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简翘起了兰花指,指着检校呵斥道,“你怎么敢”
李美人的身份不便透露,只能谈及她明面上的身份,“敢在无羡公子面前,如此污言秽语?”
检校无语,“都是大老爷们,有什么可避讳的?”
不对,跟着无羡的那些公公,可不是大老爷们,难道说,他们受到刺激啦?
他是不是睡眠不足,脑子也变迟钝了,居然在一群公公的面前谈女人,岂不是在人家的伤口上撒盐?
怪不得对方气得跳脚呢!
他不会将他们给得罪了吧?
检校抿着唇,恨不得将自个儿的嘴给封起来,只盼着对方大人有大量,别同他这么个不入流的小人物计较
无羡不解了:巡逻看着事小,却关系到城防治安,以李元芳的性子,应该找个细致认真的人来做,难道说,“李府尹没有人手了吗?不然怎么派你来巡逻了?”
“他这是刻意在罚我呢!”
“你做什么了?”
检校提起这事来,就懊悔不已,“前两天,我在街上晃悠的时候,遇到一个生人,鬼鬼祟祟地摸入了一个院子里,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说不定是个流寇。
“我能让流寇在我眼皮子底下犯事吗?立马就找了一群差役来。想着,逮住他怎么也算是功劳一件,哪成想,竟然抓错了人。对方不是去偷窃的,而是去私会的。
“这事被李元芳知道了,脸上笑嘻嘻地夸我机警,背地里阴险着呢,连觉都不让我睡,把我派来巡逻了。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啊!”
说着,抓起碗里的羊蹄,狠狠地啃了一口,不知将它当作了谁来泄愤。
无羡半是安慰,半是开导道,“我觉得,李府尹不像是这样的人,他是真心赏识你的机警,才对你委以重任。”
“我谢谢他全家!他这府尹的位置,都不知道能坐多久,我才不要他的赏识呢!”
不然,换上一个新府尹之后,还不将他视作前任的心腹,拿他杀鸡儆猴。
他才不傻呢!
“我现在就想有个温暖的被窝,让我安安稳稳地一觉睡到大天亮,那才惬意呢!”
朱寿不开心了,李元芳是他相中的,能力和人品都是可圈可点的,做个顺天府尹当之无愧,“你为何说,他的位置坐不长?”
“顺天府尹的位置,本就不是那么好坐的,能力还在其次,关键还是要看人脉。李元芳在朝里有人吗?”
谁说李元芳在朝里没人的?
“他可是皇上提拔的。”朱寿挺了挺胸,他就是李元芳最大的靠山。
有他罩着,谁敢动李元芳?
“那又如何?碍不住他作死啊!就拿这巡逻的事来说吧,自有五城兵马司和团营负责,轮得到他来管吗?这不是狗拿耗子嘛!而且啊,大晚上的不让我们睡觉,弄得自己人的心里都是怨声载道的,谁会替他好好办事,都找地方躲懒去了。事情没办好,人也得罪完了,他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根据无羡的接触下来,李元芳可不是那么没分寸的人,“他手中的人力有限,不会做无用功,除非说,京师的治安真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了。”
检校撇撇嘴,“别说,近来京师还真是有些乱。东南一带连年受灾,无籍之徒和流寇大量涌入京师,群聚生事,能不乱才怪呢!夜袭居民都见怪不怪了,那些盗贼狠起来,连兵马司的人都敢杀。”
“真是胆大包天了!”朱寿气得一拍桌子,吓得刘老头惊醒过来,从板车后微微探出半个脑袋,如惊弓之鸟一般。
检校朝他摆了摆手,“我兄弟心情不好,没你的事。”
刘老头讪讪一笑,又躲回板车后打瞌睡去了。
检校啃着羊蹄,继续道,“当兵的又没几个月钱,谁不惜命?兵马司的自然出工不出力了,这般一来,京中的盗贼更是猖狂起来。”
天子脚下,竟然发生这样的事,还有没有王法了?
朱寿越发气愤,“不是有锦衣卫监督缉拿盗贼吗?他们也敢偷懒?”
无羡咬了一口豆腐干,悠悠道,“就是负责的人太多了,才造成了如今的局面。”
朱寿不解,“由锦衣卫督管不好吗?”
无羡不答反问,“听过三个和尚的故事吗?”
