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拍摄在凌晨两点钟。一点,半山沈宅灯火通明,谭雅提着一筒沈庆平老师做的甜汤,坐进前来接她去拍摄场地的车里。
沈庆平老师披着浴袍,站在铁艺大门前,冲她吼:“别太早回来,打扰我补觉!”
谭雅降下车窗,不遗余力地吐槽:“老年人睡五个小时就足够了,早点起来,去早市买新鲜食材。”
说罢,赶在老狐狸要冲过来拿拖鞋揍她前,谭雅催促了司机:“快开车!”
拍摄地点在暂且无人的街头,沿街店铺已关闭,只剩外头霓虹招牌闪烁,安静中可见白日喧哗。
谭雅坐在车里,化妆师姐姐正与她描眉,合作多次了,已是手到擒来。甜汤已与众人分享,姜煜捧着一次性纸杯,饮了口冰凉甜汤,他已经化完了妆,且穿戴齐整,靠在了谭雅的车门外,在旁人眼中,就是年轻的后辈,来与前辈礼貌打声招呼。
肖想了多年的女神,如今能同场拍摄,这是多么励志的故事呀。
“哇,这个甜汤味道可真好啊。”姜煜赞叹着,问车里的人,“这是姐姐大人做的?”
不止谭雅,就连许诺和化妆师姐姐,都笑出了声。
“你当她是神仙?”化妆师姐姐给她卷着头发,取下嘴上发卡,搭话道,“长了这样的一张脸,还下厨,做这一手的好汤,那可真是仙女下凡了。”
谭雅想了想,从镜子里看了眼化妆师姐姐,说:“我就当你这话是在夸奖我了。”
化妆师姐姐满脸严肃:“那必须的!”
第一场的故事很简单,深夜的街头,男女偶遇。
摄影师是谭雅在国内合作已久的老熟人之一,无需多言,都能明白彼此的需求,单人镜头很快就完成了。
轮到姜煜,谭雅接过许诺递来的水杯,就着吸管喝上一口,看另一边,霓虹灯下,光影一明一暗,更能显现他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头发整整齐齐梳着,着白衬衫,黑西服,白色领结更显隆重,干干净净的一个人,完全的清雅贵公子,只要场景一转,他便是舞会上最受瞩目的那个人。
“这气质,就像真是谁家的小少爷一样。”有围观的工作人员,窃窃私语,却刚好让谭雅碰巧听着。
或许正是因为她们的话,谭雅再度仔细端详,的确,这段时间以来,以她对姜煜的了解,无论是干净外表,还是那份温柔和耐心,都让他不同于同龄的男生。她也曾一度怀疑,他究竟是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养成这般的美好性格。
破天荒第一次,她对别人的家庭感兴趣。
姜煜今晚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很快,便到了两人的共同镜头。因为成品是照片,对场景、人物表现,以及摄影师的拍摄技巧,更显要求。
灯红酒绿的夜晚。无人的街道,锦衣夜行的男女,偶然一瞥,情丝缠绵,再没有比这更港风的了。
“你们就这么走,”他们被要求着,“一直走到街道的尽头,做出要拦出租车的姿势。”
按着设定,他们是才认识的深夜男女,行走在街道上,彼此还刻意保持着些距离,以掩饰那一份若隐若现的小情愫。
因为是拍照,不会收音,现场的工作人员,也离得远,只为摄影师所追求的那份真实感。所以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说话,反正别人也听不见。
“你这样真好看。”姜煜对她的赞美之词,从不吝啬。
谨记自己尚在工作的谭雅,不敢十分嚣张,只扬着脸,朝他微微地笑:“你今晚也很好看。”
他们从夜色深沉处走来,前方是截然不同流光溢彩的大厦,马路上车辆驶过,仿佛是一处空间,被劈为两半,一半永堕黑暗,一半不夜城。这明暗交替,映在姜煜的眼中,让谭雅想起深海里的珍珠,在被海民捞起后,破海见天日的灿烂。
临近街边,按着原定,他们该拦下一辆的士,作为故事里的主人公,消失在这片繁华中。
“嘿,”他突然来了兴致,对她说,“不如,我们来一场真正的逃亡吧。”
谭雅尚未反应过来,姜煜就真地抬手,还真就让他拦下了一辆的士,他上前,拉开了后座车门,回首望了还在愣神的谭雅,催促道:“快呀。”再不上车,就该被工作人员给叫住啦。
等许诺他们气喘吁吁赶到时,的士带着那抹红裙,已绝尘而去。
跑夜班的的士司机,什么样的人间百态没有见过,像他们这般衣着正式的光鲜男女,不定是从哪个宴会上逃出来的,他不会多嘴问,也不会多看一眼,只专心开车。
