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晚上很无聊。我吃了晚餐,坐在科灵斯伍德旅馆的房间里,等着时间过去。我想想她,又想想他,然后想到自己,想不出要怎么办这件事。我得弄得对她有利。我要让她觉得我是个天才,对整件事情完全了如指掌。或许我可以装得让她放心,但我不能欺骗自己。对于谋杀,我根本是个生手。
我不断把事情拼来凑去,却怎么凑都不对劲。我的思绪老是回到同一点,就是想杀掉一个人还可以脱身。有几个制式的作法可以办到,我在脑中一一仔细想过,想找出适合的,却一个都没有。
我可以弄得像是意外。但这么一来,就毫无犯错的余地了。如果你要假造成意外,或是自杀,那只要犯个错就全部玩完了。一个错误就会暴露出整件事并非意外或自杀。而是谋杀,没得商量。
现在的警察太厉害了。他们的鉴识人员也太优秀了。我可以朝肥仔基思耳后敲一记,用他的车把他载到最接近的悬崖推下去。然后警方就会开始查探,我可能会在哪里留下指纹,或者那个混帐肥仔在掉下悬崖之前会恢复意识,或者有成千上万个可能的失误发生。
说不定我可以弄把枪来,把枪管塞进他的肥嘴里,用他那只脏手握住枪,替他扣下扳机,把他的脑袋轰得满墙都是。
然后会在哪里有什么出错,就会有人晓得那不是自杀。
然后警方会逮住莫娜,全心全意对付她。她一开始会表现得不错,警方对她有多狠,她也能能狠狠地回敬。
这样可以撑一阵子。
但警方不能放过她,因为这是一桩谋杀案,她是他们唯一的嫌犯。他们会尽可能对她施压,她迟早会吐露实情。或许她不会自白,但警方会问出我的名字来逮捕我,然后他们会玩两面手法,让我和莫娜互相猜疑。他们会吓唬我们,逼得我们发疯,然后把我们各个击破。
纽约州是有死刑的。用电椅执行。第一级谋杀罪就是要坐电椅,除非陪审团建议从宽量刑。
但对我们,陪审团可不会手软。
我又从头开始设想,每回推出来的结果都是死路一条。我一再反复推演,一遍又一遍,却就是没有个妥善的解决办法。真不公平——他拥有她,又拥有那么多钱,而我想把两者都抢过来。
一定有个办法的。
这事情我想着入睡,到梦中继续纠缠。大部分都是噩梦,而且愈来愈相似——我老梦到奔跑,身边或许有莫娜、或许没有,总之一路狂奔着想逃掉却根本逃不掉。大部分时间我们跑进一条漆黑的隧道,有很恐怖的东西在后头追着,而且愈来愈逼近。我们就快要跑出隧道,外头是一片池塘和绿色草地和一张野餐桌,但即将抵达隧道尽头时,却被后头的坏人抓住了。我从来不晓得追兵打算怎么对付我们,因为每回被抓到那一刻,我就满身大汗醒过来。
八点三十分,我怀着新的观点下了床。计划逐渐成形,我坐在床边,随着指间的香烟逐渐转为灰烬,同时让那个念头自行发展。那是个很巧妙的主意,中间牵涉到一个关键点,是我前一天没想到的。
布拉萨德是个罪犯。
我记得莫娜说过的。我们别杀他吧,乔。我们栽赃他,让警方把他送进牢里。
但这样行不通,我也已经告诉过她一大堆反对的理由,栽赃这条路是一点机会都没有的。
但另一个方法有机会。布拉萨德,活着,我们没法栽赃他,一百万年都不可能。
布拉萨德,死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坐在那里,从头到尾彻底想了又想。每隔一阵子就会有个思绪打结,然后我就得从头再想一次。但渐渐地,所有的结都理清楚了。我愈想,就愈觉得这个计划很好。等到整件事想得几近完美时,我从床边站起来,走进浴室冲澡刷牙。
我边冲澡边唱歌。
我穿上干净的白衬衫和西装,打好领带,接着下楼吃了两份炒蛋,又在街边的午餐小摊喝了两杯黑咖啡。然后我走到三十四街,上了一辆往第三大道的公车。车上很挤,一路都没座位,但我不在乎。
我要找的当铺不是当初我去卖掉手提箱的那个,而是位于三十二街和第三大道交叉口,根本只是墙上的一个洞,门口挂着不起眼的传统当铺标志。当铺老板是个态度谨慎的小个子男人,戴着金属框眼镜,双眉间有深深的沟纹。他名叫莫·雷德,是个销赃人。
我进去时,店里还有个小鬼,想把一支手表卖给莫。他们正在讨价还价,我就假装在看旁边的一支萨克斯风。那小鬼最后接受了十元,我等着他拿了钱好离开,心底纳闷那表会是谁的,又到底值多少钱。
最后那个小鬼终于走了。
“我要一把枪。”我告诉莫。
“来福枪、手枪,还是散弹枪?”
