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比干婆娘痛快一千倍的好事

迷宫林中,三人沿着崎岖不平的山路,深一步浅一步地走着。

或许是脱离了月辉镇内那压抑的气氛,又或许是有了金币的润滑,中年男人开始变得健谈起来。

他叫霍姆,世代的矿工,打开话匣子后,就再也没停过。

“其实迷宫山什么的,都是吓唬你们这些外地人的。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片土地,怎么可能放任这么一大片山林不进呢?”

“凛冬时节,我们就进林子捡枯枝当柴火。有人家里儿女长大了,就进林子砍伐树木盖新房子。”

“又或者猎人进山打猎,兔子、山鼠、稚鸡,甚至驼鹿、野猪、月熊,什么都有。”

“虽然好肉都要交给领主,但用各种蹄筋、大骨头、杂碎煮上一锅乱炖,那也是香喷喷的呢。”

“哦,对了,春夏雨水丰厚的年节,林子里还会长出很多蘑菇。”

“大部分蘑菇都是无毒的,洗干净后放进罐子,再加几根肉骨头,几个土豆,然后加水、加点盐巴,用温火熬成浓浓的一锅汤,喝上一口,那滋味,啧啧啧,简直比干婆娘还痛快!”

前面部分,夏玻莱赞同,但最后一句,他却有不同意见。

“你放屁,世上哪有比干婆娘还痛快的事?”

罗森一听这话,再看中矿工霍姆不以为然的表情,就知道一场山间辩论赛要开始了。

果然,霍姆就嘿嘿笑起来:“老爷,这世上比干婆娘痛快的事可就多了。”

夏玻莱咧了下嘴:“你倒是说说看?”

“便秘三天后,吃一碗黑巴豆,来一发痛快的发泄,又或者冰天雪地里喝一碗浓浓的肉汤。”

“再或者,在又黑又潮的矿洞里干了一个星期,浑身又硬又痛时,遇到拜月节,躺在干爽床榻上,好好睡上一觉。”

“这些都比干婆娘痛快。”

夏玻莱显然没经历过这些苦差事,但他也在外面流浪过,知道野外生活的苦楚,也知道经历苦楚后突然得到舒适时的爽快。

不过他还是认为这种痛快比不上干婆娘。

他嘿嘿笑道:“霍姆,你说的这些的确很爽快,但还是远远不够。”

“你们月辉镇太穷,女人吃不饱饭,各个都长得干巴巴的,干起来当然不痛快,但要是漂亮姑娘,那可就大不一样了!”

霍姆这人,一看就是倔脾气,是那种不管有理没理,但辩论必须要赢的野山炮。

他脖子一梗:“夏玻莱老爷,你这话就不对了。”

“这婆娘不管美丑胖瘦,晚上一吹灯,黑漆漆的啥都看不见,不都是一个模样?”

“难道城里婆娘还能比咱乡下婆娘多长个奶泡不成?”

夏玻莱嗤笑:“谁告诉你干婆娘时一定要吹灯的?”

这话一出,那就是物质条件上的降维打击了。

霍姆愣了半晌,硬是找不出反驳的话来。

夏玻莱这家伙也特别喜欢逞口舌之快。

一见对方没词啦,知道自己占了上风,顿时得意地嘿嘿笑。

“我告诉你,那些漂亮姑娘就和月辉镇乡下姑娘不一样。”

“人家那身皮子,又白又滑,摸起来就和绸缎一样,烛光一照,就好像会发光。”

“人家那身段,该凹的凹,该凸的凸,明明胸脯和屁股长得又大又圆,偏偏腰却细得和蜜蜂一样,一双手就能握住。再说那脸吧,那眼睛又大又亮,散发着一股朦胧的水汽.......”

这话吧,虽是在赞美姑娘,但也是在秀优越,阶级矛盾一下就变得十分突出。

霍姆冷哼一声:“哼~那些城里漂亮婆娘,整天啥事不干,就知道勾引男人,和妓女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娘们娶进家门,家里的事一点帮不上忙,还净添乱,还不如养头羊来得好使!”

夏玻莱不服了:“哎~干婆娘就说婆娘的好处,你扯其他事干嘛?”

霍姆又没辞了,支吾好一会儿,才道:“我还知道一项乐事,比干婆娘痛快一百倍!不,一千倍!”

“你别光嘴硬啊,倒是说来听听呀。”

关键时刻,霍姆却缩了回去,他

连连摇头。

“你们是外乡人,这事不能和你们说。”

罗森心中一动:‘竟然还有隐情吗?’

