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们就要结婚了,詹妮弗便搬来和我住在一起。我们一起单独度过了五天,尽量不去过多地谈起我们错过的事情。人到中年,所有的魅力消失殆尽,我们一股脑地消耗光了我们残存的激情,懂得了爱情中更加温柔的情感。
下一个星期天的傍晚时分,我们离开了我再也不会独自一人居住的房子,驱车驶下长长的斜坡车道,穿过打开的铁门驶上下面的街道。她情不自禁地笑个不停。
“你看上去真可怕!”
“这就是我的谋生之道,”我说,脸上毫无表情。
“法律是个高尚的职业。”
“试着那副模样到法庭上去看看。”
“我曾经——干过一次,”我答道。
她点点头。
“你坐牢的那次。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你那模样,但是——请相信我——你现在的样子看上去更可怕。你也许又会被警察抓起来,投进监狱。”
她开车送我进城,在一个小公园旁的一个黑暗角落里让我下车,距离流浪汉们有时候可以在那里得到食宿救济的慈善会堂一个街区。
“你穿得够暖了吗?”我打开车门时她问道。
“空气里寒飕飕的。今晚要降温了。”她那双忧郁的大眼睛看着我。
“瞧你!我们一起生活还不到一个星期,你不刮脸,穿得像个流浪汉,你编造出从来没有哪个女人听说过的最最不能容忍的借口,找出你必须在外过夜的理由。”
“你没事吧?”我问道,欠身与她吻别。
她久久地拥抱着我,悄悄地笑话我说,五天没刮胡子,脸粗糙无比,还取笑我身上的气味太好闻了,很难冒充流浪汉。当她确信我并不想去的时候,她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最后吻了我一次放开了我。我双手插进尺寸过大、破破烂烂的旧羊毛外套的口袋里,目送她驱车而去,然后,我便转过身,迈步走进夜色里。
起初,我有一种探险的感觉,就像一个刚刚开始远征的人,危难和艰险看起来似乎依然充满浪漫色彩,饱着肚子谈论饥渴当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我此行的目的是要尽我所能彝清楚是谁杀害了昆西·格里斯沃德,然后把杀人凶器给了某个无法解释凶器来自何处的人。但是,在我内心深处,我还想了解像这样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无家可归,遭到抛弃,周围都是你不能拥有的东西,还有看见你来就穿过街道逃跑的人们。
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在人行道上,从对面方向走过来一男一女,他们看见我时,尽可能地离我远远的。我径直朝他们走过去,伸出一只手。
“给几个零钱,好吗?”我扯着粗哑刺耳的嗓门乞讨。我的头转向一边,我的下巴低垂到胸口。
“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我说,用我的眼神乞求着。
他做出我也许会做的举动。他用胳膊搂着她,试图用他的肩膀保护她。她容颜俊美,衣着考究,当他们匆匆走过时,她用厌恶的眼光看着我。
我成功了,心中感到一阵振奋激动。
“好吧,”我用正常的声音冲着他们身后嚷道,“要是没有零钱的话,那么把宝马车的钥匙给我怎么样?”
。那男人回头飞快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加快了脚步,担心我会跟上去。
我穿过街道走向慈善会堂,打量着伸展四肢靠在大门附近砖墙上的那些眼神呆滞的人,他们在等着开门。我走过他们身边,转过角落。在窗户脏兮兮的廉价旅馆和灯光昏暗的酒吧里,人影慢慢地滑过地面:穿着紧身短裙的妓女和面带一闪而过、自呜得意微笑的麻脸瘾君子;钱包鼓鼓的准备花钱买享受的肥佬;没人要的且又无家可归的形容枯槁的女人。这就是我现在走进的世界,这不是我自己的世界。
在一家成人书店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我在垃圾桶里翻找着,望着从后门出出进进的人们,意识到自己仿佛变成了隐身人。一个穿着黑色迷你皮裙子的姑娘领着一个大腹便便的矮男人出了门。在他数钱的时候,那姑娘用精明的眼光看着他,然后把钱塞进乳罩里,跪在他面前,干起她收了钱该干的营生。完事后,她看着他紧张地出了小巷走上人行道,然后向我转过身来,我正在离她不到十英尺处的垃圾桶里翻寻。
