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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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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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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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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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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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将于22章周日入v,请支持正版,感谢各位老婆的支持>3<【本文文案】:纵娇娇穿成虐恋修仙文里的恶毒女配,而她的大师姐便是这本书里的女主,也是偏执反派的白月光。而她在几分钟后,便会被反派大师兄给刺死……在此时纵娇娇觉得山崖上的风吹不干她脸上的泪水,看着眼前清风道骨的大师兄,纵娇娇走上前轻抚大师兄萧北冥的腕骨:今天这般细细来看,大师兄长得可真是一表人才。我喜欢大师兄很久了,给个机会吧。可谁曾想到,话音刚落纵娇娇就看见门派掌门和几个长老隔壁山喝茶,一脸姨母笑。纵娇娇瞳孔地震,第二天他俩便被包办婚姻成了道侣。纵娇娇本不想去管他们,可系统给她说如果她不能撮合女主和男二在一起,就会灰飞烟灭。摸着上好的金丝木做成的桌子、吸一口便可精进修为的香薰、永不苍老的面容还有百依百顺的父母,纵娇娇一拍桌子就答应了,当下最棘手的便是反派大师兄,也就是她如今的夫君——萧北冥。作为书中的头号反派,萧北冥不仅有着世间罕见的容貌,而且他还是北海龙君的小儿子,生母不详,只可惜生来便是半妖半神之体。这美强惨的身世令他的人气直逼男主……只有纵娇娇知道他并非如外界所言那般受尽尊崇,反而因为半妖半神之体从拜师门后就被他的师尊取血,他身上总是带着许多伤,还被其他同门师兄弟嘲讽排挤。她穿过时空的阻碍,抓住了他的手,挡在他的身前:敢动我的人,不想活了?萧北冥额头上的鲜血流进眼里,可他仍死死盯着眼前那抹骄阳,唇角向上扬起,似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后来中元节那天众好友一起月下独酌,萧北冥的龙尾悄悄缠绕在纵娇娇的腰上,让她离他更近了些,近的纵娇娇都能闻到他身上的金莲花香味。别看他们,看我。她扭头就看见披散着黑发的萧北冥,眼中似有璀璨星河,唇角向上扬起,无限柔情藏于眉眼间。*萧北冥从未见过如纵娇娇这般人,真诚炽热,她好似一团不灼人的暖阳,有种让人控制不住想靠近她的魔力。起初他只是想学习人类复杂的情感,后来他想要这暖阳只属于他。再后来他学会了爱,便不想独占太阳了,他要太阳高悬于天上,他自会奔向她。————【小剧场】妖神去哪儿了?肯定是偷偷去找山神大人啦另一边正躲在竹林后偷看媳妇的妖神萧北冥气的牙痒痒:【狐狸有什么好的,不是契约山猫就是大尾巴狐狸的。哪有我好,冰冰凉凉的,身上的毛还顺滑,不如摸我。】一旁刚和纵娇娇契约完的白狐夹着尾巴瑟瑟发抖……【食用指南】:1.偏执-疯犬-史上最强龙族美而自知-粗神经-叛逆大小姐2.非传统修真,私设多,封面由水墨蛋清玉梨子授权ps:男主就是个疯子,脑回路真的不正常。白月光是假的,男主单纯想杀白月光。男主痛感和爽感是常人二倍,嘿嘿嘿。3.女主后期变成了山神实际上很厉害,掌管生死与山川男主为了可以陪在女主身边当的妖神4.简介废一个,写简介头都要秃了,喜欢的老婆可以点个收藏=3=5.写文看文图一乐,别太当真,另外希望看盗文的不要来评论区蹦跶。