他立即伸手从钱袋里掏出1枚金克朗递过去。

“霍姆大叔,这深山老林的又没其他人,你悄悄告诉我们,我们不乱说,别人谁知道呢?”

霍姆看着金币,眼中闪过贪婪的光,下意识伸手要接,但手伸到一半,眼中却又闪过恐惧,手又缩了回去。

看来金钱的力量还是不够。

罗森又掏出2枚金克朗。

“大叔,你可真不够意思,咱们一路过来,也算是朋友了?能不能对朋友有点诚意?”

金钱的力量陡然增加一倍,再加上言语的蛊惑,霍姆大叔的心理防御顿时崩溃,闪电般伸手接过金币,用一种接近耳语的话说道。

“你们要先发誓,向黄金神发誓,保证不外传!”

夏玻莱也不傻,也意识到了其中的问题,和罗森对视一眼,便达成了默契。

“黄金神在上,我们绝对不会外传。”

发完誓后,霍姆放心不少,低声说出了镇子的秘密。

“我跟你们说,前几个月,镇子里来了个巫师,他那里能买到一种药水,挺贵的,一瓶要一枚银克雷,或者用月辉石也能换。”

“那药水可神了,喝下去后,身上的病痛全都消失不见,还能看到很多天界仙女围着你跳舞。”

“那些仙女各个都穿着顶顶漂亮的衣服,那舞跳起来,能把你的魂都勾去。”

夏玻莱眉头一皱:“迷幻药水?这可是神殿明令禁售的毒药!”

霍姆吓一跳:“毒药?不能吧?”

“男爵大人也是知道的,开始的时候,他还设宴款待过那巫师,还派人在山里给巫师造了栋木楼呢。”

“再说了,好多人都喝过那药水,也没见有人被毒死。”

夏玻莱更加吃惊:“竟然还有这事?男爵怎么从没提起过?不行,我得见见这巫师。”

他看向霍姆:“你知道那巫师住哪吗?”

霍姆连连摇头摆手:“不知道不知道~我一个矿工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

罗森立即道:“你不知道他住哪,怎么买药水?”

“他每隔几天就会悄悄出一次山的。每次出山,男爵都会派人向他买药。男爵买的也是最多的,咱们这些小人物,就只能等着买男爵剩下的......”

说着,他脸上又浮现恐惧之色。

“我跟你们说,男爵严禁巫师消息外传!为这事已经吊死好几个人了,你们可千万别把这事传出去哇!”

“不会的不会的,放心吧,霍姆大叔。”

罗森连连安慰着,见对方心有余悸的样子,便道:“那咱就不说这事了,你继续带路吧。”

霍姆顿时松了口气:“好嘞~~”

他继续在头前走着,而作为月辉镇本地人,的确对山林十分熟悉。

只见他东走几百米,北走几百米,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后,来到了一处洼地。

一到这,他顿时睁大眼睛,满连惊奇。

“奇怪了,营地明明是在这的,怎么什么都没有呢?”

他怕夏玻莱不信:“两位老爷,我真没骗你们。就前段时间,这里的确有一个隐蔽的营地的。”

他小跑到洼地,四处翻找着,想要找出营地存在的证据。

“怎么什么都没有呢?脚印也没了!”

“怎么可能呢,我在这活了大半辈子了,怎么可能记错呢?”

他一脸困惑,还有些担忧,应该是怕夏玻莱把钱要回去。

夏玻莱的确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眼看就要发作,却被罗森拦住。

“大叔,我刚仔细看了一下周围,的确有人生活的痕迹,但大部分痕迹,都被人特意抹除了。”

夏玻莱一惊:“上一任特使发现营地,当晚就醉死。现在营地痕迹还被抹除......这里面恐怕有大事!”

罗森点头赞同,又抬高音量对不远处的霍姆喊道。

“霍姆大叔,我们相信你的。你也带我们到了地头,我们也认路了,你就回去吧。”

霍姆一听,顿时大松一口气。

“两位老爷,我这就回去了。因为儿子的事,我家婆娘疯疯癫癫的,家里得有人照顾。”

“去吧去吧。”

霍姆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山林里剩下夏玻莱和罗森两人。

罗森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他随便捡了点柴火,升了个篝火堆,将山鼠肉烤上,又招呼仍在四处观察的夏玻莱。

“大叔,别看了,我已经发现痕迹了。咱们先填饱肚子,就一路追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