“我敢打赌你也希望能享受一下,”她傻笑着说,然后走进屋里。
我刚弯下腰向另一个垃圾桶里看去,突然,我从那垃圾桶上翻了过去,落在另一侧的一堆垃圾上,埋进了倒塌在我头上的垃圾里面。我扭来拱去,伸出头来,想站起来,但又被推倒了。一个身材笨重的人,呼出难闻的气味,嘴里流着口水,那张嘴像是个腐烂物滋养地。他对我挥舞着胳膊,用一个手指头指指他的胸口。
“这是你的地盘?”我问道,一边爬到旁边,爬到他够不到我的地方。
“你的地盘?”我边问边点头。我不停地爬着,不停地重复着相同的问题,让他知道我的侵占完全是无意的。我爬出好远,挣扎着站了起来,说道:“对不起。”我倒退着走下小巷,一个劲地道歉,然后,当我感到安全了,便转过身子,飞快地离去。
那天深夜,我向莫里森街大桥走去。我拖着几块在灌木丛里找到的破纸板,钻进这条临时凑合的“毯子”下面。地面又硬又凉,石块硌人,我每一次翻身,还没等松快几下子,便开始感到新的一处疼痛。
那天夜里,我几乎一夜没睡,就是睡着了,时间也很短。虽然我刚到的时候没看见几个人,但是我能感觉到四周到处睡着活生生的躯体。岁月如流,但是我在县监狱度过的那几个夜晚给我留下的记忆在我的脑海里依然很难抹去。这次和那次不同。没有人喊叫;没有人呻吟或呜咽或咒骂;没有人弄出声响。什么也没有。惟有正在他们自己的床上睡觉的人们沉重的翻动声,那是他们中间仅有的几个人。
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睡着,但是,当我睁开眼睛时,太阳已经出来了,汽车在头顶的大桥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我的嘴里像含了胶水似的黏糊糊的,牙齿疼痛。我从纸板“毯子”下面爬出来,向四周张望。两个男人并排站着在河边上撒尿。旁边,一个男人坐在那里,正往水里浸泡衬衫,然后双手把衬衫拧干。混凝土桩旁边的阴影里,四个男人围在一小堆火旁,烤火取暖,而开水在一把蓝色的铝壶里滚沸着。没有一个人朝旁边挪挪让我进去,我只好站在几英尺开外的地方。在河边洗衣服的那个人回来了,手里拿着他的衬衫。
“让他也坐进来,”他在圈子里坐下时说道。
“过来吧,”他见我不动,便又说道。他们让出了一点地方,我加入了他们。他们谁也不说话。看着他们,目光呆滞且睡眼朦陇,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为什么。
“这是城里最好的咖啡,”那汉子说,催我喝一杯。我的眼睛看着他后面的大河。他摇了摇头。
“水是从泉里流来的。我用水壶灌的。”
我不知道我那无意的一瞥是否露出了破绽。我装出一脸茫然的表情,好像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觉得有必要解释如此明白的事情。以此来掩饰我的失误。我的眼睛依然看着他,喝了一口咖啡,那股烂臭味儿几乎让我呕出来。他又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自己微笑着,垂下了他的目光。
没有一个人说话,不对我说,也不对任何人说。他们围成一圈坐着,喝着那蹩脚的咖啡。过后我发现,那是用从我最喜爱的一个饭店后面的垃圾堆里捡来的咖啡渣煮的咖啡。过了几分钟,仿佛是看到了我没有注意到的无声的信号,他们都站了起来,一句话也不说,朝四面八方慢慢散去。
给我杯子喝咖啡的那个人滞留在后面。
“你今晚回来吗?”他问。
我白了他一眼,让他明白不要多管我的闲事。他似乎看出了我是个有威胁的好斗者,但他没有流露出来。他的手伸进大衣口袋里,掏出一瓶半品脱装的威士忌递给我。
“请自便吧,”我拒绝了他的好意时,他说。他拧下瓶盖,猛地喝了一大口,用他那油腻腻的破袖子抹了抹嘴。
“能帮着把咖啡压下去,”他把酒瓶塞回口袋里时说道。
我准备走了。
“你可以跟我一起走,要是你愿意的话,”他说。我停下脚步,回头看看。他已经转身沿着一条小路朝前走了,那条小路从桥下通过,延伸到另一侧。我在后面跟着,当我们到达顶上时,他把一丛灌木扒拉到一旁,拽出一辆生锈的购物小推车,车上堆着装得鼓鼓囊囊的黑色垃圾袋。他伸长脖子,眯缝着眼看看耀眼的白色天空。他双唇紧闭,嘴巴来回移动,做出了决定。他打开顶上的袋子,掏出一件橄榄绿军用伪装服。他脱下大衣,卷成一团,使劲往车篮里塞,然后穿上伪装服。
