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被打砸一空,宋锦财最关心的还是手术室。
姜峰听到宋锦财的脚步声,赶紧将眼睛闭上。晚上医院里只有他一个护工,他有口难辩只想蒙混过关。保镖头子很快就认出他了,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一把将他提了起来,顺着楼梯往一楼大厅拖出去。
“姐夫,完了!全完了!这下什么都没有了!”宋锦财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眼里闪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好似一头被激怒的狮子。
“不光抢了钱财和药品,连医疗器械都给我拿走了,手术台和所有的设备都砸了!这哪是抢劫啊,这是要抄家啊!”
“病历啊!”他握着双手怒吼道:“拿我的病例和账本干什么?土匪是要查账吗,啊?”
“好啊!”黄金龙扭了一下脖子,脸上的肌肉都在抽搐。他将目光停留在姜峰的身上:“今天晚上有一个算一个,全部给我丢到河里去,给我带人灭了东市帮!”
“立刻,马上!”他的火山终于爆发了。
一座医院,所有的设备加上药品和钱财,那是几千万上亿的损失。
如果不弄死几个人,他的火气没处发泄:“就让他们给我的医院陪葬!我让千刀万剐了这些王八蛋!”
姜峰吓得一下坐了起来,掏出兜里的眼镜带上,脸惨白得如同蜡纸:“老板,我是冤枉的啊!我被人打晕了。”他双腿跪在地上扑了过来,一把抱住宋锦财的大腿:“宋院长饶命啊,我都跟你了四五年,你不能这样对我....”
宋锦财鼻子哼了一声,一脚将他踢开:“事情来了的时候,你躲得比谁都远,现在知道怕死了?上一次就是你这个王八蛋,丧门星,眼睁睁地看着人逃跑。既然你这么怕死,我就让你早死早投胎。今天啊你还有脸给我喊饶命,我饶你谁饶我!啊?”
宋锦财一脸嫌弃地看着他,示意保镖拖出去。医院被人抄家,他也想弄死几个人撒撒气。
“不对,不对!”姜峰再次爬起来,冲到黄金龙的身边:“我想起来了,这一次的人还是上一次的!”
黄金龙一双眼睛如同要吃人:“你说什么?还是上次的人?不是东市帮吗?”
“我不知道啊,反正这次来的人和上次是同一个人!”姜峰突然站了起来,想要给自己开脱:“他们一进来就嚷嚷着要找老板算账,我刚扑过去就被他们踹飞了,他给我说...给我说不关我的事,一拳就把我打晕了。”
“这些人的声音我听得清清楚楚,和上次来的人一模一样!”
他还要继续说下去,黄金龙伸手拦住了:“你是说,你听清楚了,是同一伙人?”
“是啊,是啊,老板,你把我放了吧,我去给你找!我只要听到声音就能找到,他化成灰我都认识。”
姜峰有十分的把握,第一次在黑暗中他见过夜枫模糊的样子,第二次又听到过他的声音。上一次他不想多事,现在保命要紧,所以豁出去了。
“好,我留你一条狗命!”黄金龙好像看到了希望,用手拍着他胖乎乎的脸蛋:“找到他,你有得活,找不到,你必死!先跟我们去东市帮,看看人在不在他们当中。”
姜峰头点得如同啄木鸟:“放心吧,老板,我一定找得到!给我几天时间,我在街上去找。”
“滚吧!”宋锦财心情糟透了:“我搞不懂,他们抢钱抢药可以理解,抢我的病历和手术器材干什么?连我的病历都不放过,会不会是同行?”
黄金龙显然一点头绪没有,他的仇人太多了。医院,匪帮,同行,到处都是仇人。不论是为了抢劫还是为了报复,他都必须查出凶手。
“吩咐下去吧,到处给我去查,找到了不要声张。这一次我要把这帮人弄干净,惹了我黄金龙的人都只有一个下场,鸡犬不留!”
