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歇根湖的湖岸沿线已经结冰,方才的一场暴风雪使得湖面的冰块参差不齐,看起来危险而美丽。西尔斯大厦最上面的几层被低垂在城市上方的灰色云团吞噬,已无法看见。当我沿着史蒂文森高速公路驶进芝加哥时,一路上看到的就是这幅图景。现在已近中午,我猜测在天黑之前还有一场大雪。我原以为丹佛已经够冷了,在芝加哥中途国际机场降落时这一想法改变了。
我最近一次来芝加哥已经是三年前了。除了严寒外,我还是挺想念这个地方。八十年代初期,我就读于这儿的西北大学麦迪尔新闻学院,从此深深爱上了这座城市。毕业后,我很希望留在这儿,想在某家报社找份工作,但《芝加哥论坛报》和《芝加哥太阳报》都没有录取我,面试我的编辑叫我先在外面找份差事,积累些经验,然后拿着发表了自己报道的剪报回来应聘。我当时失望到了极点,不是因为没被录取,而是因为不得不离开芝加哥。当然,我可以留在芝加哥的城市新闻通讯社,我上学时曾在那儿打工,但这份工作并不是报社编辑希望看到的经验,而且我也不喜欢为这家通讯社卖力气,因为他们支付薪酬时简直把你当成只看发表数量而不计较工资的学生。于是我回到家乡,在《落基山新闻》谋了份差事,一干就是这么多年。最开始,我一年至少跑两趟芝加哥,跟朋友聚聚,逛逛喜欢的酒吧,但一年年过去,我来得越来越少。上一回我来这儿已经是三年前了。那时我的朋友拉里·伯纳,按照面试编辑告诉他的在外面找了份差事,积累了经验,再回来应聘,终于成功加入《芝加哥论坛报》。我来看望他,那之后就再没回来过。我觉得自己也已经攒了足够多的剪报,完全可以去应聘像《芝加哥论坛报》之类的报纸,但是一直没有想好要不要把材料寄过去。
出租车把我送到了凯悦酒店,河对岸就是《芝加哥论坛报》的总部。现在还不到下午三点,我预订的房间还不能入住,于是我把包交给酒店服务员,出去找了个拨打付费电话的地方。翻了会儿电话簿之后,我拨通了芝加哥警察局第三区分局暴力犯罪调查处的号码,找劳伦斯·华盛顿警探。他刚接过电话,我就挂断了。我只想确定他在局里。以记者的身份跟警察打交道,我的经验就是永远不要预约。如果预约了,实际上就是提供了明确的时间地点,让他们可以避开。大多数警察不愿意跟记者谈话,甚至连让人见到他们跟记者在一起都不乐意;而少数那些愿意谈的,反倒得小心警惕。所以,我必须偷偷靠近他们——这就是一场博弈。
挂了电话,我看看表,差不多到中午了。我还剩二十个小时,预订的班机明天一早八点飞往杜勒斯。
我在酒店外拦了辆出租车,告诉司机调高暖风,从林肯公园取道去贝尔蒙特大街和西大街。走这条路,我就能经过那个叫斯马瑟斯的男孩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从发现他的尸体到现在,差不多正好一年。我想,要是我能找到那个地方,它的模样大概跟发现尸体那天一模一样。
我打开背包拿出电脑,调出昨天晚上从《落基山新闻》资料室里下载的《芝加哥论坛报》剪报。屏幕向下滚动,我浏览着斯马瑟斯一案的报道,直到找到描写发现男孩尸体的那一段。发现者是一名动物园讲解员,当时他刚离开女朋友的公寓,从林肯公园穿行而过,男孩的尸体就在一片积雪覆盖的空地上——正是那年夏天室外地滚球联赛美国对阵意大利的比赛场地。报道中说,那片球场就在克拉克大街尽头靠近威斯康星大街的地方,在那儿能看到位于动物园的红谷仓——那是芝加哥市粮仓系统的组成部分。
路上还算畅通,不到十分钟我们便抵达了公园。我让司机拐进克拉克大街,在进入威斯康星大街的路口靠边停车。