我们在城里走街串巷,在每一个垃圾篓子前停一下。很快,师徒之间的劳动分工就形成了。我推着车,每一次我们停下时,他就在垃圾桶里进行彻底搜索,决定什么东西没有用,什么东西有价值。他总能找到一些东西,一个瓶子,一只罐头,一些可以变成现钱的玩意儿。当我们来到法院后面的公园时,我想起了那天深夜我在那儿见到的两个男人,做着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事情。不知何故,过去那梦魇般的幽灵仿佛预示了我自己的生活。
在法院大门外面的人行道上,我担心可能被人认出来,便离开我的新朋友和伙伴,独自去翻寻铁丝网眼垃圾篓子。我站到马路牙子上的灯柱附近,模模糊糊地看着我认识的人在门里进进出出。我耸起肩膀,把帽檐拉得低低的遮住耳朵。我用手指摸了摸胡子,增加了一些自信心,觉得至少从远处看没有一个人会认出我来。
他翻完了一个垃圾篓子,四处张望了一下,看看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我快要赶上他时,有个人从背后撞到了我身上。我本能地转过头,发现自己正好与卡桑德拉·罗伊斯切面对面,就是担任这个案子公诉人的那个地区副检察官。她正在和别人说话,没有注意自己往那里。她撞到我身上时,打翻了手里端着的纸杯里的咖啡。
“糟糕!”她喊道,将手中端着的杯子伸得老远。她开始道歉,然而,她一见是我,第一反应就是赶紧离开。我伸出手想帮她一把,但是,她把杯子朝人行道上一扔,疾步走上法院的台阶。
我壮着胆子,站在台阶旁,伸出我的脏手,仔细观察着人们不同的反应。他们转过目光,尽量避免答话。有两个应该说是秉公执法的法官毫不掩饰地对我表示轻蔑,其中一个对另一个大声抱怨说,这种事情发生在公园里真是糟透了,更丢人的是竟然弄到公共大楼前来了。当我问那些辩护律师们是否能帮帮穷人时,他们嘲笑着走开了。哈博·布赖斯将采访笔记本插在西装口袋里,慢步走过我身边,去报道又一起庭审。他停下脚步,转身回来,手伸进裤子口袋,把所有的零钱都给了我,看都没有看我一眼,便消失在法院里面。我张开手,数了数有七角八分钱,觉得自己像个富翁。
我在下一个街区追上了我那不知名的朋友和他的购物小推车,他正在翻腾一个垃圾篓子。我站在那儿,随时准备推起车子,走向下一个垃圾篓子。我们一整天就干这个营生,从一条街走到下一条街·捡没有人要的东西,直到小推车在堆得小山般的破烂的重压下呻吟起来,我不得不用肩膀顶着车子往前推。我怎么也想象不出他会怎样去处理那些破烂。
在慈善会堂附近的一个角落处,他把车子接了过去,让我等着,他自己把车子推进一条小巷里。几分钟以后他回来时,车子空空的,他已经把我们白天捡来的所有东西都处理掉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破旧的装硬币的钱包,给我三张一美元的钞票——一个清道夫助手的工资。他啪的一声合上钱包,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从同一个口袋里掏出那半品脱的酒瓶。他把酒瓶朝我伸过来,直到我摇头不接才收回手去,然后,他头往后一仰,痛饮了一大口。他咂咂嘴唇,一边拧上酒瓶盖子,然后把那扁酒瓶放回大衣口袋里。
我们穿过僻静的街道和小巷朝大桥走去,车子推在前面,愚钝迷惑地凝视着远方。我无家可归地仅过了一天一夜,但却感到似乎脱离了现实中存在的一切。我的感觉麻木不仁,惟一具有意义的事情是简单的生存需要。我明白了,无家可归不仅仅意味着没有自己的住所,它意味着你将一无所有——没有朋友,没有家人,没有一个你可以交谈的人,没有一个你可以信任的人。无论何时,我想回家就可以回家,但我不知道,如果自己真正无家可归时,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你干这个有多长时间了?”当他把小推车藏进桥边的灌木丛后,我问。
他打量着我,眼睛里流露出疑心。
“够长的了。”
他转身走下通到桥下的小路,汽车发出的沉闷的回声在头顶上悸动。
我用来既当床又当毯子的几块纸板还在我原来放的地方。占有的本能是如此的强烈,见没人拿走我现在视为己有的东西,我感到松了一口气。周围没有别人,他走下河边,在河边脱下鞋子,洗了洗袜子,然后,他打着赤脚爬回我坐着的地方。他在我旁边坐下,双臂抱着膝盖,望着缓缓流动的褐色河水在眼前流过。
“你是个便衣警察?”他用似乎毫不在乎,低沉含混的声音问道。
他猜错了,但是,我引起了他的猜测这一事实告诉我,我露了马脚。
“不是,”我回答。
“昨晚你来到这里时,其他人就想卷了你。”
“卷了我?”
