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腿拉里让我心神不宁地等了一个下午,五点钟时,我试着给他打电话,但他不在第三区分局,也不在“1121”,至少警察局总部是这么说的。凶杀案调查组的秘书拒绝透露他的行踪,也不肯帮我留言。到了六点,我几乎认定被他耍了,可此时我的房门被敲响了。开门一看,正是他。
“嘿,杰克,”他没有进屋,站在门口说道,“咱们出去兜个风。”
华盛顿把车停在专供酒店员工通行的车道上,放了块“执行警务”的牌子在仪表板上,所以没惹出任何问题。我们上了车,离开了酒店。他开车驶过芝加哥河,向北驶进密歇根大道。一路上大雪没有一点变小的迹象,道路两旁满是大堆大堆的积雪。路上见到的许多车子,表面上都积了三英寸高的雪霜。我坐在他的车里,可以看到自己呼出的白气——尽管车里的暖风调在高挡位。
“我猜你们那儿也下大雪了吧,杰克。”
“是的。”
他只是找个话题闲聊。对于他到底打算说什么,我其实还是挺心急的,但想了想最好还是等着他按自己的节奏决定什么时候开口。如果有必要,我总会暂时摒弃记者那一套规范,稍后再提问也不迟。
他向西驶入迪威臣街,朝密歇根湖的反方向继续前进。奇迹之路购物区和黄金湖岸闪烁的霓虹灯很快消失在我们身后,两侧的建筑也开始变得破败,看起来很有修缮和维护的必要。我猜我们的目的地可能是波比·斯马瑟斯失踪时所在的小学,但他始终不提。
此时天色已经全黑下来了。我们在高架铁路下面穿行,不久便驶过一所学校。他指了指那学校。“那里就是那孩子上学的地方,就是那个院子。就像其他孩子说的那样,他一下子就失踪了。”他打了个响指,“我昨天在这儿守了整整一天。你知道,一周年嘛。我守在这儿就是为了以防万一,说不定就会发生什么事,比如那家伙,那个凶手,这时候会回来转转。”
“有什么发现吗?”
华盛顿摇了摇头,陷入沉思。
他依旧没有停车。如果华盛顿是想带我来看看这所学校,车子就不会飞快地驶过了。我们继续向西,最终,眼前出现了一排排林立的红砖塔楼,不知怎的,看上去竟像这座城市的遗弃之地。我当然知道这是哪儿——政府为低收入者建的供给房,芝加哥的贫民窟。墨蓝色的天空下,一栋栋塔楼看上去就像暗淡而麻木的石头山,它们如实地呈现了住在这些房子里的居民的面貌。好一片冰冷和绝望的楼群,无望的贫民徘徊在城市的边缘。
“我们到这儿来干什么?”我问道。
“你知道这儿是什么地方吗?”
“当然,我可是在这里上学的——我的意思是说在芝加哥。加布里尼——格林贫民区谁都知道。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我是在这里长大的。狂人约翰也是。”
那一瞬间,我想到了奇迹。一是因为,他们竟然能在这样的地方活下来;二是因为,他们不仅活了下来,还成了警察。
“这里是黑人贫民的隔离区,每一栋塔楼都是。我和约翰过去常常说,你在这儿唯一有机会在电梯里按下‘上’的按钮的机会,就是你下地狱的时候。”
我能做的只有点头,我从来没有这样的生活经历。
“而且,还得是电梯没坏的情况下。”他补充道。
我意识到自己从未设想过布鲁克斯是个黑人。打印出来的资料里没有他的照片,相关报道也没有必要提及他的肤色,我就自然而然地认定他是个白人。为什么我会做出这种预设?稍后我得好好想想才行,但现在我还得努力琢磨华盛顿把我带到这儿来究竟想说明什么。
华盛顿驶进一栋塔楼旁边的停车场。这儿放着几个大垃圾箱,外壁上是积攒了几十年的涂鸦和口号。这里还有个锈迹斑斑的篮球架,但篮圈早就不见了,只剩后挡板。他停下了车,但没有关闭引擎。我不知道他是为了让车内暖风一直开着,还是为了保证我们在必要时可以迅速开走。我看到一群穿长大衣的少年,脸色就像天空那样阴沉。他们从离我们最近的一栋楼里冲出来,穿过结冰的庭院,蜂拥跑进另一栋楼。
“眼下你大概正想着,我们他妈的为什么跑这儿来,”这时华盛顿开口了,“没关系,我理解,像你这样的白人小伙子大概都会这么想。”
我还是沉默着,想让他把话说完。
“看那栋楼,你右手边的第三栋。那就是我们当时住的地方。我跟着姑婆住在十四楼,约翰和他妈妈住十二楼,就在我们的下一层。这里是不设十三楼的,毕竟运气已经坏到家了。我们俩都没有父亲,至少没有露过面的父亲。”
我觉得他希望我说点什么,但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我实在想象不到这两个朋友当年究竟付出了多么巨大的努力,才得以逃出他刚刚指给我看的那栋坟墓般的塔楼。我只能继续沉默。
“我们是一生的朋友。见鬼,他最后娶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埃德娜。然后我们进了警察局,都分在凶杀案调查组;我们跟着高级警探干了几年后,就向上级申请组成搭档。真他妈爽,我们的申请通过了。我们俩的故事有一回还上了《芝加哥太阳报》。他们把我们分到第三区分局,因为第三区分局的管辖范围就包括这个贫民窟,他们觉得处理这里的事该是我们的专长。很多发生在这里的案子都划归我们负责,不过,当然也还是有轮值这回事。所以,当那件案子发生的时候——那孩子,尸体被发现了,缺了手指头——恰好轮到我俩的班。该死的,那电话打进来的时候,刚刚好八点整。要是早十分钟,这案子就落到值夜班的同事肩上了。”
他沉默了片刻,很可能在想如果是别人接到报警,这案子又会发生什么变化。
“有时候,我们俩办案子或者执行监视任务之类直到深夜,交了班就会开着车跑到这儿来,停在现在停车的地方,我们什么都不做,就只是看着这儿。”
我突然明白他要传达的信息是什么。短腿拉里知道狂人约翰不会对着自己扣下扳机,因为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为了逃出这样的地方,布鲁克斯经历了多么艰难的奋斗。布鲁克斯从地狱中打拼出了一条路,他绝不可能亲手把自己重新送回地狱,这就是华盛顿要告诉我的信息。
“这就是你相信他不可能自杀的原因,对不对?”
