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走下来,走到市树旁摘下满满一篮。母亲挑了一个最大的给父亲,父亲一口咬下去,甜丝丝的,他又把柿子递给了母亲,脸上露出了舒意的微笑,伴着归巢的倦鸟,母亲也笑了,笑容灿烂如正慵懒睡去的夕阳。
那个梦里,楼晓衣没有出现,是唯一的遗憾。
《失路人》--人在武汉[6]
[6]
这些白日里的梦斑驳而冗长,梦里的人却不知要走向何方。
1995年,楼晓衣出国了。
出国前,她告诉我,她会回来的,要我等着。
我在黑暗中独自穿行,逃离了热闹的人群,在分秒流逝的时间流里等待,等待着她回来。我开始深深地感到了寂寞···
我把自己沉浸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没日没夜的为了游戏而消耗着自己。我沉默着,整日整夜的不出门,脾气古怪的跟每一个人敌对着。
我坐在这个随季节的变化而处在阴冷和火热这两种极端空气的寝室里,看着窗外的树一点点由光秃秃的枝桠变得满身翠绿,听着鸟儿的欢鸣和电脑里的枪炮声,心中突然不怎么想念楼晓衣了。只是在某个清冷的微晨,当大片大片的雾气灌进空荡荡的寝室里,我起身摸了摸窗户玻璃上冰冷的露滴,就看到了窗外的枯叶一片片孤零零的落地。我才发觉都没有人告诉我已经是秋天了,我突然觉得好难过。
楼晓衣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冬深了,跟她一起来找我的还有一个男的,我很荣幸的听她介绍说,那男的已经是她男朋友了。
其实,那男的长的特别猥琐。比楼晓衣矮多了,一头黄色的卷毛,还肥头大耳的,一双手十个手指,满是金戒指。特土,特俗气。
那天吃饭的时候,我都差点吐了,尽管楼晓衣依然像往常一样给我拼命地夹菜,把好吃的都推给我,可我什么都没吃下,就起身走了,我真想破口大骂她,楼晓衣,你他丫的不就是看见人家有钱么,有本事你叫他天天给你煮金元宝,给你煮金戒指吃。我算是看穿你了,你这白眼狼,睁眼瞎,你这么多年就当我是武大郎来着。
我在心里恨恨的骂着,可骂完了我才想起来问自己,我是她的什么?
我什么都不是。
我不能给她想要的。
我开始接受于现实,我是一个穷光蛋,没钱,也没本事。
那之后,楼晓衣来找过我,每一次我都躲开了。
有一次,实在没法躲了。于是,我当着很多人的面恶狠狠的嘶声对她说:“你犯贱啊?!还来找我做什么。你滚啊!我不想再见你。”
那天,她当众就哭了。
而我强装着不屑的离开。
其实,那天一回寝室,我就哭了。
《失路人》--人在武汉[7]
[7]
时间,重复了。事件,渐渐空白。
1997年的春天,我过的相当无聊,整个人都快霉烂在了学校图书馆。我一直在写东西,然后看书,看完之后再写,写了之后就把它们全都撕成了零星的碎片。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就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把它们全部抛向天空,然后像雪花一样一片片的落下来,落在了我身上,也落在了地上。
我觉得很愉快。
有时候,我在图书馆翻那一册册很旧的老书,我穿行在一列列书架中间,透过书的空隙去看对面的人影,那种感觉带着一种很特别的迷幻,仿佛看到了时间在透光的缝隙中飞逝,让我一时想不起,猜不透这年轮。
那些老书的纸张已经发黄变脆,有一股时间的味道,而且有很多书里面都住着白色近乎透明的小虫。我没有伤害它们,我觉得这些小虫很可爱。我想,要是有一天,我也能变成一只住在书里的虫子,那该是多么的奇妙。
没事的时候,我就到到市区乱转,我喜欢武汉的这种繁华破败的夹杂感。它虚伪得如同我的学业,如同我的人生。
摇摇晃晃,零零乱乱。
看不穿的梦境里,是遗憾。
唯有遗憾。
在那之后,楼晓衣没有再来找过我,我们也没有再遇见。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再次走进校门口对面的巷子的时候,才发现两边油腻的墙壁上攀沿着的是几片已发新叶的爬山虎。正张望着时,扑扑的一片振翅声响后,鸽群从二楼的楼顶一飞而起,qǐζǔü,四散开来,冲向了碧蓝的天。我看见一个穿着火红绒衣的老婆婆正向这边的女儿墙走来,她戴着眼镜,满头银发,笑容温暖亲切,正提着一个精致的小铜壶,应该在浇着墙角处摆放的花草吧。她看向我时,我也正看向她,然后,她向我招手,示意我上楼去。
