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热血少年

天气一日暖似一日,正是桃红柳绿桑榆齐绽的大好时节,江边的茶园里已是一片嫩绿的颜色。

鲜衣怒马的世子王孙一个个鲜衣怒马纵情畅快,各家的小娘子们亦换上了鲜艳的新衣,在扑面而来的春风中郊游踏青。

十几个年轻的书生聚于玄武湖畔,或是纵声高歌或是击节而唱,引来无数人侧目,他们却毫不在意依旧肆意张扬着青春豪气。

江南文峰鼎盛,这种读书人之间的聚会实在是最常见不过了,尤其是在这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玄武湖畔,这样的少年学子不在少数。

“流云兄,你怎么样了?可否准备好于我等共赴前程?”

十八岁的程流云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我早就准备好去大旗庄了,只是家中……哎,不瞒诸位,家里实在不同意,已禁了我的足,这次能够出来给盟弟践行也是偷偷跑出来的,回去之后少不得又要吃一顿家法哩!”

程流云少年热血,一心想着北上去到大旗庄,那是他的理想,但家里却始终不同意。为了这个事情没少和家里吵闹,还重重的吃过几次家法。按照程园毕程老大人的想法,自家的儿孙本性是好的,只是受了外面那些“狐朋狗友”的蛊惑,这才走上了“邪路”,再也不肯象以前那样好好用功读书了,竟然要到吴山军校去。

程园毕和李吴山素来不和,程家的儿子怎能去学李吴山那一套“歪理邪说”?为了让程流云安心读书,同时也是为了掐断他和外界的外来,干脆就禁了足,不许他迈出家门半步。哪怕是这次同龄人之间的小聚,也是程流云冒着吃家法的风险偷偷摸摸跑出来的呢。

至交好友马上就要到大旗庄去实现人生梦想了,临别之际他当然要来践行。

“还是武盟弟家中开明,令尊竟然赞同你到军校中去,真让我羡慕啊……”

这个“武盟弟”叫做武光庭,与程流云同龄,但要说起他的家世……却是这一群少年人当中最低的。

这并不是说武光庭的家境平穷,在这个时候能够供应读书人的人家肯定条件不错,至少也是个小康之家。事实上,武光庭的家境非常好,而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正经的豪富之人。

武光庭的老爹是有名的瓷器商人,家里的瓷窑就有四个,雇佣的工匠有几百个之多,专门和红毛的佛郎机人做生意,早就赚下了偌大的产业,家里的金子银子几辈子都花不完。如同这个时代绝大多数有钱人那样,武家发迹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大肆采买田地房产,光是金陵城买下的豪宅就有四处之多,还有几家店铺。虽然钱已经足够的多了,但武家的地位却非常之低。

在这个时代,不论多么有钱,商人就是商人,在“士农工商”之中依旧排在最后,就不要说和传承了几百年的名门望族相比了,哪怕是一些最普通的书香门第都比他们家要强的多。单纯从政治地位的角度来看,真心不如一个耕田种地的老农。为了提高自身的地位,武光庭那个很有钱的老爹不惜重金聘请有名望的儒生做他的老师,为的就是让武光庭更高中科举光耀门庭。

只可惜,武光庭的文字天赋实在稀松平常,为人又比较跳脱,真心不是耐着性子读书的那块料,虽然也能写出一笔好字做出几篇文章,但要是想在万千学子当中脱颖而出那显然个不太现实的想法。

所以,当武光庭提出要去吴山军校“深造”的时候,他老爹几乎不假思索就答应下来了。事情是明摆着的:既然儿子不是读书的料子,还不如趁早弃文习武,走另外一条路子。

现在的吴山军校,那就是人才的摇篮,只要能够进去肯定前程似锦。随随便便混点军功出来,立刻就能洗白“锱铢之辈”的名声,摇身一变就成了正经的“士族”了。

“我那个老爹太想改变我们家的历史了,只要能到吴山军校里边去,哪怕什么样的本事都学不到,仅仅只是在军校里边挂一个名号他就很满意了。”武光庭说道:“不怕诸位兄弟笑话,我家里正在修家谱呢,为了自提身价,我老爹竟然要认武照做祖宗……”

这话一出,顿时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连心绪不佳的程流云都忍不住的笑了个前仰后合。

有钱人家,尤其是那些出身卑微后来发迹的有钱人,通常都会重修家谱,给自己找一个响当当的历史名人做祖宗,这当然是为了沾历史名人的光,显得更有面子,其实很多都是牵强附会而已。

武照就是武则天,千百年的历史当中唯一的一位女皇陛下,名头足够响亮,认她做祖宗看起来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事实上却恰恰相反。在读书人的心目当中,武则天这个女皇陛下的名声并不怎么好,让她做祖宗不仅不能光耀门庭还会给家族历史抹黑。当年的武则天为了洗白自己,都知道要上溯到商周时期找一个比较体面的祖宗呢,就算是找祖宗也不能找武则天呐。再者说了,全天下人都知道武则天是晋人,而武光庭的祖籍则在黔南,按照当时的说法连楚人都算不上,而是正经的蛮人,和武则天之间的关系,不要说是八竿子了,就是八百竿子都打不着呢。

为了光耀门庭才重修家谱,虽然其中少不了牵强附会的说法,但这是牵强附会吗?这纯粹就是胡说八道嘛!

