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金钱关系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回去的计程车上,闺蜜方尖儿若有所思。

虽然两个人都能正常说话,但清醒的大脑一大半都给酒精糊了。

央仪果断打住:“收回你的想法。”

“为什么?”

“深更半夜,酒精上头,两个不适合做决定的时机都被你给碰上了。”

“哦,那好吧……”闺蜜弱弱地说。

央仪兀自松气,生怕这时候任何一个想法都和复合有关。

午夜时分,计程车停在林荫葱郁的山道上。

车门关阖带起的风吹得脑袋隐隐作痛。央仪扶住太阳穴缓了片刻,叫醒正在小鸡点头的闺蜜。

“能走吗?”她扶住车门,“还是坐观光车?”

往里还有一小段路,计程车不方便进去,因此门口停着专门用来接送业主的观光车。

闺蜜摇摇头,差点把自己摇晕:“唔……呕……不不,走两步醒醒。”

雨后,车灯扫过,水潭倒映出了路边洋紫荆漂亮的雾粉,步道变得像油画。往里望去,央仪一下就注意到了树影下隐秘的黑色加长轿车。

它沉静安稳,像一头蛰伏中的野兽。

驻足的片刻,方尖儿已经下了车,一边嘟哝头晕,一边顺着她的视线一瞧。

“……我去,孟总。”

酒都差点醒了。

“可能是徐叔。”央仪淡定道,“我过去下。”

存在感那么强的加长版豪华轿车,在微亮光线下反射出低奢金属光泽,整座城市实在找不出第二辆同款。

更何况车牌上还有一串引人注目的9。

央仪在心里计算了孟鹤鸣所说的“后天回”和这会儿的时间差,心存侥幸。

黑色金属漆面倒映出她的身形,腰线扎进贴合的牛仔裤里,曲线窈窕。在停下脚步的一瞬,车门很合时宜地弹开了。

车内暖风轻柔地裹了上来。

司机老徐已经下车立好,朝她颔首:“孟总在等您。”

看来车里是他。

央仪扶着车门坐进了进去。

柔和的阅读灯下,男人正眉眼低垂地翻着书。他很投入,在央仪坐进来的那十几秒里又不疾不徐地翻过一页。

纸张哗啦一声,在安静的空间格外清晰。

待动静落定,央仪才凑过去,抓住他自然下垂的手指:“有人说明天回,骗人。”

“临时做的调整。”孟鹤鸣徐徐抬眼,视线落在她的大衣上,“降温了,就穿这点?”

孟鹤鸣嗓音极好,温和起来很能俘获人心,何况他还顶着这么一张过分被眷顾的脸。灯影加深了他的五官轮廓,比起平日,更显得沉稳。

“榕城哪有那么冷。”央仪道。

视线从她的衣襟移到她的唇,孟鹤鸣不动声色:“喝酒了?”

他恼人的掌控欲又钻出来了。

央仪把拇指和食指指腹一合,比了个姿势,心虚道:“一点点。”

孟鹤鸣不说话,偏头认真看她。

央仪只好又说下去:“你过来怎么不打我电话?”

“打了。”孟鹤鸣漫不经心道。

打了?

是几个小时前在陪闺蜜时的那通电话?可他那会儿不是说让老徐送东西过来吗?

哦对。

那通电话里,孟鹤鸣跟她说——早点回。

难怪夜雨淅淅沥沥,唯独车底那片空地却是干燥的。

不知什么原因,明明真的只是单纯地陪闺蜜消愁,此刻在安静的车厢里经他一说,胸腔却虚虚跳动起来。

孟鹤鸣很少会浪费时间做等待这种事,就好像公司里他的那部专属电梯,永远会停留在他出现的楼层,随用随到一样。连那么十几秒都不想浪费的人,却在这里,足足坐了数个小时。

央仪抿着唇,有股说不清的奇妙情绪:“那为什么不上楼?在这里等……”

孟鹤鸣纠正了她:“没有等。坐在这看书,和在卧室没区别。”

“……”

央仪忍住胡思乱想,生硬地移开话题:“方尖儿和她男朋友分手了,今天说在这边住——”

话未说完,孟鹤鸣的手掌已经按在她耳边。

头枕柔软的皮革微微内陷,连同他的指骨也被埋没两节。他压过来时,央仪闻到了熏进昂贵衣料里浅淡的松木香。

或许因为知道闺蜜就在附近,她没来由地紧张,眼睫扑簌数下,紧紧闭起。

双目紧闭,其他感官就变得敏锐了起来。

先是颤抖的眼皮上落下一枚吻,紧接着耳垂上有被捻过的痕迹。耳骨很麻,像跳动雪花屏那样的微微针扎感。

心脏越跳越快,快到要让人发晕前,央仪终于听到除了耳鸣之外的其他声音。

“换香水了?”

