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寒意

他时常就会让她心痛一阵,他待她好的时候,她尤其容易痛。

她知道这痛源自何处——她想要他,又不敢要他。可望而不可即,可即而不可得,一颗心被一场火烧灼着,怎么可能不痛?她想他如果不是什么督理大帅就好了,不要是督理大帅,也不要是什么少爷公子,她只要他是一个赤条条的人。

(一)

张嘉田一夜没睡好,连连地做噩梦。梦里总是雷督理发现他窝藏了三姨太太,气得大发雷霆。他对雷督理的感情,并不比他对叶春好的爱情淡一毫,雷督理这样发脾气,他心里又怕又悔又愧,在梦里张开双臂拦着雷督理的路,不许人家走,嘴里还苦苦地哀求:“您别生气,您听我解释……我错了,完完全全是我错了……”

好话说了十车之后,他终于醒了,窗外的大太阳已经悬了三丈高。这样凉爽的天气,他却滚了一身的热汗。气喘吁吁地坐起来,他定神想了想,随即跳下床去,让勤务兵送水进来。

他匆匆地洗漱了,也没有胃口吃早饭,索性喝了一大碗豆浆,灌了个水饱。带着马永坤偷偷跑出师部,他去见了林燕侬。

林燕侬昨夜留宿在了马永坤那间屋子里,隔了一夜再见,张嘉田和马永坤瞧着她的面貌,都怔了一下——昨夜她来的时候,是蓬头黄脸肿眼泡的,很有一点残花败柳的可怜相;一夜过后,她把头发洗得蓬松黑亮,面孔上面抹了薄薄的一层粉,眉眼上描了一点黑色,嘴唇上涂了一点红色,加之穿了一件杏黄色旗袍,竟是变得明艳照人。见张嘉田来了,她抿着小嘴一笑,一双细眼眯起来,笑意便顺着那长长的眼尾流动了。

唤过一声“张师长”之后,她笑道,“出来这么久,第一次睡了个好觉。我也没出过远门,这一趟到文县来,一路上都悬着心,又怕自己走错了路,又怕自己遇上了歹人。煎熬到了了不得的时候,我就给自己鼓劲,想着找到张师长就有救了。果然,我没有白受煎熬,你真是个好心肠的人。”

张嘉田本是想来把她赶走的,可是此刻这么面对面站着,人家又诚诚恳恳地说好话给他听,他那狠话藏在心中,就又有点说不出口。

“你要是住呢……”他思索着说道,“就是住这间屋子,没有更好的住处。因为我不敢公开安置你,我怕被人知道了,去告诉大帅。吃喝什么的,包在我身上,那倒是没问题,不过,将来一旦这事闹穿了,你可别说你是来找我的,你和我可没有任何关系。”

“那自然,你肯收留我,我就感激不尽了,哪能再连累你呢?只是我住在这里,你又给我吃给我喝,这关系却是没法子彻底分清呢。”

“那好办。”张嘉田把一旁的马永坤抓了过来,“你就说这是你远房的表哥——表哥也行,堂哥也行,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你就说你是来投奔他的,以后我让他没事就过来瞧瞧,你有话,或者想要什么东西,跟他说就行,他会回去告诉我。”

林燕侬对着马永坤微笑着一躬身,颇郑重地唤道:“表哥。那我往后就叫你一声表哥了。”

马永坤像服了毒似的,面红耳赤,直着眼睛看着林燕侬,一声不吭。

张嘉田把马永坤又一把推开:“行,那就这么办,我走了!”

张嘉田离了林燕侬的屋子,带着马永坤往师部走。一边走,他一边对马永坤讲闲话:“你看,她漂亮吗?”

马永坤似乎是毒性稍解,硬着舌头答道:“漂亮。”

“她这个人挺奇怪,一开始看着也就那么回事,但是多看几眼就觉着她漂亮起来了,可能这就叫作耐看。她那小鼻子小眼的长相,要是不耐看的话,大帅也不能要她。”

此时两个人已经走出老远,马永坤的毒性解了大半,也可以侃侃而谈了:“师座你不懂,人家那眼睛可不小,相书管她那眼睛叫瑞凤眼,勾魂摄魄啊!”

“勾你了?”

“勾我了。”

张嘉田转身搡了他一把:“我告诉你你别发昏啊!那是大帅的三姨太太,捡剩儿也轮不到你。你有那个闲心,不如先想法子把你那个骚老婆找回来。脑袋顶上的绿帽子还没摘呢,就琢磨起别人长什么眼睛了,你这心真是够大的。”

马永坤“哼”了一声:“师座,你随便骂吧,我不往心里去的。我是受过了天大打击的人了,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我去你妈的吧!”

“我连死都不怕了,我还怕你骂?无所谓,没关系。”

“你是不是得精神病了?”

