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第一百三十九片叶子

王菁菁是在婚礼上出的事,当时宾客们已经到齐了,可是新娘却迟迟没到。找着找着,大家忽然发现不光是新娘,新娘未来的公公莫老太爷、嘉宾顾怀雍和文国勇,全都不见了。后来找到最后,人是怎么也没有找到,倒是警方那边打来电话了,说是在一个茶室的包房里,四个人都人事不省,那个年轻的更是已经气息皆无。送到了医院之后,年轻的自然还是没醒过来,最老的那个抢救了一天一夜,终究还是去了;剩下的两个,顾怀雍保住了命,但也醒不过来,全靠药吊着命;文国勇症状最轻,但他在醒来之后就疯了,一见人就嚎啕大哭,满嘴喊着的都是什么“有鬼”“索命”“放过我吧”,倒是看着鬼气森森的。

那文国勇的家人为如何照顾文国勇伤透了脑筋,愤怒之下,便合着莫家的人一起去找茶室追责,因为警方已经明确了原因:这四个人是因为服了茶里面高浓度的毒才出事的。可是茶里面为什么会有毒?然而警方告诉他们,根据调查,毒应是死者之一的王菁菁自备的。于是两家人又问,如果及时救治洗胃,人断不会就成这样。里面都已经开始杀人了,为什么茶室什么都不知道?茶室老板很无奈地给警方答复,这些客人非富即贵,个个都是他得罪不起的。他们三个这段时间常来这里谈事情,就是看中这里包房的隔音效果好。他们还点名要求不准任何人靠近,也不需要有人添水。那天上午,他们三个又来了,随行的还有一名戴着墨镜口罩的女士。他没有多想,之前次次都没有出事,偏巧这次就出事了。

当然,两家人对这样的答案是很不满意的,听说他们还是打算和茶室打官司,但涉及到律师谁来请、律师费的分配问题,两方又有争执了。但无论如何,死者已逝,生者也无一不凄惨,这是一定的。

在婚礼的当天,发生了这样离奇的事情,事件的主角还都非富即贵,这自然是一桩惊天动地的新闻。于是接下来的好几天,网上便传出了好多的信息,什么都有,个个都是“知情人士”,说的最吓人的一个,自称是“王菁菁的弟弟的同学”,给出的答案是“女明星和三商界大佬婚礼当天玩4P性游戏不幸集体马上风”,还说人出来的时候,四个人都是光着的,场面污秽不堪。这毫无疑问是假的,因为王菁菁没有弟弟。这个人的微博转了超过五百条,后来被追责了。那是一个十一岁的初中生,逃学泡吧,打这些字纯粹是课后闲的。这件事也引起了社会上广泛的讨论,大家都在说,为什么“课后闲的”就能下意识打出这么恶毒的猜想,却也又有一帮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不是他们心虚,为什么要屏蔽所有人躲在密室里”。讨论来讨论去,警方的官方通报终于出来了,整个事件的关注度也随之达到了顶峰。

官方通告的记载是这样的:

王某菁,女,二十五岁,原名高某青,中国香港人。有一兄,名高某壮。其父母原本是摘叶市人,后辞去公职,下港谋生,其母在香港生下王某菁。其父在港挣到了第一桶金,因看好家乡某电视机厂发展,毅然变卖全部资产回乡投资,并全资控股了该电视机厂。因经营不善,电视机厂破产,王父被债主逼门,走投无路之下,伙同几名同伙,一同绑架了电视机厂的前负责人之一顾某某的儿子,事败,因□□殉爆,全数当场死亡。其母因悲伤过度自杀身亡。其兄为躲避债务伪造经历,为自己与王某菁多次改换姓名,辗转多处躲藏。后其兄担任某公司的执行经理,出卖商业机密,在逃窜过程中出车祸逝世,王某菁则利用与莫某谦的恋情打入莫家,在婚礼前夕将受害人莫某、顾某某、文某某一同约出来,随后下毒。据悉,莫某、顾某某、文某某均是当初王父控股的电视机厂之原始股东。王某菁现已自杀,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稿是简洁而不带感情的流水账,但人民群众的想象力和探索欲是无限的。在那之后,各种细节悉数出炉,有人说出事的那三个人当初就是做空电视机厂侵吞国家资产的罪魁祸首,他们害得上万人直接破产,自己却盆满钵满,这是报应不爽;有人说王菁菁哥哥当初供职的公司就是顾怀雍儿子开的公司,那个儿子当初被绑架了,最后却逃了;还有人说王菁菁曾经和顾怀雍的儿子也有一腿,目的就是为了顺着这条线爬上去好接触到罪魁祸首复仇,但不知为何她放弃了这条路,转投了小天王莫子谦的怀抱……而关于王菁菁的评价上,有人赞她说复仇女神,也有人说她完全是牵连无辜之人,莫子谦何辜?顾怀雍的儿子又何辜?还有莫文两家的人出来辟谣,认为所有的这些说法完全都是对先人的污蔑,警方根本就不该向社会公布这么详细的案情,而这样的发言立刻又被驳斥,认为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权贵就高人一等?到了最后,又是吵成一团。

无论如何,社会的喧闹都和当事人无关了;而与当事人有关的人,则各有各的境遇与反应:有的人非年非节,放了好几挂的鞭炮庆祝,然后主动走进近来严打烟花爆竹的警局自首;有的人为了家产争成了一团,官司打得震天响,没有几年便彻底衰败了下去;而那些牵扯更深的人,则不少陷入了惶惶不安的局面中。莫子谦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有人说他出国了,也有人说并没有,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正式声明离开娱乐圈,但他确乎从此离开了娱乐圈,留下他那些仓皇的粉丝们在往后的岁月里徒劳地怀念着他;而那跟王菁菁交好、力促王菁菁进莫家门的莫三小姐,据说已经看了好几次心理医生了。

……

……

后来,路美南和顾栩曾经去看过一次顾父。那是和赵老师一起去的,那时他们已经颇有些相敬如宾的意味,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充满仇恨。

顾鑫先一步到了私人医院的病房。病床上,顾怀雍插着各种各样的管子,躺在厚厚的被子里,露出的头像一个皱皱巴巴的桃核,看上去很是凄凉。他还是没有醒来。

“好在还有自主呼吸。”顾鑫叹了口气,“就这么拖着吧,也没有别的办法。”

因为这场意外,赵老师和顾怀雍终究是没能离成婚。顾怀雍没有遗嘱,对于顾鑫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拿出一笔钱给顾怀雍当医药费的事,赵老师没有反对。她甚至让顾鑫请好一点的护工,让他“不要在乎钱”。但她也只看过顾怀雍这一次,在深深地凝视了一刻钟之后,她转身就走,并再也没有回来这个病房过。

旁边的心电图上,“滴答滴答”的跳跃不绝于耳,很有生命力地鼓噪着;顾怀雍在那之后还活了很久很久,久到小他不少的赵老师都去世了,他的心电图还是在运转着。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他是不是还在做着卷土重来的梦呢?无论如何,他是再也没有醒来了。

……

……

后来,路美南和顾栩还去王菁菁的墓前看过她。

那场惊天大案发生之后,各家忙着处理各家的事,但对于王菁菁这个下毒的罪魁祸首,各家恨还来不及,又何提理会呢?在案件结束后,火化场将王菁菁的遗体火化了,骨灰盛在一个小盒子里,竟是许久没有理会,最后还是顾栩和路美南出面领了,因为再没人去领,骨灰估计就不知去向了。这件事一度给顾栩惹来了很大的麻烦,因为莫家和文家疑心他这么“有情有义”,加上当初是王菁菁的前男友,怀疑他早就知道王菁菁复仇的事情,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就是他。但这也说不通,因为王菁菁的哥哥当初在出卖顾栩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手软。最后莫子谦终结了这一切,他走出了三个月没有离开过的屋门,从顾栩和路美南手中领走了骨灰,将王菁菁安葬了。为此,他已经被整个莫氏家族除了名。