“对。敲扁你的脑袋,抢走你所有的东西。我告诉他们最好别那样,说你可能是警察。”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一只甲壳虫正蠕动着爬过我的鞋尖,爬到另一边。砾石一松动,甲壳虫跌了个仰面朝天,几条腿在空中无助地乱踢腾。我用指尖轻轻一弹,把它拨正过来,看着它爬到安全处。
“如果你是个流浪汉,你应该知道,第一次到一个地方去,不要在天黑以后。”他伸手到口袋里掏威士忌酒瓶。
“另外,你走路的样子不对:你走得太快,动作太敏捷。你不是我们一伙的。”他喝了一口,把酒瓶递给我。
我从他手里接过酒瓶,用手掌擦了擦瓶口,把酒瓶举到嘴里。酒流下我的喉咙,像火像硫酸,一时间,我以为它烧毁了我的喉咙,使我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又涌上来一阵,滔精灼烫着我的鼻孔,好像能从耳朵里冒出火来。
“多谢,”我说,磨着牙齿,一边把酒瓶递还他。
“多谢昨晚关照。但我不是便衣警察。警察来这儿干吗?”我说,戳着泥土问道。
“你不是警察?为什么你的衣服这么新?”
“管好你自己的鸟事吧,”我说,假装要动气了。
“你不想告诉我你这样生活有多长时间,我就应该告诉你我自己的事?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没有回答。相反,他又把酒瓶递给我。我别无选择,如果我想让他说话的话,我就得喝。我又喝了一口,这一次烧得没那么厉害。
“他们过一阵子就会来一次,来查毒品。一星期以前他们来过,来了一大群,简直是对我们进行突然袭击。我们没有做什么。他们带走了一个家伙,因为他有一把刀子。他们说他拿刀子杀了什么人。他们全是笨蛋。”他挠挠脸,从我手里拿过酒瓶。瓶里的酒剩得不多了,他最后一大口喝得精光。
“今晚得去再弄点来,”他毫无表情地说。
大桥的远处又出现了两个流浪汉,晃悠着走下河岸。
“今晚你最好别呆在这里,”他告诫我。
“最好走吧。去另找个地方。”
“我想呆就呆,”我坚持道,向走下河边的那一对儿投去轻蔑的一瞥。
“带刀的那家伙没有杀人?”我问,声音尽量装得不在乎的样子。
他敲敲他脑袋一侧。
“低能儿。我们照顾他,尽我们所能。甚至连刀都不是他的。”
我朝河面看去,捡起一块石头,打了个水漂。我又捡起一块石头。
“那么是谁的刀子?”当我把石头扔出去时问道。
没有回答,我扭头朝后看看。他正在看着我,脸上挂着怪怪的笑容。
“你保证你不是警察?”
我又找到一块石头。
“滚你妈的蛋,”我咕哝着,一边扔出石头。我回头看着他,等他回答。
“一个眼神疯狂的小个子。他在这里呆了几天——和那个弱智孩子处得很好。有天晚上我们逮住了他。他扒下了那孩子的裤子——你知道——想对他干那事。我们送他上路了。”
“送他上路了?”
“对,我们把他扔到河里了,”他解释说。
“他怎么样了——你们把他扔到河里以后?”
他看看我,然后耸耸肩膀。
“不知道。没有见他冒出来。”
我克制住内心不断增长的恐慌。给丹尼刀子的不管是谁,他已经失踪了,也许死了。我们甚至不知道他的姓名,我所认识的惟一能证明他存在过的人是个无家可归的酒鬼,也许是他杀了他。
“不知为什么,我们非常讨厌那个鸟人,”我听见他在说。
“他总是转来转去,嘴里念念有词,然后,每次他要撒尿时都要跑来问我行不行。我告诉你:那家伙是个白痴。他是白痴;警察是白痴;个个都是白痴。我得再去弄瓶酒来,”他一口气说完这些话,费力地站了起来。
“你想一起去吗?”