地上积着厚厚的新雪,只有几行脚印横跨而过。人行道的长椅上也积了大约三英寸高的雪。公园里的这片地方看起来就像完全荒废了。我下了出租车,进入球场,知道其实现在已经看不到什么了,但又暗暗有些期待。我不知道具体在期待什么,也许是某种现场氛围吧。刚走到一半,雪地上出现一串脚印,从左向右地截断了我的路线。我跨了过去,继续往前走,又一串脚印从右向左地拦下了我的路,看起来是有一帮人来参加聚会,聚会结束后又沿原路回去了。应该是些小孩子,我想。也许是要去动物园,如果现在还开放的话。我望向那座红谷仓,就在这时,我注意到离我约二十码的一株高大橡树下放着花束。
我朝那棵树走去,凭直觉猜到了我看到的是什么:一周年纪念,以花祭奠。我走到树下,发现这束花——鲜艳的红玫瑰,就像溅在雪地上的鲜血——是假的,用木头刨花制成。有人在树干的第一个分杈上放了一张在照相馆拍摄的照片,一个男孩双肘支在桌子上,两手托腮,冲着镜头露出笑容。他穿着红夹克、白衬衫,还系着一个很小的蓝领结。我猜是他的家人放在这儿的。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去孩子的墓前寄托哀思。
我环视四周。谷仓附近的几个池塘都结冰了,有几个人正在上面溜冰嬉戏,此外看不到其他人。我又望向克拉克大街,出租车还在那儿等着,街道对面矗立着一栋高大的楼阁式砖塔。我看到雨篷前竖着“海明威故居”的标牌。那名动物园讲解员就是从那栋楼里出来,之后发现了男孩的尸体。
我回头再次望向树杈上的照片,毫不犹豫地伸手取了下来。照片像驾驶执照一样过了塑,以免受风雪的侵蚀。照片的背面只有孩子的名字,其他什么都没写。我把照片放进大衣口袋,觉得也许有一天,我的报道里会用到它。
出租车里温暖而舒适,感觉像身处壁炉里生着火的起居室。驶向第三区分局时,我一路上都在翻阅《芝加哥论坛报》的相关报道。
斯马瑟斯案的惊悚程度与洛夫顿的案子不相上下。那个男孩是在迪威臣街一所小学的活动中心被诱拐的,那个中心还装有护栏。但是斯马瑟斯和另外两个孩子为了滚雪球,走出了护栏的保护范围。老师注意到园区里少了几个孩子,便出去四下寻找,这个时候斯马瑟斯已经不见了。两个十二岁的证人无法向警察说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据他们说斯马瑟斯是突然不见的,当他们滚好雪球抬起头,没有看到斯马瑟斯,他们还以为他躲了起来,准备突然跳出来给他们一记雪球袭击,所以也没去找他。
一天后,斯马瑟斯的尸体在林肯公园那个地滚球场附近的雪堤上被发现。约翰·布鲁克斯警探带领调查人员,花了好几周全天候调查这个案子,却仍然没有得到比那两个十二岁男孩的说法更确切的结论:那一天,斯马瑟斯就那么突然在学校里消失了。
我重读这些报道,试图从中找出与洛夫顿案的相似之处,但并没有什么收获。她是一个成年白人女子,而他是个黑人小男孩。从选择猎物的标准来看,二者差异相当大,但两人都在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被人发现,而且被肢解的尸体都出现在市区公园中。另外,两名受害者生前最后一天都待在孩童非常集中的场所——男孩在自己的学校,女子则是在兼职的托儿所。我不知道这些相似之处到底有什么意义,但至少我找着它们了,它们就是我掌握的全部信息。
第三区分局总部是一座橘红色的砖砌堡垒,这栋两层楼的庞大建筑同样也是库克县第一地方法院的办公地点,所以那扇烟色的玻璃大门总是有市民进进出出。我推开门走进大厅,脚下的地板已经被人们带进来的积雪弄得湿漉漉的。前台的接待台由与建筑外观相同的红砖砌成。就算有人开着车撞坏玻璃大门冲进来,也伤不到接待台后边的警察。当然,站在接待台前的市民就说不好了。
我望向右手边的楼梯,我记得这段楼梯通向警探所在的办公室。有那么一瞬,我想着不如不理会那些接待程序直接上去,但最后还是压下了这个念头。一旦不遵守警察定好的规矩,哪怕只是最寻常的规矩,都会让他们觉得被冒犯了。我走向接待台后的警察,他的视线扫向我挎在肩上的电脑包。
“你这是打算加入我们?”
