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汽车残骸里凝视着电胡刀。人都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白皇后断掉了。过去我之所以能抗拒我爸、我的背景,甚至我过去那一段人生的影响,都是因为有她。她曾说过她爱我,而我──虽然是在扯谎,我也曾立誓,内心会有一部分是永远爱她的,只因她那句我爱你。我曾说她是我比较好的那一半,因为我曾经真的相信她跟我就像门神雅努斯的两张脸,而她是比较好的那边。但我错了,而且我恨她。不,不只是那样;对我来讲,荻雅娜.史托姆-艾里亚森已不复存在。但是,如今我坐在汽车残骸里,被四具尸体包围,手拿电胡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如果我的头发没了,荻雅娜还会爱我吗?
就像我说的,人都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然后我不理会这想法,按下开关钮。我手里的电胡刀震动起来。
我要改变。我想改变。总之,过去那个罗格不存在了。我着手变身。
十五分钟后,我透过残存的镜子看自己。一如我所担心的──并不怎么好看。我的头型看起来就像一大颗尖头的椭圆形带壳花生。剃过的头看来亮晶晶,头皮灰灰白白,脸部的皮肤看来较黑。但是我就是我:全新的罗格.布朗。
头发散落在我的双腿间。我把它们都扫进那个透明塑胶袋里,塞进艾斯基.蒙森的制服长裤里。我还在他的裤子里发现一个皮夹,里面有些钱跟一张信用卡。既然我不希望因为使用乌维的信用卡遭警方追捕,我决定把他的皮夹拿走。我已经在面疱小子的黑色尼龙夹克里发现一个打火机,接着我再度考虑是否应该点火烧掉整个浸泡在汽油里的残骸。这么做可以延迟警方辨识尸体的工作,也许让我有一天的喘息时间。但另一方面,在我逃出这个区域之前,燃烧的黑烟会让人发觉这团残骸,如果没有烟的话,只要一点点好运,可能好几个小时后才会有人发现车子。我看着面疱小子那张血肉模煳的脸,做出决定。我花了快二十分钟脱下他的长裤与外套,然后帮他穿上我的绿色慢跑装。奇怪的是,我居然那么快就对割人肉这种事感到习以为常。我把他两手的食指皮肤剪下时(因为我不记得采指纹是用右手或左手),表现得像个外科医生一样专注而有效率。最后我也把他的大拇指皮肤剪掉,让伤口看来像车祸创伤,而非人为造成。我往后退了两步,仔细观察布置的结果。只有血与死人,到处一片寂静。就连树林旁的那条棕色河流好像也静止不动,悄然无声。眼前情景有如摩坦.维斯坎(Morten Viskum)的装置艺术作品。如果我有相机,一定会拍张照片寄给荻雅娜,建议她挂在艺廊里,先跟她预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当时葛雷夫跟我说了什么来着?会让你乖乖听话的不是疼痛,而是恐惧。
我沿着大路往下走。如果葛雷夫把车往这个方向开的话,我当然有被他看见的风险。但是我不担心。首先,他不会认出我的,因为我是个穿着黑色尼龙夹克的光头佬,夹克后方还印有“埃尔沃吕姆KO-DAW-YING俱乐部”这几个字。其次,这个人走路的样子跟他所认识的罗格.布朗有所不同,他的腰杆挺直,步伐较慢。第三个理由是,卫星定位追踪器清楚地显示,我还在汽车残骸里,根本就没有移动。这一点显而易见。毕竟,我已经死了。
我经过一个农场,但是继续往下走。一辆车经过我的时候刹了车,也许驾驶在想我是谁,但是又加速开走,消失在刺眼的秋阳下。
这郊外的空气还真棒。泥土与草地,针叶林与牛粪。我的颈伤有点痛,但是身体渐渐没有那么僵硬了。我大步前进,深呼吸,大口吸气,确认自己还活着。
走了半小时后,我仍然在那条无止尽的路上,不过已经看到远处有个蓝色招牌跟一间小屋。那是一个公车站。
十五分钟后,我搭上了灰色的乡间巴士,从艾斯基.蒙森的皮夹掏钱付款,有人说那车是开往埃尔沃吕姆的,到那里可以改搭火车前往奥斯陆。我坐在两个白金发色的三十几岁女郎对面,她们俩都不屑瞥我一眼。
我睡着了,但是警铃声把我吵醒,巴士减速后靠边停。一辆闪着蓝灯的警车经过我们。我心想,那是零二号巡逻车,注意到其中一个金发女郎在看我。我们四目相交,我注意到她本能地想要把目光别开──我太直接了,而她觉得我是丑八怪。但她没有别开目光。我对她挤出一抹微笑,转头面对窗户。
我这个重生的罗格.布朗回到了过往的家乡,于下午三点十分下了火车。但是一阵冰冷的风刮过来,吹进奥斯陆中央车站前那只丑陋老虎雕像正在嘶吼的嘴里,而我则穿过广场,继续往船运街前进。
托布街的药头与流莺们都看着我,但是没有像我以前经过时那样对我大声招揽生意。我在雷昂旅馆的入口处停下来,抬头看着旅馆正面灰泥开始剥落、留下白色凹痕的地方。一扇窗户下面挂着海报,宣称住宿一晚只要四百克朗。
我走进去到接待柜台前。柜台后面那个男人上方挂的招牌,把“接待”写成了“接侍”。
以前那个罗格.布朗每到饭店去,总会有人用热情的口吻说声欢迎光临,此时我却只听到了一句:“怎样?”接待人员满脸大汗,看起来像一直在认真工作似的。他喝太多咖啡了吧,或者只是生性紧张。从他到处飘的眼神看来,应该是后者。
我问说:“有单人房吗?”
“嗯。住多久?”
“二十四小时。”
“中间都不离开吗?”