他望着我,点了一下头。“这只是众多原因中的一个,但有这条就够了。他绝不可能自杀。我把这些话告诉重案组的人,但他们只惦记着尽快把这个案子了结掉,好抽身出来。”
“所以你凭借的只是自己的直觉。这个案子没有其他蹊跷的地方吗?”
“有一个疑点,但光凭这一点并不能说服他们。我的意思是,他们有他手写的遗书、他在心理医生那儿留下的病历,全在那儿摆着,一切都那么符合他们的假定。他就这样被认定为自杀了,在他们拉上尸袋拉链把他抬走之前,就已经认定了。”
“你说的疑点是什么?”
“有两枪。”
“什么意思?”
“我们先离开这儿吧,吃点东西去。”
他发动汽车,在停车场拐了个很大的弯,随即拐上了大街。我们一路向北开去,驶过的街道全是我从未走过的,但我还是大致知道我们在往哪儿走。上路五分钟后,我便等不及要听故事的下一段。
“有两枪是怎么回事?”
“他开了两枪,你知道吗?”
“真的?报纸上可没写这一点。”
“不管什么案子,警方都不会向外界披露全部细节,但是有两枪是千真万确的,我在他家里看到了。埃德娜发现他的尸体后马上给我打了电话,我在重案组到达之前就抵达了现场。现场有一枪打在地板上,另一枪正中咽喉。官方的解释是,第一枪大概是他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下得了手,就像练习一样,先给自己打打气,之后的第二枪才是他真正了结的时候。但这根本说不通,至少不能说服我。”
“为什么?那对于这两枪你是怎么认为的?”
“我认为第一枪就打进了嘴里,第二枪是为了留下射击残留物。那个凶手包住约翰的手,再拿起枪,对着地板开了一枪,这样约翰的手上就能留下射击残留物。于是案子被定为自杀,就这么结了。”
“但没有人同意你的看法。”
“一个都没有,直到今天,直到你带着这套埃德加·爱伦·坡的推论出现。我去了重案组,把你的情报和推论都告诉了他们。我郑重提醒他们,这个案子被定为自杀是有问题的。现在他们准备重启这个案子,重新调查。明天早上我们就会在1121召开案件启动会。重案组的头儿打算抽调我过去,让我参与调查。”
“这可真是太好了!”
我望着窗外,好半天说不出话。我太兴奋了,事情正按部就班地顺利推进。现在我已经把这两桩发生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之前都被认定为自杀的警察死亡案绑在一起了,我推动了两件案子的重启,还找出了案子之间很可能存在的关联。这绝对是个精彩的故事,报道出来一定是个大新闻。而且这些资料就像一枚楔子,拿着它我就可以打入华盛顿的执法基金会,取得那里的研究记录,甚至还可以打进联邦调查局。不过这美梦的前提是,我得抢在警察前头。如果芝加哥或丹佛的警察先联系上了联邦调查局,我最有可能的下场就是被排挤在外,因为他们再也用不着我了。
“为什么?”我大声问道。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有人要做出这种事?他到底想干什么?”