今天出门没用香水,气味大概是在包间里沾上的。解释起来有些头疼,央仪索性低嗯一声承认。

“是什么牌子?”

“……”

不知道,不晓得。

央仪硬着头皮,眼皮更是颤动数下:“忘了,随便拿的。”

孟鹤鸣没再做出其他评价,低声道:“以后少喝酒。”

隐约察觉到笼罩她的威压散去,央仪睁眼,发现男人已经绅士地坐回原位,目光未再抬起,只用手指轻敲了两下书脊。

她疑惑。

孟鹤鸣却道:“去吧,别让你朋友等久了。”

央仪没做他想:“那下周——”

顿了顿,她纠正道,“再下周见。”

直至走到廊下,央仪才长吁一口气。

闺蜜抱胸靠在墙上,好笑地看着她不自在的模样。

“干嘛这么紧张?唔……你们在车上做见不得人的事了?”

央仪仍觉得心悸:“孟鹤鸣等了好久。”

闺蜜啧啧两声:“都说了别刺激我这种刚分手的人。孟总他,这么爱啊?”

明明等她好久,又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央仪一下说不清,心思还在游离,突然听见闺蜜咦了一声,勾着她的脖子靠过来。

“怎么了?”

“好漂亮的珍珠!”闺蜜表情夸张,“孟总等几个小时是为了送这对珍珠耳坠吧!天呐,光泽好润!看起来好温柔!孟总出差带回来的?一定是拍卖级的了?”

电梯镜面倒映出央仪错愕的脸,还有耳坠上两枚光芒润泽的孔雀绿。

是刚才在车里,孟鹤鸣给她戴上的?

她当时心不在焉,居然没有丝毫察觉。

强势霸道,不由分说。这一点很孟鹤鸣没错。

可是等几个小时,为了送一件对他来说微不足道的礼物,这又很不孟鹤鸣。

央仪弄不清他,只好发了条中规中矩的短信过去试探。

【珍珠好漂亮。谢谢你的礼物^ ^】

在等待回音的期间,闺蜜游魂似的一会儿从身前飘过去,嘴里嚷着“哇!五彩斑斓的黑”,一会儿又从身后突然出现,“我现在是全世界最酸的酸狗”。

叮得一声,手机有新消息。

央仪迫不及待打开,看到很简短的一句:【那对在大衣口袋。】

她回到衣帽架前,探身摸摸衣兜,很快摸出两枚有棱有角的硬质小物件。这是她出门前带的钻石耳钉。

小巧的钻石落在掌心,和那对乌黑泛绿的珍珠比起来相形见绌。即便如此,刚才在衣兜里时,它们仍包裹着丝质手帕,被郑重对待。

央仪边想着心事,边收起前后两对耳饰。正想着拿起手机再回点什么,方尖儿忽然探出头。

“不刺激酸狗了?”

“不是说快两天没睡了吗?”央仪将双手叠放在大腿上,扯开话题,“精神这么好?”

“我是突然想到一件事。”

闺蜜幽幽叹气。

这两天只顾着一吐不快她都快忘了——昨天凌晨气得离家出走去住酒店,今天又在央仪这过夜——但实际上,“离家出走”的那套房子是她的呀!

折腾半天,死渣男还在房子里赖着,弄得她自己倒是无家可归。

闺蜜捶了桌子一拳:“明天起来我得把他赶出去!”

那是再好不过了。

央仪赞同:“我和你一起去。”

“太好了!正好给我壮个胆儿。说实话我自己一个人真有点虚。张剑偶尔还像个人,但贱起来——”

话未完,闺蜜突然抬头:“咱俩行不行啊?他毕竟比咱多了二两肉,力气挺大的。不会……不会要动手吧?我现在真的一点不敢保证他不打女人。”

“……”

要是换旁的情况,闺蜜的男朋友就是最好的援手。但一想到孟鹤鸣,那个报纸上精英感和贵气并重的孟鹤鸣,方尖儿就觉得头疼。更何况极少的几次真实碰面里,孟鹤鸣都给她一种沉稳、缜密、礼数周全但又不可僭越的这么个印象。

压力很大,借方尖儿一百个胆子她都不想象请孟总帮这种忙。

孟总应该有保镖吧……?

