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杜香璇尽管说话保持客气,但刘易斯从语气也能轻易判断,杜香璇并不喜欢那个女人。

刘易斯只说:“以前的同学?也是天汉女子中学的吗?”

杜香璇点了点头。

刘易斯便说:“那应该是一个很会读书的女孩子吧。相信也一样和你有雍容的气度。”

杜香璇原本不想说太多,但听到刘易斯这样夸赞那个女孩,便心中不忿,只说:“她是一个厉害的,我比不了。”

刘易斯越发明确了,这个和自己哥哥相亲的女性可能不太讨人喜欢。至少,这个女人不讨杜香璇喜欢。

一般而言,在任何社交场合上,刘易斯要是发现对方不喜欢目前谈论的话题,他是会立即转移的。然而,这个时候的刘易斯却不想转话题,只想无礼地继续试探下去:“你既然和她很久没有联系了,是怎么知道她和我哥在相亲的?”

杜香璇愣了愣,答:“听另一个老同学说的。”

她很快想起那个难堪的场景。

是在一个餐厅里,杜香璇独自用午餐,却正好碰见了老同学。那个老同学仔细打量杜香璇,如同打量一件折价的货物一样,用不屑的语气说:“哦,听说你和刘家小少爷的blind date没有成功是吗?Wha名叫薛彩楹,在学校的时候就很会社交,拉着一堆女生进她的小团体,经常嘲笑欺凌那些不爱打扮、成绩好的女生。她本人会打扮,长得也很漂亮,念书的时候就很多人追了。杜香璇独自坐在圆桌边,想起当时自己被薛彩楹的小团体欺负的日子。

当时,她跟母亲抱怨过。母亲说:“这种肤浅的女人你不用理她。她把心思放在旁门左道上,一定上不了好的学校。而你这么优秀,以后一定会比她出色一百倍的。到时候,她就只能仰望你,而你也不会再在乎她了。”

杜香璇也抱着这样的想法继续努力读书。她成功入读了美国常春藤名校商学院,然而,她发现薛彩楹一样进了常春藤,因为她家里有钱和人脉。

毕业之后,杜香璇去了很好的投资公司工作,而薛彩楹也在家族企业里挂了个“老总”的职位,只有开会的时候会出来露脸,平时不上班,照样年薪百万。

现在,薛彩楹还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对象,而杜香璇则求而不得。

总之,一切并没有像妈妈说的那样。

杜香璇的努力,相形之下,显得很可笑。

“听说她和你哥哥已经二次约会了,”杜香璇用淡漠的语气掩饰妒忌与不快,告诉刘易斯,“她真的是一个幸运的女孩。”

刘易斯淡淡点头,他真的感觉到了杜香璇语气中的失落与疲惫,便不忍心继续这个话题。

刘易斯平常回家都先回房间,可今天,他先到了楼下的酒窖。

如他所料的,修斯就在酒窖里独酌。

这仿佛是修斯长年累月的习惯。

刘易斯努力回想,修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会在傍晚到晚间的时分在这儿独饮呢?

认真一想的话,就很快记得了。

因为那是很重要的一天。

是修斯将老刘踢出了董事会的第二天。

修斯坐在酒窖里,带着一种嘲弄似的笑容对老刘说:“这个酒窖以后是我的了。请你不要进来。”

老刘瞪圆了牛一样的眼,眼珠上布满红血丝。

他前一晚根本没睡,在酒窖里饮酒度过的。

他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儿子要反自己。

“为什么?”老刘瞪着眼睛,喃喃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修斯嗤笑道:“因为我喜欢独酌。”

这是修斯给的答案。

老刘没想明白,但他始终明白了一个事实。

就像是一个狮群,掌管狮群的雄狮会老去。而小狮子从来驯服,当长出了强壮的肌肉和锋利的牙齿后,便会立即变得叛逆,势要挑战老雄狮的位置。

这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挑战。

和老雄狮有没有抚育小雄狮、小雄狮是否尊敬老雄狮这种狗屁道理没有关系。

胜者为王。

老刘竟然很快理解了修斯的“反叛”行为,因为,他把自己放到了修斯的位置上,相信也会想要尽早攫取公司的全部控制权的。

虽然理解,但他并不原谅。

人类毕竟不是狮子。

老刘也恨透了这个儿子的无情无义。

他蹒跚着从楼梯走上,离开了酒窖。

这时候,他迎面遇上了刘易斯。

刘易斯正要往酒窖里走,一边问老刘:“发生什么事情了吗,父亲?”

老刘看着刘易斯那张和修斯相似的脸就来气,提高声音说:“你是不是没听见?刚刚你哥哥说了,这个酒窖从今只属于他了!他喜欢独酌!谁也不许进去!我劝你也别去,免得白白遭受他的奚落!”

刘易斯当时确实听从了老刘的话,没有踏入酒窖。

然而,之后刘易斯也试过走进酒窖,同时遇到了修斯,但却没有遭受修斯的奚落或者驱逐。

因此,刘易斯觉得那只是老刘的意气说话,并不是真的。

不过,修斯独自品酒的时候,确实散发着一种难以亲近的孤独氛围。

刘易斯看着修斯,问:“我打扰你了吗?”

“并没有。”修斯笑笑,“坐吧,正好和我喝一杯。”

刘易斯看着杯中的红酒,兴趣不大。

修斯问道:“你想喝什么?”

一般而言,刘易斯在这个时候会说“红酒就很好了,不用费心”。但现在也不知怎的,刘易斯竟然回答:“有点想喝爱尔兰咖啡。”

修斯闻言也微微怔住了。

刘易斯也感到一股莫名的难为情。

“好的,”修斯很快露出笑容,“可是我调酒的本领确实很差。”

“不会,上次喝的就很好。”刘易斯带笑回答。

上次,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但用了“上次”这个词就显得仿佛只在昨天。

仿佛只在昨天,稚气未脱的刘易斯仍裹着毯子在修斯身边睡着。

修斯也喜欢刘易斯现在说话的样子。

修斯不是没注意到,他和刘易斯之间总是不冷不热的。修斯认为,这是因为刘易斯一直不爱这个家,一直想躲得远远的,但又因为血缘的联系,刘易斯每每躲开,又得被迫回来居住一阵子,在受不了的时候就再次离开,如此回环往复。修斯属于这个“家”的一部分,自然也让刘易斯避之不及、又避无可避。

现在刘易斯说出“爱尔兰咖啡”五个字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他看起来像是愿意亲近自己的。

这比什么都让修斯感到满足。

说起来,上次,也是修斯最近一次**尔兰咖啡。他根本不懂得怎么弄这个一个东西,当时是在机场的酒吧临时学的,现在忘了个七七八八。但刘易斯既然这么说了,修斯是宁愿被砍头也不肯说一句“我不会做”的。于是,修斯只得硬着头皮,倒了半杯咖啡,倒了半杯威士忌,用力搅拌了两下,甚至还溅湿了高定衬衫的袖口。

刘易斯看出了修斯的笨拙。

这是相当难得的事情。

他居然在一向从容优雅的修斯身上看出了“笨拙”两个字。

所以,当刘易斯察觉到这杯东西忘了加糖后,也不忍心提醒,硬着头皮喝了一口,嘴里全是酸味和苦味。

修斯还有些忐忑地问:“还行么?”

刘易斯吞了一口浓缩咖啡和高纯度威士忌的混合液,从舌尖苦到了舌根,却笑着答:“嗯,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