华盛顿没有回答。他只是驾着车穿行在寒冷的茫茫夜色中。
我们在一家名叫“班房”的酒吧找了个后排的座位吃晚饭,这家酒吧位于第三区分局附近,警察们常来。我们俩都点了当日特价的酱汁烤火鸡,这是适合寒冷天气里吃的好东西。我们吃饭时,华盛顿向我大致透露了重案组调查计划的纲要。他告诉我他所说的一切都不能被引用,如果我想写点什么,只能去找警督要材料,最后也一定是由警督负责领导本案的调查。我出面去要材料是不会有问题的——这个调查正是因为我才得以开展,警督必定愿意跟我谈谈。
华盛顿吃饭的时候习惯把双肘都支在桌子上,看起来就像在保护自己的食物。他时不时在嘴里还塞满食物时就开始跟我说话,不过这是因为他太兴奋了。我也采取了同样的姿势,我得小心翼翼地护住我在调查中的位置,还有我的报道。
“我们会跟丹佛那边的警察一起开工,”华盛顿说,“我们要联手把各自手里掌握的东西都摆出来,看看能发现什么。对了,你跟韦克斯勒通过电话吗?他被你气坏了,小伙子。”
“为什么?”
“你觉得还能因为什么?爱伦·坡、布鲁克斯和芝加哥的这些事,你统统没有告诉他。我觉得你要在那边警察局失去一个可信任的人了,杰克。”
“也许吧。他们那边有什么新发现吗?”
“有,那个公园巡守员。”
“他怎么了?”
“他们为他做了催眠,把他带回事发那天。他说,当他看向车里找那把枪时,看到你哥哥只戴着一只手套。但后来,另一只手套,就是检测出射击残留物的那只,不知怎么又戴回你哥哥手上了。韦克斯勒说他们可以坚定地认定那是一起谋杀案了。”
我点点头,更多是为自己的敏锐感到欣慰,而不是应和华盛顿。“你们跟丹佛警察局都会把案子移交给联邦调查局,对不对?按照你现在说的,这两个案子有关联,而且跨州了。”
“我们还得看看。你得知道,对于跟联邦调查局合作,地方警察可从来不大感兴趣。我们去找他们,他们来了,然后我们就被一脚踢开。每次都是这样,正冲着屁股一脚踢过来。不过恐怕你说对了,到头来很可能只能走上这条路。如果这案子真像我想的那样,也就是你想的那样,联邦调查局终究会来,主持大局什么的。”
我没有告诉华盛顿我正打算去一趟联邦调查局。我知道我必须得第一个赶到那儿。我把餐盘推到一边,看着华盛顿摇摇头,这一系列的发现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你现在对这案子有什么想法?我们这会儿谈论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几种可能,”华盛顿说道,“其一,我们说的凶手其实是同一个人,他出来杀人,再折回来干掉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察。”
我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其二,头一桩凶杀案跟后面的警察遇害案并不相关,凶手只是来到一个城市,等待着,直到发生一桩他看中的或者从电视报道里得知的案子,然后便追踪那位负责调查的警察。”
“有可能。”
“第三种可能就是有两个凶手。这两个城市都是这种情况,其中一个凶手犯下头一桩案子,紧接着第二个凶手跟进,干掉负责的警察。这三种可能性中,我最不喜欢这一个。这里的问题太多了:这两个凶手互相认识吗?他们是联手作案吗?这会扯得非常远。”
“他们应该是认识的,不然第二个凶手怎么知道第一个凶手会去哪里作案?”
“完全正确。现在我们正集中精力分析第一和第二种可能。我们还没决定到底是丹佛方面过来还是我们派人过去,但两边都得了解那个孩子和那个大学生。我们得找找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任何联系都行,只要找着一个,我们就可以从那儿着手。”
我点点头,思考着第一种可能性——一个人,一个凶手犯下所有这些案子。“如果凶手只是一个人,他真正的目标是谁?”我提出这个问题,其实是问自己而不是华盛顿,“是第一个受害者,还是办案的警察?”
他的眉头又拧成V形。
“也许,”我说,“我们要找的这个家伙就是为了杀掉警察,警察才是他真正的目标,是吧?所以,他利用犯下的头一桩凶杀案——斯马瑟斯和洛夫顿——来钓出他真正的猎物。他在钓出警察。”
我环视四周。还在飞机上的时候,这念头就一直在我脑子里徘徊,现在我大声说出口,仍然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被吓着了,是吧?”华盛顿道。
“是啊,吓人得很。”
“你知道为什么这么恐怖?因为如果真是这么回事,那就绝不止这么两件案子。每当一个警察被认为是自杀,调查总是既迅速又悄无声息。没有哪个警察局想遇上这种事情,所以都会尽快结案。因此这两桩案子之外,肯定还有更多同类案件。如果我们设想的第一种可能是事实,布鲁克斯绝不是这个家伙杀害的第一个警察,你哥哥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还有更多,我敢打包票。”
华盛顿推开餐盘,他吃完了。半小时后,他把我送到了凯悦酒店门口。从密歇根湖吹来的风寒气逼人,我不想站在外面吹风,他说不跟我上去了,不过给了我一张名片。
“我把家里的电话和寻呼机的号码都写上了,保持联系。”
“我会的。”
“那就这样吧,杰克。”他伸出手,我跟他握了下。“还有,多谢了,伙计。”
“谢我什么?”
“因为你让他们相信了。为这个,我欠你一份人情。狂人约翰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