溏心:
很抱歉打搅你,但是我已想到头痛,并且我知道有时旁人看的比当事人更加明白。
我29岁了,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在2009年时和大学为自己付出很多的初恋男友再次重逢,他为我一直未婚。他比我大十岁,在大学时代为我从自己大城市的家乡来到我所在的一个西部小城市,在我身上花掉了他能给得起的金钱和精力。
现在他再次来到我的身边。但是,由于他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我觉得压力很大,他也背负着自己和家人的压力提出结婚。可是我却推脱,期待延后。我明白他是很爱我,但我们之间感情的付出并不一致。我脾气不好,身体很差,他都很能照顾。现在他要求我做决定,是否还在一起。我反复思考,在一起担心未来,放弃我又明白不可能再有人比他更加爱我。我已经明白婚姻不再是一时冲动了。
期待你给我指点,感激不尽!
无名氏
这位读者:
人生中所有的选择,我认为都有“一咬牙,一跺脚”的成分,所谓婚姻不再是一时冲动,只不过是因为你不愿意跟他冲动罢了。而他其实也不无辜,这么多年对你的付出,他未尝不因为要不要继续犯贱而纠结。你俩拼的不过是谁更好意思罢了。
除了吃回头草还吃得吐不出咽不下这事儿有点“跌份”之外,其实作为女人你比我高明多了,还需要我来指点什么呢?我感到你比我更明白如何利用男人的爱,这一点我自愧不如,作为一个读了点书、做人上放不太开的女人,如果不打算跟一个刚认识的男人再吃一次饭,我甚至都不好意思让他埋这次的单。我感到你也比我决绝,遇到可以结婚的敢结婚,遇到不合意的敢离婚,而大多数女人往往挺不到29岁就手忙脚乱地找个人嫁掉,婚后明明不幸福,首先想到的不是解决而是认输。
同时,我感到你比我幸运,有这么个男的“二呵呵”地在背后扶着你走,这种男人像父亲,即便不能选择他富贵还是贫贱,看起来他是这世界上最值得依靠的;我感到你也比我不幸,一个早十年就淘汰过一回的选项,如今翻出来反复咀嚼,食之无肉,弃之可还有味?
可人生就是这么地如戏,你以为犯贱的男人,自有他的乐趣在其中,你该咬牙切齿的女人,自有魅力叫人不放。感情的事,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也没有一定要怎样的结果。如果你一定要问,咬牙跺脚从了,还是就这么好意思地拖着,仅以一封信我对你所能拥有的了解,答案也许是:没什么可不好意思的。谁让这就是生活。
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