那是一个清明节,莫子谦将已经结婚的路美南和顾栩约了出来。他们一起向墓主献了花。莫子谦满脸都是胡子,眼窝深深地凹了进去,上面重重的黑眼圈很醒目,一点也看不出曾经“小王子”的风采。路美南问他身体如何,他摇了摇头,只说没事,然后递给了顾栩一封信:“这是复印件,是她给你的信,”他说,“真件在我这里,原谅我不能给你,虽然,她在信的末尾指名说是写给你的……她什么话也没有给我留下。”

顾栩接过了那张被放在纯白信封中的纸片,而路美南盯着他脖颈上那熟悉的水滴状女式项链,一时恍然。

“我当时很想早点结婚,但她执意不同意,最后我们将日子定在了那一天……后来我才反应过来,她是专门等着《让我养你》播完了再开始行动的。”莫子谦低下了头,望着自己消瘦的影子,“她不想连累无辜,但她应该还是恨我的。”

“记得看《让我养你》哦!今晚大结局呢!”

王菁菁的话还在耳边萦绕,而莫子谦却已经离开了:“你知道吗,顾栩,”这个在公墓来访登记本上留下了密密麻麻姓名的男人最后说,“我再也不会幸福了。”

顾栩打开了信封,拿出了那封信。字迹有点像小孩,一笔一划,却完全没有涂改。那信是这样写的:

顾栩好:

路美南一定就在你身边吧?没事,你们一起看就行了。

我从小语文就不好,写作是最差的。这一封信我重写了五遍……哈哈,这篇一定是我的写作巅峰了。

爸爸离家的时候,告诉我和哥哥不要忘记那些害我们沦落到这一步的罪魁祸首;妈妈死的时候,她抱住了我和哥哥,一遍遍地说着,“你们一定要报仇”。他们离开了这个世界之后,就轮到哥哥一遍遍地给我强调了。

他总是说,我们家本来是可以大富大贵的,就因为顾怀雍、文国勇、莫珏这三个狗东西,我们只能这样东躲西藏,我们所有的一切都被他们毁了,他们是坏人,利用了法律,逃脱了罪责。他说我们一定要报仇。

老实说我不太能理解他们的痛苦。我并不是说他们的经历不够悲惨,那真的很惨,我在那之后的颠沛生活也确实让我吃了不少的苦。但可能是泼天富贵的时候我还太小了,而当我记事之后,我所经历的又基本都是同一成色的生活,以至于我少了那种人“由盛到衰”的额外的痛苦,变得比较麻木?说不清。我哥哥也一直对我很好,总是尽量把最好的东西给我,这让我对生活又始终有些好感。我没有办法对哥哥、妈妈和爸爸的痛苦感同身受,但从小被说的久了,我的仇恨也跟着燃烧了。我觉得全世界都欠了我们。

我和哥哥长大了,哥哥故意接近了你,当了你的副手。他天天都在电话里骂你。我问哥哥原因,哥哥说,如果不是你逃跑了,山洞不会殉爆,你是杀害了爸爸的直接刽子手。

我觉得这也太荒诞了,而且在那之后,我越来越觉得,在漫长的仇恨折磨中,我的哥哥精神已经不正常了。在整个事件里面,你是最无辜的——天降大祸,你逃跑,你有什么错呢?我实在想不明白,可是哥哥是很爱我的,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他死了之后,我理应完成他的遗愿。他让我向你们复仇,他还特意叮嘱我一定要整死你。他是真的疯了。

有的时候,我在想,我爱过你吗?或许是没有的吧,毕竟我不能爱你,我爱你就是对我死去的所有家人的背叛。我按照哥哥的嘱咐,刻意接近了你,我应该恨你,可是越相处我就越迷茫。我这么做是对的吗?我还这么年轻,我应该为了别人的仇恨就牺牲我的一辈子吗?我应该为了别人的嘱托,就伤害无辜的人吗?你已经这么痛苦了,我还要继续落井下石吗?我想要活,我想要好好的过日子,可是我又忘不掉他们的叮嘱。久而久之,我自己也开始迷糊了。我的脑子好像已经坏了。我一整晚一整晚地睡不着觉,而我也在肆无忌惮地伤害着你们。我也不想,但我真的做不到。于是我就又陷入了下一轮的自我厌恶,如此反复。

