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名不虚传

阳平城西门。

未等出得城门,于振便感受到了一股弥漫在空气当中的铁血之气,在这气息当中隐隐的还能嗅到一股血腥味,其气势如虹,战意高昂。

雷洪武的五千人马矗立于城外一里处,战旗飘扬,威武不凡,铁马金戈,那股隐隐展露出的煞气犹如一杆锋利的血红色长枪枕戈待旦。

不过咱这边也不次于他们什么,如果他们是长枪,咱的如山营就似一面盾牌,一座山,一字排开的如山营整装列队,经历过战斗历练的他们,威武勇猛,燕颔虎颈,一点没有让对方把气势压下去,反而还要略胜几分。

要知道咱们这边只有一营,不过五百人而已。

在实力方面,玄武军综合实力经过这段时间有了很大的提升,一部分人已经达到了尉武之境,大部分人也都徘徊在骁武之境的中上层次。

在看对面,实力明显高低立判,大部分都是勇武之境,只有少部分骁武之境。

“全体都有,敬礼!”

如山营营长陈大彪见于振出城而来,嘹亮的嗓音顿时高喝出声。

整齐划一的动作,崇拜,带着浓浓敬畏的目光抛向于振。

于振回以军礼,在阵前勒马驻足。

虽然对面拥有五千兵马,浩浩荡荡,气势排山倒海,但于振依然一眼便认出了对方主将。

只见在阵前,一名花甲老者端坐在战马之上,身穿铠甲,花白的胡须随风飞舞,精神抖擞炯炯有神的目光宛若黑夜的鹰眼,冷傲弧清而又盛气逼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傲视天地的气势。

果真名虚传!

于振暗赞一声。

而于振在打量着对方,对方也在打量着于振。

说来也巧。

前些时日云州下辖的延庭郡也如阳平县般发生了蝗灾,毕竟一郡之地,又非偏远之地民风淳朴,蝗灾之后盗贼横行贼寇四起,其境内民不聊生生灵涂炭。

为了平乱雷洪武亲自带兵剿匪历时半月总算是镇压下来,不过还是让一股势力不小的贼寇流窜入龙牙郡境内。

这群贼寇一路之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雷洪武本想让龙牙郡对其围追堵截,结果得到回报,龙牙郡郡尉钱宝库带兵前往阳平关剿匪。

于是雷洪武只得自己追杀贼寇,不过虽然花费时间长了一些,但最终还是将贼寇尽数剿灭。

要不说巧呢,原本准备回师的雷洪武赶巧遇到了钱宝库带兵而回。

询问其剿匪进展,钱宝库哪敢实话实说,于是编造谎言推脱责任,这才把雷洪武引来。

雷洪武一路而行,自然也知道通往阳平县的路途之上匪患严重,他还曾出兵剿过,可是效果却非常不理想,每次山贼听闻官府来剿匪,都会躲进深山当中寻觅不见踪迹,有的要么剿了,不出一两年时间,又会滋生一伙来。

最后闹得雷洪武头大渐渐不再理会,外加阳平城地处偏远,那边的百姓几乎不怎么来龙牙郡这边,有需求直接去安平国更为省事,而外边的百姓也不怎么去那边,出力不讨好也懒得去做。

但,这一次一路而行,雷洪武却未见到任何匪患,可以说一路之上干干净净的,甚至还见到来往通商的商队。

一打听才得知,自从碧霞山的山贼归顺了阳平城后,阳平城总是会出动兵马漫山遍野的剿匪,那群家伙就跟山中的凶兽是的,不管你藏的多严实总能把山贼揪出来,然后见贼就杀,见匪就宰。

打那以后,这一路上无人再敢为非作歹。

“你不是说阳平城窝藏山贼,已是贼窝了吗?”

“为何还有商人去阳平城做生意?据我所知,阳平城历来商人就不喜通商,为何如今商人却愿意前往?”

“而阳平城又为何要花这么大的力气剿匪?”