程华静悄悄地站在楼梯口,所有的事情都听得一清二楚。尤其是姜峰的情报,显然对夜枫很不利。
黄金龙已经接受了事实,再待在这里没有任何意义。他走到院子里将车门打开,头也不回的钻进去了。宋锦财上了另外一辆车,回头冲着陈管家说道:“医院的人全部赶走,把门窗都锁了,晚上放几个人在这里看着,不要让阿猫阿狗的都往里面钻。”
三号医院彻底的关门歇业了。
程华听到人走了,这才回到病房之中,假装躺在床上睡觉。
陈管家招了一下手,十几个保镖开始进屋轰人。二楼就住着程华一个人,保镖砰砰敲着门:“里面的人,马上离开医院,这里关门了!”
敲了半天里面没人说话,保镖一脚踹开病房的门。
程华翻身爬了起来,佯装惊恐地喊道:“你们是什么人,踹门进来想要干什么?”
他“吓得”瑟瑟发抖,慌乱地掀开衣服和被子,扑到窗户边去扯窗帘杆。
保镖鄙夷地看着他:“医院关门,所有人全部滚蛋。给你三分钟,收拾所有东西,不要我动手!”
程华一脸懵:“这你们就不讲道理了!我给了十天的钱,才住两天就赶我走,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保镖见他磨叽,伸手掏出手枪来:“那你是要活着出去,还是要死了抬出去?”
程华立刻就老实了,将双手举了起来:“走就是了,走就是了,用不着动枪。”
“砰!”楼下有人真的开枪了,地下室吵吵闹闹的人立刻安静了下来。十几个人老老实实地回到院子里,很多人义愤填膺却不敢发作。没有人敢跟枪讲道理,所以只能垂头丧气的离开。
程华捂着自己的伤口,尽量将腰弯了下去。
在他身后还有一个人,就是夜枫给过药的中年汉子,他显得格外的平静。只不过胸口上的刀口还没有愈合,走路的时候慢腾腾的。
十几个人刚走出医院,便开始破口大骂起来。
“不得好死的宋锦财,活该被抢。”
“真他妈不是东西,吃人不吐骨头的玩意,收了钱把人往外面赶!”
“宋锦财,你个缺德玩意,三号医院最好永远不开门!”
任由他们怎么辱骂,保镖并不去理会,而是反手将医院的大铁门拉上。现在还是半夜两三点,路上黑漆漆的无法赶路。被赶出来的人并没有离开,而是全部蹲在了围墙边。
他们一边义愤填膺地咒骂着,一边将衣服拿出来盖在身上。
程华对这些人也不同情,唯有这个壮汉让他感到诧异:“怎么样兄弟,你这样子能行吗?”
壮汉苦着脸笑了笑:“咱就是这个命,有什么行不行?我看你的伤也不轻,晚上去哪里?要是没地方去,跟我走?”
程华摇了摇头:“你还是照顾好自己吧,我回贫民窟。”
壮汉一脸的羡慕:“哎!看来是我误会了,你好歹是个有家的人,不像我单身汉一个....”
他说话的时候显得愤愤不平,两只眼珠子暴突:“好!你我既然不同路,那我就告辞了!”说完他朝着程华拱了拱手,朝着成华街道的方向走了。
程华紧跟在他后面,两个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毕竟夜晚是不安宁的,两个受伤的男人可以互相照应。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一直到了西区的别墅,壮汉还在他的面前。说是不同路,两个人在一起走了十几里。
壮汉只顾着自己走路,并没有回头看他,两个人一直走出别墅区的时候,壮汉才停了下来。他转过身来等着程华:“好,我的地方到了,兄弟你自己赶路吧!”
程华点了点头:“那咱们就此别过?”
壮汉继续拱着手,目送着程华离开才独自一个人下了公路。他朝着路边的隔离带走过去,最后躲到了断墙的后面。
“想不到是个流浪汉!”
程华有点后悔了,在他眼里天下受苦的都是一家人。早知道就和他多聊几句,说不定可以拉到工人协会里面来。
他想到现在自己都没有着落,于是放弃了回头的打算。
程华没有回到贫民窟的家里,而是先到保洁公司来找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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