最终,我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仇恨是没完没了的,你恨我,我恨你,你杀我,我杀你后代,我的后代再杀你的后代……没必要。但是仇恨又是必须了结的。我的一生已经被塑造成这样了,好像除了复仇,我也想不出能做什么别的事了。那就这样吧,让一切在我这里终结吧。我终于解脱了。

说了这么多,我到底是在说什么呢?我又开始迷糊了。昏,我已经三天睡不着了。算了,随便写写吧。嗯,这句话是誊抄的时候临时写的。算了,我本来就不是写作文的料,就这样吧。

路美南,你现在在看信吗?其实我很喜欢你的小说,尤其是《让我养你》,无论是哪个版本,我都喜欢,都看了很多遍。你的所有书我都全订了,以后要继续写下去啊。

顾栩,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为我对你的伤害而抱歉,我为我哥哥给你造成的伤害而抱歉,我为我父亲对你的折磨而道歉。对不起,我知道你一直一点都不快乐。你为什么要救我呢?我实在想不明白,我只知道,你这样的烂好人,一定要幸福。要不然这个世界就太不公平了。你一定会好人有好报的。你一定会幸福的。

顾栩,你知道吗?我也曾经好奇过幸福是什么,曾经一度,我也打算就这么算了。结婚吧,幸福吧——也挺好的。我也很想幸福,但幸福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祝你们幸福,我是认真的。你,路美南,你们一定要幸福。

王菁菁

路美南握住了顾栩的手,顾栩紧紧地回握住了她的手。

远处的阳光还在烧着,但已经是夕阳了。夕阳未免悲戚,因为再往后便入了夜,那月光虽然也很美,却到底空照离别。但第二天又会有太阳升起,这就给凄凉又增添了些永恒的希望,正如那在痛苦里沉浮辗转了半生的靡菲斯特,终究也还是找到了他的光。

十分好月,不照人圆,却照人圆。

—完—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上番外,一共有两个,一天一个。一个是莫子谦的,一个是岑商和杜秘的。

下面部分是后记,很长,作者废话多。

后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1.关于感谢

如果说,一本书只有二十六万字,那么到完结的时候它的收藏数还没到能入V的标准,那并不丢人,因为字数本来就少嘛,来不及积累读者,可以理解。但如果一本书到完结的时候有五十万字,收藏数却还是离入V线差十万八千里,那确实是有点丢脸。能入V而不入,和说白了你就是没资格入V,这是两种境界。

没说任何人,我是在说我自己。

老实说,确实有点难堪,不过我已经过了那个最难堪的点了。或许这个世界上的事就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人的心气也是这样逐渐消失的。刚开始的时候我还经常会心态爆炸,还会写小作文抱怨(很抱歉我曾经写过那么多的小作文,我知道写作者最该传递的是故事,而不是我个人的情绪。读者不应该为我的情绪买单。在这里给所有追文到现在的读者道歉,实在抱歉,愿你们都能永远快乐),到后来的时候我已经麻木了。甚至于收藏如果涨了,我还会有点惶恐——啊这是真的吗?真的?哦……哦。害,你看果然又跌了吧。(笑)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至少这五十万字很彻底地锻炼了我的心志。而且也一直有小伙伴们鼓励着我,我并没有独行。感谢你们的支持与陪伴。说实话,就算没有小伙伴们,我肯定也是会把这篇文给写完的,一个是我是把写文当成终生的事业来做的,这就是我的生命,另一个是因为它也算是我的一个情怀,情怀就是用来坚持的。这是实话。但是没有你们,这篇文最终会是这样的效果吗?我敢肯定不是。我创作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交流、不断学习的过程,你们的鼓励、你们的意见和你们的想法都会和我形成互动,然后我会一步步微调那情节。你们给我提供了和我不同的视角,启发我更全面地思考人物,考虑哪一种安排才是最合逻辑的、最符合人物性格的。你们对我很重要,我们之间不是什么所谓太太和粉丝之间的关系,而是朋友的关系。我很希望我和读者朋友的关系是这样的:我们偶然相遇,你看我的文获得一些快乐和一些思考,而我因为你的存在而不再孤单,而越走越坚定。没有谁离不开谁,但我们在并肩而行的这段路里,我们都可以彼此慰藉。这就很好了。