方尖儿顿了又顿,内心小人疯狂摇头。

排除掉孟总选项。

家里的男性亲属,那就更不行了……要是知道她还跟张剑在一起,估计先断的是她的狗腿。

踌躇间。央仪忽然开口:“我表哥——”

“不不不,你哥等于我哥。咱俩家这关系,不不不合适。”

又排除一个选项。

一时间两人真想不到什么人高马大、足够有威慑力的男性帮忙。

至于孟鹤鸣,只在央仪脑中出现半秒便消失了,理由同上——次元壁会破。

两人僵坐片刻,方尖儿双手一拍:“我有办法了!”

央仪:“嗯?”

“你等着看就行!”

次日下午。

刚将车停到闺蜜小区楼下,电话就响了。方尖儿跟对方描述完具体地址,认真指派:“我就在楼下呢,白色奥迪,直接过来吧。”

没几分钟,有人叩响车窗。

央仪顺着声音一起望过去,是张挺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是因为刚见过没多久,陌生则是没了那身西装制服,对方生活中的打扮与之相差极大——铅笔裤,豆豆鞋,金链子,整一个精神小伙。

但至少,工作时间之外小伙依然有眼力见儿。

敲完车窗他就用手指指几步之遥,耐心等着去了,丝毫没有催促的意思。

央仪挑眉:“你喝完酒还加人家微信了?”

“逢场作戏嘛!再说,这不派上用处了?”闺蜜伸出左手,“还得是金钱关系最牢靠。昨天我给他这个数一小时。”又伸出右手,“今天给这个数,他能不尽力吗?”

……有道理。

“待会儿是这样,我叫他扮你男朋友,一马当先把张剑那个贱人从房子里赶出来。咱俩躲后边点,主打一个加油助威。”闺蜜成竹在胸。

央仪不放心:“就这么简单?”

“嗯啊!就这么简单。”

说完下车,央仪这才发现来的不止一人。

等在一旁的金链子精神小伙此刻正在熟络地跟另一人说话,那人侧对她俩,因为长腿劲腰,站在那很是引人注目。有了极致对比,高个子男生的运动穿搭简直清爽得能让人闻到浆洗过后干净的气息。

像确认身份似的,央仪下意识去找落在他右手虎口处那枚伤疤。

暗红色一条,仍未脱痂。

往闺蜜方向歪了下头,央仪问:“也是你找的?”

方尖儿语焉不详:“我倒是想。”

说话间,金链子已经踩灭烟头迎了上来:“姐,听你说是来干‘力气活’,我多带了个人过来。没事吧?”

方尖儿凑在她耳边:“果然有眼力见儿。我昨天多看了几眼,今天就找由头带出来了。要命,得加钱。”说落,立即扬声对那头道:“当然没事,两人好,两人更好办事儿。”

随着她的话,央仪的视线轻轻飘过去。

视线在风中轻触,很快撇开。

既然多来了一人,方尖儿又发挥自己的才能,给方案做了调整。俩男生一个扮央仪男朋友,一个扮表哥、堂哥或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扮什么不重要,气势在就能赢。

方尖儿叮嘱完一回头:“宝,你熟悉一下。来,这你‘男朋友’。”

说完手一推,就把昨晚上坐央仪身边、从头到尾与她有过三面之缘的男生给推了过来。

第一次见面在凌晨便利店。

第二次是露台。

第三次在包间。

这是第四次,次次都与闺蜜失恋这件事充满了蛛网般的联系。

央仪没来由地走神,直到对方并肩立到自己身边。

抬眸,眼神不得已再次交汇。

干净坦荡的视线与她相触。

或许金钱确实拥有无穷魔力,一旦被分配到“男朋友”这重身份,他望过来时感情充沛了不少,唇角轻微扬起。

那些敷衍啊,疲倦啊,公事公办啊,在短暂调整后消失殆尽。

趁她立在原地,闺蜜翩然掠过,顺势用肩撞了一下她的。

到底是多年好友。

央仪从她眼睛里读出:够义气吧。

见央仪仍未动,方尖儿催促着揶揄:“哎哟走啦!扮一下又没事,胆大的人先去享受世界咯。”

作者有话要说:闺蜜:宁叫我姐妹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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