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第一百二十片叶子

然而当时的顾栩是无法穿越时空得知后事的,所以志得意满的他在吃得舒服了之后,也开始给路美南讲八卦:“王菁菁的哥哥生前曾经给我看过一张设计图,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和我闹翻,我们关系很好。他说这是他设计给他妹妹的,让我到外面出差的时候帮他留意一下好的工匠。后来他死了,我就想着把这条项链做出来,也算是他哥哥给她留的一个念想。”

“王菁菁的哥哥到底是怎样的人呢?”路美南托着腮,脑海里浮现出那条项链。不管是第多少次回想,那条项链都能带给她惊艳的感觉,“感觉他在你嘴里好神奇的样子。”

“他确实很神奇。”顾栩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放下了筷子,面露怀念之色,“其实他平时是个很好的人,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他到底是什么来历呢?”

“不知道。”顾栩摇摇头,“他从来没给我说过。我也是在他去世之后,才在警局那里知道他跟我来往期间一直用的都是□□。他是从香港那边回来的,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去香港的。关于他的一切,我都不清楚。不过我在孤儿院的时候接触过他几次,感觉他的生活是很宽绰的。”

“……这么谜吗?”

“是啊。他妹妹也被他带回来了,就在他的出租屋里。其实……”顾栩有点困扰地说,“我一直觉得他有点神经质。”

路美南想起神经兮兮的王菁菁,心里悚然一惊。

“老实说,对于他的背叛,我其实心底深处并不太意外,因为我总觉得他是会背叛我的。”顾栩自嘲地笑笑,“他虽然很会掩饰,但我能感觉得出来他恨我。他看我的眼神很毒。可是我实在不知道我怎么得罪的他,我真的不明白。我在开公司之前一直都是在学校老实地读书,不具备任何得罪人的能力。难道真是我格外不讨人喜欢?不明白。”

“有一次,我和他去一个饭局谈投资,结束已经很晚了。那时我们为了省钱,没事一般不开车,能坐地铁就坐地铁。为了抄近路回回家,我走了条小路,那是个小巷子,周围都没有什么人,那个时候监控也不是很发达……他和我明明不同路,可是当我在深夜惺忪的路灯下走了一半的时候,我忽然感觉脚下的影子有两个。我回头,看到了他,而他面无表情地望着我……是我想多了吗?我不知道,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人哪怕到死也没有给我说过一句实话,但我是真的觉得,他当时是想杀了我的。这是法治社会啊,我怎么会混到被人恨不得□□灭失的地步呢?我一直在想这件事。”

“别多想,也别啥事都往自己身上揽,”路美南安慰他,“说不定是你爸在商场得罪了什么人呢?你只是被殃及池鱼罢了。而且也可能,他走你后面,是为了追上来找你要文件啊什么的。”

“你说对了。”

“什么?”

“他真的是追上来给我递文件的。他看到我看着他,笑了笑,把文件就递给我了。所以可能真的是我想多了吧。”顾栩自嘲地笑笑。

路美南拍拍他的肩膀,没有再往下继续这个话题。其实她知道,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顾栩根本就没有想多。

这个人在判断别人是否具有善意上有惊人的直觉。

“不过你既然有预感他会背叛你,为什么你不提前做一些准备呢?比如说,转移一下资产之类的?”路美南转移话题,“这样损失不会那么大。”

“我以为我想错了,结果是想对了。”顾栩叹了口气,“我的意思是,我的理智告诉我要警惕,可是情感上我始终不愿意接受这件事。我总想着万一,结果是没有万一的。”

“算了,我们不说这个了。”顾栩摇摇头,像是要把那些事情全部甩出去一样,“说回你吧。你之前说要穿衣服去签售,是怎么回事?”

路美南把小编辑的要求给他说了一遍:“你看,这要求老鼻子高了。”

顾栩想了一下:“要不吃完了我陪你去买衣服吧。”

“别了别了!”路美南一听到他说买衣服就头皮发麻——这货在给她花钱上那是手一点都不软,但她心疼啊!

她要穿那么贵的衣服干什么?她这么喜新厌旧,再贵的衣服一会儿也没兴趣了,到时候又买新的,多浪费啊。

眼看着顾栩越发跃跃欲试,路美南一咬牙一跺脚,决定釜底抽薪:“我其实想好了!”

“哦?想好了?”

“是的!”路美南握拳,“我决心就蹭汤渝的汉服穿!”