感谢@十日白雨@半个世纪@小小@欧敏锐@婉婉。你们是这本书最初的读者,从头到尾给我提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也给了我很多鼓励,我永远爱你们,感谢你们。你们无数次地挽救了心态崩的我,温柔地安慰着我,我真的无以为报。

感谢@浮生十方。你的长评非常精彩,而你的很多讨论都加深了我对顾栩、对路美南的理解。尤其是你长评中“给最符合他们性格的结局”,无数次地点醒了我。我有时会本能地想写一些新奇的情节,为了片刻的爽,而忽视整体的完善,但你的话总会让我清醒过来,让我更加用心地思考他们性格的细节。感谢你!

感谢青鸟殷勤、虞木为禾、咸咸、mtroyey、见溪群疑影晓匣、素素、Qin、穆斯君、碎碎随、虾仁猪心、夏日楚沫、深雪、阮潋然、蕉蕉、每天想吃一斤肉、TAEYONG_DOYOUNG,感谢读者群的怀川、栾沁、青萍之末、岁除、小闲闲、渝沁,感谢陆爻、朱笛、姜戈、胖哥肉桃、十里桉歌、強人是我、门前大桥下、天仙姐姐、清梵、樱桃妹、晚饭、开心忧忧、phx、团子、么么啾、虫子、狗子不苟、41777738、风太大、GU、18、崔斐悦、灭烛、天枢、阿狸、此生不关风与月、Eunice,还有很多我不知道ID的读者,以及这本书完结后的所有新读者。感谢你们的讨论、鼓励与意见,你们一路的陪伴对我来说意义重大。爱大家!

2.关于故事

如果不算以前写的那些没有整体框架、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的神展,这是我完结的第二篇长篇。

这个故事原名是《让我养你》,是我重写次数最多的一篇文,一共经历了大概四五版的大改——《师兄在学文艺学》也就大概三版。它最早诞生于2018年1月,灵感来源于认识的一个代购,那个代购上了张图,是一个男生发给她的私信,问她口红能不能退货,代购说货物售出概不退换,男生说也是,你们也不容易,那就给你们吧,我不需要了,我分手了。很平静的对话,却让人有些伤感。那个女孩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有人给她认真准备了礼物,这件事除了代购,谁也不会知道。这件事情就这样消失在了世界上,从此了了。正是在这一刻,我的灵感被激发了,我想让这个男生也得到一个快乐的结局,就开始写文了。

但是最开始的时候我也没有深思,只是根据那根口红真的很贵这一点,将这个事件和当时市面上流行的总裁文简单攀附在了一起。我不想讳言的是,这篇文一开始就是奔着商业去的,我那时很想出书,就想写一个很搞笑的现代甜宠总裁文,不带脑子,十几万字就结束。男主就是典型的霸道总裁,女主就是典型的咋呼小白(最开始还是个白富美),然后要男二,那就加个可爱弟弟。小于最开始是打酱油的,王菁菁最开始是满世界给男主戴绿帽子、一门心思只想往上爬的恶毒女配,莫子谦是被王菁菁连累得了病于是表面在一起实际上要报复的心机男三……就这么写了大概五万字。

然后写不下去了。

可能我不是那种说写就写的人,写作这个事情,如果是长篇,我真的很难做到纯粹写就写,我总要赋予一点点意义。可是老实说,这种闹剧并不能打动我,让我能够热血沸腾到为了他们“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地步,而且那些主角也都太刻板了,刻板到我感受不到他们的灵魂。于是我试着改了三版,一时改不出名堂,就放下了去写毕业论文去了。

