溏心姐:
在杂志上敬仰您很久了,因为您总能处在极具理智的状态为他人解开心结。开始没想要麻烦您,最后发现自己快病了,病症如下:开始了一段恋情(她追的他);恋爱相处中(她对他很好);感情持续中(他觉得她人很好,感激式的对她也很好,但始终没有恋人的感觉);双方父母都知道彼此的情况。但一直以来,我始终无法迈出自己的这一步,又没法说分手,因为她对我太好了,我不能这样伤害她,可这样下去终究会伤害(直到有一天我改变审美观)。
不愿强求自己,明明爱情的三要素:共同理想、责任、性吸引。但我们之间没有吸引。更不知道该怎么对一个对自己心甘情愿付出的人开口讲这些。虽然,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但不知道面对着一个没有性吸引的异性(当然,这里只是我的感觉,有不少朋友说她挺好看的)以后组建的家庭怎么幸福?纠结,是否该结束,到底是去追求一个自己爱的人还是接受爱自己的这个人!
佚名
无名氏:
让我们简化你的情况:接受了一个不喜欢的追求者,经过相处依然喜欢不起来,耿耿于怀以至于很不快乐。这位读者,请问你不分手还等什么呢?当然我们经常会遇到爱还是被爱的选择,但那起码应该建立在彼此轻度相爱的前提之下,也就是说虽然她爱你比你爱她多,但你并不是完全不爱她,或者虽然你爱她不如爱别人多,但她在众多选择中是最值得落槌的。像你这种情况则并不在值得纠结之列。
你不分手的原因不外乎两个,第一,就是你自己说的,怕伤害她,这个我认为长痛不如短痛,何况从女人的角度看,跟一个不欣赏自己到此种程度的人浪费时间,也是自取其辱;第二,虽然你没直说,我想你就是贪恋她对你那一点好吧,你也说了,虽然你不欣赏,但她还有大把人欣赏,让一朵玫瑰在你家发挥大白菜的作用,你太饕餮了。
不可否认经过烟火的熏染我们都会从父辈身上沾染一些世俗的考虑,但是那些年少时的梦实在不必破灭得过早,如果你相信会有一个既迎合你审美观又对你好的女人,那就最好不过,即便你已经不相信爱情了,也要先被潘金莲祸害过才知道王宝钏的好。赶快,放过王宝钏,去找你的小潘潘吧!
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