***

汤渝的执行力很强,中午给她说让寄,下午就发单号给路美南了,到了第二天下午,快递竟然都到了——虽然路美南对此并没有太开心。

因为汤渝选的是顺丰到付==加头饰一共好几斤的东西,从川省到帝都,让路美南付邮费的手指都暗暗抽痛。

路美南拆快递的时候,顾栩正坐在她家的地板上看文件。他也好奇地凑过去看了看:“这是什么形制的?”

“汤渝说是明制的。”汤渝还是很贴心,知道路美南不会穿,专门录了个视频,让她比着穿。

“我觉得挺好看的。”顾栩看了半天试新衣服的路美南,下定评语,“你如果穿它的话,我也买一套,跟你配对。”

“真的啊,那敢情好,”路美南开玩笑,“那赶早不敢巧,你赶快买,到时候穿着跟我一起去签售会,我给所有人介绍你是我的男朋友,我俩组成一堆神仙眷侣,羡煞旁人,岂不美哉?”

顾栩显然有点意动,但最后理智还是战胜了情感:“不行,我那天必须得上班。”顿了顿,他又补充了一句,“我想想办法吧。”

“想什么办法啊!”路美南用力一拍顾栩的肩膀,“上你的班吧!”

顾栩没说什么,当天晚上他一直沉迷pad,连头都不抬。因为顾栩工作一般就是用pad,路美南也没当回事,专心更着文。不过如果她稍微当回事往旁边瞅一眼,他就会发现对方pad上是一本书,题为:《大明衣冠图鉴》。

***

顾栩说他这两天忙,要加班。为了避免沉迷r欲浪费时间,他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要和路美南短暂分居两天。

咳,像他们这种大龄资深母胎solo选手,一旦打开了潘多拉的墨盒,总是会容易食髓知味的嘛。

路美南没什么意见,她也知道他最近很忙。不出所料,顾怀雍启动了《公司法》第一百条的第一项,他让黄宏伟辞去了董事一职。由于董事人数只剩下四人,股东大会自动将临时召开,时间是两个月之内。虽然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董事长文国勇似乎是觉得之前坑了顾怀雍不好意思,又或者还做样子,于是很配合地催促了一下股东大会,基本也就这几天了。到时候又是一场恶战,顾栩会去养精蓄锐是明智的。

但她后来才明白,这一决定对顾栩来说是明智的,对她就不一定了。

“什么!!!你才刚从家里出来!!!!!”

“没事!我已经出来了!给我两首歌的时间,我立刻就能过来!”

“这个点全在堵车好吧!”

“我坐地铁!”

“路!美!!南!!!”

路美南骑着自行车,焦头烂额地顶着大太阳在马路上飞奔。天知道她为什么要同意顾栩的提议,要是住在一起,至少顾栩会喊她起床啊!她怎么会睡过了呢!!

她下意识地忽略了顾栩早上给她打电话提醒她别迟到,她嗯嗯挂了之后立刻睡倒头回笼觉的事实。

签售会大概是在十一点开始。紧赶慢赶地,路美南总算是在十点四十五赶到了会场。最后一段路不让进共享单车也没汽车,路美南直接是用跑的进去的。

在门口翘首以待的小编辑一看到她就把她拎了过去,边拎边说:“你去百米赛跑了?”

路美南摆摆手,话都说不完整,好半天才不那么喘了:“比百米赛跑刺激多了。那叫百米赛跑速度的马拉松啊,我给你说……”

“行了行了别贫了。”小编辑打断她,“我的天啊……没化妆、一头汗、扎马尾……还有你能告诉我你套的这个麻袋是什么吗?你不是说你要穿汉服吗?我们说好的艳惊四座呢!”

还艳惊四座?她来得及洗漱把睡衣换下来就不错了!

“这也不是麻袋,还行的。”路美南忍不住辩解,“低调奢华,我给你说这是……”

“这是啥你现在这样都不管用。”小编辑看了看表,又看看路美南,终于还是强迫症战胜了战斗的欲望,把路美南抓到了洗手间,拿出自己包里的化妆品,重拾妆娘本色。

画个简单的战斗妆,擦擦汗,把马尾辫扎成精神的高马尾,再把衣服往下吨吨……路美南满意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竖起了大拇指:“真就精神小伙本人!棒棒棒!”

“你出去了千万别说是我帮你拾掇的,丢我的脸。”小编辑翻了个白眼,“还有五分钟,我们回去,就可以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承认

我就是馋总裁穿汉服orz

因为收藏过了整十所以加更,虽然现在收藏对我而言也没啥用了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