再次捡起来的时候,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将写文作为我的事业,我已经完结了第一篇小说,但第二篇却陷入了瓶颈。那时我刚刚搞定了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正处于一个很闲、创作欲因论文的禁锢而爆棚、但第二篇却怎么也写不下去的时候。我也不想仓促开一篇新的,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就打开了电脑里的《让我养你》。这个故事是我永远的遗憾,我看着开头,觉得还是想写完,于是就重新连载了。

《让我养你》前后几版,把所有重写的字数加在一起,大概有十几万字,最后实际只用了大约三万字,更多时候是边写边发,存稿最多时也只会比正文多十章。但这一版却是我最满意的,而且我也越写越起劲。正如我前面说的,我可能天生就不适合传统出版那种闭门造车的写作方式,我做不到。我的思路会越写越狭窄、越想越钻牛角尖,而天天担心于这个情节受不受欢迎、那个情节符不符合编辑需要,也会极大地阻碍我的想法。在网络上创作,大家的意见和鼓励可以很大地开拓我的思路。人是社会性动物,我也只能社会性写作。而且,传统出版大概很难容忍我在里面加塞这么多的情怀。看完全文的大家应该能发现,“嘴炮”和“价值观输出”是这本书很大的一个特点,每个人物都有一段至多段长篇大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自己想说的话,这对于惜字惜金的传统书来说属于绝对的冗笔,这对于网文来说……好吧,也是败笔orz但我就想喷,没办法。我永远爱写对话,写对话是最有意思的事了。

无论如何,这本书完结了,它可以让我很骄傲地跟别人介绍,它的情节、它的细节,我都做到了我目前水平的极致。没有敷衍,没有偷懒,没有注水,构思的时候也没有一点套路,它来源于最早的商业化动机,但又脱胎于它,是总裁文,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总裁文。那就很好了。我的心愿已经满足了。

3.关于变异点,以及顾栩

这篇文现在的状态和我最初的构思相比,有一个关键的变异点,正是这个节点的出现,让这篇文呈现出了和原本的想法完全不同的面貌:

核心的确立。

就像电视剧一样,言情小说虽然有男主角也有女主角,但最终还是要有一个最核心的主角。在原本的《让我养你》中,这个核心不明确,在上一本《师兄》里,这个核心是女主角林册,而在这一本里,视角虽然大多是女主路美南视角,但真正的不动C位绝对是顾栩。你会发现全文基本都在围绕着顾栩展开,顾栩的爱情、顾栩的事业,以及在逐渐抽丝剥茧中明确的顾栩的身世……顾栩立起来了,这篇文就立起来了。顾栩的问题都解决了,这篇文就自然而然地完结了。

那么,顾栩的形象到底是什么呢?透过他,我到底想传达什么给读者呢?

美强惨。这是一定的。《师兄》中的樊殊就是一个美强惨,但他更幸运,故事也更梦幻。我当时美强惨没写过瘾,所以写顾栩的时候下意识地想要将《师兄》中我没表达完的延续到这一本来。

有坚定的理想、并且有足够的行动与能力将理想落到实处的政治家。这是《师兄》所没有的。顾栩是一个向死而生的人,他一直都是很丧的,他对于自己的人生并不抱有任何希望,但他依然希望其他人能够得到幸福。他认真地思考了这个问题,然后慢慢地实践,慢慢地改变。在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当过班长,是接的前一任的班。前一任在任的时候,我总觉得有很多的问题,很想改变,但等我接任之后,我才发现我当时对她的意见其实不够公道,因为做好真的太难了==一个好口号说的好听,拆分成具体可执行的动作,那真是脑袋都要抓爆,而且你还要考虑走形的问题、考虑别人不配合的问题、考虑这个过程中部分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当一个纯粹的好人其实不难,但在各种利益撕扯中还能保持初心,这真的是有超人的潜质了。但难归难,超人本身却是很有魅力的,我相信大家已经感受到了顾栩身上那种强大的执行力、以及强大的、吸引大家都为他赴汤蹈火的魅力了。