—————————————————————【下本预收】老婆们求收藏:—纵有狂风拔地起,我亦乘风破万里纵风起穿越了,准确的来说她是在飞升当日渡雷劫的时候被雷劈到曾经看过的话本里了,且修为全无……是的,她飞升到异界后变成了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那又有何妨,她的姑姨舅舅们曾说过,握紧手中的剑,直接干就对了。既然如此,那她便再飞升一次。纵风起躺在田野里望着天空,突然想起话本里自己最喜欢的那个美强惨反派,不如去拯救他。到了宗门后,乐天派的师父、会把各种各样他们觉得很好的东西留给她的师弟师妹们,无数美好的记忆让纵风起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不安的心定了下来。她知道后面的剧情,自己整个师门会在修真界那些上位者权力争夺游戏中被灭门。她们师门的存在不过是流云峰小师妹女主飞升路上的踏脚石罢了。她要师父师弟师妹们大道坦荡,平安健康。既然来都来了,不如搞把大的,整顿修真界。什么家族能把修真界所有灵矿都占了,这个世界不是弱肉强食吗,我比你们都强,要了!什么宗门能欺男霸女啊,一定是邪修,灭了!什么我们宗门的掌门长老居然喜欢上比他们小整整三轮的流云峰小师妹,一定是被邪修夺舍了,净化了!……纵风起的师门为了不拖后腿,没日没夜的修炼,她们师门成为了修真界第一个整个师门都飞升第一例#手握长剑,可斩世间不平之事##放下个人素质,享受缺德人生##本想拯救美强惨反派,却意外整顿了修真界##本想整顿修真界,却不小心卷到了师门,整个师门全员成神#【男主版本】上一世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师父师弟师妹们在那些自诩正义之人的权力斗争中死去,他入魔修炼歪门邪道,手刃仇人,最终于玉山之巅被各大宗门绞杀重来一世,李长风发现自己居然不再是大师兄了,变成了二师弟……纵风起逆着光笑着看着他:拿稳你手中的剑,在这乱世之中,你能做的就是牢牢拿住手里的剑,向前冲就对了。他次次试探,每次纵风起看向他的眼里满是笑意。春风拨弦,风动幡起,不知是谁的心动了……一次雨夜,纵风起听到房门被人敲响,打开房门。看见李长风站在门外,红色的长发被雨淋湿,白色的衣衫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宽肩窄腰大长腿的好身材。他身后是浓稠的黑夜,潮湿阴冷的雨气慢慢渗进屋内:刚刚碰见邪修了,屋子被折腾的都不能住了。师弟师妹们也都睡了,不知能否在这屋里打个地铺。大家都是修真人士,应该不会在意这等小事吧。他身后的红似火的狐尾不自觉的在身后摆动,檐下的雨滴在他身上时,他头顶的狐耳便会抖动几下。而纵娇娇满脑子只有一句话——【男妈妈!!啊啊男狐狸精,还是红狐!!】李长风:千万次看向你的眼神中,藏着我龌龊不堪的心思。如我这般卑劣之人,若不费尽心机,太阳怎会入我怀【食用指南】:1.生理学意义上的男妈妈-偏执疯批-绿茶狐狸男主粗神经-勤奋卷王-热爱发疯女主2.我流修仙,群像文,成长双双变强流3.女主原来的修真界和现在的修炼方式不同,而男主因为上辈子走的歪门邪道,所以俩人都等于是从头开始修炼的,成长强强流。开头第一句出自白居易的《登高》,标注一下4.简介废一个,写简介头都要秃了,点开看看吧~~不要吝啬你的收藏(>35.写文看文图一乐,别太当真,另外希望看盗文的不要来评论区蹦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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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力打造视觉盛宴,文图融合灵气逼人,上升至前所未有——想象极致。图文小说世纪巅峰,百余幅全彩大图呈现绝美辉煌。当红武侠奇幻盟主沧月+人气插画名家ENO联手演绎。唯美文字与绮丽水彩的珠联璧合,曼妙冷艳,奇诡无边。神可以宽恕,因为她拥有人所没有的东西:时间和永恒;而他,即使想要赎罪,却已没有多余的力量和生命。他所守护的神,是万物的创始神,右手一出,便欣欣向荣;他所惧怕的神,是万物的破坏神,左手一现,便满目疮痍。前世今生宛如梦幻。帝王英雄,不过一场空中之空、梦中之梦。而如今的他,将为何而拔剑?他的剑,又如何能刺破那一场虚空?在这个云荒之地,只是一个眨眼,便从洪荒翻到了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