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第 18 章

早在宋启霄被找到那天,宋启霄就像众人描述了掳他几人的样貌。

一共有三个劫匪,其中两个已经在牢中呆着了,而其中一个还逃脱在外。

因为要画悬赏告示的缘故,衙门的画师趁着宋老夫人去寺庙求福的时候,一大早就来到了宋家。

“请小公子好好回忆那人长什么样子。”画师将笔拿在手上,准备按照宋启霄说的画。

“那人身高大约有八尺,十分健硕,牛眼,葱头鼻,厚唇”宋启霄慢慢回忆着。

画师画好以后,让宋启霄看了看,最终改成了宋启霄心目当中最像的那个。

“人像画的如何了?”宋志文问道。

“回大人的话,已经快完了,只是小公子描述这人的样子,下官好像在哪里见过。”画师觉得这个人似成相识可就是不知道哪里看见过。

“这人的左眼下面有一道疤痕”宋启霄补充到。

宋志文听到画师说这人的画像曾经见过就已经上了心,听了这句话就赶忙过来看。

看了一会儿道,把画拿上我们先回衙门。

看着一群人步履匆匆的走了,何氏不好多说,只好等到四下无人是才问宋启霄。

“霄哥儿,是不是最后那人有眉目了”何氏觉得最后一个人不落网,心里总是不踏实。

“娘别着急,大概是其他事吧。”

两人相视一眼,也都明白其实这么几天也找不到人的。

到了衙门,宋志文到了专门收藏卷宗的地方,对看守卷宗的人道:“把秋后要行邢的卷宗拿出来,我要好好查看。”

宋志文清楚得记着,这张画像他曾经见过。

翻了好一会儿,翻到了一个宗卷上面记载着:罗氏女佩芳,这才翻了进去。

上面记载了罗氏女佩芳,在这一年的六月中旬,杀害了刘家的姑娘,人证,物证据在,所以判了死刑,准备第二年的秋天处斩。而这个盒子里面还有和宋启霄描述一样人的画像。

据当时宗卷记载,这人名叫刘成是死者刘姑娘的亲哥哥,不知有什么原因被放在这里。

卷宗里面一般只放和案件有关的东西,本来宋志文觉得罗家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重申案子,是因为不愿相信女儿会犯下着滔天大罪,现在仔细深究起来恐怕里面还大有文章。

宋志文命令人提取罗佩芳,进行秘密审问。

罗佩芳提取来以后,显得十分激动,大声叫嚷到:“大人,民女是冤枉的。”

宋志文看了眼罗佩芳道:“你有何冤枉,这上面可记载了你在刘家的时间,与刘家女遇害的时间正好能够吻合得上。”

“不是草民杀的,不是草民杀的是刘家大儿子是他杀的他妹妹。”罗佩芳又喊到。

“一派胡言,这证人是刘母,难道她亲眼看到自己儿子杀了女儿吗”宋志文回答道。

“更何况上面写的这刘成早在四月分的时候就被于家的商队派往海南了。”宋志文道。

“大人你有所不知,这刘母本就重男轻女,他儿子整日刘成无所事事,到了娶亲的年龄,便想将自己的妹妹拿去换钱,他妹妹不肯,引得他痛下杀手,杀了他妹妹。”

宋志文看了看又示意罗佩芳继续说,“民女赶路回家因为天色已晚,便在刘家借宿了一晚上,刘母因为心疼儿子就将着杀人的罪行給按在了民女头上。”

宋志文听完罗佩芳的话一方面让人将罗佩芳送回牢里好生看管,一方面又命令其他人好好追捕刘成,特别是南山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