圣父。其实圣父并不是现在网文界很受欢迎的一个形象,因为不够爽。但其实,只有那种慷他人之慨的半吊子圣父圣母才会让人讨厌,真正的圣父圣母其实是很美的,他们那种献身精神带来的悲怆的宗教感,是绝对震撼人心的。我自己最爱的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主角就是一个纯粹的小圣父。女主角看上去很快乐,但他却一眼就看出对方不快乐。他付出了自己的一切想要拯救她,他善良得几乎没有了原则,但女主角最后还是选择了堕落、用逃婚的方式逃避拯救。他没有愤怒,而是悲伤得彻底疯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终究是拯救不了她。他并不为他被背叛而难过,而为了她的悲惨死亡而难过。他心里永远想着的是身边人,身边人也永远爱着他——这不好吗?虽然小说中我们都爱睚眦必报的爽,但现实生活中,谁不爱那种热心肠的老好人呢?无论如何,这是一类人,而我这次就想写这一类人。

当然,顾栩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圣父。他也有自己的坚持,也有自己不容伤害的骄傲。但他对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怨怼,这是对的。他有黑暗的一面,他也知道,所以他尽量将黑暗的刀刃对准自己,这样就不会伤害别人了。他知道被伤害有多痛苦,所以他希望自己能够把这些一并背负,然后放其他人永远进入光明(是的,你肯定看出来了这个人物的原型——我在鲁迅博物馆担任了四年的义务讲解员,我永远爱先生)。新书名叫《靡菲斯特与光》,在做封面的时候我弄了个英文名,叫《MephistowiththeLight》。原本用的是“and”而不是“with”,但最后斟酌了之后还是换了。也就是说,这本书还叫《有光的靡菲斯特》。深处黑暗,却永远心怀光明,这个光影交界处的善良顾栩,就是我想表达的核心。

4.关于有趣

其实,这个版本和最初的版本,还是有一脉相承的地方的。

文艺学有一个术语,叫“戏仿”。如恶搞、模仿和扭曲,都算是戏访的一种,其核心是以一种调侃的心态游离于正经的一个个文本之间,拒绝定位、拒绝严肃、拒绝正经。这种一种典型的后现代现象。

我自己是有一些想法的,但我写文章是很下意识拒绝严肃的。这或许也是最开始的那个版本写不下去了的原因之一——严格的为商业创作,这也太正经了,太表情严肃了,我坚持不了五十万字。当然,严格的网文风格,对我而言也太正式了。我总是不习惯一切符合时宜的事。我并不是想做什么,我只是觉得,生活已经很无聊了,我想见缝插针地有趣起来。秋元康说:这不是很有趣吗?这句话对我影响很大。要有趣,要好玩,我不要端着。生活无论给我什么,我都要用幽默对待它。创作态度一定要是严肃的,细节一定要是精致的,但具体表述没有必要那么严肃。比如这本书其实尝试了不少新的手法,如最后几章,借鉴了张恨水的一点白描、插入新闻体的写法;还有三次很重要的场景,使用了蒙太奇(当然三次有的成功有的差强人意有的失败)的一点技巧。在未来的写作我还会继续探索,因为这很有趣。我不要我的书看上去有什么很深刻的内涵、很高端的逼格,我也不要我的书很套路、很雷同,因为那些都不有趣。当一个有趣的人、写一本有趣的书、做一切有趣的事,是我的毕生追求。

看完了这本书的读者朋友应该会发现,这个故事的内核是相当悲剧严肃的。如果用文艺的手法来写,可能会更好,但还是算了吧,为什么要这么正经呢?王夫之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与事件属性完全相反的写法不一定带来的是违和,也可能是加强文章原本的色调。而如果读者在看到某些章节时能露出会心一笑,能在有时重读时看出那些埋在表面下的梗(这本书埋了很多很多的细节),那我会非常非常满足。生活已经很苦了,我们都开心一点吧。

