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刘伯嗣

刘景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身上热气腾腾,莹润光洁的额头沾满水珠。

他的任务是把持犁辕,此事看似简单,实际上却半点都不轻松,力气、体力、平衡感,缺一不可。宋谷与他合作,负责秉耒,宋锦因为年幼力弱,在前面牵牛。而那两名族中帮佣,则正在另一端挥汗如雨,卖力耕耘。

刘景家的二百三十余亩稻田皆为大亩,“二牛抬杠法”是这个时代最快捷的耦犁之法,但两个月耕期,也只能耕一百四五十亩,最多不会超过一百六十亩。刘家每年都雇佣两名帮佣的原因就在于此,剩下的七八十亩地,都需要人力耕作。

刘景一手扶犁,一手擦汗,不想脚下一滑,向前一个踉跄,亏得身旁的宋谷眼疾手快,将他牢牢托住,让他免遭狼狈。

宋谷见刘景脚步轻浮,力气不济,出言劝道:“郎君,你劳累了一整天,不如休息一会吧。”

不知不觉已是午后时分,大半天下来,除了食时和中午休息了一会,其余时间都在地里干活,期间刘景从未叫苦喊累,令宋谷心里感到万分佩服。对于自家郎君,他一开始就没抱什么希望,甚至做好了一人干两人活的准备,结果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刘景颔首称好,干了一天活,身体的确感到有些吃不消了。

坐到田边树下,望着一天的劳动成果,刘景眉头不自觉皱起。

毕竟是一千八百多年前的时代,在他眼里,如今的农业水平非常落后,有太多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将耕犁由直辕改成曲辕,效率便可得到极大提升。不过家里的田地再有个十天半月便可耕完,曲辕犁造出来也暂时没有用武之地。

刘景倚着树干闭目养神,恍惚间,一阵急促密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只听身旁两位族中帮佣击掌叹道:“是刘伯嗣……”

“大丈夫当如此!”

刘景心里一动,起身张望,视野内出现十余名短襦袒帻,挟弓负剑的骑士,策马奔腾,呼啸而来。

荆南四郡自古不产马,周边也没有什么优良的产马地,绝大多数的马都出自于南中,也就是西南矮马。而眼前这十余匹马却并非南中之马,个个背高都在六尺上下,体态健硕,四肢发达,鬃毛秀美,一看就知是经过精心饲养的北地良驹。

长沙地区马匹异常珍贵,能养得起如此规模的屈指可数,无一例外都是豪姓大族,龙丘刘氏的刘伯嗣算一个。

刘伯嗣名宗,字伯嗣,乃长沙远近闻名的豪杰人物,说起他的人生经历,还颇具传奇色彩,此事还要从十一年前说起。

那一年,刘宗年仅十二岁,跟随其父去江夏柴桑访友,途径云梦泽时,突然遭遇一伙强盗袭击,为了保护刘宗突出重围,两名家奴尽数身亡,其父亦受到重创,一路支撑到友人家里,终因流血过多,不治身亡。

遭逢大变,倘若是一般少年,必然六神无主,刘宗却显得异常冷静,面见其父友人,称《春秋》之义:“子不为父报仇,非子也。”欲以自家部分田地产业作抵押,质钱十万,为父报仇。

其父友人见他处事冷静,没有以孺子视之,答应借钱给他。刘宗拿到钱后,先为父亲买了一副上好棺木,然后遍邀柴桑诸豪杰、游侠,每日宴请不断,等到十万钱花得一干二净,便哭着下拜,请他们为自己报杀父之仇。

汉世去上古未远,民风质朴,而负剑之徒历来推崇“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对于刘宗的请求,他们无一推辞,成群结队出城寻找那伙强盗,没过多久便将他们全部杀死,并割下首级,带回交给刘宗。

