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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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来临,半个月亮爬上树梢。

  临熄灯前的半小时,往往是女生宿舍最热闹的时分。这一天,我们宿舍的人来往络绎不绝,她们大多是颜舒舒的客户。她的新货是一种很特别的项链,银质,普通的细长的链绳搭配吊坠。但这的确是一条特别的项链,吊坠的造型是一个灵动可爱的小机器人,全身镶满水钻,最特别的是,机器人的眼睛是用两颗明亮的水晶镶嵌成的,虽然小颗但切割得异常细致,在灯光下显得璀璨夺目。

  据说就是这样一条据说这就是Prada今年大热的新款小机器人项链,很多明星都有佩戴,在网上标价一万八,但颜舒舒弄来只花了几百块。更有噱头的是,她给每个来参观的人都发了一个塑料手套,坚决要求她们戴着手套才准摸。她煞有介事地拎着那根链子,放在自己的台灯下晃两晃,每人的脸上就闪过一阵反射的银光。她用一种神秘的口吻说:“真金不怕火炼,你们尽管去验货。近点看,多近看我都不怕,就怕你们弄脏了它。”

  她的理论得到了所有人的拥护,女生们纷纷唏嘘不已,赞叹有声。

  “我真是太好运了,遇到这批货,卖家答应全留给我。一共有八根呢,每颗水钻颜色都不同,最好看的是这种粉色——”颜舒舒从抽屉里抽出一本相册,哗哗哗翻到某页,指给大家看,“像不像贝伶妃那款液体腮红最浅色?”懂的人纷纷给予首肯。不到半小时,跟她订货的女生就有五六个,熄灯了还有人来敲门,结果被吴丹赶走了。

  “你不要一根么?”颜舒舒对着吴丹哼了一声,凑到我床边,把戴着塑料手套的手伸到我面前,就着窗外昏黄的路灯光和依稀的月光,别的不说,就那粒水晶显得光彩夺目,确实非常漂亮。

  “无论作为收藏升值,还是送人作礼物,都好有面子呢。”她像电视广告里的主持人一样声情并茂地对我说,“马卓我跟你说,一般的我不劝你,好东西我才想着你呢,我最近刚买了台单反,把钱花光了。我要是有钱啊,早自己全买下来了,坐在这里等升值,才不卖给那些个不识货的花痴女生,三块五块都要还来还去的,还得我烦死了。”

  “烦你就别卖!”我上铺的吴丹说,“好好的宿舍,给你弄得像农贸市场!”

  颜舒舒提高声音:“同学,同在一片屋檐下,讲话不用这么难听吧,见我赚了钱,也不必这么眼红吧,再说了,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大不了请客吃饭啰。”

  “谁爱吃你的饭,就知道钱钱钱,赔不死你!”吴丹骂完这句,脸朝里,任凭颜舒舒再说什么,都不再回一句嘴了。

  “乌鸦嘴!”颜舒舒骂骂咧咧,“我要是哪天真的赔了,就撕烂你的嘴。”

  “好了。”我拉她一下,“大家都睡了,你就别闹了。”

  “好,不闹。”她朝我挤出一个笑脸说,“我听马卓的。”

  我知道她是要刻意地拉拢我,可惜,我最讨厌的就是女生的那种所谓的小团体,要我加入那样的明争暗斗,门都没有。

  可谁也没想到吴丹的话真得到了应验。几天后,当女生们聚集到我们宿舍来找颜舒舒要货的时候,她竟然拿不出货来。

  “得再等几天。”她说,“最近查得比较严,再等几天就好了,给个面子嘛。”

  “没货就算了,退定金吧。”有女生提议。

  “定金我都交别人了,咋退啊。”颜舒舒面露难色地说,“再给我几天时间,一定让你们满意。”

  那个周末有于安朵的汇报演出,本来我是不打算去的,我说服自己的原因很简单,既然每个班去五个人,我要是不去,我们班那个位子就会空着,老爽面子上也不好看。回头他要再问我不肯去的原因什么的,烦都给他烦死。不如去坐一坐反倒清闲。