“我的人生这样悲惨,疯了也正常。”

他既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张嘉田也懒怠骂个不休。两个人走回了师部,马永坤虽然厌世,但喝了一大杯茶水之后,他扛着一张死了爹的面孔,倒也正常办起公来,而且办得很不错。

张嘉田强迫自己把林燕侬忘掉。

如果把林燕侬忘掉,那么他心中就没有太大的烦恼了。雷督理还在等着他“干坏”,可是事到如今,他忽然换了主意,暗暗地想要把它“干好”,给雷督理一个惊喜。

那位一身是病的张文馨团长,自从见了钱之后,病痛自消,已经重焕生机。他心里感激张嘉田,可是因为年纪太大,不便和这位小师长拜把子,所以灵机一动,把家里十几岁的大儿子拎了出来,让他认了张嘉田做干爹。这大儿子正处在发育期,长得人高马大,嘴上生出黑黑的一层胡须,满脸此起彼伏的红疙瘩,瞧着比张嘉田还粗糙沧桑。张嘉田每次见过干儿子后,都觉着自己特别地白嫩。

张文馨成了张嘉田手中的一面好招牌,旁人见他这样的倒霉货都能重返第二春,自然眼热,一个个都换了面孔,笑嘻嘻地贴了上来。洪霄九在时,这些人都是不大受待见的,洪霄九没了,他们经了这些天的审时度势,决定另攀高枝——说起来,这回的雷氏高枝,比先前的洪氏高枝,还要高出些许呢!

张嘉田不像个军人,倒像个江湖好汉,和谁投脾气了,就当场结拜,在三天之内拜了四次把子,又连发几道急电回北京,请雷督理汇几十万款子过来充当军饷。

他这么私自地乱搞一气,雷督理摸不清头脑,反倒有些好奇,他要钱,就给他钱,倒要看看他能做出什么成绩来。文县那边,他也是有眼线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是:张师长开始招兵了。

雷督理记得自己没有说过让他招兵买马的话,不过也不想干涉。反正,他相信张嘉田不会背叛自己。只要不背叛,那他爱怎样就怎样吧!大不了就是“干坏”而已,那也没什么关系。

雷督理最近有点恍惚,所以感觉一切都像是无所谓、没关系。

十几岁第一次见到玛丽冯时,他也这么恍惚过,恍惚就是爱,他爱她,爱了好几年,费了天大的力气,终于和她结了婚。爱之深、恨之切,他起初有多爱她,后来就有多恨她,恨得一分钱都不想给她,甚至恨不得找个杀手杀了她。她终究不是他的知音,她一路娇生惯养活下来,不知怜悯、不懂世情。他偶尔不顺心对她发发脾气,她竟然针锋相对地骂回来,一点也不怜惜他体谅他。

她有时候也装聋作哑,让他一个人唱霹雳火爆的独角戏,更可恨,简直要活活地气死他。

不过,这回的叶春好,一定和她不一样。他想:趁着年纪不大,再恍惚一次,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坐不住了,窗外的阳光这样明媚,让他想出去玩。玩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和叶春好在一起。少年人从来不专门去想玩什么,时光自己就会有趣地从他们身边流过去。他愿意重新再做一次少年,所以也不肯特地去思索。起身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他忽然发现房内居然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于是他下了楼,匆匆走进客厅里。客厅里有大镜子,还有个林子枫。林子枫正坐在沙发上闷闷地抽烟,万没想到他会忽然过来,而他也不理人,大步流星地直奔了镜子。

那镜子是架亮晶晶的大穿衣镜,足以照出他的全身。他对着镜中人左看右看,又转了个身,就觉得自己还是见了老,不复二十岁时的风华,尤为可恨的是两鬓藏了几丝白发——自己正值壮年,谁许这几丝白发私自钻出来的?

他不便下令把白头发推出去毙了,只好将其暂且忽略。从脑袋再往下看,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上的毛线背心有点多余,可把背心向上卷到腋下,他露出半截裹着衬衫的身体,腰腹立刻又觉出一阵寒凉来。忽然看到镜中的林子枫身姿苗条潇洒,他立刻回头仔细地看他,林子枫站在沙发旁,手指夹着半根香烟,当场被他看了个进退不得。然而雷督理看还不够,还要走到他面前,把他的西装下摆掀起来,看他里面穿了多少层。

“你不冷吗?”雷督理问他。

林子枫摊着双臂,一只手还夹着烟卷,西装上衣敞开着,雷督理把他“开膛破肚”,解开他一粒衬衫纽扣,看见了他里面的肉。

“不冷。”他有些尴尬,但还能保持镇定,“白天在太阳底下走,时常还觉得很热。”

“哦。”雷督理有些失落,“你身体好。”

说完这话,他生气了似的,转身就走。林子枫把香烟送到嘴上叼住了,腾出手来系了纽扣,又把西装扯了扯。重新坐回沙发上,他心里纳闷,心想这又是怎么了?

林子枫没什么事,纯粹只是想找个离雷督理近的地方坐一会儿,雷督理失落,他更失落,自觉着是个忠心赤胆的老臣,纵是把满腔热血全倒出来,也敌不过那狐媚子的一个眼神。“财神爷”怎么会是叶春好那个毛丫头呢?雷督理身边若是真有一尊财神爷,那也应该是自己啊!