“轮转手枪。点三八或更大的。”
“当然了,你有持枪许可吧?”
我摇摇头。他哀伤地微笑,露出满口金牙。“如果你没有持枪许可,我就不能卖你枪了。”
他的口吻就像是在跟一个很小的小孩解释一个很明显的事实。
我什么话都没说。
“这是法律规定。”他说。
我还是没说话。我掏出皮夹,拿出两张五十元,放在柜台上。
他看看我,再看看那些钱,然后又看我。他想搞清楚我是什么人。
“有些人,”我说,“奥基·曼纳斯,邦尼·迪法丘,鲁比·克兰。一些人。”
“你认识这些人?”
我慎重地点点头。
“讲讲他们的事吧。”
我告诉他奥基·曼纳斯非公开拥有的两家夜店的店名。我告诉他邦尼·迪法丘进了监狱以及入狱原因。接下来我正要说起鲁迪·克兰恩的事情,但他举起一手。
“够了。”他说。“麻烦请到店后头吧。”
我经过他身边,走进那个黑暗的房间。他走到店门边,锁上,拉下遮光帘,然后也进了店后的房间,找到一个架子,拿出一把枪。是一把点三八的轮转手枪,史密斯威森公司制造的。跟我指定的一模一样。
“这把枪有历史吗?”
他又露出那个哀伤的微笑。“或许吧。”他说。“有个小子在某人车上的置物匣里找到这玩意儿。他带来卖给我。失窃的主人不愿意报警。我们有不少偷来的东西,你知道,我都小心检查过。我怀疑这把枪根本没登记。这些是你想知道的吗?”
确实就是我想知道的。这把枪很干净。不可能追溯到莫身上,更不可能追溯到我了。
“我还需要子弹。”我说。
“一盒吗?”
“装满这把枪就够了,六颗子弹。”
“你只打算用一次?”