雷洪武叫来钱宝库质问道。

“这……这……”钱宝库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将军,你可莫听他人胡言乱语,如今的阳平城那是了不起的地方,来往的商人不仅有安平国的人,还有赵国的人,人家于县令深受百姓爱戴,谁要是敢在阳平城大街上说句于县令的坏话,保准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来往的商人竖着大拇指说道。

“此言未免太过夸大其词了吧?”雷洪武觉得有些危言耸听,历来就没有见过哪个县令,哪个郡守,州牧,如此深受百姓敬爱的。

“夸大其词?”

“你是不知道,安平国龙阳关守将之子在阳平城闹事,直接当街被人敲断了腿,之后他爹带兵来报仇,你猜怎么着,整座城的人都出了城门去,两千人啊,直接被踩成了泥。”

来往的商人心有余悸的说道,那天的画面简直吓死个人,一城人打架,士兵在前,百姓在后,看着就让人觉得热血沸腾的。

从对方的言语雷洪武满脸的诧异,因为对方羡慕的表情和神态没有一丝作假。

这让雷洪武对阳平城充满了好奇。

当大部队来到阳平城外。

城外不知何时早已集结一队五百人左右的人马。

军纪严明,军容整齐。

出身军旅的雷洪武,打眼一看便是一惊,心中不由暗问一句‘这是何人带出的兵将,好威风,好霸气。’

强悍的实力个个骁勇凶猛,身穿的铠甲,手持的武器,没有一样是凡品,可以看出他们的铠甲,武器都是经过精心设计,铸造大师花了心血打造而出的。

这种品级的装备,饶是禁卫军也未曾见过啊。

不仅如此,当自报家门之后“我乃云州尉,一品雷武将军雷洪武。”

按照以往,此言一出定会吓得兵将露出畏惧之色,毕竟征战沙场几十载,雷武将军的名号早就声名在外了。

但却没有得到对方的一丝尊重,反而是大大的白眼外加铿锵有力的声音“若是为敌,那便战,若是见我家于大人,下马徒步进城,其余所有兵将后退十里,否则格杀勿论。”

“你听好了,我是云州尉。”雷洪武很来火,厉喝道。

“你也听好了,这里是阳平城,我管你是什么玩意,拿我家于大人的话,客人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猎枪。”

这是雷洪武从军几十载第一次吃瘪,吃的还是这么脸上无光,他甚至扪心自问‘我是不是真的老了,如今的年轻人都不记得我这个雷武将军了吗?’

不过还好,一名县丞骑马疾驰而出,客气的施礼道“雷州尉请勿见怪,我们阳平城的兵将就是如此,在他们眼中除了我家于大人外,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放在眼中,请您稍等,我这就去请我家于大人。”

来人正是周平,打了个招呼,这才骑马而走。

其实怨不得如山营,他们都是打小在这穷乡僻壤长大的孩子,哪里见过大世面,在他们眼中于大人于县令就是最大的官,哪里听过什么州尉,更别说什么雷武将军了,听着再牛逼,也没有我家于大人牛鼻。

就算是皇上来了,也得跟我家于大人客气说话,不然手中的刀可不认识他是谁。

没有办法,都是于振惯得,培养出的这股傲气霸气。

而当于振从城门而出。

雷洪武又是一诧,没有想到阳平城的县令会如此年轻,本以为能训练出如此精兵强将该是久经沙场的老将,说不定还是熟人,却没有想到会是看上去如个毛头小子的家伙。

但很快雷洪武收起了轻视之心,因为当他身形行进在军中之时,立马他就成为了这支军队的灵魂,彷如所有的能量全部汇聚到了他一人的身上,也让这支原本就实力不俗,充满了霸气的队伍更加斗志高昂。

如果刚开始这支队伍是一群猛虎的话,那么当他出现,那便是一条苏醒的神龙,豪气冲天,势不可挡。

那些崇拜,敬仰的眼神做不了假,因为雷洪武曾经不止一次感受过,但却从未感受过那么强烈的,强烈的都有些盲目,就似只要他一声令下,这些人就算是死也毫不畏惧。

太可怕了。

若是当年我率领的一万铁骑有这般的气势,别说十万楚国甲士,就算是灭了楚国我都有信心。