林子枫觉得叶春好十分虚伪,也算不得好看,无非就是五官端正罢了。当初他看玛丽冯就是个泼妇,可泼妇还有几分真性情,这个姓叶的还不如那个泼妇。雷督理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找的这些女人,一个不如一个。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得把自家的妹妹强塞给雷督理做太太——他妹妹十五了,除了有贫血病之外,在他眼中,堪称是一个完人。

(二)

林子枫自比朝堂老臣,看谁都是奸的,唯独自己一人最忠。当然,他给雷督理管了几年的私人财政,也揩了七八十万的油,从一介书生变成一尊财主,但雷督理因为这一点给他脸子看,他是不服气的——换了旁人,也许一百七八十万的财都发了,他已经算是很对得起雷督理了。

他做书生时,是个穷书生,如今有了七八十万的身家,把寡母和妹妹养得体体面面,本是心满意足的,可自从他听闻雷督理以叶春好的名字买了一座金矿之后,真如被个晴天霹雳劈了一般,心中醋海翻腾,几乎呕出酸水。思来想去的,他实在是看不出叶春好哪里胜过自己,除了她是个大姑娘,而雷督理是个男子,天然地偏爱大姑娘。

林子枫没法子改变性别去和叶春好公平一战,只得忍气吞声。傍晚时分,他离开雷府回了家,进门时瞧见妹妹站在厢房窗前,正仰着脸看树上的大喜鹊。林子枫是典型的书生相,他妹妹林胜男也是斯文娟秀,是学校里有名的林黛玉。忽见哥哥回来了,林胜男向他一笑:“哥,你今天回来得早,是不是晚上就不出去应酬了?”

林子枫把她看了又看,忽然感觉她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不知男人为何物,根本不能嫁人。自己想着把她介绍给雷督理,真是异想天开。

“不出去了,妈呢?”他问。

林胜男抬手一指正房:“屋里呢,弄了一对鞋面,绣啊绣的,我不让她绣,她偏不听。你说说她去,现在鞋庄里有的是绣花鞋子卖,哪里还用她这么点灯熬油地费劲儿呢?”

林子枫听到这里,不知不觉就把外面的事忘了,一边喊妈一边走向正房,进房之前又对妹妹说道:“别总在外头站着,风凉。”

林子枫心事重重地过了一夜,翌日清晨,他蒙蒙眬眬地醒过来,就听见房内有人在推拉抽屉,扭头看过去,却是妹妹。而林胜男回头见他醒了,便问道:“哥,你那支派克钢笔呢?”

他抬手揉了揉眼睛:“不是在笔筒里吗?”

林胜男抬头一看,钢笔果然是在笔筒里,不禁失笑。拿了钢笔走到床前,她对林子枫说道:“你有的是好笔,这一支就给我用吧!我那两支钢笔都不好,写写就漏墨水。”

林子枫点头。

林胜男弯腰又摸了摸他左脸上的伤疤:“颜色越来越淡了,我看再过两年,就会看不出来了。哥,天气坏的时候,你这道疤疼不疼?”

林子枫一摇头,又向外挥挥手:“上学去吧,汽车送完了你,好回来接我去衙门。”

林胜男答应一声,转身走了。林子枫看着她单薄的小背影——她身体弱,这个时候已经穿上了呢子大衣。这一点,倒是和雷督理很像。

林子枫像着了魔似的,思绪在妹妹和雷督理之间兜兜转转,直到日上三竿,他坐着汽车出门上了大街,才稍微清醒了些许。

雷督理的督理公署设在天津,但因雷督理本人长住北京,所以公署在北京设了个办事处,公署内的重要人物跟着雷督理来回跑,在哪里都有办公的地方。林子枫到了办事处,正是烦什么来什么——他一进门,先看见了叶春好。

他的心思,叶春好清楚得很,所以也不同他多讲闲话,只向他笑了一笑,说道:“这里有一份文件,写的是今冬发公债的事情,大帅看了一遍,说是不好,让秘书长按照这个意思,另写一份好的。”

说完,她从手提包里取出几张折好的稿纸,送到了林子枫面前。林子枫把它接了,问道:“大帅是急着要?”

“大帅没说急不急,就请秘书长酌情办吧。”

林子枫把稿纸随手递给旁边的秘书,又问:“坐坐再走?”