老实说,这是谭雅第一次,在拍摄现场做出这样大胆的举动,更何况,还是跟一个当红流量小生。若是被拍到,明天的香港小报,内地娱乐头版,都会被他们给承包。然而谭雅做出这一步,也自是考虑过,在场的都是《WE》的工作人员,他们有着严格的保密要求,定然不会泄密出去。那么,最要紧保守住秘密的,便是他们接下来的举动了。
“去哪儿?”她问。
姜煜脸上无辜的神情,显然也还是未想好。上车时霸气冲司机喊:“先开车!”这会子又回归人畜无害的少年模样,只等她来拿接下来的主意。
她可真是着了他的道了。谭雅泄气地想,干脆报出了沈宅的地址。她想着,反正这一场拍摄也已经结束了,这一身衣服,等天亮,自会有人来取走。而此时此刻,他们所需要的,不过是一处无人会看见,无人来打扰的清净天地而已。
的士行至山脚下,谭雅便让司机停了,好在手里作道具用的皮包,还装了她的手机和钱包,勉强够支付车费。
眼看着的士尾灯消失在了道路拐角处,谭雅转向身边正好奇打量远处海景的人,路灯下,他的影子被拖得老长。
“走吧?”她拿了皮包去敲姜煜的背。
“啊?”姜煜转过头来,瞪大的眼睛,在望向她的那一刻,蓦地笑眯了起来,“嗯!”他重重答应着。
每每看他这样笑,谭雅总是忍不住,想要欺负他一下。于是小皮包依旧停留在他的背上,她故意问:“打车还要我出钱哦,你耍帅的功夫,也就拦车那一下吧。”
姜煜呵呵地笑,习惯性地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那不是临时起意嘛。”
皮包又在他的背上跳跃了两下,被他反手抓住,拎在了手里。他顺势想要去牵包的主人,被对方嫌弃地打掉。
“你不嫌热啊。”她拧着眉心说。
他依旧呵呵地笑,朴实得像个傻小子。
东方快要亮白,山路寂静,鞋跟敲击马路,得儿得儿地响。姜煜垂眼看了好几回,终于忍不住问:“你穿着这样的高跟鞋,走路不累吗?”
若不是他提起,谭雅倒是给忘了,自己脚下,还踩着一双高跟鞋。她抬了抬脚,自嘲地笑:“穿得多了,都不觉得这高跟鞋跟平底鞋有什么区别了。”想当年穿着高跟鞋连站也站不稳的日子都有,如今一眨眼,她也是能穿着高跟鞋如履平地般的女特务一样的存在了。
“脱了吧。”姜煜拉住谭雅,看着她认真建议道。
“脱?”谭雅环顾四周,除了高耸的林木和路灯,这里连家便利店都没有。“难道我要光着脚走上去?”她好笑问道。
姜煜毛遂自荐:“我背你上去。”
“你?”谭雅上下打量他一回,不是怀疑年轻人的体力,“你不怕热,我还嫌热呢。”她拒绝了他的这个提议。
“早知道就该让出租车送我们上去了。”姜煜嘟囔着,看前面仿佛没有尽头的道路,一声叹息。
“是我想要走一走的。”谭雅好笑地看他,抬起手去揉了他的脑袋,碰着一手的定型啫喱,她又嫌弃着,“还是原来的头毛好。”摸上去软乎乎的,跟小动物一样。
“回去就给它洗了。”姜煜孩子气地一伸手。
谭雅笑出了声,她抱住他的胳膊,下巴搁去了他的肩头上,施了粉黛的一张脸,有着一股近乎妖媚的诱惑。这让姜煜想起了聊斋里那些媚骨天成的妖精们,而他就是借宿破庙的赶考书生,荒郊野外,妄想春风一度。
“想什么呢?眼睛都直了。”谭雅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尚未彻底回过神来的姜煜,脱口而出:“聂小倩?”
“什么鬼?”谭雅拧起了眉,又抬手去探他的额头温度,“别是中邪了吧?”
姜煜就笑了,抓住她的手,说:“我是说,你可以去演聂小倩。”
谭雅也就笑了:“不了吧,有王祖贤珠玉在前,我就不去自讨没趣了。”
姜煜不打算放弃:“《聊斋》里还有很多可以演的,譬如辛十四娘,譬如花姑子,譬如连城,找个好编剧,好导演,不愁拍不出好电影。”
谭雅笑:“你倒是很有想法。但是,”她捏了捏姜煜的脸,“你以为拍一部电影很容易?从前期计划,到后期剪辑宣传,更不要说片场的事了,样样件件都得上心。不是特别有毅力的人,哪里坚持得下来?”
姜煜想了想,说:“那我就做个出资人,然后我们俩带资进组。”
“你?出资人?”谭雅挑着细眉,看了他笑,“你有多少钱?”
姜煜沉吟了下,含糊地估算着:“应该会够养活我们俩了吧。”
谭雅凑近他:“你知道我一年要花多少钱吗?”
姜煜诚实地摇头:“不知道。但是,”他握紧了她自动送上门来的手,笑道,“我敢保证,我能养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