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拳

神拳

作者:老舍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一九六○年是义和团起义的六十周年,我以《义和团》即《神拳》为题,写了一出四幕的话剧。从很久以前,我就想写一本叙述义和团的小说,并且不断向老人们打听当年的见闻,我简略地记了下来。在变乱中,这些笔记可都丢失了。即使没有丢失也不够支持写一本长篇小说的,因为东鳞西爪,既乏系统,又不无偏见。后来,目睹当时光景的老人越来越少了,我也就停止打听。写那本小说的愿望遂未实现。一九六○年,因为是义和团起义六十周年,我看到了一些有关的史料与传说,和一些用新的眼光评论义和团起义的文章。这又鼓动了我,想写点什么。我就写了这本话剧。剧本好坏,我不敢说;我只想在这里谈谈为什么这样关心义和团。义和团起义的那一年,我还不满两岁,当然无从记得当时的风狂火烈,杀声震天的声势与光景。可是,自从我开始记事,直到老母病逝,我听过多少多少次她的关于八国联军罪行的含泪追述。对于集合到北京来的各路团民的形象,她述说的不多,因为她,正象当日的一般妇女那样,是不敢轻易走出街门的。她可是深恨,因而也就牢牢记住当年洋兵的罪行——他们找上门来行凶打抢。母亲的述说,深深印在我的心中,难以磨灭。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那些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我不记得父亲的音容,他是在那一年与联军巷战时阵亡的。他是每月关三两饷银的护军,任务是保卫皇城。联军攻入了地安门,父亲死在北长街的一家粮店里。那时候,母亲与姐姐既不敢出门,哥哥刚九岁,我又大部分时间睡在炕上,我们实在无从得到父亲的消息——多少团民、士兵,与无辜的人民就那么失了踪!多亏舅父家的二哥前来报信。二哥也是旗兵,在皇城内当差。败下阵来,他路过那家粮店,进去找点水喝。那正是热天。店中职工都早已逃走,只有我的父亲躺在那里,全身烧肿,已不能说话。他把一双因脚肿而脱下来的布袜子交给了二哥,一语未发。父亲到什么时候才受尽苦痛而身亡,没人晓得。父亲的武器是老式的抬枪,随放随装火药。几杆抬枪列在一处,不少的火药就撒落在地上。洋兵的子弹把火药打燃,而父亲身上又带有火药,于是……在那大混乱中,二哥自顾不暇,没法儿把半死的姑父背负回来。找车没车,找人没人,连皇上和太后不是都跑了吗?进了门,二哥放声大哭,把那双袜子交给了我的母亲。许多年后,二哥每提起此事就难过,自谴。可是我们全家都没有责难过他一句。我们恨八国联军!母亲当时的苦痛与困难,不难想象。城里到处火光烛天,枪炮齐响,有钱的人纷纷逃难,穷苦的人民水断粮绝。父亲是一家之主。他活着,我们全家有点老米吃;他死去,我们须自谋生计。母亲要强,没有因为悲伤而听天由命。她日夜操作,得些微薄的报酬,使儿女们免于死亡。在精神状态上,我是个抑郁寡欢的孩子,因为我刚一懂得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这点痛苦并不是什么突出的例子。那年月,有多少儿童被卖出去或因饥寒而夭折了啊!是呀,现在每逢我路遇幼儿园的孩子们,一个拉着一个,说着笑着唱着,象清早睡醒的小鸟那么活泼,我总要站住,细细地端详他们,数一数他们梳着几种小辫儿,穿着几种花样的鞋袜。我是那么欢喜,总想把他们都领到我的家去,陪他们痛快地玩耍半天!是的,由孩子们健康的小苹果脸上,我看到民族独立自由的真凭实据!联军攻入北京。他们究竟杀了多少人,劫走多少财宝,没法统计。这是一笔永远算不清的债!以言杀戮,确是鸡犬不留。北京家家户户的鸡都被洋兵捉走。敢出声的狗,立被刺死——我家的大黄狗就死于刺刀之下。偷鸡杀狗表现了占领者的勇敢与威风。以言劫夺,占领者的确文明。他们不象绿林好汉那么粗野,劫获财宝,呼啸而去。不!他们都有高度的盗窃技巧。他们耐心地、细致地挨家挨户去搜索,剔刮,象姑娘篦发那么从容,细腻。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可是,洋兵以老鼠般的聪明找到这条小胡同,三五成群,一天不知来几批。