“当时我就对家严说了,认一个体面的祖宗有什么用?还不如自己强爷胜祖做出一番事业来,被后世子孙尊祖尊宗,那才是真正的有本事。”

给自己找一个体面的祖宗,不如从我做起,从这一代人做起,做出一副轰轰烈烈的事业,成为后世子孙的荣耀流传万世,岂不比认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祖宗更实惠吗?

“想必诸位盟兄盟弟都已经听说了,吴山军校的学生们在红参河大败罗刹鬼,这才是真正的英雄伟业,便是当年的班定远、冠军侯也不过如此了吧!”

关于发生在红参河以北的战争,包括这些热血少年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具体情形。他们根本就不晓得罗刹鬼是什么样的敌人,甚至不知道口口声声说起的红参河到底在哪儿。他们只知道那是一片被冰雪覆盖的极北苦寒之地,是一块非常遥远的地盘。

虽然对于罗刹鬼和不久之前发生在红参河以北的战争一无所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此热血沸腾。

击贼而破虏,光复煌煌大明,听起来好像足够的壮烈了,但那毕竟是发生在大明朝以内的事儿。如红参河一战,才是真正的对外战争,这才是正经的扬国威于万里之外,真正在为大明朝开疆拓土。

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壮举!

千百年来,击败反贼的英雄不知道有多少,早已淹没在历史的故纸堆中了。只有这样的开拓之举才是正经的宏图伟业,也就是只有当年的班超班定远和冠军侯霍去病可以比一比了。

自强汉以后,在这一千多年的历史当中,虽然战争无数,但却多是王朝更替的老旧戏码,早就司空见惯了。如今大旗军远征极北击败罗刹鬼,直追班定远和冠军侯,那绝对是要留名青史的慷慨壮举。

哪怕仅仅只是占领了一寸土地,那也是为国开疆,这才是强国的硬标准。

“封狼居胥勒石燕然,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是何等的英雄伟业,纵使千百年后,霍去病卫青的功绩依旧于日月同辉,怎不让我辈心向往之?”少年人终究血热,越说越是慷慨,竟然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寻章摘句白首穷经,做个老死的书虫又有什么用?就算能作出花团锦簇的文章,也不过是供人娱乐的雕虫小技罢了,又怎能和此等的英雄壮举相比肩?”

“如今这吴山军校的气象,分明就是当年强汉的架势,我辈正是如芳年华,正可以在广阔天地之中大有作为。若是屈居于屋檐之下,平白的虚耗时光。”

“我等昂昂七尺之躯,堂堂男儿之身,正是奋起之时,宁可效仿那鏖战天际的鹰鸢搏击千里,也不愿做那屈居于无言之下的家雀。斗室之中长不出参天大木,只有经历风霜才能耸立万仞……”

“我辈生逢此时,能有如此机会已是三生有幸,”一个身材修长的读书人拍案而起:“若是去到了吴山军校,终究能学到些经纬天下展布四方的本事,做不了英雄也是个伟男子。就算是连伟男子都做不成,亦能开阔眼界不虚此生,待到垂垂老矣之后也有脸面对后世子孙提起。若是不去的话……等到老的躺在床榻上的时候,想想虚度的这一生光阴,必然会追悔莫及。只是到了那个时候,后悔已经太迟了……”

这些少年人本就是一腔热血,又早就有了去到吴山军校的心思,聚在一起说了这么多慷慨激昂的话语,一个个顿时胸中血沸,纷纷慷慨沉思,表示一定要去到吴山军校,大有一副虽万千人吾往矣的雄壮气势。

“英雄壮举自今日始,我意已决,不能让武兄专美于前,这就回去收拾行囊,和武兄一起到吴山军校去……”

武光庭哈哈大笑着说道:“准备个甚么?不必那么麻烦,位兄弟想要同道而行的,起身就可以走了。反正我老爹很有钱,给我准备了用不完的盘缠,不管哪位兄弟,只要是想和我通行的,这一路上的盘缠嚼裹我全的包圆了!”

其实,程流云真的很想和朋友们一起到吴山军校去,但毕竟家规森严,连这次小聚都是偷跑出来的,真的不敢违逆祖父程园毕的心意擅自北上。

“诸位盟兄盟弟做的是正经事情,我却不能同往,真是痛心疾首。我再想想办法,尽量说服家中父祖辈,争取尽快去到北方,到时候我们在军校里边聚首,不失为一桩美谈……”

武光庭哈哈大笑着说道:“流云兄不要再做这些个无用功了,就算是你磨破了嘴皮子,你们家老太爷肯定也不会同意。一来是因为你家老太爷和忠勇公素来不和,再者还是因为他们真的老了,老的看不到这浩浩汤汤的天下大势,还是死抱着冥顽不灵的陈旧想法,以为只要读书就能读出个全新的天下,就能读出太平盛世!”

