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退回到十一月份。
理査德和阿曼达参加了一个在中央公园西侧举行的小型晚宴,接近午夜时,两人离开宴会。因为夜色很美——将近一个礼拜以来,天气一直温暖得不合时令——于是,他们决定散步回家。他们住的公寓占了那栋建筑物的一整层顶楼,位于第八与第九大道间的西五十二街上,是栋五层的砖造建筑。一楼是意大利餐厅,二楼分别被旅行社与戏剧经纪公司租下,三四楼都是住家。三楼有两户,一户住着一位退休的舞台剧女演员,另一户住着一位年轻的股票经纪人和一名男模特儿。四楼只有一户,房客是位退休的律师和他的太太,他们在这个月初去了佛罗里达,要到五月上旬才会回来。
瑟曼夫妇在十二点至十二点半之间到家。他们踏上四楼的楼梯口时,正巧撞见两名歹徒从刚行窃过的老律师家出来。这两名歹徒身材魁梧,肌肉发达,约莫三十岁左右。他们持枪顶住瑟曼夫妇,把他们逼进刚才洗劫过的公寓里。他们抢走理查德的手表、皮夹,还有阿曼达的珠宝,又说他们夫妇是一对废物,一对没用的雅痞,被杀掉完全活该。
他们把理査德揍一顿然后五花大绑,用胶布贴住嘴巴,然后当着理查德的面,强暴了他妻子。最后,再用铁棍一类的东西重击他后脑,他昏了过去。醒来时,歹徒早不知去向。他妻子横躺在地上人事不醒,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他滚下床来,试着踢响地板求救,可是地毯太厚,根本无法引起楼下房客的注意,他又把一盏台灯打翻,发出的声响依旧得不到任何回应。他挣扎着爬向妻子,试着叫醒她,她没有任何反应,鼻息也告停止,身体冰凉,恐怕已死去多时了。
他没办法挣脱被缚的双手,嘴巴上还贴着胶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胶带弄松后,他总算可以张口呼救了。可是,不管他怎么叫,窗子关着,这栋老房子的墙壁和地板又都很厚,他的喊叫声仍然传不出去。终于,他够到了一张小桌子,把桌上电话打落。桌上还有一支老律师用来通烟斗的金属棒,瑟曼紧紧地咬住金属棒,拨了911,报出名字、地址,告诉接线员他的妻子有生命危险,随即又失去了知觉。直到警方赶到现场找到他时,他仍昏迷不醒。
那件事发生在上一年十一月的第二个周末,星期六深夜至星期天凌晨之间。一月最后一个星期二的下午两点,我坐在吉米的阿姆斯特朗酒吧里喝着热咖啡。坐我对面的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一头短黑发,仔细修过的胡子微微透着灰白。他身上穿一件灰褐色高领衫,外罩咖啡色苏格兰呢夹克,肤色给人一种长久以来都待在室内的印象,不过,在纽约的冬季里,这种肤色其实一点也不特别。他的眼光隐藏在金边眼镜后面,但掩不住重重心事。
“我认为,是那个混蛋杀害了我妹妹。”他用一种冷静的、不带感情的音调说着这些愤怒的字眼,听不出抑扬顿挫。“我认为他杀了她。而且,我认为他会逍遥法外,我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
阿姆斯特朗是一家位于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叉口的酒吧,在这儿已不少年了。在此之前,它是在第九大道上,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那儿现在是一家中国餐馆。当年,我正巧住在那附近转角处的一家旅馆,一天几餐都在那儿打发。餐厅靠里面有我的老位子,我总喜欢坐那儿,与客户会面,和人聊聊天,消磨晚上时间。有时候,独自一人坐在那儿也好,点一杯加冰块的波本威士忌,为了不喝醉,有时也会掺一点咖啡。
我戒酒之后,心中暗暗拟了一张单子,上面列着一些想要刻意避开的人、事、地、物,阿姆斯特朗酒吧位居清单头一行。后来吉米失去了地契,把酒吧向西搬了一个街区,这种刻意的疏远就变得比较容易,因为它已脱离了我基本活动范围,有好几年我都没再去过,直到有一次,一位不喝酒的朋友提议上那儿吃消夜。从那时起,我又摇身变成那里的常客,到现在为止,至少已经在那儿用餐超过六次了。听人说,如果你要保持滴酒不沾最好别在低级酒吧里混,可是不管怎样,现在的阿姆斯特朗感觉更像一家餐馆,尤其是装潢,裸露的红砖墙上覆盖着青翠的羊齿植物,看起来亲切可人。餐厅里播放的是古典音乐,在周末还有三重奏现场室内乐,所以它并不是那种典型的,像地狱厨房般充斥着血腥晦暗的罪恶之地。
莱曼·沃里纳告诉我,他从波士顿远道而来,我提议在他住的旅馆碰面。但是,他住朋友家,我的旅馆房间又太小,大厅也嫌挤,而且那种地方不可能激发你的信心或灵感,于是我再次选择吉米的酒吧,作为会见这位我未来的客户的场所。此刻我喝着咖啡,沃里纳则一边喝着伯爵茶,一边指控理查德·瑟曼谋杀他妹妹。背景音乐播放的是巴洛克管风琴五重奏。
我问他这事警察怎么说。
他皱着眉说:“这件案子虽然没了结,表面上好像还在侦办中,可是在我看来正好相反,他们已经放弃调查。”
“话也不是这么说,他们不会完全放手不管,只是不再那么积极罢了。”我回答。
他点点头,“我和一个叫约瑟夫·德金的警官谈过,我想,你们是朋友吧?”