“不,这里面只有一台电脑。”我说,“我来找劳伦斯·华盛顿警探,有话想跟他谈谈。”
“你是谁?”
“我叫杰克·麦克沃伊,但他不认识我。”
“你有预约吗?”
“没有。我来是为了斯马瑟斯的案子,你可以这样告诉他。”
这个警察的眉毛上扬了有一英寸,都快到额头了。“这样吧,我替你打个电话。你打开包,我们得查查你的电脑。”
我按他说的办了,像在机场过安检那样打开电脑。我先开了机,再关机,然后收起来。这个警察拿起电话,跟电话那边的人说着什么——我猜可能是秘书之类的人。这一过程中他一直注视着我开关电脑的动作。我就知道,只要我提起斯马瑟斯,至少能通过第一回合。
“这儿有个市民,为那孩子的事情找‘短腿拉里’。”他听电话那头说了一会儿,然后挂上电话,“去二楼。上楼梯左拐,沿着大厅一直走,最后一扇门,门上挂着‘凶杀案调查组’的牌子,里面那个黑人就是他。”
“谢谢。”
走向楼梯时,我在心里揣摩着那个警察说的话。他轻易地用“那孩子”指代了斯马瑟斯,而且电话那头的人也完全明白他说的是谁,这一点透露出很多信息,是那些报纸不会涉及的内容。警察办案时,都会尽最大努力抽离自己的感情,这一点倒是跟那些连环杀手有些相似。如果受害者在你心里不再是一个曾跟你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呼吸、有血有肉的人,他的悲惨遭遇就不会像梦魇一样缠绕着你。把一个受害者称呼为“那孩子”,却与这一惯例截然相反。他这句话告诉我,即便在一年后,这个案子仍然对整个第三区分局有着强大的影响力。
凶杀案调查组的大厅大概有半个网球场那么大,铺着暗绿色的制式地毯。厅内被分隔成三个工作区,每个工作区设有五张桌子。其中四张桌子两两相对,第五张横着的就是组长的办公桌。我的左手边靠墙摆着一列列档案柜,柜门的把手上挂着锁。工作区后的远处沿着墙设有两间办公室,透过办公室的玻璃窗可以扫视整个大厅。一间是警长办公室,另一间看上去像是审讯室。我看到那儿有一张桌子,一男一女正在吃三明治,速食店提供的包装纸已经被拆开,摊在桌上充当餐碟。除了这两位,大厅里还坐着三个人,一位秘书坐在靠近门边的办公桌后面。
“是你要见拉里吗?”她问道。
我点点头。她指了指里面的一张桌子,一个男人正坐在桌子后面。那个工作区里只有他一个人。我走过时,他仍埋头看着文件,甚至在我走到他身边时都没抬头。
“外边下雪了吗?”他问。
“还没有,不过快了。”
“总是下雪。我就是华盛顿,你过来有什么事?”
我看了看其他工作区里的另外两名警探,没有人往我这儿瞧上一眼。“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单独谈谈。我来是为了斯马瑟斯那孩子的事,我掌握了一些情况。”
我用不着看就知道,其他人的脑袋都朝这边转过来了。华盛顿也一样,他终于放下钢笔,抬起头来看着我。他看上去大约三十岁,一头短发却已经染上一抹灰霜,但他仍然是个体格健壮的大块头。不用他起身我就能看出来,他的穿着十分整洁——深褐色西装内搭白衬衫,系着条纹领带,西装几乎罩不住他强壮的胸膛。
“你要跟我单独谈谈?你手上有什么?”
“我们单独谈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来这儿自首的人不少,你不会是其中的一个吧,对不对?”
我不禁笑了。“如果我是呢?没准我就是你要找的真凶。”
“那今天可真是好日子,想什么来什么。好吧,我们进屋里谈谈,但我希望你不是来这儿浪费我时间。你刚才说你叫什么?”