我爬上楼时,才发现楼顶与楼下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金黄色阳光散照得并不太均匀,光线一束一束的,能分明看见空气中的浮尘和闪耀在远处的光斑。楼上摆满了小盆的桃花。花开的清粼粼的,那一片羞答答的绯红,好似浅浅浮动的浪涛,又仿佛红泥烟云。婆婆站在花丛中,正浇着墙台上的几棵兰草,她动作优雅而轻软,柔美的如同一位舞者,举止间跳跃闪动的是青春的韧性。
金黄的阳光下,我感觉眼前的一切像是在仙境。
婆婆向我招手说:“闵雨,我们又见面了。孩子,你瘦了。”这声音好熟悉,可惜我一时没有想起。
我站在那儿,努力的搜寻着脑海里的记忆,却还是没有想起来。
婆婆笑着说:“怎么,孩子,你忘记了么。你还买过我的茶蛋呢。”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她和卖茶蛋的那个她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
在与婆婆的闲谈中,我才知道,她原来是我们哲学院的一位老教授,老伴过世了。这些年一直一个人生活。我听过她的名字,但是因为我不喜欢哲学,所以没有见过她。
她说:“不是每个人都要按着固定的模式来生活的,偶尔换一种方式,换一种身份,我觉得会更好。
人生,本就是一种宽恕的过程。对自己宽恕,也对别人宽恕。再卑微的人都会有高尚的精神。只有用别人的方式生活过,你才能更多的体会到活着的乐趣。孩子,试着去宽恕别人吧。”
听着婆婆的话,我似懂非懂,她回屋去牵着楼晓衣的手来到我面前时,我才明白她的意思。
当婆婆把楼晓衣的一双手放到我的手里时,我没有接下,而是用力的甩开了。
在我转身走下楼的时候,我听见了婆婆叹息和楼晓衣的哭泣。
如果时间永在,飞逝的只是我们自己。
我不知道,当时我还会不会难过的走开,却没有回过头去。
所以,在故事说到这,说到曾经的我自己时,我突然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失路人》--人在武汉[8]
8]
时间,没有结束,记忆重新回来。你没有离去,我没有走开。
以前,看见故事里熟悉的陌生人时,我觉得这话写的特别矫情。我很不屑。
我觉得一个大男人为了一个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这特恶心。
可是,当我自己真的哭过之后,我才发觉,为了一个女生哭的时候,也并不是那么难以为情。
其实,真正的爱情,爱到深处后,你才会发现自己有多么的卑微。
我是一个自信的人,可是我也曾那么卑微的去爱过一个人,一切是那样的美,但回想起来的时候,我却不想再回去了。再也不想回去了。
我把那段时间称作金色与幽暗并行的岁月,一切只等时间来把它冲淡,抹去我们相爱过的印记。
看到你和别的男孩子说话时,我的心里很难过,而当我和别的女孩子在你面前说话时,我的心里会更难过。这种感觉,也只有在见到你的时候才有。
记忆里,那片血色黄昏是你温热的气息。
我一个人走在交通汇聚的十字路口,在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群中间寻找你。
当夕阳慢慢沉下到长街,横过那直矗高耸的狭长楼缝中间的时候,投在两边玻璃幕墙上的光束一散而开,汇聚成了一片昏黄白亮相嵌,线形交错重叠的光幕,剑一样拖着闪亮的尾巴直投到我的身上来,天地间狭小的空间顿时半隐半现,隐约成了白蒙蒙的一片。
我看见楼晓衣得那男朋友和这座城市里的一群流氓们在一起,他们烫着卷发,兴高采烈的朝我走过来,我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只见刀光一闪,时间瞬时凝驻,整个世界没有了声息。
我最后的记忆来的有点模糊,我只记得,当夕阳沉得更低,慢慢西移,一丝丝藏在巨大的建筑物身后时,夕阳惨淡如血,直淌了一地。然后,我看见楼晓衣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她笑容如水,匍匐在我胸前,嘴角带着一丝血迹,和我一起倒了下去。
她说,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我清楚的记得,那年,那天,日历上写着的是1997年,5月14日。
《失路人》--人在武汉[尾声]
尾声
我现在的生活过得很平淡。
有时候,我在窗前一坐就是一整天,看着太阳升起,直到日落。
不是不知道要做什么,也不是不想做。
这十几年的时间,其实也并不是那么难过。我站在岁月河界的岸边向另一端张望时,也不再那么悲伤了。
