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

屠龙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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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黄鹰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 作者:黄鹰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 作者:黄鹰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 作者:黄鹰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 作者:黄鹰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 作者:黄鹰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 作者:黄鹰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 作者:黄鹰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 作者:黄鹰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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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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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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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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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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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茅山师父以及他两个徒儿如何捉拿僵尸而招致身染尸毒而终至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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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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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雾飘香。梅香。雾从山壑之下,山林之间升起,香从山路那边飘来,十丈方坪,尽在雾香之中。已近拂晓,未到拂晓。雾香之中,倏的响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响尾,饥蚕在噬桑,寒蝉在振羽,恐怖,阴森,诡异!冬将尽。未尽。这时候蛇尚在冬眠,蚕噬桑,蝉振羽的季节更远。声音是从一支箫管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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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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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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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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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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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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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文将于8月16日星期三开V啦!谢谢支持!预收:我和古人共享手机屏幕 欢迎收藏~作为高三学生的余湫湫在一次走夜路时倒霉地掉进被偷了井盖的下水道摔死了。等再次醒来发现自己竟变成了一只深山小肥啾。还绑定了一个惊声尖叫系统。系统:只要你做惊吓任务攒够了尖叫点数,就有机会兑换化形道具,还可以在商场兑换各种物品哟肥啾:您没事儿吧?我一只肥啾怎么去吓人?下山后,肥啾才发现这是综武侠的世界,她瑟瑟发抖,深怕别人一根手指头就把自己戳死。好在她运气不算太差,碰瓷到一个长期饭票。花公子救下一只肥啾后在某个清晨突然觉醒了新能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因系统能量泄露有了读心术的他不光听到了肥啾的心声,还听到了系统的声音。每天听着肥啾和系统吵吵闹闹,讨论如何把别人吓到尖叫。花公子:好有趣!好想加入!小剧场:某日,肥啾正在和系统就商城商品讨价还价。肥啾:一个整蛊玩具卖这么贵,你怎么不去抢啊?!便宜十点。系统:你有病吧,哪有上来就对半砍的?!最多给你少两点。花公子:我也想买,金子你收吗?肥啾:!!!系统:!!!花公子:我是来加入这个家的,不是来拆散这个家的。微笑jpg.女主原型:北长尾山雀
  • 作者:谢书枍
    预收《被骗婚成功之后》《娇妻难逃》喜欢可收~云浓是皇帝老来女,自小便极尽宠爱,喜欢新科状元沈含章。少年情愫,总那么轰轰烈烈。她研读他每一篇文章,临摹他每一张字帖,收集他每一分喜好,努力学成他喜欢的样子。然也只换得一句——承蒙公主厚爱,臣已心有所属。云浓大哭一场,也有公主骄傲,决定割舍这没结果的单恋。谁知后来烟花爆破,火烧北望塔,为救她这公主,沈含章毁去半张脸。律法有定:凡入仕者,需五官端正。沈含章的前途算是断了。父皇疼她,却不能罔顾忠臣,因此给沈家两个选择:一褫夺她封号,逐回封地,无诏不得入京。二娶她为媳,云浓照顾沈寒寂,且不得和离。沈家选二,云浓带着愧疚而嫁。成婚当夜,她见到沈含章。曾经龙章凤姿的状元郎不复,他颓然而死气,公主当知,臣不喜你。云浓颔首,你伤是因为本宫,便是不喜,我也当照顾你。另外以公主尊容,保沈家一世不衰。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照顾他无微不至。但无所出是公婆心病,云浓不得已跟他商量。沈含章看了她许久道:你我之间,做夫妻已是不易,又何必留孩子在中间遭罪?云浓闻言微愣,往后再没提过。之后又是一年,沈家表姑娘外嫁。难得沈含章吃醉回来,抱着她耳语,浓浓,我想了想,咱们也要个孩子吧?她诧异片刻被以唇封缄。迟到六百多日的洞房花烛,来的异常猛烈。怀胎十月她分娩两人骨肉。但难产之际,却久寻沈含章不见。最后还是锦衣卫来报,沈家表姑娘临盆,驸马如今在她那儿。这话一出,云浓口吐血沫,当日皇城气绝了岁欢公主,而她封地,许多天后来了位昏迷的岁安公主。如此又三年,沈含章编撰地理志,带女儿游历此地。好奇的孩子扒窗而望,忽指着对面行船吃酒的某个女子惊讶:爹爹快看,这人长的和娘亲画像一样!莫要胡说,娘不能乱认,幼幼的娘亲死……沈含章说着回头,珍爱的书籍一下落了地,不可置信道:浓、浓浓?【文案写于2023.4.2,已截图留证,排雷详见第一章作话。】-预收1V1古言《被骗婚成功之后》蜀王府有二子,双生。哥哥生而含齿,是为鬼子。弟弟眉心带痣,是出了名的少年的将军。景历二十三年秋,边关吃紧国库亏空,负责筹银的蜀王把目光放到扬州。首富沈家首当其冲,成为被造访的对象。沈家愿捐银子,但提出一条件:要女儿嫁进王府为正妻。相看前蜀王叫来儿子交代——今日去沈家,把眼放亮。选最恭顺最端方年纪最小的,如此你母妃调教两年,也不至于商贾之气堕了王府门楣。与此同时薛姨娘也借梳妆嘱咐女儿——雾雾啊!你脑袋伤过,玩不来权术。样貌可爱,一看就好欺负。年纪还小,于子嗣也无益。相看不过走个过场,吃好喝好就行。两孩子各自应下。然后结果又选上沈雨见。蜀王恨铁不成钢,让你选人没让你选傻子,沈雨见脑袋磕过你不知道?罢了罢了,让你哥娶吧!薛姨娘那边也气愤,魏淮安瞎啊!选妻选贤,雾雾除了有钱,能给他什么?罢了罢了,幸而相的是老二,咱也不亏。于是三书过了六聘,沈雨见北上成亲。是夜红绸满目,烛影明澈。沈雨见天真抬眸,笑语轻甜唤了声:夫君。可她夫君抹额绑头,遮了红痣,沉默无言,且目光怪异。与当初扬州一见,侃侃而谈的开朗洒脱样有些不像。没待多想,他又嗯了下。婚后见了父母,二老对她极怜惜。说是她远道而来,需熟悉风土,也要和夫君培养感情,无事便不必外出折腾。沈雨见心中甜蜜,陪她的男人却嗤了声,你是傻吗?她到后来也没想通他为何那么说。直到阳春花开,沈雨见去赏景。忽而墙头跳进一男子,眉心红痣。看见她后意外片刻,继而紧张行礼,嫂嫂……沈雨见落荒而逃,回去摘了夫君抹额,瞧见空无一物那刻,才恍然明白。当初相看的是老二,如今她嫁的却是鬼子老大。沈雨见吓的落了泪,魏淮序却抹着她脸愉悦笑。总算发现了!哭什么?是害怕吗?难道我学魏淮安学的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