“功名只应马上取,岂能俯首为书虫?大势面前,容不得他们那些个不合时宜的想法,我辈少年自当有一份全新的气象,怎能时时事事遵从家里人的意思?”

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小声对程流云说道:“我这边倒是有个章程,流云兄想不想听一听?”

“什么样的章程?”

“反正你们家老太爷肯定不会同意你北上的,索性来个一不做二不休,不让他们知道就径直而去,我就不相信了,你们家老太爷还能把你绳捆索绑的追回来不成?当然,若是流云兄无此心志,那就另当别论了……”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们一定要去吴山军校施展抱负,既然家里人不同意,索性就不再试图征求他们的同意,不声不响的离家出走弄一个既成事实出来也就是了。

离家出走确实个很不错的法子,同时也是唯一的办法。若是程流云心志如铁,真的也就只能这么办了。

奈何,程流云毕竟是世家子弟,在君臣父子传统教育的耳濡目染之下,真心不敢那么做。

“不是我不想离家出走,只是……我家比不得诸位,家里的老太爷一言九鼎,若是我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偷着走了,老太爷必然会迁怒于我们这一房,到时候不知道会弄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

大家族大宅门的里事情,最是复杂不过,往往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离家出走只不过是小门小户家的年轻人做出来的事儿,程流云没有那样的决心和勇气。

偏偏他又不想放弃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个人和家庭,个人和家族之间的利益必须仔细考量反复权衡,这是一个典型的矛盾体,大家族里边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富商家庭出身的武光庭当即就笑了。

“武盟弟笑什么?”

“我笑流云兄心志不坚。”

“我心志如铁,怎能说不坚?”

“若是流云兄心志坚定,咱们这就一起北上……”

“不是我不想去,实在是因为家里……这大家族的事情,只怕武盟弟是不知道的。”

武光庭笑道:“世家大族里的事情,我真心不知道。但我却知道一件事,无论你们程家是什么样的名门望族,也不管你们的家规如何森严,也不过是一个托辞而已。难不成你们程家比天家还大?”

天家?

程流云愣住了。

离家出走这种事情,绝不仅仅只有小门小户的子弟才能做得出来,大家族大宅门里出来的人同样做得出。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年的万岁。

朱氏王朝,朱家即天下即大明,家规即国法,最是森严不过了。但是,昔日的永王殿下照样做出了离家出走的荒唐举动,逃离了家门之后孤身一人去往北方。

为了心目中的理想,连兴宗成皇帝的圣旨都可以不顾,连皇弟的身份都可以不要,程家的那点家规又算得了什么呢?

程园毕再大,还能比先皇兴宗成皇帝更大吗?

连昔日的永王都能做出离家出走的举动,你程流云凭什么就不敢呢?

再者说了,就算是永王做出了这样的举动,复隆朝的兴宗成皇帝不照样和皇帝的位子传给他了么?

也就是说,在复隆皇帝的心目当中,去往吴山军校本身就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程园毕本人和李吴山再怎么不和,也不如当年复隆皇帝和李吴山之间微妙的君臣关系吧?

和当年的复隆皇帝比起来,和天家比起来,小小的程家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小门小户了。

连当今天子都离家出走过,连万岁都是从吴山军校出来的学生,凭什么我就不能?

有了这个最典型的例子,程流云登时就生出豪气干云的慷慨气势:“好,既如此,我就懒得再去说服家父和老太爷了,咱们一起北上到军校去,大家一起做出一番事业,到时候回来给家里这些守旧的父辈祖辈们看一看,好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强爷胜祖。只是……只是武盟弟的盘缠够咱们这么多人用的么?我身上没怎么带钱……”

武光庭哈哈大笑着拍了拍鼓鼓囊囊的腰包:“我那个老爹虽然贪财且又吝啬,却最舍得在我身上花钱。本着穷家富路的原则,光是路费就给了四十两……金子,足够咱们这些人打几个来回的了……”

就这样,程园毕的孙子程流云匆匆忙忙的写下了一封书信,委托旁人捎带回家,自己却和这些个“狐朋狗友”们一起启程北上了。

这些少年人虽然一腔热血满怀抱负之心,其实他们对于吴山军校严重缺乏清醒的认识,完全就是充满了乐观的想法,所以才能在一时冲动之下集体离家出走,奔赴往心目当中的圣地——吴山军校。

在封狼居胥勒石燕然的精神鼓舞之下,很多如同程流云、武光庭这样的热血少年,早就已经把吴山军校当成了英雄的摇篮,看做是宏图伟业的起点,充满了种种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想法。

无数个程流云,无数个武光庭这样的年轻,带着一腔热血和少年人特有的壮志雄心,仿佛扑火的飞蛾一般朝着北方的大旗军汇集而去。

最浪漫的男儿豪情,最终会演变成什么样子还需要时间的检验,但是对于很多热血澎湃的年轻人来说,吴山军校确确实实就是一个全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