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再次偶遇

翌日

清风拂过墙头,爬藤的余荫在地上摇摆。

宋欢又再一次起晚了。

这次她不着急了,反正有人送阿弟。

宋欢一打开房门,中堂的桌子上堆着一套衣服,傅渊之正低头缝补。

宋欢看了看外面的竹竿,又看了看桌面上那极其眼熟的衣服,“你干什么?”

傅渊之立马做端正,抬头看着宋欢说道,“我看你的外衫被勾破了。”

宋欢当然知道自己的衣服勾破了。

她其实就有些尴尬。

她还在生气呢!

自己的衣服就让他缝补了,那她就更支棱不起来了!

可是细细一品味,她又有些暗喜是什么鬼?!

宋欢不能直视自己的感受。

既然不知道该怎么说,宋欢直接就去洗漱了。

傅渊之看着有点气急败坏的背影,眼眸含笑,扬起宠溺的微笑。

宋欢洗漱和吃朝食全都是在厨房进行的,她目前还不想出去面对那个人。

可是她不过去,人家就不能过来了?

傅渊之把自己的杰作给宋欢看,“这个花纹怎么样?”

三年间这一幕经常发生。

宋欢都习以为常了,条件反射就看过去,回道,“你不是一直都绣这个?”

说罢,宋欢就“……”

傅渊之看了眼祥云绣样,“你不觉得有些退步了?”

宋欢冷呵了一声。

傅渊之轻笑,“我再改进一下,我看你荷包也磨损的厉害,再给绣一个吧,还是老样子?”

宋欢右手捂住荷包,内心抓狂,“……”

你快走吧!大哥!

求你了!

傅渊之前脚刚进了中堂坐下,宋欢后脚就飞速拿上装备出了院子。

一路疾走。

出了城门,宋欢就直奔昨天的地点。

突然,宋欢听到身后有人喊自己。

宋欢不确定的回头看去。

乍一瞧,面熟。

仔细一看,噢~这人她认识。

宋欢也不知道这人叫自己干什么,只礼貌微笑,“傅公子,才回家啊?”

傅学林点头,“留下来参加了文会,这才晚了一些。

宋姑娘这是准备去哪儿?”

宋欢直接就把竹林那块位置指出来,“去打猎。”

傅学林温柔一笑,“宋姑娘很厉害,说起来在我见到过的女子当中,属你最特别。”

宋欢,“……”

是啊,她无父无母,再不特别一些,她和阿弟就得喝西北风了。

傅学林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不是很合适,转移话题道,“传林还在你那儿吗?劳烦宋姑娘帮我给他带句祝贺,原本以为他会留下来参加文会,没想到他这么早就离开了。”

宋欢,“……”

算起来你俩亲堂兄弟,我还是个外人呢。

不过,也情有可原。

三年间,傅渊之可是一直没理会傅氏一族。

宋欢没答应也没不答应,反而问道,“文会是什么?”

傅学林语气不改温柔,也没有因为宋欢的反应而不悦,“文会其实就学士一起聚集起来饮酒赋诗,切磋学问的集会。”

宋欢明白了。

也算是间接结交拓宽人脉的意思了吧?

傅渊之居然没有参加?

啧啧啧,没想到他骨子里还挺清高?

傅渊之要知道宋欢如此想,肯定得叫冤了。

说实在的,这种文会傅渊之是不擅长的。

在宋家相当于与世隔绝的三年,再加上之前的四年,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岁去府试的景象。

时隔七年,很多地方他都不适应。

可以这么说,宋欢这个非土著都比他这个土著适应良好。

文会上就学问作诗而言,他还能跟着其他人说个子丑寅卯来。

若是谈论当下时事,那是几天都恶补不来的。

张口就能暴露他是啥啥都不关心的书呆子。

虽然他是被动的。

而且在那种场合,他还需要再三考虑后才敢开口,毕竟里面可能随随便便拎出一个人也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如此一来,他心神损耗就大了,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去。

趁着这几日把时事恶补一些。

邸抄他都买好了。

宋欢和傅学林其实真不熟,大榕树村的三年也不常见。

作为大榕树村的未来之星,夸张来说,距离他方圆十里都不能出现即将谈婚论嫁的女性。

只要有一点苗头,都能被傅氏一族给掐灭。

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话题说,自觉差不多了就互相告辞分开了。

傅学林看着宋欢进了竹林后,这才转身进了茶棚。

茶棚里,一个身穿褐色儒衫的年轻男子正喝着茶水,身旁放着一个大包袱。

“这么快就回来了?没想到啊,你跟那个宋丫这么熟?”

傅清林一脸揶揄的看着傅学林。

他可从来没看到过傅学林主动唤过哪个女子。

傅学林摇摇头,“你误会了。”

傅清林可不相信,见傅学林一副不想多说的模样,他也就闭嘴了。

傅学林别看着人温润亲和,可他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还是安分守己些为好。

傅清林就是三年前大榕树村里正家的孙子,比傅学林大一岁。

学识不差,就是运气有点差,上次摔伤了腿没法去,这次院试又没考上。

他倒是不怎么往心里去,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倒是把里正给愁坏了。

两人结账后就又继续往大榕树村赶路了。

宋欢来到昨天制作陷阱的地方。

一连几天,总算有了收获。

一个陷阱套住了只野鸡,落石陷阱砸中了山鼠,昨天用竹子做的陷阱没被触发。

宋欢看着山鼠就头皮发麻,可是既然抓住了,不拿总觉得不划算。

山鼠也是肉,自己不吃,拿去卖,应该有人要吧……

宋欢把野鸡和山鼠往麻袋里丢,接着又以陷阱为圆心做圆周拓宽陌生领域,逐渐扩大探索半径。

走到一个陡坡时,宋欢发现那个地方的蕨菜叶子是翻过来的。

按正常情况,蕨菜是正面朝上。

但现在它翻过来就说明有动物从这里经过。

而且这个动物个头还不小。

宋欢猜想,可能是野猪。

距离宋欢上一次捕捉野猪还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也是她走了狗屎运。

后来别说野猪了,野猪毛都没看见过。

想起上次野猪的卖价,就让宋欢心里激动。

野猪是极其凶猛的野生动物,特别是成年的野猪。

它的破坏力极大,皮糙肉厚,有极强的攻击性。

它们大多是集群活动,每个族群包括六到二十只,四至十只为一群较为常见。

宋欢是不可能直接对上集群的野猪,特别这其中还有成年野猪。

不过,她也可以像上次一挖上陷阱,让野猪自己掉进去,如此她的胜算就会大很多,也避免了受伤的可能。

可是她今天并没有带锄头。

这事儿只能明天再来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