我不曾去过像雷昂旅馆这种旅店,但是曾开车经过几次,因此约略知道那些性工作者都是以小时计价的。换言之,那种女人不够漂亮,或者不够聪明,无法用身体换来乌维.班恩设计的豪宅,或者在福隆纳区开一家艺廊。
我点点头。
那个男人说:“四百元。请先付款。”他讲话时带着一种瑞典腔,那种乐团主唱跟牧师为了某种理由都特别喜欢的腔调。
我把艾斯基.蒙森的信用卡丢在柜台上。根据过去经验,我知道旅馆根本不在乎签名是否相符,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先前在火车上我已经把假签名练得有几分相似。问题是照片。照片上是个下巴圆润,留着长卷发与黑色络腮胡的人。就算照片有过度曝光的问题也无法掩饰一个事实:那家伙根本就不像站在柜台前这个脸庞消瘦,刚刚剃光头的人。接待员仔细打量照片。
他连头都没抬,看着照片说:“你看起来不像照片里的家伙。”
我等了一下。直到他抬头与我四目相交。
我说:“我得了癌症。”
“什么?”
“细胞毒素的影响。”
他眨了三次眼睛。
我说:“我接受了三个疗程。”
他吞了一口口水,喉结动了一下。我可以看得出他非常怀疑。拜托!我必须赶快躺下,我的喉咙痛死了。我依旧凝视着他,但他不想看我。
他说:“抱歉。”拿起信用卡还我。“我惹不起麻烦。他们正紧盯着我。你有现金吗?”
我摇摇头。买了火车票之后,我只有一张两百元克朗纸钞跟一个十元硬币。
“抱歉。”他又说了一遍,伸出手来,像在恳求似的,让卡片抵着我的胸口。
我拿走卡片,走出旅馆。
到其他旅馆尝试根本就没意义。如果雷昂旅馆不让我用这张信用卡,其他地方也不会。而且最糟糕的情况是,他们会报警。
我改用备案。
我是个新生的人,城里的陌生人。我没钱,没朋友,没有过去,也没有身分。城里的建筑、街道与行人,看起来都跟以前我是罗格.布朗时不一样了。一丝细细窄窄的云朵从太阳前面飘过去,气温又往下降了几度。
在奥斯陆中央车站,我必须问人哪一班巴士是前往同森哈根镇的,当我登上巴士时,不知为何,司机居然对着我说英语。
从巴士站到乌维他家的路上,车子经过了两座陡峭的山丘,但是最后我前往他家时,还是觉得好冷。我花了几分钟在那地区绕一圈,确定附近没有警察,然后走上阶梯,开门进去。
屋里很温暖。他家有随时间自动调温的暖气机。
我按下“娜塔夏”,解除警报,走进那个兼作卧室的起居室。里面的味道跟之前一样。碗盘没清,床单没洗,擦枪油与火药的味道充斥。乌维跟我离开时一样,还躺在床上。感觉起来那已经是一周前的事了。
我找到遥控器,上床后躺在乌维身旁,打开电视机。我浏览着电视文字广播,没有任何关于失踪巡逻车与殉职警员的报导。埃尔沃吕姆的警方一定存疑了好一阵子才开始搜索,但他们可能会等到不能再等了,才会宣布有警车失踪,以免这整件事只是个寻常的误会。然而,他们迟早都会找到车的。要过多久他们才会发现那个没有指纹,身穿绿色运动服的尸体不是被拘留的嫌犯乌维.奇克鲁?二十四小时?我看最多只要四十八小时。
当然,我没那么厉害可以猜得出来。对于警方办案程序我可是一点概念也没有。重生的罗格.布朗并没有更了解办案程序,但至少他明白现在的情况是什么:他必须根据不明确的信息来做确实的决定,就算冒险也该采取行动,不能犹豫;为了提高警觉,必须忍受恐惧,但是不能被吓得动弹不得。
因此我闭上双眼,开始睡觉。
醒来后,电视文字广播上的时钟显示时间是二十点零三分,下方出现了一排文字,提到至少有四个人死于埃尔沃吕姆郊区的一场车祸,其中有三个警察。据报警车是在早上失踪,下午在特雷克河河畔一片树林旁边被发现。还有一个人目前失踪了,也是个警察。警方认为他也许是被抛出了车外,掉进河里,他们已经展开搜索。还有,警方发现一辆遭窃的席格多厨具卡车遭弃置在车祸现场二十公里外的森林路段,因此呼吁民众提供窃贼的线索。
等到他们发现乌维才是失踪的人,迟早会来这里。我必须为自己找另一个今晚可以投宿的地方。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倾身隔着乌维的尸体拿起床边茶几上的电话,拨打我唯一背得起来的电话号码。
响到第三声,她就接起电话。
柔媞没有用惯常的害羞但热情口吻说“嗨”,而是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了声“喂?”
我立刻挂掉电话。我只想确定她在家。希望当晚稍后她也会在家。
我关掉电视,站起来。
找了两分钟后,我发现了两把枪:一把在浴室里,一把被挤在电视机后面。我选择了电视后面那把小支的黑色手枪,走到厨房,从抽屉拿出两盒弹药,一盒装的是实弹,另一盒上面写着“空包弹”,我把弹匣填满实弹,装进枪里,关上保险,然后把枪插在裤头,就像先前葛雷夫那样。我走进浴室,把第一把找到的枪放回去。关起柜子的门之后,我站在镜子前面打量自己。我的脸型很好看,轮廓很深,光头看起来粗暴又冷酷;我的目光热切,皮肤与嘴巴几近发烫;我既轻松又有决心,我的沉默说明了一切。
明早不管我在什么地方醒来,我都已经犯下了一桩问心有愧的谋杀案。一桩有计划的谋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