  我去的时候已经有些晚,剧场的灯已经熄了。我正在寻找我的位子的时候肖哲从旁边冒了出来。他轻轻地拉了我一把,说:“跟我来。”

  我在他的带领下,绕过电视台的摄像机,在十排的一个位子上坐了下来。演出很快正式就开始了。于安朵跳舞前,还有一个高二的女生弹了一段琴做为助兴表演。我从没有现场听过钢琴演奏,确实有些震撼。

  原来音乐,真的有让人心悦诚服的美。

  终于轮到于安朵出场了。四周的灯光全熄灭了,只有舞台上一束追光照着她,她穿着一套黑白相间的芭蕾服,跪在地上,头向后仰,腰部像被一把小伞撑起似的,渐渐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度。她洁白的脖子和腰部的线条一样柔软而契合,双手轻轻举起,上下扇动,像极了一对羽翅。

  做完了这个动作,她的一条腿在地上一滑,整个人又迅速立起来,两只脚变做脚尖点地,眼花缭乱地转了不知多少个华丽的圆圈。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看她舞动、翩飞,直到耳边响起一阵喧哗般的掌声。

  她跳得真好,简直,惊为天人。

  见我不说话,肖哲反而说话了:“也就这样吧。”他很不屑,“我看过杨丽萍的独舞,比那差多了。”

  我在心里莞尔,颜舒舒说得没错,他果然很吝啬赞扬女生。虽然我不算专业的观众,但谁都知道杨丽萍和于安朵跳的完全不是一个范儿的。

  我和大家一起由衷地替她鼓掌。

  肖哲牵强附会的批评没能得到我的赞许,他又不自在地侧身问我:“马卓,结束后你去哪里?”

  “回家啊。”我说。

  “这么晚,没车回县城了,你爸来接你的么。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我说,“我家搬市里了,离学校很近的。”

  “哦,”他说,“真好。”说完,他也开始没来由地用力鼓掌。

  我忽然想,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过她的舞蹈,或者会不会此时也正在花蕾剧场的某个角落为她陶醉呢。我的脑子里又像钻进了一条八爪鱼,开始胡乱伸展思绪。我摇摇头,把遥远的触须收缩回来,拿出包里的水杯来,喝了一大口水。

  那天演出结束后我就回宿舍去收拾了几件脏衣服准备带回家洗。颜舒舒没回家,坐在床边发呆。我说:“你不回家?”她先是低着头的,忽然昂着头对我惨笑了一下,我有些被她这诡异的笑容吓到,又问她:“你没事吧?”她幽幽地说:“马卓,搞不好这一次我中了别人的连环计了。”

  说完这句话,她直挺挺地倒在自己的床上,用一只枕头蒙住了头。

  我一时搞不清楚状况,也不想再多问,就拎着包带上门走了。

  还没走出校门的时候就发现一群人簇拥着一个人,就在校门口。奇怪,平时晚上这里不会这么热闹,如果是群架事件,保安也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等我经过时,我才发现那是于安朵。她还没换下她的演出服,手里捧着鲜花,正伸长脖子,朝街边张望。

  我下意识地一转头,果然看到一辆熟悉的绿色的车停在路边。

  车上下来的人,让我的眼珠像在眼眶里瞬间结成了冰。我忽然很想变成一张脆弱的白纸,自己把自己折起来,折成一张平整的小方块,就那样躺在地上,不要被任何人发现,当然,最重要的是不要让他发现。但他看到了我,可惜只有一秒钟。他一定是看到了我,我确认。然后,他毫不犹豫地转过头去,看着前方的、光艳四射的于安朵。他一边笑着,一边打开手中的伞,轻轻地罩住了他和她。

  我这才发现,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些落雨,这个场景像一个恰如其分的借口。我扭过头,小方块迅速变成纸人,飞快地迈步走。可是腿上完全没有力气,感觉背后有什么利器就要刺穿我的背一般。头顶的雨却好像忽然停了,我抬起头来,才发现是肖哲,他走在我身后,替我撑着伞。

  “没带伞吧。”他说,“我送你。”说完,他像拔出剑一样拔出另一只手臂,从我手中抢过包,说:“来,我替你拎。”