他这话堪称无礼,简直就是公开地撵人了。然而叶春好一派自然,就只是笑微微:“多谢好意,只是还有事情要忙,改天再坐吧。”

然后对着周围众人一点头,她款款地走了出去。林子枫待她走得远了,冷着一张脸批评道:“小小年纪,学成这个笑面虎的样子。”

这屋子里的人都是他的部下,此刻就都赔着笑容轻声附和,并且连大气都不敢出,因为秘书长的脾气一贯是酸溜溜,拍他的马屁,很容易就拍上了马蹄子。

叶春好知道林子枫对自己是又妒又恨,但是并不在乎。自从做了雷督理的私人秘书,她真是长了无数见识,开了无量眼界,如今自己都觉着自己脸皮变厚,也不怕人看,也不怕人说。要是哪个胆子大的对她冒犯得过分了,她便索性板起脸来,正颜厉色地同那胆大之徒讲讲道理——她是个和颜悦色的人,偶尔板了脸,对比强烈,格外令人心惊,而且口齿犀利,满嘴都是堂皇的大道理,真能把人说得灰头土脸。

林子枫和一般的人不一样,而且同她在面子上还算过得去,她便退让一步,不同他计较。离了办事处,她带着几名精通商业的老顾问,又去见了天津大洋公司的总经理,要同对方谈上一谈。这大洋公司拥有上千万的资本,实力十分雄厚,若是可以拿出几十万来入股进去,不怕没有利润。

这一场非正式谈判,耗费了她大半天的精神,到了傍晚时分,她觉得有些支持不住,这才回了家去。家中冷冷清清,连只耗子都不见,反而很合她的心意——她在外面交际一天之后,真是除了吃饭喝水之外,再也不想开口说半个字了。

坐在椅子上歇了片刻,她换了一身家常衣服,又系了一条围裙,走去厨房做晚饭。她这房子有一个极大的便利之处,便是安装了自来水管道,用水又方便、又洁净。烧火用的煤块整整齐齐地装在铁桶里,也没有煤灰污染环境。她蒸饭煮汤,用汤泡饭,清清静静地吃了个八分饱。等她慢悠悠地将碗筷也收拾洗刷完毕了,窗外天色已经黑透,她铺床展被,这一天也就将要宣告结束了。

临睡觉前,她坐在床边翻一本外国画报,睡裤的裤管挽到膝盖,两只赤脚踩在一盆热水里,因为白天没有一刻光阴是虚度的,所以精神充实,内心坦然,一点波澜和烦恼都不生。倒是院子里猛然响起的一嗓子“报告”,把她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什么事?”

卫兵懂规矩,知道这叶秘书的闺房是不便靠近的,所以只站在院门口说话:“白副官长来了,给您送了一瓶酒。”

叶春好听了这话,莫名其妙。连忙把脚擦了擦穿上拖鞋,她也来不及修饰,只把衣帽架上的一件呢子大衣取下来,当成斗篷将自己笼统地一裹,然后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刚一出门她就打了个大寒战,原来这深秋的夜里已经有了冬意,而她还赤着两只脚呢。幸而院子小小的,她快跑几步就到了院门口,院门外停着一辆汽车,汽车的车灯雪亮,而一个军装男人倚着车门站着,见她出来了,马上迎上前来:“抱歉,叶小姐,这么晚了还来打扰你。”

叶春好拢着大衣,也是微笑:“白副官长,没关系的,我也还没有睡觉。”

白雪峰从大衣怀里取出一只用花纸包裹了的大玻璃瓶:“大帅得了几瓶好葡萄酒,让我送一瓶给你。”

叶春好冻得恨不得原地乱跳,也顾不得礼貌了,一把将玻璃瓶接了过来:“多谢白副官长,也请你替我感谢大帅。”

白雪峰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做出了惊讶表情:“哎哟,叶小姐,你就这么走出来了?这可是要冻坏的,快请回去,快请回去!”

叶春好连连点头:“好好好,那么我们明天再会。”

说完这话,她习惯性地站着不动,等着白副官长上汽车,站了有五六秒钟,她忽然想起自己稍微怠慢对方一点也不妨事,便跺着两只冰块一样的赤脚,踩着拖鞋踢踢踏踏地转身回了院子。然而就在她这么回转身体的一瞬间,上房卧室的电灯还灭了——这屋子的电线仿佛是有点问题,上个月刚搬进来时,也无端地停过一次电。

停电就停电,横竖不耽误她睡觉。哆哆嗦嗦地一路跑回了房内,她先把那瓶葡萄酒往窗台上一放,随即脱了大衣挂回衣帽架上。搓着双手走到床前,她摸黑用脚把脚盆拨到一旁,然后掀起棉被边往床上一滚——

她滚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她惊骇得尖叫了半声,因为半路被一只手捂住了嘴。狂蹬乱打地翻下床去,她的一条胳膊还被那人攥着,无论如何挣脱不开。对着窗外喊了一声“救命”,她不假思索地运足力气,对着床上那人狠抡了一巴掌!

“啪”的一巴掌拍出去之后,抓她胳膊的那只手松开了。

不但那只手松开了,那个人也从床上跳了下来。她在慌乱中一脚踩进脚盆里,当场向后摔了过去。后头有墙挡着,她没有摔成仰面朝天,可后脑勺撞到了墙壁上的电机开关,房内电灯骤然就放了光明。

原来并没有停电,是床上那人偷偷地关了电灯。而床上那人捂着脸往外走,正是雷督理!

叶春好愣了愣:“大帅?”

雷督理本来像是要走的,听了这一声呼唤,他犹豫了一下,却又转过身来,怒气勃勃地质问:“我和你开玩笑,你怎么还真打?”

