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一个委托人|监察官

单据上写着裴靳的名字。

开具方隐隐可见什么齐?(鬼行)居*,交易时间正是在上周末,和裴靳“重回神坛”的时间对上了。

虽然算不上什么确切的证据,但这种半遮半掩反而更能引发探寻。

沉闷的学习中正好缺乏调味。

短短十分钟,贴吧里已乱成一片:

【飞翔的梦】:这是真的吗?光看个标题就觉得好恐怖![打冷颤]

【00XX112】:我懂一点,上面那些神像、符箓确实是提升考试运的

【红叶】:是从哪儿流传出来的??别乱吃瓜![急]

【穆兮w】:我的天,一想到和搞这种东西的人待在同一个教学楼,就觉得头皮发麻。赶紧退学吧!

【游客039】:我是不信这些东西的,但裴靳成绩一直很稳定,突然大起大落确实挺奇怪。@教务处 建议查一下

……

“污蔑——!”

教室里,陈佑气得攥紧了手机,差点长按至关机,“裴神才不是那种人!”他说着准备冲入战场,酝酿了半天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转而求助地看向林宿。

“有没有什么有力的澄清?”

林宿看他一副小迷弟的样子,叹了一声接过手机,在帖子下面回复着:

【胡说!】

陈佑义愤填膺,“嗯!”

林宿模仿着他的口吻:【裴神那么穷,哪有钱请小鬼?】

陈佑,“……!!!”

陈佑大惊失色,刷地看向林宿,“你…你一直都是这样跟裴神当网友的?”

林宿将手机还给他,“最高深的谣言,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澄清方式。”

陈佑一看,他的评论楼瞬间被点了30几个赞。

“……”

贴吧上吵闹了半个小时。

按理来说,裴靳是学校的种子学生,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校方不可能放任流言肆虐散播。但教务室里,几名电教老师围在一起,发现帖子竟然删不掉——

校方一反常态地毫无动静,谣言顿时愈演愈烈。

贴吧楼里更是跳出几个自称裴靳同班同学的账号,仿若高潮地添油加醋:

【我早说他手脚不干净了。眼下发黑,一看就是鬼上身!】

【害我也被影响了,我之前成绩挺好的……】

午休时间还没结束。

高二楼的天台上,林宿看着跟前的裴靳。

学校里都快闹翻了天,故事的主人公却不像外界以为的那么焦虑惶恐。

接连的打击和三观的颠覆,反而让他几夕之间脱离了青涩,眉间带上了几分稳重。细看之下,还透出些信赖。

“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已经充分相信了林宿异于常人的本事。接下来是要画符、施术,还是祓咒?

林宿开口,“当然是报警。”

“……”裴靳,“嗯?”

林宿熟练地调出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对方已构成诽谤。”

林宿关上手机,行云流水地指导他,“赶紧截图留证,下午请个假去警察局立案吧。”

跟前沉默了将近十来秒。

随后裴靳点点头,“好。”

-

裴靳应完就回去了。

空旷的天台上,一团光晕浮出:【我们这边怎么办?】

林宿刚刚让裴靳报警去了,但那是法治社会的解决方式。对于背后的天师,林宿必然也有他的解决方式。

雪泥马很笃定。

林宿划着手机,“当然也是报案了。”

【?】

“不是有个天师监察协会吗,我们何必劳神费力,交给他们就好。”

三两下,他已经线上报好案。

页面退出,又回到贴吧上的截图。林宿指尖点在那模糊不清的“齐?(鬼行)居”三个字上,嘴角轻轻弯了弯,

“原来是在这里…”

在人被逮捕之前,让他先去收割一波念力。

身旁默然半晌,开口:【你好像一位古代神厨。】林宿侧目。【庖丁。】

每一刀丝丝入扣,不放过一丝筋肉,但也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

林宿问,“你知道我和庖丁的区别在哪里吗?”

雪泥马本能地闭上耳朵,直觉他说不出什么要脸的话。但那声音还是丝丝缕缕地往它耳朵里钻,

“庖丁解牛,而我,就是牛。”

【……】啊啊啊啊。

下午,警察突然来了学校。

来的时候正是课间,学生们全都挤到了窗边,争相往下面望。

“卧槽,警察来了!”

“闹这么大?来查养小鬼的事?裴靳不会要被带走了吧。”

林宿的座位就在窗边,一时也被同学占据。

他干脆靠在一边,划着手机。

“是谁报案了!?”

陈佑也挤过来了,站在林宿旁边,激动地说,“不过我相信裴神。网络非法外之地,就该让警察来查查是谁造谣!…林宿,你在听吗?”

林宿低着眼,手机有一瞬窜过电流“刺啦”的声音,荧光在他眼底一闪。

他“嗯”了声抬眼,牵了下唇,

“是该查一查。”

干扰磁场的符箓已经被他销毁。

林宿在意念中很有逼格地淡淡开口,“只用中级符箓,当我是死的吗。”

雪泥马提醒:【如果你生辰是真的,那想必你现在是死的。】

“……”林宿想起这茬,轻轻扭头。

“剩下的就交给警察吧。”

下第四节课时,天刚蒙蒙黑。

昏黄的云层堆在天际,一眼望过去像是要倾压在操场上边。

操场边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教室里,有人起身看了一眼,紧接着转头惊呼,“卧槽,有人被带走了!”

整个教室瞬间轰动起来:“谁!?裴靳?”

“不是裴靳,是另一个人!”

“啊?谁啊??”

“快看!贴吧上发了——”

班里有同学立马刷着手机播报,“是和裴神一个班的,叫韦栋!之前是学校后台出了问题,现在警察查出ip地址了,帖子就是他发的。”

“裴神那个的帖子不见了,已经删掉了!”