我和他一起走到一个酒店,在他进去之前,我告诉他我也想让他给我买些东西。我把几张叠起来的纸币放在他手里,说我在外面等着。我走开时心里在想,当他发现我给他的是几张二十元而不是一元的钞票时,他会买些什么。
虽然它自称为一个城市,但波特兰——或者至少说大河这一侧的这个部分——和纽约的一个社区差不多大。用不了二十分钟,你就能从城市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不出十分钟,我便到了霍华德·弗林的住处。
窗帘拉开着,但是屋里黑洞洞的。弗林是一个人单过,从来不出门,除了AA制聚会或者哪个朋友请他帮忙。我爬上陡陡的台阶,来到没有开灯的前门,一整天来第一次突然觉得累了。我的额头倚在沉重的木头门上,按响了门铃。我松开手,等着,当我听见里面没有动静时,便再次猛按了一下。依然没有反应。随着最后一声短促的铃声,我身子离开大门,瘫坐在顶层台阶上,疲劳得浑身沉重如泥。
起初,我以为是经过的汽车头灯,便闭上眼睛免得光线刺眼。然后我听见缓冲门栓转动的声音,便伸手抓住我上面的扶栏,挣扎着站了起来。
霍华德·弗林站在门道里,破旧的法兰绒睡袍下面露出毛绒绒的粗腿,睡袍用一根不相配的棉布条子捆在一起。他对着刺目的吸顶灯直眨眼。他看了我一眼,摇摇头。
“你怎么知道是我?”当他随手关上门时我问道。
他打开进门小通道里的灯,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为什么?”他耸了一下肩膀问道。
“因为你没打领带?”
“你怎么这么长时间才开门?”当我跟着他走进厨房时,不耐烦地问。
“我一直希望门口的那个人会离开。”他停顿一下,清了清嗓子。
“实际上,我正在看电视,起初我没有听见门铃响,”他坦白道。
“你怎么会没听见那该死的铃声?它发出的噪音大得像电刑,我的天哪。”我抱怨道。
“你一个无家可归的家伙,还真他妈的粗鲁,不是吗?坐下。”他命令道。
“我来给你煮点咖啡。你看上去好像很需要。”
当弗林仔细地量了三平勺磨好的咖啡倒进纸滤斗里的时候,我在一张面对四四方方的正厅的塑料贴面桌子前等着。一玻璃碗人造水果——黄色的蜡香蕉、红色的蜡苹果、绿色和紫色的玻璃葡萄——放在桌子正中央的老地方。苹果一侧一处咬过的痕迹——是一位早被遗忘的朋友那失望的孩子的牙齿留下的——使整个苹果看上去显得更加真实。弗林把水倒进咖啡机的顶部,接通了电源。
“我的那位朋友——心理学家——见了丹尼。”
他凝视着玻璃壶里面,看着第一滴咖啡液滴下,接着又是一滴慢慢地凝聚,然后滴下,浓浓的深色液体涂抹着玻璃壶底。
“发现他的智力一点儿也不迟钝——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迟钝,不管怎么说。福克斯认为他大约二十三或二十四岁。不能完全确定。丹尼不知道。他住在某个地方——在乡村,一条河附近。福克斯认为可能是在罗斯堡或格伦兹帕斯附近的什么地方。”
咖啡液不停地滴落,渐渐加快了速度,最后变成了涓涓细流。
“他母亲也许是个痴呆。她没有结婚——他没有父亲——但是,她周围总是男人不断。他受到了虐待,也许在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开始受虐待了:性方面的事情,生理方面的事情,卑鄙的、不正当的、可怕的事情。福克斯认为烧伤的疤痕还不到他受虐待的一半严重。”
弗林转过身来,把手放在他身后的台板上,看着我,一脸严肃的表情,然后低头凝视着地面。
“他从来没上过学;他从来没去过任何地方。他不是被锁在屋里,就是像一条狗似的用锁链拴在后院里。”
弗林抬起眼睛。
“你真还不能怪他母亲。你小时候见过那样的女孩吗?反应有点慢、有点迟钝的女孩,小子们知道怎样占她便宜的女孩。这个女孩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一个姑娘家,年轻,迟钝,没有亲生父母,发现自己怀了身孕,于是家里有了个孩子,挣一口吃一口地度日子,沦为县里每一个下层人的掌中玩物,然后其中一个小人便开始踢那个孩子。”
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一只破耳朵、秃尾巴的橙黄色猫咪跳到我的大腿上,然后跳上桌子。像拳击手出拳一样,弗林轻轻一出手,就抓住猫的脖子后面,把它扔出了屋子。
“诺美不应该上桌子,”他倒咖啡时解释说。
我不知道该惊讶弗林那敏捷快速的手,还是该惊讶猫在跃出那么长一段距离,落在走廊里时竟然没有多大的动静。
“诺美?”我问。
弗林递给我一杯咖啡,坐到另一把椅子上。
“对。诺美利尼的简称。你记得列奥·诺美利尼吗?就是五十年代为旧金山四十九人队打球的那个人。列奥·‘雄师’·诺美利尼?”