说完这话,他放下手,右脸上果然印了个通红的巴掌印,并且五指分明。

叶春好看看他,再看看淌了满地的洗脚水,再看看一塌糊涂的床单被褥,足有半分多钟没说出话来。半分多钟之后,她缓过气回过神,这才怒道:“岂有此理!天下哪有这样的玩笑?”

(三)

叶春好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了。

她穿着贴身衫裤站在灯下,裤腿挽到了膝盖上,小腿和脚丫都冻得白里透紫。半截手臂露在外面,手腕子上印着通红的手指痕迹,是被雷督理方才没轻没重攥出来的。一颗心在腔子里扑通扑通大跳了许久,始终不能平静,让她气也喘不匀,头脑都发昏。她活了二十年,还没有受过这样大的惊吓。抬眼瞪着雷督理,她见雷督理今晚也与平日不同——今晚是特别地冷,他反而穿得特别地单薄,好像是临时从舞场里跑出来的,倒是显得很有精神。大概是从小活到大,他今夜也是第一次挨大嘴巴,所以站在她面前,他那脸上神情不定,仿佛随时预备着大发雷霆。

两人对峙了好一阵子,末了雷督理一翘嘴角,忽然笑了一下:“吓着了?对不起,是我的错。我本是想和你闹着玩。”

叶春好相信他没想——也没有必要——对自己行非礼之事,但还是又过了好几分钟,她才再次说出话来。她指着大床问道:“你是穿着鞋子上去的?”

雷督理一点头。

叶春好不能骂他,更不能打他,可心里实在是气得很。一脚把脚盆踢到床底下去,她光着脚走到床边,连撕带扯地把床单拽了下来:“全都让你踩脏了!”

她对着床单和棉被发火,把它们扯下来乱叠一叠,全扔到了外间的椅子上。扔了旧的,再铺新的,她累得气喘吁吁,脚和腿都冷得像冰,头上却是热得冒了汗。雷督理站在一旁看着她,说了一句“把鞋穿上”,她充耳不闻,也不理他。最后把大床重新铺齐整了,她停了动作告诉雷督理:“大帅请走吧!我要休息了!”

雷督理坐在桌旁,扭头看着桌面答道:“汽车都走了,我怎么回去?”

“你是怎么来的,你就怎么回去!你总没有留下来不走的道理!”

雷督理聚精会神地研究着桌面纹路,似乎入了迷。

叶春好累得站不住了,一转身坐到了床边:“你是怎么来的?我没有见你进门呀!”

雷督理这才又恢复了听觉,抬头答道:“我买通了你的邻居,从隔壁翻墙过来的。”

叶春好听了这话,又是一阵气恼——这是有身份的人该做的行为吗?怪不得白雪峰无缘无故地送来一瓶酒呢,合着是受了他的命令,要对自己行调虎离山之计呀!

雷督理顺势环顾了房内情形,然后起身走到脸盆架前摘下一条白毛巾,递向了叶春好:“擦擦你的脚,上床躺着吧。”

拿着毛巾等了片刻,他见叶春好不理睬自己,索性弯腰抬起她一条腿,亲手去擦她的赤脚。叶春好立刻把脚往上缩:“那是我擦脸的毛巾!你——你真是的!”

她把两条腿全伸进了棉被里,不许他再触碰自己。而雷督理把毛巾往洗脸盆里一扔,对着叶春好叹了一口气:“我这玩笑,开得真是糟糕。”

叶春好抱着膝盖垂着头——她先前发现雷督理的身后藏着个花花公子的影子,现在一看,原来花花公子背后,还藏着一名大号的顽童。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多庄重。”她低声说,“现在简直是变了一个人。”

雷督理走过来,在床边也坐下了:“我那时候当你是个外人,当然和你生分一点。”

“那你现在也依然当我是个外人吧。”

雷督理摇头一笑:“这我办不到。”然后他哆嗦了一下,“你这屋子里有暖气没有?”

“有,但还没到烧暖气的时候呢。”

雷督理扭头对她说道:“好冷。”

叶春好不看他,把脸扭开:“你既然怕冷,为什么今晚还要穿得这样少?”

雷督理笑了笑,不回答,抱着胳膊又打了个冷战。叶春好看他冷得难受,就想催他回家去,哪知话未出口,他先站了起来——站起来,脱了西装上衣往床尾一扔,又把领带扯下来,随手挂上了床头栏杆。坐下去双脚一蹭脱了皮鞋,他往床上一躺,又扯过棉被往自己身上一盖,盖得严丝合缝,只露出一个脑袋,态度是相当地大方,相当地自然。

叶春好再一次目瞪口呆:“你干吗?”

雷督理反问道:“难道你忍心让我就这么冻着?”

“我忍心!”

“你忍心,我还不忍心。”他对着叶春好说道,“方才那个玩笑开得不好,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你也不要生气了。你躺下,我们说说话。”

一边说话,他一边伸手去拉叶春好的胳膊。叶春好狠狠一甩手,硬把他的手甩了开。他愣了愣,随即起身抓住她的肩膀,一把将她摁倒在了床上。叶春好也不同他撕扯反抗,只恶狠狠地瞪他,哪知他更委屈、更有理:“全天下的女人里,数你对我最坏!”

