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镜子里出现我衰败的躯体,很难想象我曾经也是个小女孩。我们家在海上圣母大教堂旁边开了间食品商行,一家人就住在商店后面的公寓。家门前有个中庭,从那里看得到教堂尖塔。我从小就喜欢把那里想象成奇幻城堡,每到夜晚就会在巴塞罗那城里四处游荡,天亮前回到原地,然后在艳阳下入睡。我父亲的家族吉斯伯特在巴塞罗那时代是商人,经商历史悠久,母亲费拉提尼家族则是那不勒斯的船员和渔民。我继承了外祖母的个性,她脾气暴躁,外号“维苏威火山”。我们家有三姐妹,只是父亲常说他养了两个女儿和一头母骡子。我深爱父亲,但是经常惹他生气。他是心地善良的好人,比起和女儿相处,经营商行的本事高明多了。与我们家族相熟的神父常说,每个人都带着任务来到世上,而我的任务就是唱反调。我的两位姐姐个性温顺许多,她们的人生目标很清楚:嫁个好丈夫,过上普世追求的舒适生活。我却让父母大失所望,才八岁就展现叛逆性格,并大声宣布自己终身不婚,这辈子绝对不会穿上围裙,就算拿枪逼我也没用,我要成为作家或潜水员(这是我有一阵子受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启发而立下的志向)。我父亲把这件事情归咎于勃朗特姐妹,我对她们有近乎崇拜的热爱。父亲认为她们是自由派的修女,一九〇九年暴乱的时候因为城市沦陷而发疯,现在她们抽着鸦片,午夜聚在一起跳贴面舞。“当初把她送进修女学校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父亲常这样感叹。我承认,我从来不知道该如何成为父母期望的好女儿,也不是出生时大家期待的好女孩。或许,我就是不想。我天生反骨,跟父母作对,跟老师作对,当大家都懒得跟我对立,我就跟自己作对。
我始终不喜欢跟女孩们一起玩,我的专长是用弹弓打断洋娃娃的头。我宁可跟男孩子玩,他们比较容易指使,虽然他们迟早会发现我总是赢,到时候我就得开始想办法自得其乐了。我想,我从小就习惯独来独往,远离群众。这方面我和母亲很像,她常说,人到头来都是孤独一人,尤其女人。母亲一向多愁善感,我和她一直处得不好,或许正因为她是全家唯一比较了解我的人。母亲在我小时候就过世了。父亲后来再婚,娶了个中部城市来的寡妇,继母始终看我不顺眼,我们独处的时候,她总是叫我小妖精。
母亲去世后,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思念她。或许正因为如此,我开始造访大学图书馆,母亲生前背着父亲替我办了图书证,父亲一直以为我都是去读宗教书籍或圣人传记之类的。继母厌恶书,她只要一看到书就火冒三丈,我只好把书都藏在衣橱最底层角落,免得她发起脾气把家里搅得一团乱。
图书馆改变了我的生命。我碰都没碰过宗教教义书籍,唯一读得尽兴的圣人传记是圣女德兰自传,所有神迹显灵皆如此神秘离奇,我曾追随其教导,做了一些我不敢也无法在此陈述的修炼。我把图书馆里能读的书都读过了,尤其是那些其他人告诉我不应该读的书。睿智的罗芮娜女士是下午时段的馆员,她总会帮我准备好一大摞书,戏称那些是“女性应该阅读但禁止读的书”。罗芮娜说过,一个社会野蛮的程度,可从阻挡在女性和书籍之间的距离测量出来。“对野蛮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一个懂得读书、写字和思考的女人更可怕了,更别提她的裙长还在膝盖以上。”内战期间,她被关进女监,听说后来在狱中上吊自杀。
我很早就下定决心,希望这辈子都能与书为伍,开始梦想有朝一日,我写的故事也能像那些让我读得入迷的作品一样出版。书本教会我如何思考,如何感受,如何过丰富充实的人生。但我并不讳言,正如罗芮娜女士的预言,总有一天,我也开始喜欢男孩子,甚至喜欢过头了。我在此可以大方坦承,当年紧张得双腿颤抖的自己确实可笑,当时一群在波恩大道卸货的年轻小伙子经过身旁,朝我抛出暧昧的微笑,打赤膊的胸膛挂着汗水,那一身古铜色肌肤让我不禁遐想,尝起来一定是咸味。“我的心都给你,美女……”有个小伙子这样对我说,父亲听到之后,把我关在家中一个礼拜,我整个礼拜都在幻想如何回报那个小伙子,并觉得自己有点像圣女德兰。
