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军是我发小,长我两岁,行三,大家都叫他老三。小时候,我们经常一道玩:爬山看远处的村村寨寨,砍小树做弹弓打麻雀;上树掏鸟蛋,钻山洞,挖地瓜、山药;下河扒螃蟹,围堰逮鱼;夜里偷偷打着电筒去抓田鸡;秋天割稻子的时候,农田里满处跑,抓蚂蚱,用霸王草穿成一串,烤着吃;冬天抱着砖头上的冰啃个不亦乐乎。
老三的爸爸是兵站站长,爽直人,符合一切武将的特征,络腮胡子大嗓门,哈哈一笑,墙皮都掉灰,手粗脚大,酒一灌多就要掏枪打人。不过平时挺温和,大家都喜欢。他爸年轻时是个空手抓狼的人物,一般不怎么提这些事,只有酒至微醺时才给我们讲授如何斗狼,如何追踪野山羊,附近山头哪些洞里有风景有暗河,哪些不能进。据说他以前很爱唱歌,自打结婚就再没一展歌喉,大概是老婆不让,怕勾引了其他女人。老三的妈妈在中学食堂掌勺,都叫她刘妈,也是火爆脾气,很有杨排风的风采,炒饭是她的一绝,干香滑口,锅巴不粘锅。每次炒完,总会让老三叫我一起去铲锅巴,那薄如蝉翼的锅巴放在手里我总舍不得吃,一点点地嚼,能开心上几个钟头。刘妈是个活泼的老实人,一辈子没有离开过麻尾。
老三的性格从小就显现出家传的纯正,从没“害怕”一说。到谁家都跟自家一般,看到喜欢的东西,伸手就拿,总有些其他玩伴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无形中就成了孩子王。我小时候没少因为跟老三走铁道捡糖纸而被大人揍。因为铁路危险不说,还很脏,糖纸上难免会粘些黄白物,可在他的教唆下,我屡教不改,怎么也拒绝不了花花绿绿的糖纸的诱惑。我们还把张着翅膀飞的大蟑螂塞进火柴盒,架在一堆树叶上点上火,烤熟了吃。蟑螂翅膀焦成了灰,别说,味道还真不错,跟烤蚂蚱不相上下,只是油太大,难怪我们那儿管蟑螂叫偷油婆。
我们还一起钻山洞,在洞口转泥虫。不知泥虫的学名叫什么,个头介于米粒和黄豆之间,灰不溜秋的。贵州溶洞口的泥土都是酥松的粉末状,棒子碴粗细,我们用火柴棍大小的树枝在酥土上划圈圈,转出一个三厘米深的锥形小坑,坑壁要陡,像快速搅出来的旋涡。不一会儿,泥虫感觉到震动,便从土里拱出来,跌跌撞撞滚到坑里,总是刚爬上来一点,又跌了下去,笨拙不堪,憨态可掬,我们总得先哈哈乐上一番,才往洞里爬去。
老三爸妈都善良热心,哥姐老实本分,唯独这家伙天生有些邪性,以致后来我看《菊豆》里那个野孩子放火烧房子的情景时,脑子里马上想到了他。
老三尤其喜欢捉弄丁婆婆,丁家的锁眼不定期被他用泥巴封死,急得丁婆婆跳脚骂街。这一来更把他惹恼了,一夜之间拔光了她刚下种的菜秧子,刚团出来的煤粑也被踩成了渣渣。而这只因为人家是四川口音,他不怎么听得懂。
中学东北角的矗崖上有个坟洞,里面有几个古坟。老三带着我们去扒人家的坟头,拣出腿骨来当刀剑,左劈右劈很是得意。
老三胆子大到了无所禁忌——翻墙到唐老师家天井去偷葡萄;一盆水把沙老师做饭的炭炉子浇灭;偷偷跑到洞口附近跟寨子的孩子讨牛来骑;哥哥在外当兵,探亲时带回的匕首也被他偷了去……有一次,唐老师家的机械表被老三用竹竿从窗口挑走了,害得唐老师骂了好几天。老三一听唐老师四川口音的麻尾话传过来,就捂着嘴笑,说表就藏在我家后门的柴垛里,我回家翻出来,找了个机会扔回唐老师家。老三却说我傻,还说下次要从狗洞钻进唐老师家再去偷。
其实,幼时并不觉得这些事有多坏,甚至有种隐隐约约的快乐,长大后回想才不禁直冒冷汗。这些“快乐”记忆大多集中在我三岁那年,后来老三上学了,我也跟着在铁路上工作的大舅走东走西,就很少见面了。六岁时我家搬到了县城,只在暑假回去过几次,也都没有遇到老三。
再见是多年以后了,那时我已经开始叛逆,有了“小霸王”的名头,四处惹是生非。一是因为无聊,二是打架上瘾了,对自己的行为越来越不自控。除了父母,任何人我都不放在眼里面。