“你胡说!”

“那你怎么不听我的话?”

“你这话我没法子听!大半夜地跑到我房里来吓唬人,我恼了,你还不走,还要睡我的床,还要让我给你好脸色看,恕我实在办不到!”

“你的床我怎么睡不得?”

“你这要么就是孩子话,要么就是胡搅蛮缠!我又没有嫁给你,怎么可能让你在我屋子里过夜?我的名誉还要不要了?”

“你要名誉有什么用?你不是终身不嫁男人吗?”

“你又说这种不讲理的话!”

“你握住我的手!”

“为什么?”

“我的手要冻僵了!”

他把自己的双手硬伸到了叶春好面前,叶春好抬手要挡,然而手指碰到他的手背,她发现他的手确实是凉如冰。忽然想起他当年曾经掉进冰河里,落下了畏寒的病根,她略一迟疑,心一软,便还是把他的双手捧住了。

她的手掌是柔软温暖的,微微有点汗津津,仿佛有无限的延展性,可以包裹住他的大手。不动声色地向后躲了又躲,她只肯给他这一双热手。然而被窝里的温度的确是渐渐升了上来,她的热力终究是也温暖了他。

冷不丁地打了个喷嚏,雷督理把下半张脸都缩进了被窝里:“我大概是冻着了。”

叶春好“嗯”了一声。

雷督理又道:“你真的是对我太坏了。”

这句话被他说得又认真又平淡,不像是在说人情,而像是在讲真理。叶春好懒怠和他争辩,索性拿出了哄小弟弟的耐性,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难道比玛丽冯还坏?”

“刚结婚的时候,她对我很好。”

“那后来怎么又要和你离婚?”

雷督理望着她微笑,不说话。

“燕侬不是也不要你了?”

“那样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她是死是活、要不要我,都没关系。”

叶春好忖度了片刻,把个压在心底许久的问题拿了出来:“燕侬确实是逃走了,对不对?你没有……没有伤害她吧?”

“放心,她又没给我戴绿帽子,我犯不上要她的命。”

然后他向前挪了挪:“老提那些女人干什么?说点别的。”

“没什么可说的,我只希望你回家去睡觉。你若不肯,那我没有力气扛你出去,只好出去打地铺。”

“你敢!”

“那你不要说话,闭了眼睛睡觉。”

雷督理果然乖乖地闭了眼睛,半晌不说话。叶春好轻轻放开了他的手,他也没反应。叶春好静听了片刻,听他呼吸深长,竟然似是真睡着了。

她推开棉被坐起来,心想自己要么是换个房间打地铺,要么是出去住旅馆——这个天气打地铺,真和受刑差不多,出去住旅馆呢,一个孤身女子,也不很方便。要么就是去个豪华的大饭店,开个房间过一夜,不过自己若是这么走了,雷督理睡醒之后,必定又要发小孩子脾气。孩子脾气配上无法无天的权势,简直可以酿出一场大灾难。

思来想去的,她犹犹豫豫,忽然又想起来一件事:“他睡暖和了没有?”

她一只手从被窝里面伸过去,做贼一样地碰了碰他的手,然后继续深入,摸了摸他的腰。手不是那样地冰冷了,可是身上也没有什么热气,她收回手,想了想,随即四脚着地地爬到床边,伸腿下床穿了拖鞋。

取下大衣披了上,她推门走了出去,一阵子之后回了来,手里多了一只滚烫的橡胶热水袋。站在床边把棉被掀起来,她刚要把热水袋放进去,可是动作停了停,她放下棉被,转身走去打开柜子,窸窸窣窣地翻找出一条大毛巾,把热水袋包裹了两层,然后才又掀了被子,把它放到了雷督理身旁。热水袋是她新买的英国货,预备着天冷时用的,哪知道它第一次灌热水,温暖的却是雷督理。不过家里还有一只旧些的汤婆子,也可以用,她打算带着汤婆子去厢房打地铺。

可是她刚要转身,床上的雷督理忽然说了话:“算你对我还有几分好心。”

叶春好叹了口气:“我不好,全天下数我待你最坏。”

“你怎么还不上来?”

“你这可真是太欺负人了!”

雷督理猛地坐了起来:“我一手指头都没碰过你,你反倒冤枉我起来了?”

叶春好顶怕他说出“冤枉”二字,一旦这两个字出了口,便表示雷督理真动了气——不管他有理没理,反正他是觉得委屈了,他非给自己申冤不可。而雷督理向后退出老远,把自己方才睡过的位置让了出来:“来。你上来!你不上来,我就下去拽你。”

叶春好又叹了一口气。

雷督理躺了半天,却并未把那一处被窝焐暖分毫,叶春好瑟缩着躺了下去,和雷督理之间隔着个大热水袋。雷督理问她:“你信得过我吗?”