我记不得了,如果我曾经知道的话。不过,我对弗林还记得此事并不感到惊讶。
“你用列奥·诺美利尼给猫命名,就因为它长得像狮子?”
弗林转动着眼珠子。
“我用诺美利尼为它命名是因为它又大又笨。”
这是我的律师本能:每一个答案都会引发一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诺美利尼又大又笨?”
“他是个防守阻截球员,”他耐心地解释说。
“根据定义,他应该又大又笨。”
“你以前不也是个防守阻截球员吗?”
弗林点点头。
“那就是说,我知道我在说什么,”他站起来时说道。
我跟着他经过一条短短的狭窄过道,来到两间卧室中较小的那问,自我认识他以来,那间卧室就一直是用作书房兼客房。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电视机和一个米色沙发床是里面仅有的陈设。弗林关掉电视机,在书桌前坐下来,用拇指翻动着一摞马尼拉纸文件夹。
弗林已松开了系睡袍的棉布腰带,他坐在书桌后面的木椅子上,那张书桌只能算是搁在水泥板上的一扇普通木门,褴褛的睡袍下摆在玫瑰色的地毯上堆成一团。他在睡袍里面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衫和一条蓝白相间的条纹拳击短裤。他眼睛周围堆叠起来的皮肤又厚又肿,那是一个拳击手在离开拳击场多年后脸部会呈现的模样。他的嘴默默地动着,念着他在翻看的卷宗的名称。
“我刚刚还看见的,”他自言自语地说。
“就是它。”他说道,一边抽出一份用蓝色的塑料夹子夹在一起的薄薄的报告,然后把它递给我。
“报告的很多内容都是猜测,但是我想它与事实不会有太大的差距。那孩子从来没有上过学,从来没有过朋友,从来没人交谈。他不迟钝,不是临床意义上的那种迟钝。他的大脑没有任何毛病,他是社交弱智型。如果你把一个婴儿锁在屋里,在他生命的头十四五年里不让他出门,总是虐待他,最后他就会变成这种人。有一点是肯定的,”弗林说,疑惑地摇了摇头,“他并不邪恶。他是个无辜的人。他就像一条狗,尽管人们不断地踢他,但他还是会回来,希望这一次也许有人会待他好一点儿。”他说,使用了我向詹妮弗解释那男孩的情况时使用的相同类比。
弗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疲倦地呼了出来。听到那声音,我又感到了疲劳。我坐在沙发的一角,身子慢慢地往下滑,双脚在地毯上伸直开来,这时,我看见了自己龌龊泥泞的鞋子。
“对不起,”我一边坐起来一边道歉。
弗林陷入了沉思之中,没有听见我的话。我的目光从他身后看过去,看见他椅子后面的架子上一张几乎看不清的照片就像厨房里的那碗人造水果一样,失去光泽的银色相框从未挪过地方。
“他现在应该有多大了?”我问道,声音几乎像耳语。
他没有转过脸去,我怀疑他再也没有看过那张照片:一张眼睛明亮的小男孩抱在他年轻父亲那强壮胳膊里的照片。
一丝难看的笑容浮起隐去,隐去又浮起。
“上个月满二十九岁。难以置信,是不是?所有的光阴哪里去了?”他的眼睛掠过我看向远处。然后,他站了起来,系紧睡袍的腰带,打开了衣橱门。
“我有一些衣服你能穿。你何不冲个澡,洗洗干净,然后我开车送你回家。你总不想以那副模样出现吧。”他轻声笑着说道。
汽车开到车道半当中,门廊的灯就亮了,詹妮弗身穿齐膝棉质睡袍,冲出门来挥着手。当弗林把车停在屋前时,头灯扫过她身上。她赤脚飞跑下漆黑的台阶,当我钻出汽车时,她一头扑进我的怀里。
“我还以为你要几天不回家哩。”她踮着脚,双臂搂着我的脖子,一只手抚摩着我的脸庞。
“你刮过脸了。”
“向霍华德·弗林问个好,”我边说边打开汽车后门。
詹妮弗双臂背在身后,目光越过乘客座看过去。
“你好,霍华德·弗林。谢谢你把我这被丢弃的人儿送回家来。”
我从车里收拾起我在装扮一个流浪汉的短暂时间里穿的一大抱衣服。弗林变得正式和笨拙起来,竭力显得有礼貌些。我用眼角余光看得见他的脸色微微发红。
我拖着行李卷,一只手搂着她的腰,一道走上门廊的台阶。我们看着弗林驶上车道开出大门,车灯渐渐远去。进了屋,詹妮弗拿过我手中的行李卷扔到地板上,亲吻着我的嘴。我把她抱在怀里,走上通往卧室的楼梯。她钻进被窝,开始取笑起我那借来的过大的衣服,接着,我把那衣服脱了,她关上了灯。
我们以更加强烈的冲动云雨了一番。好事过后,我们一起躺在从卧室窗户泼泻进来的月光里,她把手放进我的手里,抚摩着我的灵魂。