当刘宗扶着父亲棺木,带着仇人首级回到家乡,造成的轰动可想而知。当时刘氏族长称赞他小小年纪便刚毅果决,有胆有谋,日后前途不可限量,是能够兴旺龙丘刘氏的人。

可惜老族长注定要失望了,刘宗并没有成为他所期望的人。

这件事明显改变了刘宗的一生,此后他将经书束之高阁,散财结交四方豪杰、游侠,登门之人但有所请,他都会尽力满足,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名气越来越大,如今只要一句话,就能让半个长沙的游侠儿为之卖命。

当然了,这样做也是有代价的,他家有良田数千亩,商肆十数处,钱物却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原因就在于他门下养着近百门客,吃穿用度,所费极大,至于上门向他借钱的游侠更是多不胜数。

刘宗华衣冠剑,策马从刘景面前经过,他身量不高,却是方面大耳,容貌雄毅,下巴留着短髭,顾盼之间,甚有威仪,有一种令人心折的气度。

刘宗瞥见树下静立的刘景,面上不由怔了一下,随即勒马发问道:“你可是刘伯明之弟刘仲达?”

“弟景拜见从兄。”刘景落落大方的揖道。

“果真是你。”刘宗不禁失笑。刘景在地里干了一天农活,此时的形象,用灰头土脸来形容毫不为过,偏偏他表现得从容而又洒脱,令刘宗心里大奇,翻身下马来到他的面前。

刘宗盛名之下,不免让人心生敬畏,除了刘景,其他人都拘谨的退到一旁。

刘宗直视刘景面孔良久,方才叹道:“仲达,你与伯明不愧是兄弟,你们俩长得实在太像了。”

刘宗为人自视甚高,族中同辈,能得他另眼相看的人寥寥无几,刘远就是其中之一。刘远下葬之日,刘宗亲自掘土为他送行,情谊之深可见一斑。

刘宗上下端详刘景一番,好奇地问道:“仲达,你这是?”

刘景回道:“家客患肿足病,不能下地,如今耕期已经过去大半,再也耽误不得,唯有亲自下地代之耕田,以解燃眉之急。”

刘宗听得膛目结舌,半晌才感叹道:“伯明纯孝,仲达仁善,你们兄弟二人都有着高洁的品行,真是令人敬佩。”

“不过是耕期紧张,不得已而为之,当不得从兄盛赞。”

刘宗一阵大笑,手指向马队后方的无棚柴车,说道:“为兄最近去浏阳别业小住,连日来与众兄弟钻山入林,狩猎鹿群,收获颇丰,正打算回去后散给族中鳏寡孤独,今日仲达正巧遇见,你也领一头回去吧。”

《礼记》曰:“孟夏之月,毋大田猎。”如今正是四月孟夏,不宜田猎,七月之后才是猎鹿的好时节,不过刘宗显然不会在意这些。

“那就多谢从兄了。”刘景拜谢。刘宗乃是长沙首屈一指的豪杰人物,能够和他拉近关系,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没道理不接受。

“都是自家兄弟,何必客气。”

刘宗拉着刘景,大步流星来到柴车前,为其挑选一头品相完好的鹿儿。

这头鹿是被一箭贯脑,皮毛几乎没有破损,卖相极佳,仅这张鹿皮,就价值不菲,刘景再次称谢。

“仲达,你我并非外人,日后如若遇到难处,一定要来找我。”分别之际,刘宗揽着刘景的手臂,郑重其事道。

刘景应“诺”。

刘宗家有良田五千亩,耕牛四百蹄,徒附众多,随便指派几人,就能帮助刘景解决耕地问题,但是直到离去,刘宗也不曾提起,因为他隐隐猜到,刘景似乎有借机扬名之意,那他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望着刘宗策马远去的背影,刘景心下不禁叹道:“如果穿越成此人,哪里还用苦心谋划前程,到时候要名有名、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只需露出一点口风,长沙太守张羡立刻就会对其委以重任,将他纳入体系,成为长沙郡的统治阶层。”

刘景摇了摇头,断了心中臆想,吩咐宋氏兄弟将鹿儿放置车上,继续下地垦耕,这才是目前最要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