那些看似雪的幻景,让我以为那个冬天又回来了。
其实,那个冬天还没来得及出现,就已在每个漫长的盛夏中被蒸发,死掉了。
也许,她从没来过。
我住在这里,和我邻里的关系都不错。
前不久,我楼下的张大妈来给我介绍女朋友,我推辞掉了,其实那女孩长的还不错,人也很好,很善良的。我只是跟张大妈说,大妈,我有女朋友的,比她漂亮多了。张大妈也就不好意思的离开了。
没事的时候,我时常搭乘一班班不同的公车,穿寻于这座城市,直到夜间很晚,我喜欢看窗外的人,树木,以及炫丽的广告牌和高耸的建筑飞逝到身后,整个人有一种电影里面的伤感,这种感觉又像是在告别。
告别了我从指缝间流走的生命。
我很想那些秋天的日暮,我一个人骑着单车在校园里的泊油路上折行,映着夕阳淡紫色的光辉,我一遍遍碾碎路面上那金黄的叶子。
只可惜,时间不能倒转。
我看着这城市里的人们在极度严寒和极度酷热的环境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心里总隐隐的想起了我的大学,想起了曾经的那个我自己。
说来,你也许会觉得好笑,每天听着邻里的争吵声,听着麻将声,听着四周炒菜做饭的声音,听着窗外小贩叫卖的声音,听着孩子的打闹声,我心里反而更加平静,觉得这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
就像我觉得,放屁是一件极愉快的事情,而拉屎更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在公众场合大声的放屁,在公共厕所扑扑通通的大声拉屎呢?如果没有,我给你一个忠告。
你一定要去试过。
前些日子,小区夜总会的那个老女人向我介绍小姐,说她这新来了几个,人特别乖巧,特别水灵。她说,看你这么长时间都单身一个,你就不想那个?
我笑着说,大姐,你知道那个对于我来说就像什么么?其实就跟我喝多了水,撒泡尿差不多。
于是那女人痛骂我简直就是一个混蛋。
我开心的笑了。
有一天黄昏,我突然很想到楼顶上去看看,于是就一个人爬了上去。
我站在楼顶上的时候才发现,天际边正燃烧着一片淡紫碧金的霞光,四下里是一片望不到边的现代建筑,昭示着这座城市的繁华和生生不息,我看见住在楼里的那位把白苍苍的李伯正迎着夕阳,吹着口哨,撒着鸽食,呼唤着他的鸽群回来,顺着鸽群飞来的方向,一个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裙子,光着脚,正坐在对面楼顶的女儿墙上看着远处的夕阳,暗淡的光幕涂在她的脸上,她显得那么寂寥落寞。整个人仿佛一块被弃掷在幽蓝深海里的水晶。历经千百年后,她寂寞如初,没有颜色。
当鸽群一只只从她头顶飞过时,她突然从女儿墙上一跳而起,猛地向下坠落。
有人看到她坐在女儿墙上看天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谁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她就这么跳下去了。
于是,生命终结了。
第二天,我瞎转悠,遇见我楼下的二胖时,他正挺着大肚子,穿着一条小短裤和一双鞋底已开裂分差的拖鞋,手里提着两打啤酒,很是带劲的从巷尾老妈子的便利店那边走过来,一看见我,他就喊道:“小闵,走走,到我那去喝两杯,”说着时,他已经用膀子推着我向后退了好几步。我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就去了。
二胖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以dǔ • bó为生,有时候他会干一点别的,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
来到二胖家的时候,他的小圆桌上已经摆满了菜,屋里凌乱极了,本来就很小的的屋里摆满了锅碗瓢盆之类的零碎东西,再加上一个小柜子和一张双人床,整个屋子就剩下桌子大的一块地方了,显得很拥挤。
他的床上摆满了各种sè • qíng书刊和黄色光盘,我想人们所说的他所做的其它的事,应该就是贩卖这些了。阳台上的煤气灶旁还有两个穿得很干净,很时尚的小姑娘在烧着菜,风扇吹着,屋里依然闷热异常。
吃饭的时候,两个小姑娘理了理染成金黄色的头发,坐下后,二胖便开始介绍她们。
“闵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