我们的门户须终日敞开,妇女们把剪子蒙在怀里,默默地坐在墙根,等待着文明强盗——刽子手兼明火、小偷。他们来到,先去搜鸡,而后到屋中翻箱倒柜,从容不迫地,无孔不入地把稍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第一批若有所遗漏,自有第二批、第三批前来加意精选。我们的炕上有两只年深日久的破木箱。我正睡在箱子附近。文明强盗又来了。我们的黄狗已被前一批强盗刺死,血还未干。他们把箱底儿朝上,倒出所有的破东西。强盗走后,母亲进来,我还被箱子扣着。我一定是睡得很熟。要不然,他们找不到好东西,而听到孩子的啼声,十之八九也会给我一刺刀。一个中国人的性命,在那时节,算得了什么呢!况且,我又是那么瘦小、不体面的一个孩子呢!上述的那些不过是那一次大屠杀,大劫洗,大耻辱中的一些小节目而已。假若当时我已经能够记事儿,我必会把联军的罪行写得更具体、更伟大、更文明。当然,我也必会更理解与喜爱义和团——不管他们有多少缺点,他们的爱国、反帝的热情与胆量是极其可敬的!可是,我所看到的有关义和团的记载(都是当时知识分子的手笔),十之八九是责难团民的。对于联军的烧杀抢掠,记载的反倒较少。是去年发表的民间的义和团传说,不是那些文人的记述,鼓舞了我,决定去写那个剧本。由那些传说中,我取得团民的真正形象。不管剧本写的好坏,我总算吐了一口气,积压了几十年的那口气!在我写剧本的时候,我是多么兴奋哪!想一想老母告诉我的那些惨事,再看一看眼前的光彩的三面大红旗,谁能说我们不是走出了地狱,看见了天堂了呢!可是,今天的美国强盗依然是强盗,而且抢掠劫杀的技术有所翻新!不仅自号文明,还会口中念念有词,说和平,讲自由;和平地、自由地杀人劫宝,图财害命!这种新手法十分毒辣,比旧手法要厉害得多!谁不警惕,必上大当,吃大亏,悔之晚矣!一九六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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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不少话剧已改编为各种地方戏。戏曲节目改编为话剧的还不多见。为了继承传统,发扬民族风格,理当这么试验试验。不试验便不易找出困难何在。最近,我试验着把川剧的《荷珠配》改编为话剧。能否上演,演出能否成功,我都不知道。可是,我得到了一点经验之谈,写在这里。一、当我一想作这个试验的时候,就想到:在穿插上,话剧能够更集中,更简炼。我须以此胜过戏曲。这个作到了:川剧的《荷珠配》有十场戏,我给缩减到六场。可是,这里并非没有问题。戏曲中的过场戏颇有作用,它既能极简单地说明情节的变化,而且有时候又能有声有色。比如说:台上有一家人正在逃难,而强盗或敌兵已到,一家人就面朝内立着,强盗或敌兵疾风急浪地上来,又锣鼓喧天地匆匆下去。这一过场交代了情节,且有声有色。话剧无此便利。话剧可以用效果代替过场,但不如过场那样鲜明生动。戏曲能在过场中施展技巧,如疾走的舞步或荡马,甚至摔抢背或吊毛儿,本来没戏,而以技巧博得采声。话剧又无此便利。当然,戏曲中的过场并不都如此,有时候虽看到说明情节的责任,而纤冗无力,只听锣鼓响,不见戏出来。话剧为了集中,能够删减冗弱无力的过场戏,这是一个好处。但不易运用那简单而有力的过场戏,更不能在过场戏中施展技巧,这是一失。一得一失,只能算收支相抵。在改编《荷珠配》时,我只顾到了集中,而没敢冒险利用过场戏。是否应当利用它,和如何利用它,我把这当个问题,放在这里。二、在改编时,我改动了一些情节。我是这么想:川剧的《荷珠配》既然大胆地给老本子加以改动,我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呢?可是,这是改编呢,还是借题再创造呢?这又是一个问题。在原剧中,金家与黄家俱因荒乱而逃亡,我不愿以这样的外来的因素来推动剧情的发展,所以改为:黄员外来求亲,本来是为夺取金家的产业,而在婚后把金三官与贞凤都赶了出来,霸占了财产。这样,既能显出剧情的有机发展,也增加了大鱼吃小鱼的一层阐明。这个变动不小。更大的变动是荷珠配了赵旺——原剧是她嫁给了状元。这是很大的变动!应该不应该这样变动呢?当然,剧本前后的安排都顺理成章,剧情发展水到渠成,非此不可,改动,即使是很大的改动,也是可以的。