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宁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家里不富裕但很温馨,父母很疼爱他,快乐的日子在他八岁那年戛然而止。
双亲遭遇交通事故去世,那天他原本也想跟着去的,爸爸妈妈说他长大了,摩托车坐不了三个人,让他乖乖在家等他们。
突如其来的噩耗改变了季长宁的一生,叔叔得到消息后匆忙赶回来处理后事,很多人说幸好没有把孩子带上,不然一家子都没了,季长宁当时哭的浑浑噩噩,在他长大后想过无数次为什么爸妈当初不带着他一起走。
守灵那晚村长过来烧香,安慰他几句后在祠堂门口跟几名老人聊起来,他们的谈话没有刻意避着季长宁,因为是关于季长宁以后的去处,他才八岁,总得要人来照顾他。
季长宁木然地坐在火盆前烧纸钱,做法事的先生说纸钱跟香烛要一直烧一秒都不能断,他瞳孔里映着火光,眼睛干涩肿胀。
“真是作孽,孩子还这么小,夫妻俩怎么舍得抛下他走的,家里的老人早几年也不在了,以后谁来照顾他?”
商量来商量去,还是先问季长宁的亲戚朋友愿不愿意收养,但他说是年龄小,也早就记事了,没人想要拖油瓶。实在不行,就只好由村里出钱养大。
叔叔跟他守了一晚,眼睛布满红血丝,抽了整整两包烟,地上满是烟头,第二天说,长宁以后由我来养。
那时候叔叔家已经有三个男孩了,婶婶肚子还怀了一个,他们那里偏僻,计划生育抓的不严,只要肯交罚金就行。叔叔常年在外打工,跟着建筑队到处跑,工作辛苦赚得也多,但要多养一个男孩还是够呛。
这份恩情他会永远记在心上。
到了叔叔家他就是年龄最大的孩子,季朝生比他小两个月,季明生六岁,季静生三岁,再过七个月,他们最小的妹妹出生了。
婶婶是个朴实的农妇,照顾这么一大家子不容易,平日做什么事都要精打细算,喜欢劝导他们勤俭节约,每要花钱的地方都会跟他们算一笔账,水电费煤气费甚至课本费,季长宁知道的清清楚楚。
他们几乎不需要买青菜,婶婶有一亩菜地,春夏秋冬都有时令蔬菜可以摘,吃不完的甚至可以拿去集市卖钱。
季长宁知道她不喜欢自己,但她也没亏待过他,吃喝住行都是一起的,待他如客人那般客气,只因为被别人说过闲话,说她“虐待”大伯哥家的孤儿。
其实只是发生了一起意外,季长宁跟她一起去田里帮忙时意外掉进鱼塘,路过的好心人把他捞起来,没想到回家后发起了高烧,村里的长舌妇说让一个小孩给她干活真不是人。
后来婶婶就不让他跟着去田里,连家务活也不用他干,只说你好好读书就行,她的大儿子季朝生对此怨言颇多,活都推给他了,家里多个吃白饭的。
季长宁过意不去,尽力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白天上学,放学后就在家里带孩子,弟弟妹妹都是最闹腾的年龄,有他搭手婶婶才有空给他们做晚饭。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话是真没错,男孩子的胃像是填不完的黑洞,他们能抱着电饭锅吃光一兜白饭,季长宁最是年长,也懂事,有好吃的都会先让给弟弟妹妹,过节时他们惯例会宰一只鸡庆祝,小朋友是最爱鸡腿鸡翅的,婶婶给他们一人分一个,前两年季长宁还能分一只鸡小腿,后来妹妹长牙了也想吃,他就好几年再没吃过,每当别人叫他夹鸡腿,他都会在心里默默咽口水然后说:“不了,我不喜欢吃鸡肉。”
季长宁日子过得平凡而单调,读书,带孩子,唯一让人庆幸的是最小的弟弟妹妹都很听话,只要他在就很高兴,他会一边写作业一边看着他们,写完了就给他们念童话书,书页都要翻烂了,后来就给他们念语文课本,顺便做一下学前教育,教他们简单算数和拼音什么的。
带孩子带到怕,季长宁心想以后结婚能不生就不生。
叔叔家一直养他到高中毕业,他在他们那个小县城里读的高中,师资平平,九成学生只能读专科,但他一直都是第一名,高考出成绩的时候校长高兴的不得了,好多年没出过这么高的分数,还专门给他做了个横幅挂在学校大门。
高考后的暑假很漫长,高考完那段时间难得叔叔在家休息,说是年纪大了身体不中用,总是容易累,于是回来歇歇。
叔叔老了,季长宁有些难过。