“杰克·麦克沃伊。”
“好吧,杰克。如果我把其他人从这儿踢出去了,而你最后却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他们和我都不会高高兴兴送你出门的。”
“我想这种情况不会出现。”
这时他站起身来,我才发现他比我预想的要矮得多。他那下半身好像是从另一个人那儿截过来的,两条又短又粗的腿杵在强壮魁梧的上半身下面,怪不得接待台的警察叫他短腿拉里。有这样奇怪的身体比例,不管他穿得多么考究,都会产生一种滑稽的效果。
“哪里不对吗?”他一边向我走来,一边发问。
“呃,没有。我只是……我是杰克·麦克沃伊。”我放下电脑,想跟他握个手,但他装作没看到。
“我们进屋吧,杰克。”
“好的。”
他是在表示不满,因为我刚才很不礼貌地打量他的腿。不过没关系,我跟在他后面走到那一男一女吃午餐的那个房间的门口。他回头瞟了我一眼,目光落到我的包上。
“这里头装的什么?”
“电脑。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想让你看点东西。”
他打开门,那一男一女抬起头来。“抱歉,伙计们,野餐结束了。”华盛顿说。
“可以再给我们十分钟吗,短腿?”那男人坐着问道。
“不可以,现在有位访客。”
他们把剩下的三明治包好,一言不发地离开了。那男人临走前还瞪了我一眼,估计对我打搅他们用餐很是不满。不过我不在乎。华盛顿示意我进去。我把电脑包放在桌上,桌上有张折叠的标有“禁止吸烟”的指示牌。我们在桌子两边坐下。房间里有一股陈腐的烟味,还有意大利沙拉酱的味道。
“现在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华盛顿问道。
我理了理思路,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冷静自持。跟警察打交道的时候我总有不大舒服的感觉,虽然他们的世界一直让我着迷,但我老觉得他们可能在怀疑我,怀疑我干了什么坏事,一直想从我的举动中挑错。“我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我是从丹佛过来的,今天早上才到这里。我是个记者,我来这儿是——”
“打住,打住。你是个记者?哪一类记者?”
我看到他左上颌微微一抽,深色的皮肤上掠过一丝愤怒。我已经预料到了。“报社记者,我在《落基山新闻》工作。请先听我说完,之后如果你还想把我扔出去,悉听尊便,不过我觉得你不会这么做。”
“伙计,你这套说辞我听得多了,可没时间跟你在这儿折腾,我不想——”
“如果我说约翰·布鲁克斯是被谋杀的,你怎么看?”
我紧盯着他的脸,看有没有迹象显示或许他早有此想法,但我什么都没发现,他没有表露任何情绪。
“你的搭档,”我说,“我认为他可能是被谋杀的。”
华盛顿摇了摇头。“噢,这倒是有些新鲜,他是被谁谋杀的?凶手是谁?”
“跟杀死我哥哥的是同一个人。”我顿了一下,就这么看着他,直到我确定这一话题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我哥哥是负责凶杀案的警探,在丹佛警察局工作。大约一个月前,他遇害了。他们最初也认定他是自杀的。我开始调查这件案子,一直查到这里。我是个记者,但调查这件案子跟我的职业毫不相干,我是为了我哥哥,现在也是为了你的搭档。”
华盛顿的眉毛已经皱成黑色的V形,他凝视了我很长时间。我等着他把思绪理清楚,他现在站在悬崖边——要么选择相信我,来到我这边;要么把我扔出去。他把视线收了回来,身体向后一靠,从西装内袋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点上,又从房间拐角拉过来一个金属垃圾桶充当临时烟灰缸。不知以前有没有人告诉他,吸烟会阻碍身体发育。他仰头吐出一口烟,青色的烟雾袅袅上升,在天花板下萦绕不散。这时他探过身子。“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个疯子,来这儿胡说八道。让我瞧瞧你的证件。”
看来他站到了我这边。我掏出钱包,拿出驾照和报社记者证递给他,还有我的丹佛警察局通行证。他仔细检查着这些证件,但我知道,他已经选择把这个故事听下去。布鲁克斯的死一定有什么蹊跷,以至于让他选择听一个并不认识的记者讲故事。
“好吧,”他说着,把证件还给了我,“我相信你是个正经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必须得相信你的这套说辞。”
“当然。不过我觉得你已经相信了。”
“我说,你到底还要不要把故事讲下去?要不是这里面有些蹊跷,难道你以为我会坐在这儿,听你这套见鬼的……总之,这件事你到底掌握了多少情况?”