“相处友善。”
他挑起眉梢,说:“说得好。友善和朋友很不同。德金警官并没有表示理査德该为阿曼达的死负责。但正因为他这种不置可否的态度,才更让我觉得事有蹊跷。你应该懂我意思。”
“我懂。”
“我问他,我是不是能做些什么来协助调查?他说,凡是经由官方渠道所能做的努力,都已经做过了。这句话花了我好一会儿工夫才搞懂,他不能挑明了建议我去雇一名私人侦探,他只能引我朝这方向走。我就说啦,‘也许不需要经过官方渠道,比如战,请个私人侦探之类的……’他露齿一笑,好像在赞许我对此心领神会,已经懂得了游戏规则。”
“这种事他不便直接提议。”
“而且我相信,他也不能直接把你推荐给我。‘说到推荐,我想我最该做的,就是请你去查电话簿。’德金是这么说的,‘但这附近有个侦探,电话簿里查不到,因为他没有执照。就这点而言,他称得上是非常非官方的了。’你笑什么?”
“你学乔学得很像。”
“谢谢。只可惜对事情没有什么帮助。你不介意我抽烟吧?”
“请便。”
“真的?几乎每个人都戒烟了。我也戒过,但没成功。”他拿出一根万宝路,点燃,好像是对他所说的作补充说明。他猛吸了几口,仿佛正吸取一种生命的替代品。
他道:“德金警官说,你是个异端,甚至有点不合常理。”
“他用这些个词儿?”
“反正差不多是这意思。他说,你收费的标准很随意,而且经常反复无常。当然,他也没真用到这些词。他还说,你不会提供详细的调查报告,花费也经常控制不住。”说完,他的身子向前倾,“那些我都可以接受。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你这个人一旦有所发现就咬住不放,这一点才是我要的。如果那个狗娘养的杀了阿曼达,我必须知道。”
“你凭什么认为是他干的?”
“凭直觉,我知道这没什么科学根据。”
“但不表示一定错。”
“是啊,”他凝视着他的烟,缓缓地说,“我没把他给杀了。本来我真想这么做,可是阿曼达爱他,或正要爱上他,反正就那么回事,随你怎么讲。然而,要去喜欢一个厌恶你的人很困难,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瑟曼很讨厌你?”
“他一看到我,就忍不住恨我。我是同性恋。”
“就因为这个?”
“也许还有其他原因,不过,我的性爱取向已足以把我排除出他的社交圈之外了。你见过瑟曼吗?”
“报纸上看过他照片。”
“我说自己是个同性恋时,你好像一点也不吃惊,你第一眼看到我就知道了,对吗?”
“也没有,隐隐约约吧。”
“其实从外表是看得出来的。我没对你使障眼法,马修。我可以叫你马修吗?”
“当然。”
“还是你比较喜欢马特?”
“都可以。”
“你可以叫我莱曼。我的意思是,我的外表看起来像个同性恋,当然对那些很少看过我身边同性恋同伴的人来说,我可能较难分辨。据我对瑟曼外表的观察,我相信,他是一个躲在衣柜深处、你无法穿透层层衣服一窥究竟的人。”
“这话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是他装的,还是连他自己都没发觉,在性的方面,他比较偏好男人,他憎恨那种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因为,他怕骨子里我们是好姊妹。”
女招待走来替我加咖啡,并问沃里纳他的茶要不要加热水。他告诉她不但要,而且还要加个新茶包。
“这简直莫名其妙,喝咖啡的人可以免费续杯,喝茶的人却只有免费的热开水。如果要换一个新茶包,他们就算你第二杯的钱。可是对他们来说,茶比咖啡还要便宜。”他叹了口气,说,“如果我是律师,我会发动一群人来告他们。当然,这只是开玩笑。但话说回来,在我们这个好打官司的社会,某个地方一定有人正这么做。”
“那也没什么好吃惊。”
“……她怀孕了,你知道吗?她去医院检查,已经有两个月身孕了。”
“报上写了。”
“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死了,我们家血脉就断了。我一直以为这种事应该不会很困扰我才对,可是,竟然还真的困扰了我。因为阿曼达死在她丈夫的手上,而她丈夫居然可以逍遥法外。当然我还不能确定他到底有没有杀她,如果我确定……”
“怎样?”