“信得过信不过,又有什么分别?你又不尊重我的意见。”

“少废话!我只问你信不信我。”

叶春好沉默片刻,因为真是懒得再叹了,所以干脆低声答道:“我信你。”

一只被热水袋烫暖了的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雷督理闭了眼睛,仿佛终于心满意足:“那你就不要闹了,我们睡吧。”

雷督理这一夜,堪称是一位蛮不讲理的正人君子。

他睡得很规矩,直到大天亮才醒。竖着满头短发坐起来,他看见了床前的叶春好。叶春好早穿戴利落了,头脸也十分洁净,只是眉尖蹙着,带着一点无可奈何的愁容。好像老娘看淘气儿子似的,她就这么无可奈何地看着他。

他揉了揉眼睛,嘀咕道:“打电话让雪峰过来,我要起床。”

叶春好知道白雪峰叫名是个副官长,其实工作等于雷督理的贴身仆人,也正是因为他伺候得格外周到,才有了如今仕途上的发达。把一双拖鞋踢到床前,又把一支新牙刷蘸了牙粉架在暖水杯子上,她唉声叹气地说道:“你这样子在我家里赖了一夜,我真是浑身长嘴也说不清楚了,还有什么面目见白副官长。我来照顾你刷牙洗脸吧,拜托你不要再同我捣乱了。”

(四)

雷督理刷牙洗脸,与此同时,叶春好提着一只精钢锅子,站在院门口左右为难——她想支使门口站岗的卫兵跑一趟,用这锅子买些热粥小菜回来,可是看着卫兵那不干不净的粗手,她又信不过对方的卫生状况。回头往屋子里看了一眼,她把心一横,决定还是亲自跑一趟。

她端着小锅出了门,刚要迈步小跑,冷不防地一抬头,却是看见了白雪峰。

白雪峰单枪匹马地站着,望着她眯眯地微笑,叶春好一愣,又见他身边没车没马的,便有些摸不清头脑:“白副官长?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白雪峰答道:“刚过来。”

叶春好这时才想起来红脸:“你来得正好,快请把大帅带回去吧!”

白雪峰笑着摇头:“我还是再等等为好,大帅叫我了,我再过去。”叶春好不便逼迫白雪峰如何如何,又急着去买早点,故而匆匆又道:“外面太冷,请进去坐坐吧!请原谅我实在是没有时间招待你。”

白雪峰摆了摆手:“叶小姐,你忙你的,不必管我。”

他这话说得和颜悦色,叶春好见状,索性也就由他去。而等她端着一小锅热豆浆跑回来时,白雪峰已经无影无踪。

豆浆滚烫,她又着急,泼泼洒洒地倒进碗里,烫得她咝咝吸凉气。除了豆浆,她还买了烧饼、包子,把这两样也用白瓷盘子装好了,她把它们一样一样地端进了正房堂屋。

雷督理已经洗漱完毕,通过大开的卧室房门,她瞧见他坐在自己的梳妆台前,把那台子下面的小抽屉全打了开。这人连她的信都要拆开来看一看,自然也饶不过她的家具抽屉。她不管他,自顾自地出门又去拿来了碗筷:“大帅——”

卧室传出了雷督理的声音,漫不经心的:“我没名字吗?”

叶春好用一只长柄勺子往小碗里舀热豆浆,垂头唤道:“宇霆——”

雷督理的声音又飘出来了:“怎么什么都没有?”

叶春好确实是“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瓶雪花膏。放下长柄勺子走到卧室门口,她说道:“你来吃点东西,吃饱了就回家去吧。”

雷督理起身走向了她,一边走一边搓手:“好冷。”

叶春好见他穿得单薄,就又问道:“你是个最怕冷的人,这时候人家都往多里穿,你怎么反倒减了衣服?”

雷督理笑了笑,没说话。走过来在桌前坐下了,他看了看桌上的烧饼、包子,叶春好站在一旁,有些紧张,因为知道他平时吃得好喝得好,这样的早点一定不入他的眼。

“我手笨,做饭做菜都慢得很,所以就出去买了点儿。你要是不爱吃,那就喝碗豆浆暖暖肠胃吧!”她喃喃地说。

雷督理端起小碗,喝了一口:“确实是冷,我简直没法子出门。你打电话给雪峰,让他带衣服来接我。”

“说起来,我刚才在门口看到白副官长了,可是一转身的工夫,他就不见了。”

雷督理说道:“管他是在哪里,让他过来就是了。”

叶春好心想我都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如何打这个电话?不过她也懒怠和雷督理讲道理,他让她打电话,她便走去摘下电话机,要通了雷府的号码。

白副官长果然不在府里,但接电话的仆人给了她一个号码。她按照新号码又打了一次电话,这回是白副官长本人接的电话。听了叶春好的话,他连声答应,说自己“马上就到”。叶春好挂断电话,走回来也在桌旁坐下了,一时间没有话说,竟是看着雷督理出了神。

雷督理喝完了那碗豆浆,抬头忽然和她目光相对,不禁愣了一下,随即又是一笑:“夜里没睡好吧?”