  他抢得那样快,我还没反应过来,包已经到了他手里。我赶紧说:“不用,我自己来。”

  “顺路。”他迅速地答我。

  “你怎么知道?”我问。

  “反正我送你,这么大雨。”他说完,仰头看了看天。他看天的时候,傻傻地把头伸出了伞外,于是当他重新看着我的时候,眼镜上全是细小的雨滴。

  我有些动容,从他手里拿着的我的包里抽出一张面纸递给他,没再夺过那个包。我们在雨中并不并行,而是一前一后。他一直把手臂伸得老长,不用看我也知道他一定半个身子都在雨里,但我却没有提醒他,一次也没有,直到我们走到“向日葵小区”的门口。

  “我送你进去。”

  “不行。”我说。要是给阿南看见,我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我们就在这儿分手,”我说,“你都淋湿了,而且这么晚了,再不抓紧时间,最后一班公车也要开走了。”

  “好吧。”他终于同意,却不走。为了打破僵持,我伸出手去抢他手里的书包,他才惊醒过来似的,把伞和书包统统塞进我的手里,一个人转身跑进雨里。

  我好不容易才握稳那把巨大的雨伞,看着他湿透的背影穿越马路,跑到对面的公车站那里停住。他摘下眼镜,对我笑着用力挥了挥手。

  不知怎的,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但我还是转过身,迅速地往小区里走去。谁知刚走几步,就看到迎上来的阿南。“马卓?我老远看着像是你,就跑来看看。这么大的雨,你也不打个电话,让我去接你。”

  “不用,”我说,“这不有伞吗?”

  他笑呵呵的,往我身后一望,有些意味深长地说:“哦,好像有同学送你回来啊,怎么不留人家在家吃饭?”

  “你在说什么呀。”没想到还是被他看见。我急了,身子试图挡住他的目光。

  阿南只是笑着点点头,却还往那边张望着说:“好嘛,我也没说什么呀。走吧,赶紧回家去做饭吃,我也饿了。”

  那晚他心情特别好,除了他拿手的鸡汤,他还围着围裙做红烧鱼,还不要我帮忙。“我从你奶奶那得到真经了,做得不比她差的,你要想学得给我交学费!”

  那天晚饭,我吃得很饱。新居里的厨房里,安装了非常明亮的吊灯,不知是不是由于灯光的怂恿,我第一次觉得,两双碗筷接触桌面的声音也是有些寂寞的。但那晚阿南的话显得特别多,竟然问起于安朵来:“你们学校那个跳舞的女孩儿,报纸上都说了,真是厉害,世界冠军呢。跟你同级,你认识吗?”

  “不熟。”我回答。

  “哦,”他替我盛汤,“不过,这女孩好是好,还是没有我们马卓好。我们马卓学习好,第一名。这叫各有所长。”

  “又给我压力!”我扁嘴。

  “哈哈,”他笑,“下周就是你生日了,我们也在哪里请个客,约上一些同学咱们热闹热闹,现在时兴这个。”

  “哦。”我不想请同学,也不想违背他的心意,于是我就这样简单地哦了一声。既不答应,也不拒绝,就某事和他理论,一向不是我的长项。

  晚上,雨声渐大。已经数不清这是今年的第几场春雨,打在公寓十二层的玻璃上,像是撩拨往事的琴弦,听得人耳朵发酥。我终于起身,从带回来的那个包的最里面的口袋里,把他送我的护身符拿出来看了又看。这是我一直想要扔却一直都没有扔掉的东西,我永远都记得他跟我说的那句话:“取下来,要死人的。”

  要死人的要死人的要死人的要死人的要死人的。

  我心烦意乱,眼皮狂跳,脑子像被蛇芯子舔过一样发麻,久久不能入睡。心浮气躁的情况下,我把一篇古文都背得颠三倒四,又异常生气。在掰断一支铅笔之后,我从书柜里取出一本厚厚的数学题典,开始疯狂地做了起来。

  不知道做了多少张草稿纸,不知道做到几点钟,我才像匍匐着爬上了我的小床,捂着发痛的太阳穴,挣扎着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