“就会少一点困扰。”
女招待把茶端来,他喝着换过新茶包的热茶。我问他瑟曼杀害阿曼达的动机是什么。
“钱,”他说,“她很有钱。”
“多少?”
“我父亲搞房地产赚了不少钱,其中很多被我妈偷偷花掉了。不过她过世之后,多少还留了一些。”
“什么时候的事?”
“八年前,遗嘱规定我和阿曼达各继承六十多万元,我敢说我妈把能花的钱都花掉了。”
我们的谈话结束时已将近五点钟,到了酒吧的“快乐时光”减价时间。我的小笔记本写满了好几页,也不再添咖啡。莱曼·沃里纳先喝茶,之后改喝啤酒,然后再换成现在已经喝了一半、盛在高脚杯里的“日暮之首”。该是谈钱的时候了。
像往常一样,我不知道该收多少钱。我猜,不论多少他一定付得起,但我还是算不出来,我说二千五百元,他问也不问,掏出支票簿和钢笔,我不记得最后看到这种款式的钢笔是何年何月。
他问道:“马修·斯卡德对吗?两个‘t’,两个‘d’?”我点点头。他把写好的支票拿在手上挥来挥去,让墨水风干。我跟他言明费用多退少补,他点点头,似乎对这类事并不很在意。我接过支票时,他说:“我只想知道真相。”
“你能期望的也只有这么多了。査出是他干的,和在法庭上提出有利证据是两码子事。就算最后你的假设被证实了,仍然不见得能把你妹夫绳之以法。”
“你无须向法官提供什么证据,你只要向我证明就够了。”
感觉上,我好像不能不继续追问下去:“听起来,你好像打算亲自出马。”
“我不是已经这么做了吗,我不是已经雇用一名私人侦探了?不等凶手良心发现,也不等上帝用他慢吞吞的老方法来让坏人得到报应。”
“我可不想变成谋杀理查德·瑟曼的共犯。”
他沉默了半晌,说:“说从来没这种念头是骗人的,但我不会这么做,这不是我的行事风格。”
“那就好。”
“是吗?我很怀疑。”他招手要女招待过来,给了她二十元并要她不用找了,我们喝掉的,总数不到四分之一,不过这张桌子被我们占了将近三个钟头。他说:“如果是他杀的,那么他真是笨死了。”
“谋杀一直是很愚蠢的。”
“真的吗?我不大同意你的说法,可是你是专家,懂得比我多。不,我的意思是说,时机尚未成熟,他应该忍一下。”
“为什么?”
“为了更多钱。别忘了,我也继承了同样的钱,而且我向你保证还没花光。阿曼达是我的继承人,也是保险受益人。”
他抽出一根烟,又塞了回去,“除了她,我还能留给谁呢?我的爱人在一年半前死于一种四个字母的病。”他凄凉一笑。
“不是风湿痛(gout)是另外一种。”
我没讲话。
“我是先天免疫不全症候群(HIV)阳性。”他说,“很多年前我就知道了,可是我骗阿曼达说检验报告是阴性,没什么好担心。”他定睛看着我,“你不觉得这是个善意的谎言吗?反正我又不跟她发生关系,何必说实话,徒增她的精神负担?”他又把烟抽出来,但没点。“还有,说不定,我根本就没病,吃抗生素也并不表示体内一定有病毒……算了,当我没说。今年八月第一块紫斑出现了,科波西氏瘤(Kaposissarcoma)。”
“我知道。”
“这可不是短暂的死刑,从发现到现在已有一两年了,也许我还能再活个几年,也许十年,或更久。”他点着烟,“但是我有预感,我不会活那么久。”
他起身从架上拿了外套,我也取下我的,跟着他走出去。一辆出租车驶来,他招手让它停下,打开车门,转过身来说:“这件事阿曼达还不知道,我本来想在感恩节告诉她,可是太迟了。她不知道这件事,当然他也就不可能知道,所以晚一点谋杀她的好处,他也就不可能知道。”把烟扔掉,他说:“这可真讽刺。如果我早告诉她我快死了,也许现在她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