“没有多少,就是报纸上登出来的那些。”
华盛顿在垃圾桶的边缘摁灭了烟,把烟头扔了进去。“那么,杰克,说说你的故事。要不然,帮我个忙,你自己直接从这儿滚出去。”
我不需要照着笔记念,而是给他讲起我哥哥的故事,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因为我对一切都了如指掌。我大概讲了半个小时,在此期间华盛顿又抽完了两支烟,但没有提出任何问题。每一次他把烟叼在嘴里,那股轻烟就会蜷曲着向上爬升,将他的眼睛遮蔽得模糊不清。但是我心里清楚,就跟之前韦克斯勒一样,他一定已经觉察到有哪里不对劲,整日牵肠挂肚地想着。“你想要韦克斯勒的电话号码吗?”我最后问道,“他会证实我刚才说的每一句话。”
“用不着,需要的时候我会自己证实。”
“你有什么问题要问我吗?”
“没有,现在没有。”他只是久久注视着我。
“那么,接下来呢?”
“我要核查一下你说的。你住哪儿?”
“芝加哥河下游的那家凯悦酒店。”
“好,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华盛顿警探,这还不够。”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来这儿是为了搜集信息,而不是仅仅向你提供完信息后就回酒店房间,我想跟你打听布鲁克斯的事。”
“听着,小子,我们没有达成这种交易。你来了,告诉我你的故事,这不是——”
“你也听着,别这样高人一等地叫我‘小子’,想把我当成乡巴佬随便打发了。我给了你情报,你也得回报我点什么,这就是我来这儿的目的——”
“我现在没什么可以回报你的,杰克。”
“胡说八道。你可以坐在这里对我撒谎,短腿拉里,但我知道你手上有些什么,我需要你的资料。”
“要来干什么?用这些资料搞出个大新闻,把其他像你一样的豺狼全招过来吗?”
这次轮到我倾身向前了。“我已经告诉过你了,这件事跟报道无关。”
我向后一靠,我们俩就这么互相瞪着彼此。我想来一支烟,可身上没带,又不想向他要。这时,一个我刚才见过的警探拉开房门,打破了寂静。“没什么事吧?”
“给我滚出去,雷佐。”华盛顿说。门关上以后,他继续说道:“好管闲事的浑蛋。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对吧?他们正心想说不定你是来自首的,说你杀死了那孩子。周年纪念日到了,没准会出些怪事。等听了你的故事以后,瞧他们会是什么德行吧。”
我想起口袋里那张孩子的照片。“来这儿的路上我路过了那地方,”我说,“那儿放着花。”
“那里常年放着花,”华盛顿说,“孩子的家人一直往那儿送花。”
我点点头,第一次为取走照片而感到内疚。我什么都没说,只等华盛顿再度开口。他的脸色开始缓和下来,身体也放松了。
“你瞧,杰克,我该去核查情况了,还得好好想想。既然我跟你说了会给你打电话,我就一定会打给你。回酒店去吧,做个按摩什么的。不管什么结果,两三个小时内我都会给你回个电话。”
我不大情愿地点了点头,他站起身来,把手臂伸过桌子,张开右手。我跟他握了握手。
“干得真不赖。我的意思是,对一个记者来说。”
我收起电脑,走了出去。大厅里现在人多了些,很多人目送着我出门,我猜是因为我在里面待了很长时间,长到让他们明白我不是个神经病。出了警察局,外面比我来的时候冷多了,而且开始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雪花飘落而下。我花了十五分钟才拦到一辆出租车。
回程路上,我叫司机拐到威斯康星大街和克拉克大街的岔口,然后跳下车,踏着雪跑到那棵树旁,将波比·斯马瑟斯的照片放回我发现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