5.关于爱情观

有的读者看到最后可能会发现一件事:在这篇文章中,女主角“路美南”是一个“破局者”的姿态入局的,正是她坚定的爱拯救了顾栩。可是,就算路美南不出现,这个局里每个人的结局也依然不会被改变:顾栩依然会将顾怀雍赶出公司,王菁菁依然会报仇,顾怀雍依然会变成植物人,顾鑫依然会支持顾栩,小于依然会被父母谅解……而反之亦然,顾栩的出现,也完全没有改变路美南的一切。她依然会写文,依然会去干自己想干的事……

但依然有事情变了。

那唯一变的事情就是:他们都找到了最契合的人,他们都不会再孤单了。

在我小的时候,我很爱看一类文,就是一个人的人生是另一个人改变的,于是他对她忠心耿耿。或者说,她因为暗恋他而努力学习/努力变强/努力工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是如此之大,这果然就是爱情的力量啊。

但我后来觉得,这或许并不对。你为什么要将你的命运变成一条危如累卵的线,拴在另一个人身上呢?反之亦然。你、他,你们是独立的个体,你们要有自己的命运。哪怕再相爱,你们都要有独立的人格。你学习/变强/工作是因为你经过充分思考之后自己想,而不应该是为了讨好他。为了一个人而改变自己是最危险的事,因为当有一天你不再爱他了,你就会觉得你的人生都虚度了。那种荒废感是能把人逼疯的。

顾栩在没有遇到路美南之前,虽然丧,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人生,他认真地做好自己想做的事;路美南在没有遇到顾栩之前,虽然脱线,但她总是认真地做面前的学习、写作、编剧。他们都对自己的人生很负责,活出各自的样子。他们被彼此的这种样子所吸引,最后走到了一起。

我相信,爱人之间不应该存在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控制关系、依附关系。他们应该是战友,是不管风暴如何,永远支持对方的同行者。谁也不是谁的引路者,他们就是很平等的关系。在爱一个人之前,要先爱自己,要对自己负责,要独立,这就是我的爱情观。为什么要用一个人能影响另一个人的命运来证明爱情呢?命运是他的,你陪着他经历就好了。反之亦然。

6.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说一下之后的创作计划吧。我是拿写文当事业在做的,所以不用担心我跑路,我会一直写下去的。我还有很多想要表达的嘴炮没表达呢(笑)

美强惨应该是不会再写了。这本书我已经写够了……我可能想有一些新的挑战。

我的第二本小说《你来自南极》是一本游戏文,当时我答应了不坑,但现在情况就是15万字了放在那里。我真的不想坑,但我写不下去了,因为我作死挑了硬游戏来写,但我实在是写不出那么多有意思的游戏局orz。我想重写,然后用章节替换的方式将原书全部换血,但这也不是一时一刻能做到的事,而且换血就意味着15万字什么榜单什么曝光都没有,头疼。我再想想吧。但总会以某种形式重来一遍的。

原本还想写古言文,但我最近新续了约,当时答应过编辑近几本都是现言,做人总不好食言而肥。而且还有一个很现实的情况是,我最近相当忙,要写毕业论文,要考证,也要开始准备毕业找工作。我可能没有那么强的心力去一个全新的领域。我也很害怕写毁了砸招牌。所以目前的计划是,开一本比较轻松的文。不会太长,也不会有第二本这么复杂,就……开开心心的吧。

《易经》里面有一句话:“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做事情如果不能坚持,最后你就只能承受被大家嘲笑的反噬了。孔子对这句话的评价是:“不占而已矣。”他认为《易经》这句话的意思是教育人们不要不断地去求神问卜,不要一遇到困难就崩溃,就想着放弃,就想着自己是不是吃亏了。干就是了。“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不要担心天下谁都不知道你的才华,你如果没有能拿得出手的作品、内容、成形的想法,只是抱怨,天下凭什么知道你呢?先做事,再问得失。理想不是收好处办事的□□,理想是自己的。有好的回报,我们要坚持,没有足够多的回报,难道就放弃了吗?

愿我们都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与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