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六章 白泉对阿史那俱缇(五)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就只有叶倾城敢大量的买劣质空白符篆,因为一般人使用这种层次的空白符篆的话,符术的成功率十不足一,也就是说,十张劣质的空白符篆,可能就只有一张是能够施展成功的,也有可能不成功,这就是最大的弊端。即使很便宜,即使经得起浪费,但问题就在于成功率,真要到了生死关头或者什么重要时刻,需要施展符术的时候,可没有时间让你去大肆的浪费,在那种时候,要的就是一招便成,所以高层次的空白符篆的价格才那么贵重。

更别说,以劣质空白符篆施展的符术,就算成功的话,因为灵力太低的缘故,不论是效果还是持续时间都不能够让人满意,甚至可以说是鸡肋,所以是大部分人弃之如敝履的东西。最多也就是一些刚刚入门的修士,或者囊中羞涩的低阶修真才会购买这种东西,大部分有空白符篆卖的商铺也都是不把这种层次的空白符篆摆在台面上,因为它真的很上不得台面。

但这些都是相对的正常人界修真者来说的,对叶倾城?这些因素都可以忽视不记,毕竟他不同于正常的修真者,不,甚至真要说起来,他连刚刚入门的修士都不算而已。

因为他继承了寻龙门,还持有门主的传承印记的缘故,所以他施展寻龙秘术的成功率相当高,高阶的寻龙秘术可能需要好几张空白符篆才能成功,但是低阶的秘术,像是他最为常用的捷影与目利两道秘术,便可以说是画一张成功一张了。就算是历代的门主,也不敢说有这样高的成功率,因为他们可没有那么多的空白符篆来用,而且他们很少与修真者有什么交集,也就是从尹是非他们这几代才开始与修真者有所交集的,所以使用秘术也开始频繁起来,叶倾城之所以使用捷影与目利两道秘术,也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反应和速度达到低阶修真者的水平,这是这两道秘术最开始被收录进《寻龙秘典》的初衷。他因为常常使用的缘故,所以熟练度是一方面,门主印记是一方面,二者结合起来,便产生了一个极高的成功率。

更别说,以往的历代门主,可没有他现在的这副身家,抛开那海量的紫光晶不说,光是他以往得到的玄冰金铁和炼晶,就都堪称无价之宝,随便拿出一样,都能够引起人界修真的震动。虽然还没有到需要出手这两样东西的地步,他现在随便拿出一块紫光晶就够享尽荣华富贵了,从寰宸宇在城府颇深的缪无双那里就能够以一块紫光晶买下一件低端至宝和贵宾的资格,便可见一般。买大量的符篆?开玩笑,就算是极品空白符篆,也不过才三十二元晶一张,而寰宸宇买那对拳套时出手的紫光晶,换算一下大概值一千多万元晶,也就是说,一块紫光晶,足够买大概十万张左右的极品空白符篆……而正常的低阶修真,平时就连用一张高等的空白符篆都会觉得很心疼,这就是差距。

所以寰宸宇在去购买的时候,他买的几乎都是极品层次的,还有高等的空白符篆,而且分别在几家店都去查看了一番,经过对比后选择了其中一家制作得最好,灵力最强的店铺,将它家的存货几乎都购买一空,让店主当时十分意外。因为在修真者的城池里,不少法器店或者各种各样的店铺都有卖杂物,寰宸宇当时就是在一家法器店购买的,身为法器店,自然有很大的背景和能力,它们的制符师当然也是一流的,即使是从其他地方进货来的,也必然都是上乘的,虽然符篆这东西利润不错,但是平日里他们也从来没有见过谁买这样大量的空白符篆,怕不是什么什么擅长炼器的宗派势力在培养新一批的弟子哦。要知道,寰宸宇那一次大批量购买空白符篆所花的元晶,差不多够买一件不入流的重宝层次法器了,就算是一些金仙也都得心痛一下,尽管他买的空白符篆里上等的偏多,少部分才是极品的,但他这样的顾客还是很少见的。

之所以说价格诡异,便在于此,叶倾城在盘龙镇那个小摊上买的那些符篆,虽然数量不多,而且几乎都在盘龙山岛里用完了,可是,当时他毕竟是使用银子购买的,而且竟然还买了好几张极品的,而且是极品当中比较不错的,不然怎么可能施展龙脉化龙成功,这是叶倾城后来回忆的。后来找不到那店主,更是稀奇,这一点,让他至今都摸不着头脑,那店主究竟是谁?又为何以那样的价格把那么好的空白符篆卖给他?至今依旧是他心中潜藏的一大疑问。

寰宸宇那一次购买的数量,足够让叶倾城一天浪费好几张,天天使用,用上很多年都没有问题。

不过为了节约,亦或者是为了不再睹物思人,叶倾城还是决定先把尹是非给他的那些劣等的空白符篆给用完,然后再用寰宸宇买的那些。尹是非给他的那些本来就不多,在这之前还用掉了不少,即使成功率很高,可毕竟这是劣等的空白符篆,叶倾城施展起来还是会失败不少,之前给阿史那俱缇的,便是最后一张,相当具有纪念的意义。

换句话说,从现在起,他施展的寻龙秘术,不论是效果还是持续时长,都会变得相当的恐怖。

举一个例子,前面阿史那俱缇使用那张叶倾城用剩下的符篆,尚自可以轻松从几个势力的争抢当中安然脱身,他的瞬间爆发速度加上那种反应力,已经可以面对不少刚刚入门的修士了。可若是叶倾城使用两张极品空白符篆来施展捷影与目利两道秘术的话,放在他阿史那俱缇的身上,产生的效果,便是他的反应与速度差不多足够达到上仙级修真以上的水平,更别说他本身的身手就不错,那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