叶春好回过了神,有点不好意思:“你要是真心为我好,就请再也不要这样胡闹了吧!”

雷督理收回目光,盯着面前这只空碗:“我若是喜欢上一个人,就总想和她尽量地亲密。精神上要亲密,身体上也要亲密。”

这话刚说完,白雪峰抱着大衣进来了。

叶春好吓了一跳,感觉他简直是从天而降一样。而雷督理站起来,一边把手伸进大衣袖子里,一边说道:“你想想我说的话。我认为我这番话没什么问题,你若是诚心待我的话,就应该也同意。”

然后他也不系扣子,迈步就要往外走。叶春好追到门口,见院门外分明没有汽车,便问道:“你怎么走?”

雷督理抬手向院墙一指:“我住隔壁,出门拐弯就到了。”

“你住隔壁?”

雷督理打了个喷嚏:“对,我住隔壁。”

叶春好发现雷督理并非冻昏了头,他当真是住到了自己的隔壁。

这一条胡同的房子都是他雷家的,他当然可以挑着住。不过舍弃了那样王府一般的大宅子,跑来住小四合院,怎么讲都是一件夸张的举动,这夸张的举动,当然是为了她而做的。

勤务兵跑来她这里,抱走了昨夜换下来的床单被褥,又传了雷督理的话,说是家务事可以都交给他那边的仆人去做,她不必亲自动手。她听了,没什么可讲的,看那勤务兵还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就抓了一大把奶糖给了那孩子。

小勤务兵欢欢喜喜地走了。她独自坐在屋子里,依然是没什么可讲的。坐了片刻,她冷不丁地站起来,又走回了卧室。大床上还凌乱着,她脱了外面衣裳,往被窝里一钻。被窝里余温尚存,是雷督理的余温。

除了他的温度,还有他的气味。叶春好闭了眼睛,只觉得心痛——他时常就会让她心痛一阵,他待她好的时候,她尤其容易痛。

她知道这痛源自何处——她想要他,又不敢要他。可望而不可即,可即而不可得,一颗心被一场火烧灼着,怎么可能不痛。她想他如果不是什么督理大帅就好了,不要是督理大帅,也不要是什么少爷公子,她只要他是一个赤条条的人。

她宁愿养着他,辛苦也认了,吃亏也认了。不是常有姨太太养小白脸的新闻传出来吗?姨太太能养男人,她自然更能。她独来独往、无牵无挂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谁管得着?

她在被窝里胡思乱想,想到最后,却是清醒起来——她不能总这么自己熬着自己,爱与不爱,她都要迅速做出个决断来。

与此同时,她的邻居倒是意态悠然,很平静地躺在浴缸里泡澡。叶春好没睡好,但他睡得挺好——比独自一人时睡得好,这更证明了叶春好和他有缘,他俩注定是该同床共枕的。

白雪峰托着大浴巾走了进来,雷督理扭头看了他一眼,他接住了这一眼,立刻站住,含着笑容说道:“卑职给大帅道喜了。”

雷督理坐了起来:“你这话,说早了。”

白雪峰放下浴巾,挽起袖子拿起毛巾,走过去弯腰给雷督理擦洗后背:“难道是叶小姐执意不肯?”

“她不肯,我也不急。”

“看来在大帅心中,叶小姐真是与众不同的。”

“也不知道她领不领我的情。”

“叶小姐冰雪聪明,一定知晓大帅的心意。我们就静等着吃大帅和叶小姐的喜酒了。”

雷督理听到这里,忽然打了个喷嚏:“姓张的小子最近有信儿没有?”

“您说张嘉田?没有。”

“他死在文县了?”

白雪峰赔笑摇头:“那当然不能,不过他不回来也好,他不是说自己非叶小姐不娶吗?”

雷督理沉默片刻,末了抬手拍出一朵大水花:“他他妈的爱娶不娶!”

“但张嘉田自然是不敢和大帅争的。”

雷督理转身扬了他一脸水:“你哪来那么多废话!滚出去!”

白雪峰抹着一脸洗澡水,刚滚出了没有半分钟,就被雷督理又叫了回去。雷督理刚打了第三个大喷嚏,明显是有点紧张:“去,去叫医生!我一定是感冒了!”

白雪峰知道雷督理极其惜命,能从感冒联想到肺炎,再从肺炎联想到死亡,所以急忙出门接了医生过来。医生给雷督理量了体温,听了心肺,看了喉咙舌头,末了嘱咐他吃片阿司匹林,暖暖地睡一觉。

雷督理当即吃药睡觉,棉被盖得极严,把嘴唇都遮了住,只是双目炯炯的,实在睡不着。就在这时,白雪峰推门又进来了,在床边俯下身报告道:“大帅,张嘉田来了。”

雷督理向下一扒棉被:“谁来了?”

白雪峰微微地有点苦笑:“张嘉田,张师长,坐半夜的火车回了京,上午到府里找您,没找到,就一路打听到这里来了。”

雷督理把棉被重新扯了上去:“让他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