我没回答这个问题。他也不期望我回答。他把六颗子弹放在一个像是牛皮制的小袋子里,再放进一个小盒子,交给了我。
我离开那家店,没说再见。我拿到了一把枪和六颗子弹,他拿到了两张五十元钞票。就这么简单。
我又坐在床边。枪和子弹妥善地放在一个抽屉里,下上各放了几件衬衫。我又在思考,这好像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了。
如果我们假造一桩意外,我们就死定了。如果我们假造一桩自杀,我们也死定了。
我们必须假造一桩谋杀。
有头有脸的威彻斯特郡好公民很少会被杀害。所以一旦有谋杀,如果死者是个老男人,又有个年轻老婆,就不难猜出他们遇害的原因,还有凶手是谁。
但坏人就不同了。坏人被杀害是常有的事情,理由有各式各样。而且坏人被杀害的手法很专业。他们会被外地来的枪手干掉,这些杀手搭飞机来,完成工作后也搭飞机离去。黑帮之间的枪击案是破不了案的,因为这类案件都是超完美犯罪。警方不会拚了命想查出凶手,那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在某种意义上,布拉萨德是个有头有脸的公民。但在另外一个意义上,他是个黑帮坏蛋。
我得杀了这个坏蛋,我得做得像是帮派仇杀,经过专业的计划和专业的执行。我弄到了一把无法追溯来源的枪,这是第一步。
还有其他步骤。但等到执行过后,一切就很简单了。这种案子不会出现在《纽约每日新闻报》的第三版,而是会出现在头版,报导中会描述一名表面是殷实富商的威彻斯特郡黑帮老大,被其他黑道分子杀害。大家不会去烦他的遗孀,只会替她感到难过。
大家会把她留给我。
我打开抽屉,又看了看那把枪,露出微笑。我关上抽屉,离开旅馆,随便吃了午餐。那天下午大约三点,我决定打电话到布拉萨德的办公室,看他在不在。我翻皮夹找他的电话号码,又努力回想我有没有把号码记下。结果没有,但却有其他四个号码,我瞪着看了老半天,然后才想起是在布拉萨德办公室里从一张纸片上抄来的。
我找了个公共电话,轮流打了那四个号码。
前两个号码没人接。第三个是位于东城六十几街的一家酒馆,第四个是却尔西那一带的一家希腊夜店。我两通电话都匆匆挂断了。
我猜想那些电话是布拉萨德做海洛因生意的批发商或零售商。但无论如何对我帮助不大。我只是更确定布拉萨德是毒贩,但这点我已经晓得了。我正要撕掉那张纸,然后改变心意,又放进了皮夹。
我从电话簿里查到他办公室的号码,拨号后听铃声响了好久,然后我挂断,回旅馆房间。我用一把小刀去挑公事包的锁,不到一分钟就挑开了。
那包东西还在里头。
我望着它,拿起来摇一摇,又放回公事包里,再度锁好。我把折叠小刀放进口袋里,提起那个公事包。
我提着那包海洛因去搭地铁,觉得好紧张,不过还是设法撑过去了。
我在五楼出了电梯,看起来就像个心怀大志的年轻商人。我的西装烫得笔挺,领带端正,手上轻松提着公事包。天顶职业介绍所的门开着,但是没有人往外看。
我进了布拉萨德的办公室,关上门,四处看了看。整个办公室没有改变,我小心翼翼浏览了一圈,唯一不见的就是记着四个电话号码的那张纸。我想了一会儿,决定要做得尽善尽美。我从抽屉里找了一枝铅笔,把我皮夹里的纸条拿出来,把号码抄在他桌上的便条本上,尽量就记忆中模仿他的笔迹。
然后我又打开公事包,小心翼翼把那一小盒海洛因拿出来,放在桌上。然后我打开一个抽屉,拿出四个全白的信封。
我把海洛因轮流装进每个信封里,盒里大概去掉了三分之一。接着我将信封一一封起来,三个放进最顶端中间的抽屉,剩下那个则塞在吸墨纸和下头的皮革垫之间,只露出一角。我又打开最下层的抽屉,把那一大盒海洛因放在抽屉后方。
这么一来,我心想,警方搜查这里,就一定会找到这个盒子。这有点像是小孩玩的寻宝游戏。第一个信封就放在明显的地方,任何一个警探都不会错过的。其他三个信封放在中间的抽屉,也是他们第一个会找的地方。除此之外,当然,他们会把整个办公室从头到尾搜得翻了天,于是他们就会发现那个装了一大堆海洛因的盒子,整个游戏就会结束了。
此时电话铃声响起。
我吓坏了,赶紧后退,远离办公桌,好像上头通了电。我毫无理由地背贴着墙站在那里,数着电话铃响声。
总共响了十二声。