“我惟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和你同生同死,生在一起,死在一起,就我们俩,就像我们说的那样,记得吗?”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说这话的时候,我又说了一遍,同样的话语,同样的誓言,但是感觉不同了。我们从前过着各自的生活,我们知道,我们从前的誓言——我们分离便无法活下去——不是谎话,但是,也不是事实。在我们天真无邪的青春时代里,我们认为,惟一真正的选择不是爱就是死,但是,我们慢+慢懂得了生活既不那么简单,也不那么仁慈。
她用胳膊搂着我的脖子,把我抱得紧紧的。
“只要你爱我,永远爱我……爱我。”
我的胳膊搂着她,张开手指放在她的腰背部,试图缓解她全身的紧张感。她那急促的呼吸开始缓慢下来,不一会儿,我几乎感觉不到她贴着我的心跳声了;又过了一小会儿,她的手松开了我的脖子,胳膊滑到我的肩上。良久,我看着她睡去,心中感到非常疑惑,最重要的事情似乎都是碰巧发生的,机遇也许只不过是我们不愿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时用来搪塞的一个词。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詹妮弗在厨房里忙活着,嘴里哼唱着,一只手把盘子放好,另一只手在漂洗一只锅。她两只手在同时动着,她轻轻地吻了我的脸颊,命令我在桌子前坐下。我睡眼惺忪地睨视着她,摇摇晃晃地走到咖啡机旁,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当我拖着脚步走回桌子,重重地坐到椅子上时,她好笑地看着我。詹妮弗坐到我对面的椅子上,带着沉思的表情喝着她杯子里的咖啡。
“跟我讲讲霍华德·弗林的事,”她立即说道。
“弗林?他是个私家调查员,很久以前他是个律师。”我说道。我的目光移过厨房,看着窗户,黄澄澄的晨光正透过窗户射进来。
“你曾经告诉我,说他被禁止当律师,因为他喝醉了酒出庭,并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
我的目光回到她身上。她好像永远也不会忘事,不管是什么事,也不管是多久以前说的话。
“他发生了什么事?”她问。
我又凝视着窗户,摇摇头。
“那是个可怕的故事,”我说,不愿再说什么。
“你要是不想说的话,就不必说了。”
“不是不想说,”我说,一边开始用茶匙搅咖啡。
“的确是个可怕的故事,是个没有结局的故事。”
“任何故事都有结局吗?”她的嗓音像一声长长的、缓缓的呼吸,使你想呆在原地不动,听她诉说。
“我们的故事就没有结局。”
我思索着她说的话。
“不,”我当即说道,“我们的故事没有结束——它有了转机,但是发生在弗林身上的……
“霍华德·弗林是个了不起的运动员,是人们见过的最优秀的高中橄榄球运动员之一。他身高6.3英尺,体重265磅,粗粗的脖子,头大如桶,跑起来快得像猫。所有的大学都想要他;人人都说他会成为一名美国国家队队员。他也的确如此,在他大学二年级时就是国家三队的选手了。但是,弗林打球不是因为他喜爱橄榄球,而是因为他球技好,因为打球能够支付他读完大学的学费。如果他出生在一个有钱人家,我想他也许根本不会去打球。弗林想当一名律师——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想,那是他的理想。
“他整天学习,几乎从来不出去。在球场上,霍华德是个独挡一面的救援队员,但是和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安静、腼腆,始终是个谦谦君子。如果说他在高中里就与女孩有过约会的话,我会感到很惊讶的。但是,他现在是一名国家队队员了,过去连第二眼都不愿看他的女孩子们都想和名人交往。尤其是有一个女孩子:小个子,身高不到5.2英尺,黑眼睛一闪一闪的,脸上总是浮现着迷人的笑靥。她名叫伊芙妮·蒙特若,他们开始约会。人人都喜欢弗林,人人都认为他终于有了个女孩子,真是太棒了。她曾与学校里半数的男孩子来往过,但那并不要紧。
弗林对此一无所知,此外,他们还只是约会而已。没有人认为他们是认真的,但是,他们当然是认真的。
在弗林的一生中,那是他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恋爱——就像我爱你一样。