录取通知书寄过来的那天叔叔特意带他们出去餐馆吃饭,第二天季长宁就把通知书珍重的放进背包里,里面还有两套换洗的衣服,他跟好友约好去打工,地点正好是大学所在的城市,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叔叔额外给了他五百块当生活费。
工作是朋友的朋友推荐的,招临时工,按周算钱,说辛苦但工资高,于是他们两人就踏上了前往江城的大巴,好友是他的同班同学,高考考上了一个三本,学费很高,两人一拍即合,都想趁暑假打工挣学费。
在大巴上待了四五个小时,下车后又要转车,两人像无头苍蝇一样向路人问路,折腾快一天才到达目的地,负责人见了他们简单说了待遇,包吃包住,然后就领人去宿舍。
一个宿舍住十八个男人,一进门就有股酸臭味,又是夏天,大多数人都是穿个裤衩,抽烟打牌喝酒,季长宁跟好友当场就被震住了,都是没出过社会的愣头青。
算了,工资高嘛,忍一忍。
他们是这么想的,结果也不如人意,说的工资高是算上加班工资,保底工资做满一月只有一千块。他们做的是电子厂流水线工人,灯光很亮费眼睛,规定工时为九小时,早八点到十二点,中午一点到下午六点,加班有可能十点才下班,一天只有吃饭时才能歇会。
不到一个星期,好友就心态崩了,打电话跟家里诉苦,家里人也心疼他,让他辞工回家。
季长宁没有跟他一起走,叔叔期间打过一次电话问他工作怎么样,他说很好,让他不要担心。
他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赖在叔叔家里,那不是他的家。
厂里饭堂的菜很难吃,又吃不饱,季长宁跟工友一起去大排档打牙祭,他点了一份五块钱的炒河粉,工友在一旁抱怨厂里的工作太忙,说想辞职,季长宁接话那得先去找个新工作才行。
旁桌有个打扮流里流气的人看他们一眼,看到季长宁时目光停了下来,然后拉着屁股下面的凳子挪过去,说:“小帅哥,我这招人啊,有兴趣不,工资绝对比你那破厂高。”
工友问他哪里的活?
那人嘿嘿一笑,笑的有点猥琐,好地方,长的丑的人还不要呢。
一听就不是正经地方。
季长宁没放在心上,直到发工资的那天被告知要压两个星期工资,他急了:“之前不是说压一个星期,怎么又改口了,我干了半个月一分钱都没有?”
领导老神在在:“培养你熟悉工作不用成本的吗,厂里包吃包住又不用你花钱,要是工人说走就走那我们厂不是要亏死,你想走可以,我就给你一个星期的工钱,另外的就当培训费了。”
季长宁惊呆了,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下班后工友撺掇他一块去喝酒,季长宁因为工钱的事还很伤心,于是答应了想借酒浇愁,也想跟他们打探关于发工资的消息,他买了两听菠萝啤,一听送给工友,另外一听咕噜噜往自己肚子里灌,很碰巧的,他又碰见了上次那人。
“哟,小帅哥,又见面了,怎么样考虑好没。”小流氓朝他打招呼。
“你们拖欠工资吗?”季长宁问他,他实在没办法了,他预料以后要工资的时候会跟今天一样不顺利,他不能继续在这个厂做,不然他会连车票钱都买不起。
小流氓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
季长宁低头看着手中的啤酒,内心挣扎,他想起兜里剩的几个钱,终于下定决定:“好,我去。”
小流氓带他去见自家大哥,大哥夸他长得不错,然后带着他,以及另外几个长得好看的年轻男女,季长宁内心忐忑地上了面包车,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很快他的注意力都被车外的风景吸引了,他们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区。
季长宁来到尚景,他们走的员工通道,大哥带他们去见一个穿着制服的眼镜男,态度很恭敬,向他保证季长宁这伙人都很老实。
眼镜男打量他们,有点嫌弃,“除了个别亮眼的,大多都一般,但是最近太缺人了,勉强通过。”
眼镜男是人事部的,现在季长宁管他叫许哥,许哥先是问他满十六了吗,能签合同不?
季长宁:“十八了,不能签,我只能做两个月兼职。”
许哥皱起眉,“有工作经验吗?”