有人想联络他,这个人相当确定他在这里。当然,除非是拨错号码,总是有这个可能的。说不定真是拨错号码。
然后电话铃声又开始响起来。
我心里想像那个画面——布拉萨德随时都可能踏入办公室,发现那些海洛因。想到这里,我两腿开始发抖。那些信封玩的花招很巧妙,但我可不能冒险。我抽出吸墨纸底下的那个,又把其他三个拿走,塞进我口袋里,然后祈祷他不会去翻底层的那个抽屉。
可是那些警察会。
我四下看了一圈,又祈祷了一次,然后我离开办公室,搭电梯下楼。
对街有一个果汁摊。我找到一个空位,点了一根热狗和一杯凤梨椰奶鸡尾酒,然后望着他那栋办公大楼。快五点了,我开始后悔又发急。我该把那些信封留在原处的。都这么晚了,他不会去办公室的。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公事包。里头没有海洛因了。现在海洛因在我身上,而且还很多。
我吃着热狗,用一根细长的吸管喝凤梨椰奶鸡尾酒。我望向对面大楼的门口,看着一个个上班族女郎正要赶回家,看着一个个清洁妇要去展开他们的扫除脏乱活动。
然后一辆计程车停下来,他下了车。他付钱给司机,车子开走了。我双眼盯着他走进大楼里消失了。
他在里头待了十五分钟。
那真是折磨神经、让人胃痛的十五分钟。先不讲别的,我为了理直气壮待在那个果汁摊上,只好又点了两根热狗和两杯凤梨椰奶鸡尾酒。吃到后来都快咽不下去了,真是难受。
等待更难受。等待,同时想知道他发现了什么,他在想什么,还有我犯了什么错。等待,同时想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去哪里。等待。
他出来了,看起来还是一样。我纳闷着他是不是在担心,或者我是不是该担心。又纳闷着如果他发现了那个盒子,那我该怎么办。果真如此,那就没戏唱了。要是栽的赃被发现,那我就只剩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放弃整件事,离开纽约,忘了莫娜。这应该很简单,我离开过很多城市,忘掉过很多女人,只要再做一次就是了。
我想起她,想到她的种种,还有和她在一起的感觉。然后我明白,我无法离开,无法放弃。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要坚持到底。
我看着他上了计程车开走,然后喝完我的凤梨椰奶鸡尾酒,深深吸了一口污浊的空气,过了街,走进那栋大楼,搭电梯到五楼。
我又挑开门锁,简单得乏味。然后我打开底层的那个抽屉检查。他没发现那些海洛因,东西还在那儿,那抽屉没人动过。
我的紧张顿时消除,于是伸手到口袋,拿出那四个信封,放回原来的位置。我看了桌上的便条本一眼——那些电话号码不见了,他把我写的那张撕走了。
我叹了口气,这真是个诡异的小游戏。我掏出皮夹,再找出那张纸,把号码在便条本上再抄一次。
接着我又把四处可能沾上指纹的地方擦过,然后溜出办公室,离开那栋大楼。我开始觉得这是我的办公室和我的大楼了。要命,我在里头待的时间比他还久。
我走了几个街区,把那个公事包顺路扔在一个垃圾桶里。我再也不需要它了。现在我不必提着海洛因到处跑来跑去,我已经栽赃完毕了。
值好大一笔钱的海洛因,栽赃得太妙了,我心想。真是个昂贵的投资啊。
我累得没法去搭地铁,于是招了辆计程车,瘫靠在后座,忽然觉得筋疲力尽。这真是忙碌的一天,或许太忙了。我很好奇接下来几天会有多忙,大概会非常非常忙。
然后我又想想那四个电话号码。那狗娘养的大概认得自己的笔迹。他大概记得已经撕下过那四个电话号码一次,也大概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写第二遍。他大概起疑了,但是没关系。
或许他已经开始恐慌。或许他会打电话给朋友讲起这件好笑的事。这也没关系。这会让其他一切看起来更可信。
因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那天晚上他都不会再回到办公室。他已经要回家跟莫娜相聚。那四个小小的电话号码会留到第二天。
我得确定他再也不会回办公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