“他们在他毕业的第二天就结婚了,她大概在婚后第二天就开始鬼混了。”我发觉自己生起气来,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说句公道话,他在法学院读书的时候,她已经工作了。三年以后,他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在一个相当不错的律师事务所里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几个月后,她生下了他们的孩子,是个男孩,小霍华德·弗林。那是霍华德·弗林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也许是他拥有过的最后的真正幸福的日子——他第一次看见他儿子的那天。”
我十指交叉放在头顶,凝视着窗外,在椅子上前后摇晃着。
“出了什么事情?”詹妮弗问道,打断了我的沉思。
“有一天,大约是两年以后,当弗林出庭为一个案子辩护时,他的妻子在家里和另一个男人上床,她和那个男人上床有一年多了。霍华德的儿子在他自己的房间里睡觉。他醒了,摇摇晃晃地走进客厅找他妈妈。通向后院的玻璃推拉门开着。出事时,她正在卧室里做爱。她没有听见她的儿子掉进水池里,没有听见他哭喊救命,没有听见任何声音,除了她背叛她丈夫时弄出来的声音。
“男孩淹死了,那一天霍华德也死了。他责备他自己。怪事,是不是?在他妻子一直干着那种勾当时,霍华德竟会觉得那是他的过错。他认为他应该知道好景不长。他妻子和另一个男人在他们的床上做爱,正因为此他们的儿子才淹死了。霍华德认为他应该知道她会干出什么事来·如果他知道的话,他便能救下他惟一的儿子了!”
“母亲呢,霍华德的妻子?她没有自责吗?”
“我想她是不会自责的。她立即就搬走了。霍华德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葬礼上。霍华德亲自安排了全部丧事。一切事情都是他自己做的。有一段时间——好几个月——他保持着他的老习惯。他每天去上班,尽心尽职。他把悲痛埋在心里。接着,出事了,某种延迟的反应,我猜是。他开始喝酒,不停地喝。然后,杰弗里斯开始整他,在法庭上公开嘲笑他,羞辱他。最后,他索性豁出去了,把他的想法完完全全地告诉了杰弗里斯。他是喝醉酒说那些话的,但是,我认为即使清醒着他也会说的,他内心积压着太多的愤怒和伤害。问题不是他会不会爆发,而是什么时候爆发,而杰弗里斯是如此难以置信地容易记恨。”
詹妮弗隆起双膝,下巴支在上面,两臂抱着膝头。
“那就是他对这个丹尼怀有如此强烈感情的原因吗?因为发生在他自己儿子身上的事?”
我起初没有明白她的意思,但是,看着她的眼睛,我明白了。
“我没有想到这一点,”我承认,“但是,我想你一定是对的。我肯定他还在责备自己。也许他认为,如果他能帮助别人,就可以弥补一点自己的过错。”
她的嘴角向下一撇·那张阔嘴巴看起来像一个伤透心的孩子的微笑。
“也许,以一种奇怪的思维方式,他认为这孩子就是他的儿子。你说过他是长着成人身体的三岁小孩。霍华德的儿子如果没有淹死,如果他只是失踪,然后,这么多年以后重新又找到,在他眼里,他就会像这个样子了。”她眼睛半睁半闭地看着我。
“我们也会那样做的,不是吗?想象着我们很久没见的人真的没有什么改变,内心深处没有改变,无论我们两人老了多少。”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说我们,我看着苦乐参半的表情在她那温柔的脸上形成,我感到心口打了结似的,惟恐我做了什么使她失望的事情,惟恐我的变化比她想象的要大。她的目光变得更加恍惚了,她的双膝在下巴下抱得更紧了。
“没事吧?”我问道。
起初,我以为她没听见我的话·不过,片刻之后,像清除了蜘蛛网似的,她的眼睫毛扑闪了两下,坐直了身体。她眼睛里含着愉快的神情,绕过桌子,坐在我的大腿上,双臂搂着我的脖子。
“我爱你,约瑟夫·安托内利,无论你什么时候想娶我,我都会和你结婚。要是你愿意的话,明天也行。”
她松开我的脖子,好一阵子,她看着我,就像凝视着自己那快被遗忘的镜像。她那柔弱的嘴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没有一句话,没有一点声响,她轻轻地站了起来,用她那绵软的手拉起我,领着我回到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