“在电子厂做过。”
许哥让他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门童,有人来了就微微鞠躬面带微笑说“您好,欢迎光临”,或者给人开车门、带带路。
做了几天又被调去酒吧当侍应了,许哥说做这个比较适合你,有钱途。
酒吧鱼龙混杂,人多,规矩也多,许哥专门给他们培训后才上岗。
季长宁前十八年都是别人家的好孩子,遵纪守法,是个乖宝宝,他在尚景天天提心吊胆的,害怕被人卖了。
直到亲眼目睹客人骚扰一名女侍应,女侍应甩开他的手,动静弄得很大,领班上前询问事情来由,了解清楚后就让人把那个客人“请”出去了。
季长宁终于信许哥说他们是正经生意人,不搞强买强卖那套。
他在酒吧工作很顺利,人缘颇好,因为很乐于助人,同事叫他帮忙他都答应了,平时又不争不抢。
许哥还问他有没有长期做下去的打算,季长宁婉拒了,他只想安安稳稳的打工,等开学他就辞职走人。
某天来了几位客人,相熟的同事拿胳膊肘撞他,低声说:“太子爷来了。”
季长宁很轻易在那群人中认出主角,因为尚景的老板正在热情地招待他,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沈逸尘,从此‘意气风发’这个词在他眼里有了实体,怎么说呢,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路人。
太子爷很年轻,穿着一身休闲服,个子高、瘦,嘴角含笑,一眼看去觉得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季长宁其实有点羡慕,这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么,跟他相比一个是天边的云彩,一个是地里的尘埃,他看了好一会,然后感叹他女朋友好漂亮啊,到底是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对男女之情还是有点憧憬的。
太子爷不常来,季长宁一个月才见过他四次,其中有次还是被拉去当迎宾,跟一群俊男美女在门口当花瓶,太子爷西装革履地从他面前路过,走路带风很有气势。
季长宁心里吐槽太子爷每次带在身边的人都不是上次那个,换对象换的真勤快,然后突然就醒悟了,他们不是正经恋爱关系,而且居然还有男人,直接让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后来跟人同事打听这事,同事说你怎么这么笨呐,都是玩玩而已,男女通吃。
季长宁总喜欢躲在后面偷偷打量太子爷,他想知道这种人平时会做什么。
夜路走多终撞鬼,在他第n次盯着人看的时候太子爷一回头,两人对视上了,季长宁脑袋一空,羞耻地低下头。
完犊子。季长宁心惊担颤了好几天,脑补了一堆港片□□剧情,结果无事发生。
酒吧里有群女性特别喜欢逗季长宁玩,因为他长得好,唇红齿白,嫩的像个未成年人,笑起来还有酒窝,跟你对视时眼睛仿佛有光,给人整体感觉就是个又纯又甜的大男孩。
有人会往他的口袋里塞纸条和小费,甚至会把钱塞进他领口里,季长宁从不拒绝,他会眉眼弯弯地说谢谢姐姐,眼神很真挚。
他不知道这时候有人在看着他,沈逸尘慵懒的靠在吧台上,见到那个小侍应面不改色地把卡在制服领口的钱抽出来,然后放进口袋里,他忍不住笑了。
季长宁睡前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拿出录取通知书,把上头的字从头到尾看一遍再放回背包里,接着就开始数钱,小费多的时候一天下来甚至有两三百块钱,他会带着满意的笑容入睡。
他觉得做侍应真不错,许哥还给他换了个四人宿舍,但平时只有两个人住,另外两个整天不见人,他的宿友叫陈安,一个长相清秀的年轻人,上班前会在镜子前化妆半小时,喷香水,身上经常有欢爱后的痕迹,陈安看他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所以总避着他走,同时待在宿舍里也不搭话。
没两天许哥找他谈话,问他愿不愿意当太子爷的生活助理,太子爷在尚景有一个专门的套房,缺个人伺候。
季长宁很警惕,“我笨手笨脚的可能不太适合,许哥你还是找别人吧。”
许哥轻松看清他的想法,轻飘飘地说:“你这样的沈公子见多了,想爬他床哪有这么容易,只是让你上去打杂,扫扫地擦擦桌,他又不是天天住这,工作量少了工资变高,怎么还不乐意?再说了,你又做不长久,还挑三拣四真把自己当人物了?”
季长宁听出他话里的埋汰,有点担心他把自己炒了,又想着如果最后一个月能多赚点钱也是好事,犹豫之后还是答应了。
都是他妈的骗子,他进沈逸尘房间的头天晚上就被吃干抹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