楼下,韦栋正被警察带着穿过操场。

光线昏麻,闻讯跑来围观的学生里三层外三层,老师都拦不住。四周议论纷纷,像极了早上围观裴靳重回第一的场景。

然而此刻投去的目光却截然不同:

“就是他,偷偷发帖子的……”

“说是涉嫌诽谤,那说明帖子是假的吧?”

“好恶心,阴沟里的老鼠!”

“如果真是造谣,会不会坐牢啊?他都满18了,得负责了吧。”

一个学生转头道,“说不准,但闹这么大,至少是退学……”

他说这话时韦栋正好经过跟前。

韦栋闻言一抖,惊惶地抬头盯过去:胡说!都是法盲!他只是发了个帖子而已…不可能坐牢,不可能退学的。

大师明明也说过没问题。等他出来再去找大师,总会有办法……

旁边警察皱眉厉声,“瞪什么,还不老实回去接受审讯!”

韦栋顿时面色刷白,打着颤跟在后面。

明明害人的时候胆子那么大,但报应到自己身上时,却又开始害怕。

林宿自窗边收回视线,不再多看。

-

晚上十点,繁星入夜。

老城区内,一条巷道静靠在老旧的居民楼背后。这一片是拆迁区,只有零星几点灯光缀在夜色间。

林宿还穿着白天的衬衣校裤。

手持一面罗盘。

左耳垂下一枚红色的流苏坠。玄色的中式外衫披在白衬衣外,底绘山水暗纹,几道金丝勾勒隐隐流光。

不远处,路灯昏黄的光打在他身上。

雪泥马严阵以待:【准备好了吗?】

林宿点头,“时刻,准备,着~”

【……不要唱歌。】

林宿说,“我就只唱到这一句。此情此景,下一句不太适合。”他说完收了罗盘走进去,穿过巷道,很快停在了尽头。

帘布上方,挂着个牌匾:齐? (鬼行)居

林宿微微眯眼,“这个字也敢用。”

? (鬼行),取自道教密讳中的北斗七星讳。正是北斗第四玄冥文曲星君,天权。

帘子后面忽然响起阴冷的一声。

“你倒是有几分本事。”

掀帘,露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面沉暗斑,压下的眉眼如同老鹰,有种阴狠感,“居然还全手全脚的…你的生辰八字是假的吧。”

他盯着林宿,“呵,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心机!”

雪泥马,林宿:……

胡说,他明明是纯洁无瑕的。

然而中年男人已经认定了他在下一盘大棋。说完,又颇为得意地冷笑了一声,“但,你以为只有你在暗中布局?”

话音一落,几道劲风拔地而起——

铛!林宿一瞬抬手,一支通体乌亮的竹笔挡下其中一道偷袭。他看了一眼,七寸长钉,共有七枚,先前一直藏在地面。

——是棺材钉。

啪、啪…七声响。

中年男人还没回神,七枚长钉就全数钉回他门框上!他一瞬变了脸色,“你……”

林宿收回笔,“钉子和你更配。”

中年男人神色狠厉:是在咒他死——

林宿,“现在,你就是名副其实的钉子户。”

中年男人,“……”

他终于多了几分戒备和凝重,眯起了眼,“你师承哪里?”林宿不紧不慢地走过去,近了,才看见他衣襟旁的徽章。

林宿没回答,只问,“齐玉衡是你什么人?”

中年男人一愣,下意识,“家祖…”

其实也不算他的外祖,那是齐家的上任家主,他不过是个早就叛出家门的旁系。怕人深究,他又补充,

“前年就过世了。”

林宿生出几分怅然和怀念:喔,也是。毕竟有六十多年没见了……

看他微微出神,中年男子目光一动。

几道符捏在手里,原先十分的杀意变成了十二分。惊疑和狠厉充斥在他胸腔,还夹杂着他不愿承认的畏惧——

他没想到林宿竟认识本家的人。

要是他被告到本家去,恐怕会生不如死。

只一刹那,他抓起手中最阴毒的符就朝人扔去,“去死!”几乎同时,眼前看似神游的人动了,他下意识瞳孔一缩——

产生的念力在此刻达到顶峰。

林宿几乎控制不住上扬的嘴角。

来吧。

我的大餐!

感受体内充盈的念力,他甚至在中年男人不可理喻的眼神中张开了双臂。

雪泥马:【别浪了,撤!】

符箓一瞬就到了眼前。

林宿飞快撤身,一支笔落在手里。然而没等他挡住,一道疾风比他更快。

砰!!!

碎石四溅,飞尘漫天。一柄冷硬流光的唐刀穿破符箓,插进地面。

高大的身影从天而落。

雪泥马一眼瞥见来者身上的标志,失声:【监察官!?】

监察官?林宿站定后转头看去。

尘土散去,露出一张过分英俊却又冷淡的脸。眉深鼻挺,唇锋冷锐。对襟外衫下穿着一件黑色紧身衣,裹着紧实的身形。

外衫绘着鹤羽,被劲风带得翻动了一下。紧身衣下的左心口处,隐隐透出一点轮廓,像是穿的…环?

……

“泥马。”

林宿一只手悄然摸上自己襟前的扣子,大义凛然,“我已经准备好牺牲我的色相了。”

作者有话说:

雪泥马:准备好了吗?

林宿(脱衣版):时刻准备着。

雪泥马:……没让你准备这个!

* ?字竟然发不出来,鬼中间一个行,音xìng

*ru环是个法器,正经攻(嗯。

*法条引用:《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