朱寿摇了摇头。
“话说有座庙,建在了高山上。庙里只只有一个和尚的时候,为了生存,他只能认命地去挑水。但当多了一个和尚之后,谁都不愿意吃亏,两人一起抬着扁担,下山取水。问题来了,若是再增加一个和尚,又该如何?”
检校混迹于三教九流之间,最善洞悉人性的劣根性,“一根扁担,最多只需要两个人来挑。三个和尚中,至少有一个人能够躲懒。除非是个傻子,不然,谁都想做那个躲懒的人。”
“所以啊,”无羡总结道,“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可不就没水喝了吗?京师的督管部门亦是如此。五城兵马司、团营、锦衣卫全都有巡查之责,民间还有坊厢、巡警铺、保甲等协同抓贼,看着就晕了。彼此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责没落实,才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状况。一事不能二主,只有将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个人,明确职责和赏罚,才没法相互推诿。”
“小无羡说得有理,可以单独设置一个机构,让他们专门负责京师的治安和贼寇的抓捕,”朱寿摩挲着下巴,纠结起来,“叫什么好呢”
无羡脱口而出“巡捕”二字,说完忽然发觉,那不就是明代版的巡捕房吗?
“巡捕”朱寿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不错,不过,房字听着总像是个消遣的地方,还是叫巡捕营吧!”一锤定音。
此时坐在一旁的检校,只当他们在闲扯淡,完全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便出了公文,朝廷真的设立了一个叫“巡捕营”的营所!
这说明什么?
那个叫“朱寿”的家伙,能够直接影响政令!
他的身份不止不简单,而是很不简单!
妥妥的一条粗大腿啊!
麻烦的是,对方看起来,有些看不起他的样子。
没关系,不是还有无羡吗?
只要交好了无羡,向他吹吹枕边风,还怕他不能升官发财吗?
不过这一会儿,他满脑子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无羡,你脑子好,帮哥哥我分析分析。我越琢磨着,越觉得这事不对啊!”
“哪件事啊?”无羡问道。
“还不是那个害我来巡夜的家伙,这人是个行商,没有妻儿在身边,难免孤单寂寞,养个外室再寻常不过。你说,他做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去私会?”
被他这么一说,朱寿也好奇起来,望向了无羡,见她喝了口卤汤,随口答道,“说不定,他去私会的那人,本就是被人包养的,所以见不得光。”
“不可能!”检校一口否决,“那人我认识,叫臧贤,是个伶人,以演花旦出名。那身段扭起来骚得很,啧啧,真是比女人还女人。”
当然啦,比起无羡收了的馆主来,还是差了一截。
不过在朱寿面前,他可不敢提那个馆主半句,省得朱寿吃醋。
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
再说那个伶人吧,“打他主意的公子哥不少,但他清高着呢,没听说他被什么人包养了呀!”
朱寿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奇怪的,或许是哪个家世不错的,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他养伶人,只能偷偷摸摸地养在了外面。”
“那个臧贤傻吗?有高门子弟不要,跟一个行商纠缠不清。即便那个行商打扮得确实衣冠楚楚、人模人样的,但是,行商就是行商,跟着他能有什么前途?”
一个是天上的凤凰。
一个是田间的麻雀。
再好看的麻雀,能比得上凤凰吗?
是人都知道该选哪一个。
不是那个臧贤眼拙,就是那只麻雀非同一般。
无羡的好奇心,顿时被勾了起来,“查过那个行商的底细吗?”
校检也不卖关子,将打听到的消息都与无羡共享,“那人叫卫学粹,是个赣商,在京师连个铺面都没有,也没见他正儿八经地谈什么生意。倒是有个弟弟挺出息的,在国子监就学。”
无羡心下骤凛,与朱寿对视了一眼。
又是卫学粹!
怎么哪儿都有他啊!
检校没注意到他俩的异样,继续道,“最近从赣南来的流寇不少,依我看啊,他指不定与流寇有什么关系!”
无羡嘴角一抽,没想到他的想象力如此丰富,能将卫学粹和流寇扯上关系,心中不免好奇,他如何得出这个推论的。
“怎么说?”
“你不知道,很多贼寇得手之后,都会去青楼,或是找伶人销赃。那日我之所以会盯上卫学粹,就是因为他抱了一大包东西,偷偷摸进了臧贤的私宅。”
打从听到卫学粹的名字后,无羡就像是发现了猎物的猎人,精神头一下子就来了,“知道那包东西里装的是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