可是,一不留神,便会以今说古,把古人所没有的、不能有的思想感情,硬塞进去,就不大对头了。再说,一出戏的情节,往往决定于作者的思路与当时人民的愿望。若是情节大加改动,能不能还保存古人的天真的愿望呢?黄员外吞吃了金三官这条较小的鱼,自古有之,可以讲得通。荷珠配赵旺也是这么妥当吗?我还说不清楚。也当个问题,放在这里吧!三、不知别人如何,我自己有这个习惯:去看戏曲,我总希望听到些好的歌唱,看到演员们的真功夫——最好有些绝技。去看话剧呢,我知道演员既不唱,也不甩发,耍雄鸡翎;我就希望由剧中得到思想上的启发。这并不是说,我轻视戏曲的思想性或话剧的表演技巧,不过是注意之点有些差别而已。可是,在改编戏曲为话剧的过程中,这点差别给我带来不少困难。我是要把一出戏曲改编为话剧。按照上述的习惯,我自然要求自己叫改编的作品有较强的思想性,而不要求演员们走四方步、耍纱帽翅儿。可是,怎么使思想性加强呢?在某一些戏曲节目里,只要把音乐、歌唱、舞蹈,穿插等等组织得很好,就可以成为热热闹闹的戏,思想性不十分强烈也未为不可。(有许多戏曲节目是思想性与艺术性都很高的。)那么,把音乐歌唱等等都删掉,变成话剧,我上哪儿去找更多的思想性来补充呢?凭我的一点点本事,实在难以胜任。若不这样办吧,则既无歌舞,又思想平平无奇,可有可无,改它作甚?若努力这样去作吧,又恐怕改来改去,面貌全非,与戏曲原著无关了,那怎能叫作改编呢?是呀,连写台词也是这么顾此失彼,不知如何是好。我下笔写台词的时候,耳中老有川剧的锣鼓声、帮腔声和歌唱声。我的语言不由地就袭用了旧的话白与唱词。哎呀状元哪!何事惊慌?且住!……不断地来到我的耳中,也就顺手儿落在纸上。于是,台词儿遵古有余,而清新不足。有的地方还是新旧两掺,很不一致。为矫此弊,想用力舍旧取新吧,又怕台词太新,失去戏曲原有的味道。这种台词儿究竟应当怎么写呢?是该全旧,还是应当全新?若是新旧两掺为妙,则新旧语汇的比例怎样才算合适呢?我不知道。若是随便一写,非驴非马,总非上策!人物的形象与动作也有这样的困难:以丑角来说吧,我老想着鼻子上抹着豆腐块儿的人,而想不出把他放在话剧里应是什么样子。戏曲中的丑角,就凭他(或她)的服装、扮相儿,一露面便招笑。话剧中的丑角有此方便吗?若是过多地袭用那老一套,恐怕就成为打折扣的戏曲丑角了——抹豆腐块的人出来,而没有锣鼓,也不歌唱。若从新创造吧,又没把握!抓不到一定的形象,而欲性格鲜明,颇有些困难。最难办的是:在戏曲里,到了时机,演员叫起板来,只要唱得好,戏就往上升,台上一曲高歌,台下点头默赞。话剧可不好办,以大段朗诵诗代替歌唱,偶一为之,未为不可;屡屡如此,恐怕就会失败。改用大段对白,也有危险。如此说来,就非添新东西不可。可是,添什么呢?以川剧《荷珠配》而言,我觉得它的喜剧气氛还不太足,我就从这里下手,使金三官充分地丑化,而且把小姐也变成既胖且蠢,甚至给小生也添点可笑的动作,以便加强喜剧的气氛。这么作对不对,暂且不说。更要紧的是:川剧《荷珠配》是新近修改过的,所以还有某些不成熟的地方。假若是一出已经成熟的戏曲,可怎么办呢?比如说,改编京戏的《打渔杀家》为话剧吧。它的戏剧冲突很强烈,人物性格十分鲜明,场子紧凑,唱腔脍炙人口,行舟与停泊的舞姿又极美好。这怎么改呢?说到这里,恐怕这种改编工作还应是再创造,而不是顺着竿儿爬;那爬不出名堂来。想想看,剥去萧恩、桂英与教师爷等的服装、扮相儿,而且既不唱,也不舞,光把原来的故事架子摆在台上,怎能成为戏呢?戏曲与话剧这两种形式之间有个相当大的距离!据我看,由戏曲改编的话剧,当然要适当地吸收一些戏曲中的好东西,而主要地是要再创造。要不然,改编的话剧就无从胜过原来的老本子。这种工作既要尽到新旧的结合,也要争奇斗胜,各尽所长。千万别放弃自己的长处!不动手,不知困难所在,也就无从克服困难。在事前,我没想到会遇上这么多问题——语言的,人物形象的穿插的……等等。一动手,我招架不住了。这点经验之谈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大家指教,以便更好地进行试验,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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