一次学校秋游,我没有跟同学一道走,招呼几个好友另辟蹊径,去一个听说过没去过的地方。途经飞凤井,被翻垦的农田裸露出黑黝黝的泥土,起伏不平,延绵至天边云下。夏天暗色的田埂这时颜色变浅,把黑色的农田分割成不规则的条块,匍匐在起伏的大地上,像一幅巴尔蒂斯的画,画面里点缀的几个彩点,是躬身劳作的农民。我们一路嘶扯着嗓门,用最大声唱《北方的狼》,在弯曲的田埂逸乐纵情,嬉笑打闹。穿过茫茫林场,在翻越山岭时,一大片马尾松林横亘眼前。枝条密匝,横展而生,连成松云,隔开了天地,仿佛一个巨大的神秘洞穴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惶惑、好奇又兴奋地踏进去,厚厚的陈年松针铺在地面上,软软的,一踩下去就看不到脚。
停下吃东西时一对同学走散了,我们分头去找,结果我迷了路,只能认准一个方向闷头走,这一走就不知道去向哪里,顺着高高低低的人迹,天快黑的时候才终于穿出山林。
贵州山地地形复杂,只能边走边问。好容易看见个人,就忙奔过去问清县城的方向。晚上九点,终于快到家了。我心中很忐忑,因为家教严厉,迟迟不归是要挨揍的,虽说我在外面称王称霸,但回到家是半句话也不敢啰唆。可奇怪的是,妈看见我时居然笑盈盈地关切:回来啦。我疑惑着好似在梦中,妈说:快到厨房去吧,你看谁来了。
我揣起惶惑,拖着一双软脚走向厨房,刚一进来就是一愣,一个大小伙子站在我面前,有点眼熟,一口标准的麻尾口音:回来啦,快吃饭吧,等着你呢。我这才回过神来:哈,老三!
漫长的十年居然没让我们生分丝毫,嘻嘻哈哈搂搂抱抱拍起肩来。细细碎碎聊了些闲话,他前后左右看仔细我爸妈都在堂屋后,正色跟我说:你帮我个忙吧,除了你,我不知道还能找谁。
他从衣服内揣掏出一个纸包,方方正正,比砖头小一些,一层层的报纸包得很紧。左右看看,眼神里掩饰不住地透出一丝寒光。他把东西递到我手里:你帮我藏好,以后我回来找你拿。我接了过来。
没再说多一会儿,已过十点,老三起身告辞,爸妈一定要留宿,好生亲热地推推搡搡一阵后,老三还是要走。我趁这时把纸包塞到碗柜下,用吃面的大钵子盖住,缓步送老三走出大门,看他的身影在路灯的间隙里一高一低隐现,逐渐变小、消失,有些莫名的怅惘。回家后,总觉得那个纸包必是赃物无疑,捏了捏,猜是钱,也不确定,趁半夜把它藏到天花板上的墙洞里——那原本是我挖来藏刀的。
老三离开的第二天正好是个赶场天。独山的赶场天往往也是审判日,大会场摆上一排桌子当审判台,排列整齐的武警押着一排犯人,每一个都是粗麻绳结结实实的十字绑,脖子上挂着一块纸壳做的牌子直垂到胸前,上面粗毛笔大大地写着犯人的名字。他们多数垂头丧气,有胆大的会瞪着茫然的眼睛直视前方,眼中的凶光让人不敢对视。围观群众人山人海。要是看到哪个名字上画一个大红叉,大家就议论开了:今天要枪毙人呢,嘿嘿嘿。
审判日,犯人里有方氏三兄弟,那是老三的拜把兄弟,尽干些偷鸡摸狗、抢劫砍人的事。他们的劣迹我通过消息灵通的同学略有耳闻,但怎么也想不到,老三这家伙居然会去劫法场……这下整个县城沸腾了,我知道这个消息后,心里颤了一下,但面上强撑着毫不动容。
据说,那天审判时,大喇叭把法官慢吞吞的官腔扩散到大半个县城,老三突然从人群中冲到看台,想用手里的刀割断绑住他兄弟的麻绳。当然老三立刻就被武警制服了。在下一个审判日里,他也五花大绑胸挂纸壳牌出现在看台上,听说他一直笑哩哩的,满不在乎。我不知道他被判几年,关到了哪个监狱,都没去打听。
我猜测,老三是有意想进监狱的,至于什么原因,我想不透。此后的很多天里,我都会去捉摸他的动机,但怎么都不能说服自己,只是没想到,自此我再也没有求解的机会。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几乎忘了那个纸包。偶尔想起来,会去摸一下,看还在不在,有没有被耗子啃烂。又过了一年,我也变成了无法无天的小混蛋,自觉成了家里的污点,无颜留在独山,就趁一起事件愤然出走。
之后两年我没有回过家。再后来父母搬家了,想来老三的纸包应该还躺在墙洞里陪着我的牛角刀,只是住进了另一户人家。又过了两年,我想取回纸包时,原来的房子已经拆掉了,我顿时傻了眼,纸包里是什么东西也成了谜。我想,总有一天老三会来找我,到时候再问他是什么。五六年后,又听到老三的消息:出狱后,他爸托人帮他找了份铁路上的工作。在一次斗殴中,他用铁道工的大铁扳子把人家脑浆打了出来。此后至今,再也没有了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