会有意外”感到一丝难过。最后,她断定,是因为她内心还有一部分的亚当。她将这丝杂念抛诸脑后,同大家一起把治愈的范围扩大到了全世界。我将治愈一切,再也不会有意外了。

“拉瑞德,故事从这儿起就没什么有意思的了,好人做善事从不稀奇。最初的几百年,亚当的子孙们施展才能,了解臣民的愿望,确保他们有一个好的政府,受到善待;与此同时,在亚当子孙们目力之外,马修和阿莫斯的后人密切观察着这个不断壮大的国家,排忧解难,消除痛苦,治病救人,平息怒火,让瘸子能走,让瞎子睁眼。再后来就是大觉醒时代,他们向亚当的家族表明了身份,与他们携手共创大业。他们互相通婚,到他们把我带出海底,并叫醒我的时候,沃辛星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是蓝眼睛。他们靠通婚征服了世界。

“当星际飞船终于从其他人类世界飞抵的时候,他们将此视为挑战。他们开始观察整个宇宙的所有人类。然后,飞船返回你们这样的星球,讲述他们在沃辛星球的见闻,讲述沃辛何以成为失落的移民地,以及它如何终结了痛苦。冰与火的仪式,就是从那时开始的。从那一天起,广大人类世界的一切,一切的一切,全都停滞了,拉瑞德。”

“直到不久前。”拉瑞德坐在桌边,眼泪啪嗒啪嗒地砸在书页上,“他们本来可以奴役全人类,却选择了成为天使。他们为什么改主意了?为什么不继续守护?你为什么乐于看见我们受苦?”

“你不明白,拉瑞德。”詹森说,“他们的确奴役了全人类,只不过让他们幸福地被奴役而已。这是从前任何主人都没做到的。”

“我们又不是奴隶。再说那时我父亲有两条胳膊。”

“把你知道的故事写下来吧,拉瑞德,然后我们速战速决。严冬快要过去了,森林和田地都还等着你帮手呢。尽快结尾,然后如你所愿,我马上离开。”

“这个故事之后,还有多少?”

“最后一个梦。”詹森说,“是一个叫墨尔西的男人,和他的妹妹贾斯蒂丝的故事,以及他们为何打破了世界运转的方式。等故事结束的时候,或许你就不再恨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