老实说,我对同年的男孩不是很感兴趣,而他们对我也有些微恐惧,因为除了无法较量谁的小便喷得比较远,其他方面我都胜过他们。几乎所有同龄的女孩都和我一样,无论她们承认与否,都觉得年纪稍长的男生更讨人喜欢,尤其是被全世界的母亲定义为“不适合你”的那种男生。我不懂得装模作样,也不会耍花招,至少刚开始还不会,但我很快也学会了拿捏戏弄异性的时机。大部分男孩跟书上描述的完全相反:他们很单纯,心思一眼就能看穿。我从来不是人们口中的那种好女孩,我不想自欺欺人。谁想自愿当个好女孩?我可不想。我总是把喜欢的男孩逼到大门边的角落,胁迫他们亲吻我。许多男孩吓得不知所措,或根本不知道如何下手,我干脆主动吻他们。我的行为引来议论,传到教区神父耳里,他认为我有必要立刻驱除心魔。继母觉得丢脸至极,在家大发雷霆,整整闹了一个月。她断定我将来一定会变成夜总会舞女,又或者直接沦落到“贫民窟”,这是她最喜欢用来骂我的话。“以后还有谁会喜欢你?小贱货!”父亲拿我没办法,想把我送进最严格的教会寄宿学校,只是我早已声名狼藉,校方一发现申请入学的是我,马上拒绝,就怕我会影响其他女孩。我毫无羞愧地写下这些陈年旧事,因为我总觉得,若说我在青春期犯了什么错,那就是过于天真。我让某些男孩伤心了,但从无恶意,直到当时,我还一直认为世上没有任何人能让我心碎。
我的继母自称笃信露德圣母,她日日祈祷,满心期盼我总能有个着落,或在街上被电车碾过,永远从她眼前消失。教区神父建议,以天主教神圣教义疏导我迷乱的心性才是我的救赎。情急之下,他们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我和弗拉萨德斯街糕饼店老板的儿子凑成对,而在我父母眼中,文森德当然是个理想对象。他温柔如糖霜,性格软弱,就像他母亲烤出来的松糕。我只花半天就把他兜得团团转,这个可怜家伙也知道我尽是欺负他,但是双方父母都觉得我俩门当户对又匹配,还能把行为放荡的伊莎贝拉导回正轨。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来,文森德的条件好得没话说,而且对我一往情深。他认为我是世上最美丽纯洁的女孩,这个可怜少年,总像待宰羔羊似的眼巴巴望着我,还梦想在七扇门餐厅举办婚宴,蜜月旅行则是搭汽船游港口。是他想当然了,我肯定使尽招数刁难他。很不幸的是,对世上所有像文森德这样的男孩来说,女人心就像盛夏艳阳下的爆竹。可怜的他因为我吃尽了苦头。听说他后来娶了里波尔镇的远房表妹,一个原本打算当修女的女孩,若不是结了婚,恐怕就得一辈子隐居修道院。两人婚后一起生养孩子、烤松糕。皆大欢喜,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我一如往常,还是不安分,又做了让父亲伤透脑筋的事,甚至比绰号“维苏威火山”的外祖母搬来同住更让他烦躁。他最害怕的梦魇是,我这脑袋已被书籍荼毒的女儿,恐怕会爱上宇宙间最糟糕的人类——作家,背信忘义,残酷不仁,邪恶自私,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是满足自己无止境的虚荣,并让所有爱他的傻瓜铸下大错。而且,这个作家还不是诗人,在父亲眼中,写诗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无害的梦想者,至少也想过好好找个正经差事养家糊口,周日望过弥撒后写几个句子过过瘾就罢了。但偏偏不是这个。还有一种作家更糟糕——小说家,这种人已无药可救,连地狱都不想收留。
我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唯一真正的作家,是个街坊邻居口中的怪物,这样说算是客气了。我探听后得知,他住在弗拉萨德斯街的一幢大宅院,和文森德家的糕饼店仅隔数米,那栋房子早已恶名远播,根据邻居和民事管理局公务员的传言,再加上最喜欢传播小道消息的巡夜人的说法,那房子闹鬼,住在里面的人也疯疯癫癫的。此人叫作戴维·马丁。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人,我猜是因为他昼伏夜出,出入场所大概也不是女孩子和正派之人会去的地方。我自认不是女孩也不正派,于是想了个对策要让我和他的命运有所交集,最好就像两列失控对撞的火车。戴维·马丁,我家附近唯一在世的小说家,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很快就会有所改变。变得更好。不管命运要他上天堂或下地狱,他就是需要有人帮他修正堕落的生活:收个学徒,就是我,了不起的伊莎贝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